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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经疏私记(九)
2014-02-26 20:51:47 来源:清净莲海佛学网 作者: 【 】 浏览:1604次 评论:0

涅槃疏私记卷第九


迦叶品 第十四卷


三度门者。谓贪觉嗔觉痴觉。修不净等对治。故名度门。


则足因缘者。以愚痴多者。教观三世十二因缘。谓三世相续故。不断三世迭谢故不常。又过去破常。未来破断。现在因果双破断常。何者。以十二因缘。轮转无际。因果不息。刹那不停。念念无常以治其痴。二世十二因缘破我。何者於父生爱於母生嗔名为无明。名父遗体时。谓是己有。名之为行。从识支去至老死。与三世同。不取过去无明行二支。故云二世破我。以推现未无常求我颇得。一念十二因缘破性。以推求一念刹那无常故无性实。广如法华玄文第三卷境妙中说。


经云分折十八界等者。杂心论中说观六界。所谓地水火风空识。及分折十二处并三十六物等法。皆为破我。故云等也。


总深別浅者。谓境別观总。境总观別等四句分別。如四念处文说境观俱別名別相。


四念处空解成者。只暖解观成已有无漏气分。名为空解。


多用色定者。欲是散地。发此观为难。


苦麤重者。极恶深重名苦麤重。能障上界名苦麤障。欣上地时静妙离三随起一行。猒下地时苦麤障三亦随起一。猒下地心名无间道。欣上地心名解脱道。如是无间及以解脱各有九品。伏断下地九品烦恼。亦能证得九品无为。唯除非想。自下八地皆容外道六行伏断。十六谛者。具足应论减缘行等三十二谛观。谓苦下四。苦空无常无我。集下四。集因生缘。灭下四。灭止妙离。道下四。道如迹乘。是为十六。如法华玄第四广释。


亦是苦法忍者。此是暖法观不应用入见道观释。


经云自性暖者。暖由内无漏谛智生。名自性是暖。


经云如是暖法等者。有法者是三有法。有为者为作有果也。


是法报得者。约果显内明其体是三有法也。


是因缘者。能与色界五阴作因。造作彼阴也。


十善相应心者。善相应心後。即发此定。


若论方法者。观谛方法也。


只是实法者。此定未能伏断惑。但名实法。


牵於初禅者。由欲界最後一品惑引起初禅定。共断欲界九品惑也。


更将非想定来伏不用处者。非想定但能断不用处惑。当地是有漏。不能发无漏故。不取非想当地九品也。


引蓝弗者。蓝弗虽即不发暖法。何方外道得此定。能发暖法。所以引之。


事鄣未来者。身及床舖等得未来定。则能破之性。鄣者。修惑是也。


具烦恼性人者。即十善相应心人也。


第二解云性鄣等者。此解为胜。


一顶法者。凡有二义。一者退即归暖。进入忍住顶善根。进退两际。犹如山顶。二者暖顶二善俱是退法。就退法中。顶善穷极。犹如头顶。是身之极。故云顶也。


二忍法者。得忍善根终不造作无间恶业。不堕恶趣。不復受列而生。湿生亦更不受无根北洲八难黄门二形等果报。并迷理惑得忍善根。此惑业报。悉缘四善根。得非择灭。是谓忍法胜利功德。故俱舍云。忍不堕恶趣即其也。


三世第一法者。前三俱缘四谛为境。世第一法唯缘欲苦。今言缘四谛者。四中随缘一行。故名缘四谛乘。前三人缘四谛。故作是说。言世第一法者。世间七方便人。皆是有漏。故名世间。此第七人。於世间中最殊胜故。名为第一。得此善根有士用力。离同类因。引圣道生。故名最胜。俱舍论云。第一入离生即其义也。见所断惑名云为生。犹如生食与人为患。见道能断。故名离生。


四苦忍者。断见谛惑有十六心八忍八智。观欲界四谛有四法忍。观上界四谛有四比忍。此十六中前五心名为见道。第十六心是修道(云云)。言忍是慧者。辨其体性。以见道中见法明白。慧用增强。故偏言之。理实而言性亦五阴。言缘一谛者。明观方义。於苦谛下趣缘一行。钝根之人名为爱行。将入见道。有其二类。懈怠增者则留苦行。我慢增者留无常行。利根之人名为见行。将入见道亦有二类。着我所者即留空行。若着我者留无我行。故随根性行相不同。苦忍等心见峻疾道。傍修狭少。不及余谛。故言缘一。


五初果至第十六心者。第十六比智心是須陀洹体。此人唯有一观方义故也。顶法唯是行阴者。以观四谛故属行阴。


真空一谛者。从苦谛下入无漏十六刹那无间。名为真空一谛。


九十八使者。通名使者。以駈役为义。駈能使行者心神。流转三界故。通受使名。亦名烦恼。以喧烦为义。恼以逼乱为义。能喧烦之法逼乱行者心神。致使真明不得开发。故名烦恼。谓欲界苦谛下具十使。一身於名色阴入界中。妄计为身。名为身见。亦名我见。谓计我如麻豆及如母指。惑计遍身。计我不忘。名为我见。二边见。计我断常名为边见。三耶见。由计断常不信因果。復计此我。以为自然冥初世性。即二十五谛。又计从父母微尘梵天等生。而耶心取理。皆名耶见。四戒取。谓执耶为道。於非戒中谬以为戒。如耶鸡狗牛等戒。名非因计因。名戒禁取。五见取。復因此见通至非想谬谓涅槃。信此非余名为见取。六贪欲。引取无厌名贪欲。七嗔恚。忿怒之心名之曰嗔。八痴。以迷心缘境。随有所起。则念念乖失而不觉知。皆是痴也。九慢。自恃轻他曰慢。十疑。迷心乖理犹预不决曰疑。集灭除三见。谓各除身见边见戒禁取。道唯除二见。谓除身边二见。合成三十二。上界四谛下各除一嗔。余同欲界。合五十六。是则见惑有八十八。足修惑有十思惟。欲界有四。谓贪嗔痴慢。上二界各除一嗔。但有其六。以六足四名。十思惟。皆能润业受三界生。故名思惑。合成九十八使也。问四谛下惑依何理教增减不同耶。答依阿毗昙。上界不行恚。问何故身边惟在苦耶。答此见依身。故名身见。依於身见而起边见。余三非身。故无此见。又见苦断故。故在苦下。问戒取何故唯在苦道。答唯彼所起。问戒取计因。苦谛是果。何故在苦。答计多苦行望为实因。故在苦下。非出道故妄谓出道。是故復於道处能起。集灭异此。故无身见。无身见故亦无边见。集灭非道不生戒取。又復戒取在於苦道二谛下者。本是内道。见苦能断。本外道者。见道能断。故唯在二。问八十八中初果所断。既唯见惑。何故中有五十二思。答此思依见。见为根本。但断於见根坏修枯。若迷事思此中不摄。问修所断中何故无疑。答见道已断理合无疑。八十八头蛇死者。在前死也。


如四十里水见者。惑澜漫遍於三界。及以依正处处生着。皆障谛理。喻如四十里水。修惑虽遍三界。不障谛理。轻微易断。又五鄣不同修惑。但为一部。喻如一渧。


经云此三重故者。一切众生受身无不计我。即以我见摄边见。戒取摄耶见。见取摄余四钝使。故云此三重也。


恒存有我者。谓览实法总立於我。即是身见。


皆信耶神者。持戒邪求。及持鷄狗等戒。望得涅槃。皆依邪神及邪师教。


所起我见似正见等者。三皆内心所起。是故难识。故云似也。


我见乖正慧等者。以耶我违於正慧等。


经云获得四事者。二果已去皆获此四。


信首五根者。只是信进等五。


以三毒为内者。利中之钝为内。非修道中三毒。


经云須名无漏者。此不回梵文。下逆流文亦尔。


小般若者。金刚般若也。


亦皆逆流至不者。須陀洹是逆流之始。尚得逆流之名。余三果人逆流最得。何以不得逆流之名。


余三若不得者。須陀洹人亦应不得此逆流。


经云若斯陀含(至)云何得名等者。先次释。若斯陀等不因須陀洹。斯陀等从何而得耶。


经云凡夫之时等者。先举例也。如在凡夫时已有俗中名字。如空生得道果已即名須陀洹。决更得二果。先所得者。即名为旧二果。望前名为新得三果。望前二果二果名旧。三果名新(云云)。


