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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六)
2014-04-09 11:16:35 来源:清净莲海佛学网 作者: 【 】 浏览:3692次 评论:0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一之六


二明众多法初举名相二依相解若具成法如十缘中已略示讫就文但一二法解。


二众多人法标中分文可解若下指具缘如前对首心念並須具十是也就下示注文。


对首作法义通二界人唯別者若对二人反为非法小众问边此但对一故开別成纵忏堕下例亦一人僧中白和因舍故也。


但对中初牒文若下释义初约小众反显开別成者但得一人余不集故纵下举舍堕释疑。


就众法对首中人非则有虽事或多止是別众或非数收若论法事随缘各异如五人同住作舍随事一是所为不入僧数四初僧用且得舍衣一人受忏二人非僧破除並尽余相如上四人自恣三人说戒下至二人都无欲法俱名对首约数则异文須改革不須谨诵。


众法对首中初明人非无非別众非数所摄若下次明法事初舍堕中六人同住尽行僧法四人同住唯是別法今此五人故通僧別初舍後还並是僧法口和问边即是別法破犹简也次说恣中约数須改者说恣对二人则云二大德自恣对三人则云诸大德一人如常。


义张小众对首唯忏中品兰三人得作二人非众余如上述。


小众对首是今义开本唯但对耳。


下文诫无乱者世多诵语少有义求故事多蹇败重诫劝也。


诫劝中蹇败谓迟疑无所成也。


後明心念法中举位分相如文易识。


三一人法标中举位即文标分相即注释。


但心念者人事可知下二心念界同人別者以本是对人众法既独在界故开作之今若有人还是本法不合別作前集法中具分其位。


牒释中初科前明但念下下次明余二亦通二界故界同而有別众故人別余指如前闻之多矣。


又云不容临机差舛者亦为诵多慧少又重嘱之如佛说法何虑不知犹言谛听谛听善思念之此则劝详审也重说善哉明顺法也重言如是述印定也大圣尚尔况下凡乎集法虽多显示明矣至於行用率多轻略义須反照妄心何托。


嘱累中初示意如下举况三种重言徧在经律况今重嘱意亦同之集下申诚集法多者通指本文教本范心心須禀教慢教任情还增本妄故令自照既不附教则其心何所寄乎。


又列成缘结前文也後明非法生後文也。


二辨坏中初科言又列者又前标故下云又明又合作後。


就非法相约人分三。


初僧法中文义为二恐人怀疑非相徒设故依律本具解七非非相众多随文叵尽故又从义用收诸非。


僧法分文中唯僧法中具有文义余二別法止有义非恐下叙双出所以。


就前七非疏有大义彼从文故科约稍烦今但举名审其体相行事委识得离便止四门张之一列数释名体二分总別三体有无四摄非相此即是上羯磨义中末下门也。


僧法文非叙意中疏即首律师疏彼解广律故曰从文名及体相义门自显此下对指即前总义能辨教中第四广显非相也。


初门分三。


言列数者非出昏情事通凡圣述缘约於众法语失坠於四心随相而言则不可尽且从法约以为七种其数如文。


义说初门列数中初二句叙非所起昏情有二一者愚教二则迷忘凡夫具二望有事述故云通也述下次明事广缘约众法局三羯磨故失坠四心通三性故识受想並无记行兼善恶随相之言通指百三十四众法且下三明束约统归七耳。


二释名者据律以相取名今以义求作无轨要号曰非法体非教制名非毗尼言羯磨者若是入非不名羯磨今得名者以非法非律被他作业故曰也或可作业通於善恶是名非法羯磨余六非名大途略尔若解随名如下文中若竪义者引从此述。


释名中前释初名非法约事乖非毗尼据违教羯磨两释初取被事释後约恶法释余下次指後六羯磨通号下六並同然非法別众法相似等六种別名无非乖事违教故云大途略尔仍指释文令先引说。


三定体中为三初约文二约事三约业。


初约文者即律所出单就白二白四以明七非单白非者但具於五以无羯磨阙二似故所以如大疏辨此非体所起在三羯磨余约相出具如文解。


定体中初约文者即三羯磨以明非体初叙文初非略举单白後非通含中间五非並二羯磨故云单就等单白具五例准明之以白与羯磨互倒名法相似单白独作义无二似广在律疏故指如彼此下次义决須该三法但具阙耳余约相者即指文中不从义也。