经云一者解脱者。分证智德。涅槃即分证断德。又泽洲云。有为功德名为解脱。无为功德说为涅槃。一切圣人皆具此二。又解脱者。即分得尽智。涅槃者即分得无生智。然解脱涅槃名本在极。今通初果。所以逆流之名而通於後菩萨。


名通下者。須陀洹人。亦求二智菩提。菩萨亦求菩提。所求菩提既同。当知須陀洹人亦名菩萨。


经云正觉因果者。谓能觉知苦果集因灭果道因故也。


经云正觉共道者。觉名通下故名共。道不共苦唯在於佛。


经云寻观法相者。求佛教都无外道之法。是故不信不应名。何者。若言初得道即名須陀洹者。何不从苦忍初心即名須陀洹。而十五心由名为向。十六心方名須陀洹耶。


经云具足八智者。佛意但云得法在初。名須陀洹。不论於人。犹未答三果之问。所以次更问起。


一毗昙师者。释其无理一时观。正当於共。却云不共故不可用。河西释共不共。今家不破。消经为得。又若直消经意。只应云贤位与超果人。共得超果。已不与方便位人共。又方便位与四果共初果是不共。次即初果是共二果不共。展转至第四果。皆前是共後是不共。只应作此释也。


皆从中过者。无漏心速疾。虽从中过。而不取果。又如神通人通虽速疾。理数非无。


比现者。比谓上二界。现即欲界苦法忍苦法智。忍是定智是智。但不取定。定因智果故也。


随得一谛者。随不根同。亦有具缘四谛。不专一向唯缘一谛。


初果但明正位者。初果是无漏首。故名正位。


一果两向者。一先修向。次证二果。证果已观已復行。又是二果家向。此即向後之向。故云摄得那含向是也。


经云为食故行者。无漏食故修行也。


经生者者。生彼方得那含也。


更明信解者。即是信行人入修道。转名信解人也。钝根凭信。进发真解。故名信解。是人证果有三。谓三果。


云见得者。是法行人。转入修道名为见得。利根人自以智勳见。见法得理。故名见得。是人在思惟道。次第证三果(云云)故开善弹云。此简利钝非是二人。谓此非二种那含也。


身证者。还是信解见得二人。入思惟道。用无漏智断上下分结。发四禅四无色定。即是用共念处。修八背舍八胜处。十一切处入九次第定。三空事性两鄣先已断尽。又断非想事鄣灭缘理。诸心心数法入灭尽定。得此定故名身证阿那含。何者入灭定似涅槃法。安置身内。息三界一切劳务。身证想受灭故名身证。又云但有身在心。如氷鱼蛰虫。是故夺云但名身证。又俱舍论云。不还果修得灭定转名身证。灭定无心。由身证得故名身证。转世那含修罗汉向。更不出观。断八九七十二品修惑。亦未即证罗汉果(云云)。


大乘不说者。正消今经。亦須云大乘不说。只是广略不同。其理无失。


经云无色界般涅槃者。即上流般中有於二人。一谁修者即乐慧。是往色究竟。二无杂修者即乐定人也。言杂修者。谓修多念有漏等。


於现身上者。於欲界身。即得那含罗汉二果也。


遍四禅受生者。此即遍没人。余文遍十八天处。今且依经云无自在定者。谓勤修观解名为精进。定心难现名不自在。即无四禅定也。解怠有定。飜前可知。


即散业者。散坏有漏业也。


不受正生者。不受上界生也。


被道心者。非学非初果学非无学非阿罗汉。正是那含修罗汉向。故云也。


缘真心者。证无漏理也。


修旧心者。住果不进。即如当位住。


名学无学即失念者。一退果名失念。二出观同散心。亦名失念。


又言一是一非下重判经中四句。初言非学者。是受生心受中阴生。二学者是无漏因。此二未是涅槃。故云二非涅槃。三无学者是无漏果。四非学非无学者。是命终心舍中阴身。如杂心论说。罗汉报生心及与威仪意。随顺威仪心。故趣向般。此二是涅槃。


若後解下。重判第二师解释。准前可知。


常修行者。生色界已。长时修行。方般涅槃。但有勤修。无速进道。


不待自勤者。谓不俟精勤修道也。大论云。生色界已不经文修。无功用行而般涅槃。勤修速进二道俱无。故云无行。


论师云以慈悲心而薰者。此解非理。故今不用。


一羸劣者。身力羸弱。不能修道故尔。


还成前意者。成上得失意也。


经云若善法者。大体皆不出三道。即三德故。


前方便道(至)因位者。只是始从四念处至那含总属因位。


经云亦名沙门者。此句明因。下句辨果。


经云七种果者。说此七果为显涅槃果。异前六也。


经云平等果者。此果即净土果。以十善为近因。復以三灾为疎因。三灾起时众生方能发心。


断除乏者。断一切乏。是余道者。断一切道。是在因之位。皆名乏也。


两非意者。非一切乏。非一切道也。又非修行非具足。


经云五分法身者。然三藏教似作无作戒为戒身。根本净禅观练薰修为定身。观灭生四谛乃至道场见四谛尽为慧身。正习俱尽名解脱身。了了知见正习已尽。戒定慧满不受後有。名解脱知见身。通教但於三藏五上。加罪不罪不乱不味无生四谛。乃至佛地见真圆极。为慧身。从初见地解脱见惑。乃至坐道场时。一念相应慧习气都尽。住有余涅槃。名解脱身。了了不见缚之与脱。而能种智佛眼自见。住有余无子缚入无果缚。亦见众无生缚无脱而见缚脱。名解脱知见身。別圆皆约九种戒九种定九种智。界外习尽种智佛眼了了知见法身显现。亦知见他法身隐显次位不乱。此之二教。但有次不次。即不即之异。今文则兼藏教。声闻缘觉五分法身正意。唯在三乘共位。


经云永断三世生因缘者。明其因古。


亦断三界五阴身者。章其閇丧。故云我生已尽。依毗婆沙初是断集智。依胜鬘经。後是断苦智。


梵行已毕竟者。章其因圆。


又舍学道者。明其果极。依毗婆沙。前是修道智。依胜鬘。後是证灭。


如本所求今日已得者。谓小乘人无知本发心猒三界苦。唯求涅槃。今断见修烦恼。已尽已证。究竟无为涅槃。依毗婆沙。是灯灭智明其果极。


修道得果者者。章其圀圆。依胜鬘经是修道智。故云所作已办。


获得尽智者。明其因已。无生智者。彰其果丧。故胜鬘云。所断烦恼之更不受後。故云不受後有。其向属何所摄者。支佛既经涅槃河。亦应有向。为属何摄申意者。属第六人。摄別有意者。此正在三乘共位以释。又今应从圆释方称经文。何者既云成就六波罗蜜名到彼岸。前二教及別地前並未见佛性。悉不受具足六波罗蜜名。应从圆释。及別证道同圆以释。故云別有意。