二约事出者不离人法及为事也位约为三。


二约事正明中初科通名为事別分三位。


如初非中三种俱非僧举僧等人也羯磨增减法也无病有药事也次五人法相对明非末下单就如法明非就中五内位又分三非似二別人法俱非非似二和法非人是法別众者是人非。


次科为二初总分三別第减可知就下別分中五人法俱互自为三句通上具单则为五句。


所以约事交络定体者以广张网目用收恶缘恐漏天网方便为非及论得鱼实唯一目。


三中初徵以下次释张网取鱼得在一目教制被物犯止一端以喻显法义可见也。


问七非中人法列非则多就事出非则少界非不现其致如何答非起约情故在人也秉法在人多生伪滥是以约文此二倍多语其事非通摄两界起必依人故随隐显或可界非略不明体。


问中人法事处理合齐彰而事非唯出初句界非诸句俱无故问以示之答中初答人法人情易变秉法多差故倍多也语下次明事处事摄两界故界不现非起依人故事独少初非略明余六不出故云随隐显也或下別示界非。


三就业性者羯磨作业起必依情情通三性不离身口建立七非约二论说以方便身口色声为体或通当宗非色非心名句味也。


三约业中初文初叙业相言作业者简非所发也三性身口如下自配约下引文示二论即指多杂方便简报法色声简余尘广如戒业章中或通当宗即指成论彼非色心聚有十七种法名句味即其三焉今以羯磨言教摄属其中名诠自性一言已上召体彰物句诠差別二言已去随义短长味即名句所诠之义所以律翻名句义也体乖心色故二非摄唐翻名句文者文即文字为二所依此归色法全异成宗非今所取(昔约所发无作解者非也)。


如初非中增减妄加纵非恶心而作非法故是善色声为体如非法別中应来不来是名身业不与欲得诃者诃是口业並不善色声为体又如非法和中应来者来及应诃者不诃此善身口业色声也然作非法及似法故入非法中若望同和义非恶也。


次科初示初非以无別众故判善性纵即是任如下明第二非即以別众为不善性准須更收第四第五皆別众故又如下示第三非准下双结明兼第六唯第七非文中不收若望如法羯磨即善色声若望得诃人诃即不善声义兼善恶不可一判。


故知七非通三性而作非法业故此业为集故能感不善果也反此七非便成如法作业终是集谛是非俱离为要也。


三中初结非法据前但收善恶二性然皆出昏情无非无记故通三也业是集因故能感果反下示如法集是世间因通含善恶如虽是善不了成滞非出离因故亦須离此言离者非谓舍弃兀尔不为执舍为离离还成执若乃达名字性离了诸行缘生祇此有为无非实际岂唯作法奉戒亦然岂唯奉戒万行亦然故净名云能如此者是名奉律故知能持无慧但是集因有慧不持终归魔业此勉持者更加胜进非谓抑善使不为也思之。


二总別者。


若以名体收总別则律本体相七非皆別何以知之如初非中虽明人法事非不明二似余人事等含非不尽不可言总。


二分总別据名体中初以义定名即文标七名体即名下注释何下引示初非注中列人法事与下六种列相全別故知各立不可相收。


若以名收初总下別故非法相不出三缘初非之中摄人事非故律文中或法不称事事不应法或事法俱互皆号非法非毗尼也故知总矣下之六非单举人法一位交络互非当局可知非別何也。


次约名中初义判故下引示又二初明总相三缘即人法事初非当体是法而摄人事仍引律证显上三缘通号二非後之六种不出人法通是二非皆归初摄故为总矣法不称事等即对注中有病无药等三句也下下二明別相对文可寻。


三体有无者此门就律释文故須今不出之疑未达理故略举之。


三体有无中初科律列七非第七一种独不显相诸师异说律疏須明今此所存意如文显。


有人言此之七非前六律出名体第七有名无体体谓列其非相也。


他释中初解第七律但标名故云无体注中显相乃取人解非律有之。


有人言名体具於七非但人不能出也前六如文第七体者六非之外应乞不乞文句增减若诃不止第七非体。


次解初斥前解前下示所立不乞是事非增减即法非此二前六不出义归第七也。


有人言前约非法明体今此第七就如法明体法須人弘评忍听可召说即诃义須止唱相诃不止即其体也。


三中秉唱无谬因诃号非故以如法为体。


有人言前六有非应诃不诃皆六收之或有诃者即第七摄如非法別非法和约法非同莫不白此事为彼事作故但配人和別即分二非此亦尔也故知诃时通含是非自六非外但不应法诃止即如不止为非。