总结大宗者。只是总结大意耳。


佛性亦有亦无者。未有现用故名亦无。未来心得故名亦有。


即是两破者。若云阐提得菩提名深着。不得名虗妄。能破此二故也。


以別破通者。明通教非俱因位。不修无量三学。佛亦未修。悉須改观。所以破之。令其改观。


经云作五逆犯四重者。由未见佛性。则成逆中理。犯菩萨戒等。


以通涅槃为河者。明此七人但过通教涅槃河。下文方云。若修无量三学。得度变易河。到大涅槃岸。


经云是名染着者。若云阐提此身不用修。即得菩提者。名为染着。


经云心口异想异说者。由想不当正理。故令说异。若云阐提不用发心修行。即得成佛。则名异说。


经云谤佛法僧者。谤身中一体三宝也。


经云凡夫所得者。若有说言。凡夫得八圣分。唯旧是凡夫。作此说者。名谤佛法僧。若云非凡夫所得。此亦不可修即得也。


经云一者不信嗔恚心者。只闻阐提成佛不成佛。皆生嗔心。


经云虽信不解义者。須解大涅槃理。方得成佛。若不达此[穴/失]信成佛无有得义。


经云於异身中者。改阐提业得人天身。於此身得菩提名为异身。以人天业非是佛因致使成谤。


经云不作不生者。本有故不作不生。


经云烦恼因缘故不可见者。只由此言即成谤义。


经云一切都无下明无。从方便下明有。二言相违。所以成谤。


佛性之理者。若是数法则属三世。佛性理体非数法故。


果中说因者。现在修行得见佛性。由过去善根。


四结随自意语者。即以三界结示也。


经云何名为如虗空者。问意云为定同於质碍虗空。为復异此虗空。若同此者即三世摄。


经云如虗空华者。全空是华。故非三世。


不復细开者。此假文有标释结可见。故不开之。


经云如来佛性涅槃者。佛以虗空喻於佛性。迦叶则以如来涅槃有证有得对於佛性。令佛性成有故。约三法为问。令虗空之譬成有。


经云为非涅槃等者。世人终不敢云。二乘非如来。烦恼非涅槃。唯不信墻壁瓦石即是佛性。


不唯正报者。正法念是小乘。亦云心造於依正。


涅槃本绝者。涅槃本是绝待法。为赴权机作相待说。


虗空本待者。空是世间之空。本从相待得名。今则借喻正因佛性绝待之理。名为绝耳。


此即不例者。谓有无不例也。


无非四大对者。一切皆是四大无別。四大对於四大故也。


经云涅槃是有可见者。修习即可见也。


是色者。色解脱及真善妙色。


足迹者。涅槃为八正道之践极。


章句者。摩诃般若解脱法身三法具足名大涅槃。妙世伊字。


是有者。妙有也。


是相者。无十相故。即是无相之相。


是缘者。涅槃为众生增上缘。


光明者。从譬得名。即般若当体已余名皆属脱解。


第三破外道计空者。世性眼所见空。不堪为佛性喻。故广破之。


真谛有重数者。此破次第空类。如小乘所证真谛。从浅至深次第而入。故云重数。


经云尽虗空(至)海水者。尽佛虗空如海水相。


若具十方虗空者。十方空聚在一处。名具足空。


唯鸟来栖树者。此即动合不动物。


只是体用者。如人是物体。能动即物用。二指亦尔。但随取一指为体。动即是用。


两苦合者。如二手二指先已自合。復更两双共合。故云如二双指共合也。


或心神等觉者。百论第一云。外曰实有神。如僧佉经中说。觉相是神。内曰神觉为一耶。为异耶。外曰神觉一也。内曰觉若神无常。若觉是神相者。觉无常故神应无常。譬如热是火相。热无常故火亦无常。然今所计与彼意同。故是引之。


若有来时者。云若有物来入於空中。空能容受。则知空有其用。


不得言一可解者。一器中有余器及余处皆有於空。故云空则非一。


兔角亦非者。以兔角但有其名。而无其体。故非世摄。所以借喻佛性同不可得。


若无此观者。二乘及偏菩萨无中道观。不能破大烦恼。所以於世有诤。


先明如来二明菩萨者。此举果人因人。但无有诤故。


与物和者。称机适会。故名为和。


违於旨者。如前二十一双诤论是。


经云一者信心等。十法皆依圆释。並須非前三教信等方称文旨。何者一起圆信。生死即涅槃。烦恼即菩提。即空假中。六即甄之。方无诤下九法例尔。


先明有次明无者。略列二法以之为戒。遍一切法皆通有无。


经云所有罪过者。有三漏故即是罪过。


法身破坏者。法身实不可坏。但为漏所障不见。即名破坏。又余二身依法身。法身破余二则破。


即是观不观者。观即初句。不观即第二句。


经云轻者自去者。非全自去。但是轻微易断。


经云说是二义者。有无二义也。


离诸结漏者。既是中观所治漏。则通界内界外。


因於缘者。外五尘境也。


说者成小不同者。偈云欲知汝过。皆由思觉生。若能断思觉知。汝即无有。涉云如来昔住王舍城中。阿难乞食。有女携儿就井汲水。女见阿难容仪端正。心生爱着。住目不舍。不觉以索繫儿井。拔出儿死。因生悔心。故说斯偈。食讫还以白佛。佛令阿难受持是偈。云是过去佛宣说。彼女曾闻。非女智力而能演说。故云成小不同。


无明与我见合者。无明与三界见惑合为一。


简异欲漏者。明上二界一一禅地各因缘於尘境。能生漏心。故云除欲界中因缘。又一心支为内。四支为外。又五支为内。当地五尘为外。二禅已上例尔。何以故。由未见性皆名为漏。


经云诸漏根本者。由本有无明迷真起妄。与一切漏而为根本也。


经云作想者。辨所迷法。由忆想故。生於漏心。名为作想。


经云贪因等者。无明为三毒之本故也。


何以异说者。何以今说与昔异耶。


互为因果者。前念为因。後念为果。不善思惟无明更互皆尔。


经云子是近因者。如由无明故不善故。不善思惟即以无明为近因。先起思惟亦尔。


能燋因缘者。以中道观燋无明漏。互令其妄灭。不使从因而至於果。


经云智者当观下。先明内心起漏。次从谁共住下因外缘起漏。


何时者。十二时也。


谁共住者。因恶知识也。


何处者。因依报起也。


经云众生一身者。为遮耶见之人。故设此问。


或復说爱(至)取相者。意云说爱名通。所谓善爱。及菩萨爱乐佛法。而不生於取相。


大期者。或胎中堕落及百年等。皆名大期。


经云在断中不者。正问无漏果报为用断不。


无漏无有果报者。且顺小宗。後无果报。云无果也。


经云牛即是水草者。水草是牛因。食是人因。名果中说因。


至梵天边者。此明从欲界修於上定。当来必生於彼。此望於彼名梵天边。


定是意业者。此修彼定。由意思故。名之为业。所以。


常谓色界为心者。只是常思彼界耳。

 

迦叶品四


经云从恶烦恼者。举极麤烦恼为观境也。


经云灭同此疑者。汝之所问正称末代所宜故。佛赞言之。


在言少异者。虽小异其体是同。故前文云。慈即佛性。佛性即慈正。


出所生行者。更助其问意。若达烦恼即是梵行。


五观十二因缘者。十二因缘为五阴因故。次阴復观十二缘。令灭阴因见阴。


涅槃识初起时者。一者识初托胎未能別分。二者大体简於五识。以卒尔见未能分別即属无记。故云五识准无记。


想得假名者。想能分別。假名青黄赤白及善恶之法。故須观之。


色阴麤浅者。一者麤浅。二者易解。所以不观。亦是且顺经文随机之说。


行阴过重者。由受想流入行阴而成作业。名为过重。


起三因者。爱取有也。


说识为触者。触是对碍之法。故说识等为触。


谓触因受果次第因缘者。只是受次第想因也。


即是烦恼前心者。俱舍颂曰。明无明非二。彼疏释云无漏相应触名为明触。染污相应触名无明触。与有漏善无记相应触名非明非无明触。故云非二也。今文正明无明是爱取。前心八圣道是无漏。前心有漏善耶记。谓人人善心也。


经云非有受者。四句求受不可得。但有假名故也。


经云断是和合者。三假四句推之令契佛性中理。名断和合。


行心中別有想到者。由受想流入行心到。令行心起於想到。


乃有不用处者。以十一切处。但至空识二处。有一切想。不用处则无。故云但前二是一切。


经云復有大想下。明上界想。从此已前並是欲界起想。


名慧心者。能灭世谛想心。故得慧名。


此两意者。善近恶舍。舍一切恶法而得解脱。前云想二者。若缘宜略说耳。


经云云何圣人而有倒想者。佛意云若为即是一切圣人倒想汝试说之。


烦恼门者。由之通入。故名为门。


经云十种想者。所谓色声香味触想。生住灭及男女想。依前倒想生十种想也。


中容舍心者。只是平不善不恶心。


自然符会者。自然与意符会而成作业。


经云不白(至)无漏业者。今文一往云。无漏名不白不黑。准余文说。实报土名亦黑亦白。寂光名非白非黑(云云)。


不得云报者。无漏无报故也。


烦恼至招报者。他人但云业能招报。烦恼不招报。今则不尔。烦恼亦能招报。


苦之与有者。若通以七支为言。亦名有。亦名苦。今从別对。不从通说。故尔。


後两句亦尔者。有为头名亦具四句。苦为头亦具四句。例前二句说之。将此四句对今经中十二句。只是三道故也。


老死(至)何等者。且约一期十二因缘以说。


跨节相生者。如因烦恼而生爱取。行生有。余者类此。


经云一百三十六地狱者。前现病品中已释。


无明为傍者。无明是小乘习气。故名为傍。


互相因待者。互相资润也。


能生中道佛性者。众生佛性本自有之。何故云生。释曰若非圆伊秘教诠於正性修缘了。焉能见性。由教而见义说能生。


遂使阐提还生善根者。前苦折挫。今则接引。故云还生。


此行希有者。今经皆用大涅槃心修行。故歎希有。


歎三宝者。教是法。行是僧。主是佛。又教诠一体三宝。行趣一体三宝。佛是一体三宝果。


此非正问梵行体者。如上梵行七善及四无量。则以三净为梵行体。今文道品等。但是梵行之缘诠於梵行。


经云善男子一切法是者。依迦叶泛尔通问。佛亦通途而答。由此故引起迦叶历別广问。又佛约开权以答。故云一切法是。


一切诸法者。权法生权行。实法生实行。今正约开权显实法。生一行一切行。即如来行。故云满教含一切法。又被後代悉俻权实之人也。


经云或说是善不善者。不善是所破。故云不善及耶见等。


经能生行者。然迦叶通取一代教法为问。


只此涅槃是一切法者。今经大体其具三意。一者约开昔权显今实。二者从昔已来用大涅槃心。次第修习至於初地。得见佛性。具一切法。三者始终圆修常观涅槃行道。初後不二。名一切法。下文能为初地菩萨至十住菩萨是。


轻品同断者。此约同体三惑说也。


观师禅庄严等者。此师自立。最无义理。道品通一切人修。如何判云非凡所行。


弹开善意者。世第一法尚非梵行。何况忍等邪。


天台(至)多种者。一明当分道品。未必具品。方能得道。三四二五单七隻八当分是道。故云当依念处得道。又云是道场。又云是摩诃衍。念处既尔。余品亦然。是为当分道品。而非调停。二明相摄者。如念处一法皆摄诸品。释论云念处既摄余品。余品亦摄念处。是为相摄道品。亦非调停。三明约位者。如念处当其正位。勤是暖位。如意足是顶位。五根是忍位。五力是世第一位。八正是见谛位。七觉是修道位。此是约位。亦非调停。四明相生者。如修念处能生正勤。正勤发如意足。如意足生五根。五根生五力。生七。七觉入八正。是为善巧调适。戒定慧等皆名为正。清净心常一。则能见般若。是为根生。亦是调适。又初从师受法繫心忆念名念处。为求此法勤而行之名正勤。一心中修名如意。五善根生名根。增长名力。分別道用名七觉。安隐道中行名八正道。能如是修得道有漏五阴。当知道品是有漏。


皆是无漏者。则是见谛思惟所行道品。一向是无漏。法华之文意在於此。若八正在七觉後。亦得是有漏。亦得是无漏何以故。依八正入见谛。即是亦无漏。若正在七觉前。一向是无漏。如止观第七卷道品中说。


梵行之宗者。宗尊也要也。清净梵行以道品为尊为要。


经云若离如是三十七下。若离此法不得小乘之果。从乃至下若离此法不得大乘菩提涅槃二果。


经云不见佛性者。菩提果也。


及佛性果者。涅槃果也。


经云梵行即三十七品者。此是正助合行。故云即是。


经云能坏颠倒者。能坏八到也。


能坏恶见者。前二放坏三界见惑。後二放坏同体见惑。


能坏怖畏者。入地住已能离五怖畏。


经云毕竟造作者。令众生修即得云造作。


以为梵行者。何故云不得为梵行因耶。


有漏则有执心者。有漏之法体是执着。


不能无得者。只是不得无着耳。


先定义宗者。为得无漏因为不得耶。


皆带取相者。修五方便。虽为无漏作因。而实是於有漏。


体实不执者。虽是有漏。能为无漏作因。故云体实不执。


而自体有执者。未得无漏名为有执。


发心相续者。梵行之法令於众生从初发心。上求菩提。下化众生。念念相续。方名梵行。世唯一心。故不取之。


但轻後三心者。轻受想行三心也。


但一往得境者。明五识但是卒尔取境。未成三假。第二刹那和合。方名因成。前念续於後念。名相续假。待余无心。知此有心。名相待假。


举果明因者。五识是果。能增诸漏。故名为因。


所余各一者。九性後七喜即喜觉支。八猗即猗觉支。九舍即舍觉支。此三各自有体。不令散失者。以涅槃心修不令堕於二边。常住涅槃中道之法故也。


经云三十七品根本是欲者。上求菩提。下化众生。以欲为本故也。


经云如来先於此经中说者。先於德王品中已闻。难於今欲。


经云若言了因者。了欲上求无间。方名了因。为不放逸。


经云明触名之为因者。明即求菩提欲心也。


最有多句者。夫触者。以触对为义。相应为义。初句以信因缘与近善友。为对为相应以明。触下诸句例尔。


皆得说也者。皆可得说三十七品为菩提因也。


未明定苦者。申於经中戒与定苦共別。净根戒即定共戒。故与前木叉別。


摄护五根者。是不杂戒。即定共戒也。


诸慧悉舍者。舍权沙门果及二边慧。故云除断等。


灭相似者。須约观行。六根分证。以论传灭。又如从初住已上灭初住心。更得二住心等。


经云如是涅槃云何可得者。问意者如是涅槃为用修。方得为不用修。自然而得。若用修方得修相云何。


以总名说之者。只是总云想耳。


大品十想者。大论释云。九想如缚贼。十想如煞贼。通言想者。能转心想也。能转计常乐等。诸颠倒等想。故名为想。前三想为断见谛。或说中四想为断思惟。或说後三想为修。无觉道说。是以坏法之人。修此十想。能断三界结使。证无漏圣果。一无常想。观一切有为法无常智慧相应想。谓众生国土。皆新新生灭。故无常。二苦想。观一切有为法苦智慧相应想。常为三苦八苦之所迁逼。故苦。三无我想。观一切法无我智慧相应想。以有为法皆从缘生。无有自性。悉不自在。求我颇得。四食不净想。观诸饮食不净智慧相应想。世间饮食皆从不净因缘。故有(云云)。五世间不可乐想。观一切世间不可爱乐智慧相应想。谓众生国土皆有过恶。无可乐也。六死想。观死智慧相应想。若一期果报无常为二种死之所遂。则出息不入息也。七不净想。观自他身不净智慧相应想。谓观此身内有三十六物。外则九孔常流。从生至终无一净也。八断想。观涅槃离生死智慧相应想。行者思惟。若涅槃清净无烦恼者。当断结使证涅槃。九离想。观涅槃离生死智慧相应想。行者思惟。若涅槃清净离生死者。当杂生死证涅槃。十尽想。观涅槃结使及生死尽智慧相应想。行者思惟。若涅槃清净结使及生死永尽。当断结使及生死业证涅槃。彼十唯在於小。今经十想专求涅槃。是故引之。令知所期。观智有別。


与无记者。无记即无记阴。不当苦与不苦也。


四食者。夫食但资身得住。即为食所以。衣服等是触食光(音如似牛一角青色)。


长息者。如仁王经云。一刹那中有九百生灭。即是九百生灭为一念。一百二十念为一瞬。六十瞬为一息。三十息为一須臾。三十須臾为一日一夜。十五日为半月。三十日为一月。若依仁王。念亦不短。皆是为缘长短不等。


经云是名沙门等者。先歎其人能息恶。故名沙门。梵行无染名婆罗门。


是寂静下歎其胜行。先歎断德。不起恶业名为寂静。离烦恼染说为净洁。永离众苦说为解脱。


是名智者下歎智德。知过求出故名智者。识是达非称曰正见。到岸可知。


名大医下。歎利他德可解。


是名善解下。谓解上如来随自等三种语也。


诸佛七种中语者。知上因语至如意语。如前王语说。就今知七种中又二。先自知二德。断七种下断他疑网。


七种语者。如上已说。


一味大慈心者。同体无缘慈悲。故名一味。

 

第十五卷 陈如品


释疏为二。一释题。二就文下正释文。初又二。初正释题。次开善下明品来意。初又二。先翻名。次其义下释义初云火器者。具足应云此翻火器。婆罗门种其先事火。从此命族。火有二义。照也烧也。照则闇不生。烧则物不生。此以不生为性。


阿若者。名也。此翻已知或言无知。无知者非无所知也。乃是知无耳。若依二谛即是知真。以无生智为名也。


次释义又二。先正释。次若作付法下重述付嘱意初云且出四意者。四文次第引四悉。左舍利弗。右目连。


前佛灭度者。谓舍利弗目连在佛前入灭。余弟子中亦有此例。


特法者。迦叶也。


领法者阿难也。


于今未来者。迦叶阿难二人並未至婆罗林会。所以对告陈如。通別诸人以显陈如皆是上座。甘露及开秘藏生善中。最初见甘露在鹿苑真谛灭也。中间方等般若皆为布演甘露。来至法华已开秘藏。