四中初科初立义如下举例二三两种非法是同人分两异例今前後有非是同呵不呵別故下结示体相如非不定。


问诃不止非与得诃人诃有何別耶答约人明诃情不同故成別众也约法不止欲同详秉故入法非又云別众诃者诃於事故诃法不止谓人法处等。


拣滥中前非法別等皆有得诃人诃故須简別答中两释初约人法分前成別众後成非法欲同详秉显人如也又下次约四缘判。


上诸解者但分为二疑未当也今解无问情涉违顺缘通是非德人吐辞义須依住住则是別法不可非不住乖法人法俱非余就文重解。


今义中初斥诸解然此七非体相各立那得相对但分二耶诚为未当不足疑矣(旧云取第二师者非)次示今义情即属人缘收事处住即是止由是得诃人诃故止不止皆成別众然止顺呵故法不非即如法別不止违呵故兼法非同非法別此之两相即非体矣(今讲律者皆言心乖故呵呵成別众心同故呵呵成法非此传古义不见此文)。


第四门摄是非相。


然是非之缘依情而起想见纷驰何由限约且约缘数以位束之为慧解之由途显行事之通塞耳就分为五一人是非二法是非三事是非四明违顺五明通杂並是前义但为散落不聚致相难显今以义收相比而摄。


四摄非相初叙意中纷驰谓杂乱也缘数即下人法事等慧解行事目足相須一不可缺就下分章並下点示。


就初人中是非为二。


约前人非体相分二。


言体非者如尼等四人十三难二灭之徒体是非数不合僧收三举亦然戒同治隔不比难者本无戒故二灭戒存行缺一生举法少时解竟復本。


初人是非体非中初通列诸相三下別示三举对上难灭简示不同。


二者相非戒体纯具缘相少乖或別众收或非数摄且约三业辨相乖僧。


一身心別露在寻外覆离见闻隔障互离等及应来不来应欲不欲。


相非中初身心別即收九种。


二身心集口別应诃者诃。


三心口集身別如同在僧中坐立不等背面乖相。


二三可解。


四三业相通而名不集並入非中。


四中标云三业相通谓外相通僧也。


如狂等三人睡定中边痴钝不了如上非数斯类最多虽初身集心无非欲口默不诃三业未开俱游舍性是非不知实乖相务以羯磨文云大德僧听诫其身也诸长老忍劝其心也不忍者说动其口也斯等兀尔识无行路言声激对非復情通法假僧弘相乖僧体不应六和又乖四准。


释中初科初列相且举七人余指如上即愦乱瘂聋重病等类虽下次显意初叙三业虽顺而乖开即是明舍性即无记以下次举羯磨显其非用兀尔昏塞之貌六和则具兼德用四僧则必简解能故須解行双全呵足俱得今既昏庸故乖斯二僧有四位摄法轨定故云四准。


或三业虽明而见心有异如诸部等同界別法並两通成俱非相也。


次科即部別异见两不相足如上说也。


就人如中体相为二。


初体是者谓善比丘具六和相同住现前一应来者来身集也不妨诃制而心不集故律云见作如法而心不同但应默然是名如法二应欲与欲口心集也三得诃不诃单口集也戒见利同岂非僧也。


次明人如体是中初通示一下列显前列三和初身集中由相顺心乖得成法事故特示之文如向引戒下後明三体。


二就相如本是难遮或当举灭法报不具等当时三业相同秉法无滥事从因起缘是疎微但本应务相僧得作故律中若先言有过举众同知不足作法不成受已方知前法並是故律取三根清净天通之所不许者良在斯乎。


相如中初文为三初列数法报不具即尼等四人当下次显如因谓所被之心缘即能秉之境相僧即律所谓相似比丘故下三引证初指律中即从不持戒和尚受戒四句也五分十诵並如前引故律下次引灭诤自言治文十诵多论文亦同此天眼是六通之一故云天通。