为未入者。今更重开以此四义。一一皆須序其经历一代。引入醍醐。显权巧毕。


次述意中云若任持绍继者。持佛法至弥勒佛出也。


流通遗命者。作流通释。亦有其义。


次来意又二。先叙古。次今明下正释。初云开宗略说者。从纯陀及哀歎二品初开常宗。略说常义。


从长寿已下即广说也。


得前少意者。若云答上问。但只得今文正观之文。失下破耶等意。


而文未尽者。三品未来也。一烧身品。二起塔品。三嘱累品。


次正释文中。初云即四悉意者。初上求下化异。即世界也。余三次第对三悉可解。又从初至一分无明在。皆具止行二善。智断分具。一一无不分证常乐我净。故云获得常色等。


二随所宜者。今文正顺机缘宜乐。但说五阴是常。若净名中三十二菩萨各说入不二门。阿含中五百各说身因。般若中遍历诸法。皆云清净。无二无別。悉是随机。故云可见。


心是缘法者。是能缘法也。


佛无碍无缘者。无非法界互遍互入等。尔时过意界。此即大论文也。彼云若发真可是智业求发真。犹在意地。此师引意界证有色。住在智业中证有心。若证今经意者。过意界证因灭是色。住在智业中证获得常色。


虽別圆者。別人後心方具常色。圆人初心即具。


经云是名沙门名婆罗门者。但云沙门婆罗门即是无常。若知沙门婆罗法者即是常也。


又初明其有人。具足沙门下明其有法也。


二结成褒贬者。初文褒也。一切外道下贬也。


经云作师子吼者。亦能吼於无量师子吼也。


谋议有五者。前四番皆顺外计之说。即是实门之第五。一番违於外道宗计。赞歎如来等即大权所为。共熟未熟作破耶始末。


经云或说我生净饭王家者。小乘见也。或说不生。大乘见也。经云我今此身是涅槃。大乘见也。或言灭身者。小乘见。经云说无常等。小乘见也。


经云说有常乐等逗大机发者。又外人本计常。今为说常。顺其宿计。则易开悟。


经云亦不见闻金翅鸟王者。据知如来不可思议大势力等。则是大权示速之相。


经云骂时不嗔等。文中一一皆颇外人不如於佛。外人意云汝诸人等顺则喜。违则嗔。佛则不尔。佛一身具三十二相等。汝诸人所事一神。唯有一相等(云云)。


鉋音齚(契也鉏須反)。


然涅槃(至)非常者。为众生故作四门说。使从门通入圆伊涅槃之理。故云欲以常破之。


旧富此难者。只是正当外人所计。及当自然之计。


此难最拙者。既难他能所俱是无常。自立於无常。汝因亦应无常耶。


是万法性者。一切万法皆从性生。所生之法皆是无常。


染麤黑者。论云萨埵剌闍怛但摩。萨埵此云有情。亦云勇健。今取勇健义。剌闍此云尘。怛摩此云暗。三德应云勇尘暗也。若傍义翻。亦云黄赤黑。亦名贪嗔痴。亦名乐苦舍。


其宗迦毗罗者。如论云神我为主是。又迦毗罗外道此翻黄头。计因中有果。又入大乘论云。迦罗所说有计一过作者与作一相者与相一分与有分一名为计一。如庄严云。佛果下举佛法中於三假法所立不同。以显外人所立染等三不同也。


不妨有续待者。有因成亦无妨。何者由万善因成故。因续於果故名相续待。於不得知佛是得。即相待假。


二谛同体者。还成二谛不分。故不可用。


若答汝义者。此破意。且用別教破之。由彼本计能所法別。故今亦以能所破之。


有时说有者。若昔说无常意命至非常非无常。若今说常即令入非常非无常。故无二语终。


以苦识(至)乐者。观於相续假。即是苦识。念念无常。作此研之。得入涅槃。即名为乐。


道谛例尔者。始从念处。还以无常观研之。成於涅槃之乐。


止是方便者。始从念处已上。皆属方便。


优楼僧佉者。计异谓作者与作异等。


涅槃何曾定常者。涅槃之体离四句。故但以不生烦恼为涅槃者。达烦恼即涅槃。亦是定观涅槃行道。故云也。


宜作此说者。宜作互无別教之说。


若论正理等者。今且约现在云牛马互无。若论正业理性。不得一向定无。後方转故。涅槃亦尔。约破行道宜说互无。若论理体本来相即。故云非全互无涅槃。


同是涅槃无者。有涅槃时无烦恼。有烦恼时无涅槃也。


有无之惑者。无漏中有微细烦恼即是无明。


相似无漏者。暖位已上也。


及被导者。忍位及世第一法。能引导入无漏名为被导。前庄严释未为全当我。


解脱色者。解脱於无常色获得无色。此解违经。故不可用。


苨(奴底反)遂为轻略者。如牛粪种甘蔗种日曝种泥土种。如大瞿昙住甘蔗园(云云)。


既目得者。由闻佛说法即得罗汉。不同善来也。


是嘿然答者。即嘿破他有无也。又佛法中真我非汝所计有无。所以嘿答。


十四难者。大论云。一世界及我常。二界及我无常。三世界及我亦有常亦无常。四界及我亦非有常亦非无常。五世界及我有边。六世界及我无边。七世界及我亦有边亦无边。八世界及我亦非有边亦非无边。九死後有神去後世。十死後无神去後世。十一死後亦有神去亦无神去。十二亦非有神去亦非无神去後世。十三是身神。十四身异神异。若佛一切智人。此十四难何以不答。答曰此事无实故不答。


我即众生等者。不出十六知见。十六知见文在大品。大论广释。一生者见。计我能生。如父母生子。二养育见。计我能养他。三众数见。计我有五阴十二入十八界。四人者见。计我是行人。五受者见。计我後身当受果报云。六起者见。计我能造世果报。七知者见。计我五根知能五尘。八见者见。计我根尘能见色及起邪见。九我见。谓横计五阴名之为我。十众生见。总揽五阴名为众生。十一命者见。谓命计连续恐连续断。十二作者见。计我能有所作。即士夫见也。谓外人执我有士夫之用。十三寿者见。寿计一期。寻常虽计。病时最切。恐连持断恐一期短。十四使作者见。谓駈策由我。十五使受者见。苦乐由我故。十六使起者见。令其还生欲界名使起。然今经中前破我见有其三。破及我是一并我是作者三义。後別破见者。知者余有十一知见。例皆自亡。故不俟一一破之。


我有二种者。此是临急之言。立於二义。


则非遍义者。我既不遍。则是无常。云何计常。


出无去处者。若有云处即是无常。云何计常。


二我何异者。二我若异。即是无常。云何而言我体一耶。


经云如是(至)出世出者。世即俗谛。出世即真谛。既违世谛。即违真谛。既背二谛。非耶何谓。


此即破竟者。只如此救。即当已被破竟。临急无理。强转义宗。以求其胜。终不可得。如张人我下。类於天得佛得之相。


法与非法者。有情无情法也。义则可然。若承上文意来。須作我字。义虽若是。准於下文復不可改。


随下文业字者。是业所作文是。


经云如其吉者。由被破竟。故名不吉。若定不吉。佛更用者。成佛不吉非我咎也。


经云但受一边者。但受明遍於室。不受炷边有今明。


经云同诸圣人者。一切圣人皆以正理而破於耶。今归平等涅槃正理。方是大平我。


岂得等者。我既不等。即是无常。


何如计常应非我作者。若非我作。何故计云我是作者。若非作者即是无常。


乃是假我者。谓假根境空明识众缘和合。方有其见名为假我。


必无实我者。必无外人所计自能见也。


但不同实我者。不同外人所计我也。


佛义不立者。难佛无我义。不立有我义。


则成谁见谁闻者。约我有用为问。


绥(虽音是胡[卄/绫]子)。


因十二因缘等者。正由无明行与识等和合。而成此身。


若道理者。意云佛是得理之人。应说有我。若无我者。常乐我净从我而得。


经云灭内外(至)六识者。灭於分段等识。即得常识等。


須灭身後者。須灭我慢及以烦恼方得常乐我净。不可将此耶见身即是。故云須灭。


又若次第修者。先灭分段身等。方得常乐我净。若圆修人不須云灭。但观此身即是三德。渐渐令净。即名为得六根净人。即其相也。


非自非他等者。此用衍门四句破执远离於慢。由他起慢名为他生。内心起名为自生。共离可知。四句推於求慢叵得。皆如幻化。故云非也。异先身命。舍先身命。得中阴身命。此外道正计。中阴无因。自然而有。非因缘得。故云也。


经云一切法亦如是者。因果及依报法。皆从因缘而有。


经云汝云何见等者。佛问意者。汝依何法何智何处。见世间有法。不从因缘有耶。


榛(仕巾反。说文云藂木也。谓密茂之林曰榛。依此释为正实)。


如小栗者。即小茅栗子。


是一业所得者。且据一人业所得。一期果报身命无二也。


色心连持下约不异而异之相。


经云因即五阴等。因即善恶五阴。果即五阴果。即无记五阴故。俱舍云。因通善恶。果唯无记。谓於现在起善恶。成当来无记阴。


牒计非之者。牒前火烧榛木而有绝炎计来非之。


经云五日者。佛告世後五日。方得罗汉。据此而论。皆是述昔。以足身见。


成六十二者。能生所生合称。故成六十二。又此四句皆後破前。各执一句。成六十二。大品云。譬如我见摄六十二见。摄六十二见者。彼经十四云。示我见根本六十二见世间空。既云我见为根本。即是我见摄六十二也。


阔狭竪等者。今言边者但约竪论。过去望现在。现在望未来。三世计我边际分根故也。


乃计如来即色涅槃者。计身神俱灭。即断见也。


若身不灭等者。计身神俱不灭。常见也。


两亦两非即是双计他人不见者。古师约自身上。解作於六十二见。谓我自如色来等。又众生五阴亦尔。


我不作此说者。我不曾作汝耶计之说。


经云是名为见者。若作是说。坚执不移。是名为见。见执所缘名为见处。见能集起未来苦果。名为见行。造作耶行名为见业。坚执所缘名为见着。为见繫缚常在三有名为见缚。因见生苦名为见苦。取非为是名为见取。由见便有三涂可节名为见怖。为见烧然名为见热。缠心不离名为见缠。


就见能说者。从如来名为下是能见能说。谓能见生死即涅槃。能说见过而远离之。


圆满端正者。因圆果满依正成就名为端正。又虽在理性三因互冥诸法具足无有缺减。


又名圆满端正若共者。亦有亦无句。若离者。非有非无句。破四性已。四悉因缘起机假说。前後令物获益则不相乖。又佛性本有名为在前。众生修习方乃得见名为在後。两亦两非例此。

 

陈如品二


无常等者。取等两亦两非句边等四。如去等四也。


先业为因者。又内识心为因也。


又一解云下。此师约观行心释。与观师同者。今家用观师释。


经云一切诸漏断者。子缚断一切有者。二十五有果缚亡也。


少分称得度者。那含人但断九品修惑。证得三果。


始是分度四月识者。四分律云。有裸形外道名布萨。与身子论议。结舌无言。歎云短少者尚尔。况堂堂者乎。至跋难陀所而求出家。後问其义而不能答。即生念言。沙门释子愚闇无知。即便休道。比丘白佛。佛言若有异学来投出家四月共住。有一外道众僧与四月共住。佛命比丘为其剃髮。受三自归沙门十戒。四月内之供养众僧。诸比丘每对沙弥说。诸外道行见俱恶。当受苦果。如见毀时不护外道。知其不退与受具戒。此即试外道之相。


一时根性者。谓顺其宜乐根性不同。


或言止观者。以止观摄一切法。故云欲得四禅等。


经云今报佛思入般涅槃者。令一切人见其入般涅槃。知从佛边而得。还令一切人归依於佛而求度脱。所以寄诸比丘。而传白之。


佛答不去者。恐堕无穷。故佛不答。


於生阴前爱者。於前身上起烦恼等。


若烦恼復因烦恼者。今身烦恼復因前世烦恼。於今烦恼上。復起烦恼。故无前後。


蚶如刺蛤如尽破其证义者。破其前引鐶钏等义也。


经云性自入水者。性是因。水是缘。此即因缘。何故计为自然耶。


全无此语者。无诸法悉有自性之语。今则取意破之。


不同祠祀者。还寄彼所计。而以破之。


经云作浆者。甘蔗浆也。


作蜜者。压甘蔗为蜜。甘蔗与余药知为石蜜。


经云无有一性者。无有自然之性也。


然佛之本义者。佛本只说烦恼为身因。亦不云其前後。又不曾说因身而有烦恼。外人何故难在前耶。


先发遣傍者。虽云遣傍还成正答。上已难身在前故。


須先遣还成我者。明佛不曾说身在前。


若云在先者。是汝自立。汝义不立。还成佛所破之义。故云何因缘故而作是难。


除彼所计之一时者。除外人定计。因中有果。果中有因之一时。何者若言身定在前。是计果中有因。若言身定在後。是计因中有果。


前後而一时者。今明正是因果前後之一时。何者以现在身望过去因。义当烦恼在前身在於後。而復因果未曾相离。故云前後之一时。


一时而前後者。此亦因果之一时。将现在身望未来报。於现在身起烦恼。復为未来身作因义。当身在前烦恼在後。名为一时之前後。


无前异一时者。谓由过去一时因果。感今现在一时果身。亦无一时异前後。由现在因果一时。復招未来身因果正意云有身之时即有烦恼。有烦恼时即有於身。因果未曾相离而復因果不失。故名一时而復前後。何以故。良由百界千如三千世间即空假中。唯在一念。故无前後。


缘成由果者。中论第一观因缘品云。缘成由於果。以果復缘先故。若未有果。何名为缘。故论偈云。果先於缘中。有无俱不可。先无为谁缘。先有何用缘。此即总破一切因缘也。今经明一时前後。以立因果。其义不同。故云此別有意。


若一在前等者。若云烦恼在前。则烦恼有始。身在前亦尔。


对治化机以说者。谓化仪约事。皆先破烦恼。令入真常。故云要因烦恼而得有身。


仍带理说者。理无前後。事有前後。故云虽也。


故知实理者。谓唯说圆常。若不称机。却成权法有余之说。


故云若说常者。受化之徒。谓佛同彼外道(云云)。


色心体一者。全色是心。全心是色。故云一也。


刹那理等者。只是事全是理。理全是事。法无二体。故云等也。


贵在纳衣执破者。且顺纳衣宜说烦恼在前。身在於後。


了性同空者空即涅槃也。


内外谁施者。一念三千依报。一千是外正报。二千是内即空假中。同一法界。故无内外。


二行经文者。一时中一行前後中一行故。此二行经文者。是极理决定之说。释大疑之要。


但炷是灯器者。油注盏皆名灯器。


不得名炷者。未烧但名灯。


一者润业者。泽州云。无明始终常有身起之时。必依无明。如梦中身。必依睡心故。


说一时有者。谓身望因烦恼而得有身。问无明依何而生。依真识。依何身识常住由如虗空。更无所依。此解復与诸师小异。


若润业者。烦恼润业能为身作因。亦有一生二生。未酬此业。故名为奢。若润生烦恼则与身俱时。能润於生。復润於业为未来因。


生阴之初者。初托胎时。於父生嗔。於母生爱。即其例也。又云於中阴身起烦恼。能润生身。


於义为便者。此亦泛依彼释。若从圆说。一念三千。无復前後。此为正义。


死阴之中者。此取现在临终时。最後刹那起润生爱。为润生烦恼。今用此释。


一时因果三义者。由过去因感今世果。由今世果起未来因。有漏之法是一时。而有三义之异殊。堪反於耶。难者今答。一时因果及以有漏。是一时法。反破外人所计。因中定有果中定有因之难。无不皆遣。


然此三师者。迦毗罗僧佉勒沙婆如前说。


彼家者。诸外道也。


现在一世相生者。外人但计二十五谛。从性生大等有主有依。以为因缘。不云从过去业力因缘。为此义故。与佛因缘果也。


求那下云云者。风大造鼻。水火造舌。地大造身。


如论文香相品者。成论第五香相品初。问曰多摩跋等众香合故。其香异本。为即此等众香更生异香。答曰因香和合更生异香。如青黄色杂更生绿色有。以种种业因缘。故生种种香。又卫世师人谓。白[金*葛]鈆锡金银铜等。皆是火物。而是中有香。故知非唯地有(云云)。