问如睡定狂之徒体是好人相入非相若约相如何妨足数答事不可也今言僧者弘法之人通於凡圣若欲作业听说安忍睡狂非预即非能秉是不足收可不诫乎。


初问中初三句领前下二句正问谓此等人或在众无乖准不自言亦应得足答中初句直判今下示意听说安忍秉法三能由此有记故成善业睡等无记故云非预下句令诫遮後滥用。


问非数別众轻重如何。


次总问中轻重之言义含业制。


答非数有二一好人不足睡定语等不摄念故但犯吉罗前事不成故有重业二恶人不足如遮难体非三根众委在僧数内自他俱重由实非僧滥秉法故若在数外自重他轻不应纳之不妨成法也。


答足数中初句总标一下別释初明好人制轻业重二明恶人内外两別若论违制同上俱轻文明轻重並据业耳自即恶人他即众僧。


若论別众亦通凡圣唯是好人损他业重以同界故圣或不知非以不知不名为別余外凡夫具障僧別並不成故体净应数失法故轻。


次別众中初通简所別对前通恶故唯好人钞云別众唯据清净一色此约不毀四重为言由是净僧无前滥预但不与同法故唯损他以下列示別相初明圣境谓圣人在界容有不知不开境想故亦成別余下次明凡夫但是境净僧別二法皆能障之故云具障等失法轻者且示制罪須知业重。


分別如此义无不解。


结显指上二答可决前问。


二法是非中又二。


一者法是。


言体是者如前集法约人同法三阶不同分阶就位九品异等识镜通塞无有滞碍是也。


二法是非体是中人分三位法亦三阶故云约人同法三位九品如上已明。


二者相是依持谨唱文句分明增减非相一不参涉听忍说默冷然无异缘本腾结前後无滥並由声相唱令徒众同和约此业成故云相是。


相是中初通明离过听下別显纲缘上二句明纲下二句示缘第二句牒第四句腾羯磨後结并下结示相如。


二就法非非无量故体相合明五种差別。


法非标中当体即相所以合明。


一者增减非应作一白乃作二三羯磨亦尔白二白四增减例通。


列释初中单白但有增二种羯磨通增减。


二倒作非即二似法前明羯磨也。


二中指二似法前羯磨後白此据全法互倒若文句倒即属第四。


三累罪作非即应作诃责作诃责已後乃作摈出等七覆藏等四灭诤等七也。


三中七治四残对数可见灭诤七者谓七灭中忆念不痴罪处所三羯磨也或可合有三解并草覆一白故有七矣。


四杂倒非如白中自增减颠倒羯磨亦尔不同初非全白重也故文云不如白法作白等知何不该。


四中初示相不下简滥故下引证该谓该收。


五说不明非如毗尼母羯磨不成者或言语不具前後不次说不明了等是也。


五中引论不具不次不明秉唱之非无出三种。


三事是非者不过有三一情事二非情事三互合如门又二。


就事是中。


初体是如情事中受无缘障忏非滥疑非情事中界相有依不枉唱说互合之中人病衣重据实以言並应圣教实即体也。


三事是非体是中历举三事无非据实实即体者指出体状。


二者相是如受須衣鉢形法两具非是正要仪相必須多罪依篇总牒一悔相中乃应体須別指等余即类知。


相是中受以衣鉢形法为相法即十戒忏以所犯多少为相体即犯之种类故須別指余类知者非情以标限分齐为相二合即病与衣当体有相。


就事非中故亦有二。


言体非者难障而受诈痴乞法无相大界空指山谷或有妄结小界无难輙开反前是中可以相领。


事体非中初明情事无下次明非情事无相谓不竪标相妄结小界潜斥古非下令反前即无病衣轻二合非也。


言相非者形法不具衣鉢非教小年诸遮虽过非重而是戒非並通事摄必改从法还顺相是不同前体尽形障故余者例知。


相非中初列非相必下简异形可剃除法容求受衣鉢营办小年待满前体永定故特简之余下指例非情二合比上以说。


四违顺中即分为二。


四五两门並总论四法。


初明其顺则有四种谓人法处事俱现在前即律文中人现前者言议往返是法现前者所持法断灭是处现前者白二作制限是三法既现前事无容隐要唯四现方成作业。


四中初明顺者即四缘如法作业成办也引律三现证前三种能成之缘以被後一所办之事。


後明违中不过有三一者有药无病如实非犯妄谓有过从僧乞治即事不应法也二者有病无药如应与诃责乃作五非等即法不被事也三者病药俱有施不相当如应作诃责乃作摈出等斯则法事俱违也。