後後双者。下全是彼论第三四大相品文。


言汝犹随湿缘是水者。汝何不达寒因缘而成於地。犹故随水因缘而名水水耶。


芰角並者。波动与风相望名芰角並。又若以冻望地亦成芰角。若冻望水波望水俱名相望。


並果报参差者。应知或时根具是後报。贫穷是生报。贫是後报。根具足生报。富等例尔。


二种无法者。前计虗空兔角二法也。


弃通从別者。随病用药。破性不同。遍通一代。称适机宜。故云通也。五时次第別也。


多用因缘破性者。如今文中。先用正因缘。破外人性执耶因缘。文是次用无常苦空等。如今诸外人归伏之。皆具四时之益。一代次第。初设教法取机之相。


次用中道者。向後用也。


破於偏渐者。偏即前二教。渐即別教也。


互用无失者。明五时互用不定秘密四悉被机不定。


前後破一切内道等者。如前立五时次第。用此五时。以消今经得道之人。文横竪自显。


经云涅槃是常者。此用深理而形浅法。


经云何因缘故作如是说者。佛为知我心。为別有意。作如此说。


经云乞食是常者。以常乞故。名之为常。


別请无常者。別请时疎。故名无常。


跨节者。不依其所念。以即用出世深理答之。名为跨节。


然至理中众生无尽者。问何故云无尽耶。答若言众生有尽。涅槃亦須有尽。何以故。众生即涅槃故。故不可言其有尽。然经中约事以答。疏文约理释者。显事不离理。所以约理释之。


念阿难解之者。一代随逐世尊佛法皆能任持。所以不说魔法。


云何为乱者。只是说多为乱耳。


八谛者。欲色等上下各四。


观苦过者。是过患。若不观破。必起苦因。


观苦出者。观苦出要。谓出生死。观苦入者。入涅槃也。


经云或有示现神通等者。是示化迹。


又欲识魔佛法异者。权实之法魔能说之。应问何者是权。何者是实。何者即权而实。即实而权。即非权非实。作此问者。魔必不能答之。以此验魔。则知魔佛可识。


折阿难真心者。恐阿难自恃是佛亲侍过一切人。故須此折。


各有重任者。荷负正法。各於十方弘化。名为重任。


呵实行者。亦是一住对辨耳。


弘宣深理者。弘扬大法。谈深证极。非二乘所能。约迹为声闻云。


其不堪与夺者。大小相对而为与夺。


若言与者。二乘既从渐入顿。开权显实已竟。故堪付嘱但欲论近者。谓是法内眷属。故云也。


普贤文殊者。意云若据与普贤文殊。同位同能。广化其人甚多。然诸经中別出普贤文殊。最堪流通。付属弘广菩萨亦应如此。不取通名。应是有別弘广菩萨魔王发心者。必皆大权所为也。


翻音不同者。五天音不同也。


梵音兼义者。辨才但总持之义。


五事断辛者。小乘尔前未断。至此经方永断。


蓇(里登反)裨(薄錍反)赖(卢达反)涕(提音为正)。


净地品者。此十地菩萨是父母生身。由有毒蛇等不净之畏。故以十篇陀罗尼净此地。名净地品。


圆教一生者。若从实行释者。此人昔时於前三教久已修学。权门纯热。今值释迦。闻圆常极教。即破无明。乃至入第十住地等。所以名为肉身未免。此释为正。就应身释。今所不用。


但三宝名种种不同者。诸陀罗尼中。虽种种名不同。三宝摄尽。


摩竭大鱼者。大论第七云。五百买客入海采宝。值須魔竭。鱼王开口。船去甚疾。船师问楼上人。何所见耶答言。见三日乃大白山。水流奔趣。如入大坑。船师云。三日者。一是实日。二是鱼目。白山是鱼齿。水奔是入鱼口。我曹了矣。时船中人各称所事。都无所验。中有优婆塞。语众人言。众人吾等当共称佛者。字佛为无上救苦厄者。众人一心共称南无佛。是鱼先世曾受五戒。得宿命智。闻佛名字即自悔责。鱼便合口。众人命存。闻若今经一体三宝总持之名。七方便人。常住慧命。则永存矣。


鹦鹉生天者。贤愚经云。須达长者。敬信佛法。一切所須悉皆供给。时诸比丘日日往来说法教诲。須达家内有二鹦鹉。一名律提。二名賖律提。禀性黠慧。能知人语。诸比丘往来。每先告语。家内闻知。愸理敷具。後时阿难往到其家。见鸟聪黠爱之在心。而语之言欲教法。二鸟欢喜授四谛法。偈言。豆佉(一)三牟(二)提耶(三)末伽(四)(此四晋言苦集灭道)其家门前有树。二鸟闻法喜悦。树上次第上下。七反诵习。其暮宿树为狸所食。缘此善心。即生四王天。阿难明日。遂到其舍。闻二鹦鹉为狸所煞。还白佛言。須达家内有二鹦鹉。昨教诵四谛法。其夜命终。不审识神生处何所。佛告阿难。缘汝授法生四王天。乃至第六天。七反生天无有中夭。阿难又问六天寿尽当生何处。佛言。下阎浮提出家成辟支佛。一名云摩。二修昙摩。


大品(至)无上明咒者。彼经第九大明品云。復次憍尸迦。是善男子善女人。闻是深般若波罗蜜。受持亲近读诵正忆念不离萨波若心。若以毒药熏。若以蛊道。若以火坑。若深水。若欲刀煞等。皆不能伤。何以故。般若波罗蜜是大明咒。是无上呪。此即一心三智之般若。尚能遍荡三惑二死之毒。何况世间之毒而能伤耶。


即六妙门者。彼经云闻观世音菩萨六字章句。正念思惟。观心心脉繫想一处。见观世音菩萨。即得解脱成阿罗汉。云何当得见观世音菩萨。及十方佛名。若欲得见。端身正心。使心不动。心气相续。以左手置右手上。举舌向腭。令息调恂。使气不麤不散。安祥除数。从一至十。成就息念无分散。意云然经中唯有数息一门。又相彰显。余之五门。疏中依经义立。何者既云六字章句验知六门义足。二随门者。舍前数法一心依随息出入。摄心缘息。知息入出。心住息缘。无分散意。是名随门。三止门者。息诸缘虑不念数随凝寂其心。是名随门。四观门者。於定心中。以慧分別。观於细微。出入息相。如空中风。皮肉筋骨三十六物。如芭蕉不实。心识无常。刹那不住。无人无我。身受心法皆无自性。不得人法。定何所依。是名观门。五还门者。既知观从心生。若随折境。此则不会本源。应当及观观心。此观心者从何而生。为从观心生。为从非观心生。若从观心生则已有观。若从不观心生。不观心为灭生。为不灭生。若不灭生。即二心竝。若灭法生。灭法已谢不能生观。若言亦灭生非灭非不灭生皆不可得。当知观心本自不生。不生故不有不故即空。空故无观心。若无观心岂有观境。境智双亡。道源之要是名还门。六净门者。知色净故。不起妄想分別。受想行识亦復如是。息妄想垢。息分別垢。息取我垢。若能心如本净。不得能息所息及净不净。故名净门。故此六门通於四机游入。何者藏人观息无常。通人达息如幻。別人了息具恒沙佛法。圆人见息是佛性秘藏。数息既尔。余五例然。故彼经云。我即数息使心不散。霍然意解。销伏结使。得无生忍。住首楞严三昧(云云)今经俱知圆常佛性。蹔取小果。苏息终不滞偏。所以经云魔王闻是陀罗尼已。悉发菩提之心(云云)。


善神王者。持善令不失。


恶神王者。遮恶令不起慢。


从他使背上者。此慢从五利使背上而起。若断五利。此慢即除。


得下定者。下八地定名为下定。


我心殊多者。即是上定。意明須跋得非想定名。


有慢者。由轻他下八定。故有慢名。


经云皆随往日者。外人但信往因。而招今果。不云今身作业而招来果。致成外道耶见。拨无因果也。


无定之报者。若能修道即得解脱。故不可言其有定报也。


作八行观者。然此八观有总有別。总以八观。观彼四阴。和合不实。別者以无常等治四阴理。无常观识。苦观於受。空观於想。无我观行。以癕疮等治四阴事。谓观受如癕。观想如疮。观行如毒。观识如箭。若止观中引用。即云受如病。想如癕。行如疮。识如刺。又观空处如病。识处如癕。无所有处如疮。非想处如刺。其名虽异。其治大同。以有此八。心易生猒。疾能舍离。修习无漏。问四禅但以苦麤障三。而为方便。空等四处何須用八。答空处定细。不说八。过患难识。