次明违中引律三句事法互违初即事违於法二即法违於事三即事法俱违乞治即求忏五非即上法非中增减等五律文有处以七非中间五种名五非羯磨如後自引。


五总通非相者。


五中作句总括通收非相故曰总通。


约人法事处单重合历为十四非初单历为四非二合为六非又三合为三非余总合为一非。


历句中单列总合此二可见二合六者一人法二事人三人处四法事五法处六事处三合为三者一人法事二人法处三法事处(合有人事处为四句今但云三未详所以)。


以凡起非不定前後知非故造此则可慙不识入非不可限约故以总含望摄为尽文中举其纲纪余不出者可例知之。


述意中初明作句知非故造谓学人也不识入非不学人也学者知惭非犹可数不学愚教乖谬何穷所以須句总而括之文下次示文略谓律七种且据大纲必约句数收非方尽。


上来义说今次文中。


初举非数即僧法羯磨具七非也佛言已下各牒随解不分自別。


一者非法非毗尼下正牒初名注依律文解其体相也。


一人举下至僧举僧者明人非也夫举法者能秉是僧所秉是別可有相顺得成作业別人力弱不行羯磨四人乃强不可治僧故能举之人为非此人非也无僧举一二三人者以是如故非中不明也。


次就文解第一人非中初科初点文夫下次释义初叙如法別下次示非法注云乃至者律列十三句文举初後二句略中间诸句耳谓一人具举四位二人三人为头具四亦尔(三四成十二句皆別人輙行羯磨)四人举四人(此後一句即僧举僧)別人力弱释前诸句四人乃强释後一句无下三点示所无。


十诵云若一人摈一人犯吉罗若四人摈四人犯兰以作破僧因缘故若有多闻多眷属者虽是一人若治摈者亦兰亦近破僧故除同犯同忏虽復是僧以一羯磨牒一切僧者得也其意可知。


次科十诵初明別摈別若下僧摈僧若有下僧摈別虽是如法然恐徒众随师破別故亦制罪上三明制除下示开如说戒白忏即僧被僧也。


文中一白众多白下此约三羯磨增减互非即法非也。


法非中增减可知交络互非者如单白结界白二受具白四说恣又如白牒结界羯磨牒出罪之类。


若有病下明其事非如上义解下可知也。


事非指上即前违中。


二者非法別众者人法俱非也。


白此为彼者白牒戒场羯磨牒摄衣也若牒白四中事则初非摄若就单白作者僧时到前牒说戒忍听後牒自恣也未必常有立法例知如今行世刈草掘地集众同作亦名僧事望非是同。


第二释非法中初牒释此约三法当位自互若三法交互即属初非未下示非相不定下举世事即今禅众用为僧法此显非相随情讹变不可收尽。


应来者不来下三別众相也。


別众中初文三业不和故分三別。


昔解云所言诃者诃前两別此非正解不应增三故五分中上二並同此第三云羯磨时得诃人不同而强作者是名別众十诵上二亦同第三云现前比丘遮成遮此文义俱同不烦妄解。


次科古谓诃法在众非別但诃前二故列別中此下正斥本律增三云佛言有三种和合谓应来者来等反此別众具三明矣故下引证五分十诵但云遮诃明判別众可证妄解。


第三非法和合众第四如法別众更互相翻文相可知。


三四相翻易故不释。


第五法相似者诵文无差但倒作故若白二白四互倒则初非所收第六法相似和合反上亦同。


五六二似亦据当法自倒又不通单白。


第七诃不止者律出其人不明非体如法为相如上明之注中人解取律意耳。


第七标中律出其人者但云得诃人诃故前之六种並依律注後既阙文故引人解即相传也。


今解此非位分三別初就人辨诃能诃之人唯是非非二就法辨诃所诃之法通是通非後人法合明者若非人来诃去即是是住即是非如人来诃住即是是去即是非其相並如上有人得满诃中所说。


释中初科三位初人唯是即善比丘二法通是非三合明中非人者即前所简不得诃人去住即约秉法止不止也如人诃者准前四句二人得诃然今且据後善比丘故下但指第四句耳。


母论云应止羯磨者比丘皆集但所作非法众中持律行净者说言此非法非律是不应作即止不作是名止羯磨不应止者所作如法无说嫌者不应止也。


次引文中母论有二前明应止持律行净即得诃人说言等者即诃止之诃後明不应止即如法也。


五分云若羯磨时得诃人不同者不成强作犯吉隔障诃者不成诃。


五分不同即心不和强作犯吉即诃不止隔障不成以非数故。


四分中约身坐处结小界为遮诃人界外不成故。


四分即准小界反显同界成诃。


僧祇若僧作非法羯磨若有力者遮言非法前人凶恶能为二难听作见不欲不得趣尔於同意者说言此非法羯磨我不忍与见不欲三说已不得至四此即六和中见不同也余者与如法欲已舍去若非法断事不遮不与欲及不欲者越毗尼若自念言随其业行如火烧舍但自救身得护心相应者无犯。


僧祗中初明诃欲若非下二示开制初中又三初明可遮有力谓具道德者前下二在众不欲目对心乖名见不欲制不趣尔須择同意词須三说即对三人不至四者恐各成众令僧破別如钞引云当语傍人言此非法制止得三人是也此下疏家点示余下三说欲起去彼律具云若作非法制应诃令止不者当说如法欲已舍去此但意乖望前为难故云余者开制中初明违制不依上三通得吉罗若自下次明开法护他之心称实言喻故曰相应。


次就义张。


文云摄非尽者以事则随相不可穷本义则依理从归有途故又述之各其致也云单白非相义同过別別谓三十九相各不相有同谓四缘成业不可相无也下文可解。


义张总意中初科又二初释叙意事局义通蹑前生後以彰立意云下释同別不可相有随法过別也不可相无四缘义同也指下文者即余单白白二白四並类此释故云可解。


今此七名交络互现界非不无摄在事也离合适时不可交定也。


次科前离为四成十四非此合为三止有七非前是义门总摄此欲从文历句故云离合适时等交即训俱。


一人非中识疑两罪須忏露者以律正约犯者不得闻故此人亦望能所俱非律云不得为犯者说故界中有別者即诃不成也人非应法者谓威仪乖越不顺教相故。


次释非相人非中初释不忏露约行明非能所俱非谓能说所闻二俱违律界下次释別众非法约缘明非別众且据口別余二准知非法略举乖仪通含足別。


二法非中三人单白者非法和也倒错不了此法非也有诃不止亦是法非由不止故。


法非三节对文可解。


三事非中时非正教者非布萨日制唯在三余为非日也有缘須略略有少多随前缘缓急而合作法並乖缘也众具阙者筹华灯火不济时也界非圣制无难別缘结小界也既结说已又不即解皆非法也。


事非中四时缘具界並事所收制唯在三黑白两半各有三日有缘略者谓八难余缘缓则略少急则略多今无缘輙略或虽有缘不随缓急故云並乖也。


余有四法错互上三不可顿现故张网目收罗尽也。


次示双具双有三句具足一句即用三单相合历之总为七句。


因解小界汎评律中須解羯磨。


谓无心领有十九种十三为情余六非情。


因明总标中无心领者僧法加彼前无领受心也。


言十三者七治为七罪处为八颠狂九学家十覆鉢十一不礼十二摈沙弥十三二义分之一解得有用体是僧故二治无日限理須为解如学家沙弥等。


初无心中十三有情为二初別列诸相七治即四羯磨及三举也二下次约义总分初义收十法次义收三法等取覆鉢。


就事有六大界戒场小界不失衣净地说戒堂为六功德衣虽有日限事宽滥用故須舍之。


六非情中上列六解下示德衣同非情故据有日限限满自失本不須解故以滥用通之(昔云使众同知属有心领者非)。


又有无心领中十三难重摈不須解以非数故。


後二中十三难人并犯重人尽形灭摈不須为解。


有心中受戒須解缘逼故开引後戒故大略如此。


有心中受戒須解即遇缘舍戒後得重受故云引後也。


文中理須条贯诸缘者譬若寻条得叶得叶虽殊各有依附物之在贯例亦同之欲知非相但寻其本下文晓成败者又诫劝也引佛世者律云作一羯磨俱作五非七人共诤言成不成也。


结劝中初释条贯诸缘即百三十四法如叶如物七非统摄如条如贯总必摄別故令寻本下下释诫劝本律四十三云尔时有住处僧为比丘作法非別众羯磨时众多僧共诤或言非法別众或言非法和合或言如法別众或言法相似別众或言法相似和合(此即五非应是五处评量再作故云五处作也)或言羯磨成就或言不成就(合上为七人也)戒坛经云佛世执法犹行五非岂是不学无知人耶临机心境迷忘故也。


就对首中初举位明数其相可知。


对首中举位是标明数即注。


於缘有异者以非摄之义则通也莫不对人是足是净据法施事附相乃异於缘必如如义通於对法故須例解约相持说有殊故須委练。


但对总标中初举通释別於缘异者即二十八法是別七非是通莫下对较通別初总举如义下別释初释义通对法即该二十八也约下次释相异。


初明人非即受对者既有重缘三根非妄斯即非数义无同证。


人非犯重中初文但释犯重注云遮难即本受不得人如小年不称名等虽遮障戒。


问自身犯重合持说不答戒从別发互不相乖若不受净随相结犯如学悔流审知浊境自犯重者不合同作乍可心念若同学悔界无净僧共对无妨。


问中恐谓不堪为他对证自加受净亦不成故答中初明須说重虽有犯余自成持本从別发随別解说如下次简对首自虽犯重亦須净境彼我学悔无净方开。


有诃者诃谓前对证语使文具不问住止俱是人非。


二中不问住止者止即法如人別不止人法俱非。


或对僧俗者僧是別位俗是下流必对二人並人非摄。


三中僧即四人故云別位或对二三亦名非法。


就法非中持脱错者脱谓不牒二名错谓不顺受体今诵僧祗乖依随相是也。


法非中不牒二名即己名衣名能所不辨或俱或互皆名非法讹错义多特举乖宗暗斥时用。


就事非中既是法衣不容滥染五色上染是俗非道虽持不成事不应法也。


事非中且举色相求财不如体量乖法並是事收。


余四交络非相互现可知有无。


就众法对首言人非者谓法界内无僧故开有人別众不成舍也自然五里亦須明练余界准知。


众法对首人非中初科前明法界後示自然且举兰若余令准知。


人非应法者所对行秽体非拔济。


二中行秽语通轻重但使有过不合受忏。


诃人设诃者能败法人是別众也置止即非闻诃即止虽止亦非即人非也若不止者自是法非但以法假人弘有诃須住自言我是闻止故去去是非法随住是如下忍而说义非独建故是法败也。


三中初释设诃能败法人即得诃者次释置止又二初明即止法是人非当句所收若下次明不止人法两非即兼下句但以等者叙非所以不忍而说举文以示。


法非中舍等三人法和合僧私诸法不一理須分別也。


法非中舍等三者牒注舍财忏罪还衣人法和合谓诃人不诃僧私私即是別忏通三位如上累明必应自忆不忆更检看之。


就事非中犯过如律者不问大小过限並犯今时悔者但忏应量余不应者谓是不犯论有诚文小大同染虽忏不脱通須净悔方免瑕累也。


事非中且举长衣以显非相初文不问大小大即应量犯提小即不应得吉过限即十日已外今下斥非论即多论如钞具引。


非制而忏如毛绵等未是衣相重物不合舍堕小鉢本非受净正色非受非离邪求理非正教滥贮服用皆堕如斯般事总是秽染不合受净何得舍忏。


次科初別列为三初至舍堕简非犯长毛绵不成量被褥重物並不开畜小鉢一句兼收长乞皆非所犯正色下三句简非离衣正色邪求滥用已犯故非离宿如下总结准知如法可入受净方犯长离。


非疑过分者谓衣财散落染净未分通将入舍即过分也故律文中识者忏悔疑者发露虽有覆藏不治日月既有明例无容深约。


三中初牒释制教犯忏並須明识怀疑通舍是为过分故下引证疑不许忏虽下举例谓疑罪未决不筭日月治覆藏罪可例有疑不可谩舍故云无容深约钞引律云不忆有疑不识並不成覆(旧云犯长覆藏不同僧残治日月者非)注中判犯並无知罪必约学与不学迷心愚教断犯有无。


余文可知。


就心念中位列易知。


心念中位即三法列即七非。


忏吉罗中轻重二忏对与非对理須知之人非相中对首忏者如今舍堕牒覆对人人实当仪异篇非律此但心念不合向人开別众作。


但念中初释总标故心重吉如前对首误心轻吉即此心念次释人非此是但念对首成非如下举类忏堕牒覆人同对首罪是异篇即是事非轻吉对首罪虽同聚人滥上位故是人非。


余二心念別众並同莫非开独有人依本並托界分之余文诫劝恐入非路也。


次余二中初通释二法但示人非自余易解有人依本者对首心念即还对首众法心念随有增人若至二三归前对首若至四五依本僧法约界有无如非自显下释诫劝遮後滥行。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一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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