凡夫亦有依六行者。不及圣种离之。


速疾涅槃无想者。然大涅槃实无想。於横计有想验非涅槃。


受是恶身者。无间出已。即受此身。


经云况其余者。况劣蓝弗外道者也。


经云断一切诸有者。二十五有见惑全在。修惑唯有非想一有在也。


经云云何名为实想者。我今不解。请为说之。


经云一切法无自想等者。用摩诃行明四句推捡。令入毕竟实相空理也。


此空遣於俗有者。以毕竟空荡於三惑二死之有也。


須跋悟道者。翻译家只译九字来耳。其时未有後分故尔。所以疏家名为得道之文。今有後分。此九字合在後卷出家文後着之。


後分上甚深妙法者。闻上实想等法。且取小果。


佛言善哉善哉者。意云今正是时。随汝所欲。故歎善哉善哉。而以许之。


須臾之恩者。只上一唤善来之言。即得道果。如何可报。


行苦迁逼者。以苦依身在。未免行苦所迁。


於是时須者。当此语时。即入灭也。


法应如是者。应身现迹。化缘若毕。法尔应入涅槃。


遗教品者。此品正令教法以被将来。益物不穷永不绝。应尽等三。是遗身益物。令权种熟脱三。何以故。吾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所以舍利法界遍益众生。当当不绝。


疏云化用掩迹者。非但如来化缘已讫。摄迹归本。而五十二众。经历一代。来至今经。减同如来摄迹还本。而復遗教遗躯遍益将来。


经云尔时佛告(至)我大涅槃。是标难思法体。劝令护持。从我於下释其难得所以。以劝修习利益自他。


今已显说者。自法华前以权覆实。或显或密。来至法华及以今经。彰灼开权同入秘藏。故云今已显说。


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者。亦如法华开权显实。引五佛化同。所以十方三世诸佛一一皆为令众生至一切种智。今亦如是。皆同诸佛。住大涅槃常乐无缺等。


放舍身命者。放舍应迹遗驱也。


诸佛摩顶者。诸佛以权智手摩诸菩萨实智之顶。即是权实合一。方名正不失。致感诸佛常现其前。


疏云初外觉者。诸佛化耶。皆先同後异。故先在外。


如乾草叶者。須跋外道众中为最上首。一化便归。犹如乾草投大火焰。况余劣者耶。


入诸境界者。不出六师。故云受行耶法。


音(音阴)。


车匿比丘(至)调伏者。今经明车匿。与大论互异。彼令依梵法治。今观十二缘令渐调伏。言虽互异。意須相成。梵法治已。必須令观十二因缘。以调其心。方得入法。若不尔者。空治无益。


尸波罗戒者。別解脱也。


依四念处者。今文能依圆教念处。


如是二人皆以深心者。一福田胜。二心胜故等。


若佛现在(至)全身者。恐後代人疑。福有优劣。少故为问起。以除其疑。


乃至毕苦者。近得罗汉。远入妙觉。方名究竟毕苦。此是真如之法。故无尽也。


若见如来舍利(至)见僧者。此一体境智不二僧也。


轮王以少福者。以十善化世。故須起塔供养。


於都城内者。欲令多人发心故也。


其转轮王虽未解脱者。文中不云。次罗汉者。以未断烦恼故不得着。


次言皆绍王位者。皆是王种豪势。各自守护。不均贫群。故令城外普益群生。


蹀止多许少者。天帝是佛檀越。故与多中之少。不同余众。


难生是中者。举劣以显胜。何者第三禅是三界乐之极处。难得生彼。彼虽难生。修者必得。大众遇於如来最後涅槃。真金色身。身心快乐。復遇於此百千万位。不可为喻。


疏云举因显果者。因圆果满。於果身上。普放光明等。


应尽还源者。化缘已说名为应尽。安住德秘密之藏。名为还源。故上文云。安置诸子秘密藏中。我亦自住其中。即此义也。


从初禅出入第二禅者。准摩耶经。此是无间三昧。不合着出字。若言出者。即经散心。应云入初禅已。次入二禅。如是次第至灭受想定。从灭受想定起入非想处。渐渐次第还入初禅。逆顺皆无间不经散心。名无间三昧。亦名练禅。即九次第定也。


次间入出者。此即薰禅。亦名师子奋迅三昧。犹如师子奋诸尘土。诸奋迅入出。为熟静散心故。顺入者。其入九定。从初禅以至灭定。逆者从灭定起復入悲想。如是次第復至初禅。如是逆顺皆经入一散心。


三超入出者。此入修禅即超越三昧。从初禅起已入非想。非想起入灭定。起入二禅。二禅起入灭定。上界皆須灭定为主。下则渐渐灭。入三四空识。不用处非想。至非想已还入灭定。此即顺入也。逆者。从灭定起入初禅。初禅起入非想。非想起入初禅。此即初禅为主。则上渐渐减至二禅已还入初禅。復有逆顺相对交过者。从灭定起入初禅。初禅起入非想。非想起入二禅。二禅起入不用处。不用处起入三禅。三禅起入识处。识处起入四禅。四禅起入空处。空处起更入四禅。四禅起入识处。识处起入三禅。三禅起入无所有。无所有起入二禅。二禅起入非想。非想起入初禅。初禅起还入灭定。入既有三。出亦具三。皆经散心为异也。此依摩耶经略出其相。然今经语略。大体则同。应如彼广。


疏云变树形消者。枯荣非枯非荣。秘蜜宝藏。皆不可得。法界无相。故以形消表之。


机感荼毗者。通而言之。始从华严已来。一言一教。皆是机感。又今经始从如是终至奉行。莫非机感。今別指唱灭。名为机感。以标品目。


疏云彰別者。別在俱尸凡众。尔时大众至扶於如来入金棺者。如来不可思议平等之力。一切大众同时以手扶於如来。而入金棺。


疏云余城亦尔者。十六城等皆尔。


余时亦尔者。未荼毗前皆尔。


从诸天人乞妙香木者。以表报恩供养也。


其地乃是(至)处者。明三世诸佛化道悉同益物事等。皆於此处。而闍毗之。


唯有迦叶独自明者。迦叶於佛灭後。住持佛法。应治此等。故不令余人闻之。復持旧叠着新叠上。而不除旧叠者。使凡圣普受平等之福。故不除之。


一时礼拜者。弟子事师皆接足宜礼。


有三十六极大力士者。只应云四八三十二。


从心胸中火者。以同体智火焚权迹躯等。


圣躯廓润者。於平等法身。以现舍利。如状芥粟。普益一切。名廓润廓(虗空也)。


千张火全不烧(至)除外一双者。中间皆烧表如来常行中道故尔。


疏云余经八国者。长阿含云。迦叶从毕鉢罗窟出。赴闍维所。佛现双足。迦叶礼讫。传中云。分为三分。谓人天海。人中一分復为八。八国者。一拘尸国诸末罗众。二波波国诸末梨众。三庶罗国诸跋离众。四摩迦陀国诸拘利民众。五毗提国诸婆罗门众。六迦维罗国诸释种众。七毗舍离国诸离车众。八摩竭国阿闍世王众。各云我当於彼求舍利分。各严四兵即勅香姓婆罗门。汝持我名。问讯拘尸诸末罗众。起居轻利。游出强耶。吾於诸贤。每相宗敬。隣国敦义。曾无诤言。我闻如来於君国中而入涅槃。唯无上尊。实我所天。故从远请求骨分。冀还本国。起塔供养。香姓受教。白诸末罗言。诚如君言。佛此灭度。国内人民自常供养。远劳诸君。求舍利分。终不可得。时诸国王即集诸臣。若不见与。四兵在此。当以力取。时拘尸国即集诸臣共以偈答。如来遗形不敢相许。彼言举兵。吾斯亦有。是时香姓喻众生人曰。诸贤长者受佛教勅。口诵法言。心服仁化。岂诤舍利共相煞害。舍利现在。但当分取。众咸称善。寻復语言。谁能分者。众举香姓。仁智均平。可分舍利(云云)。即分舍利以为八分。瓶塔第九。灰塔第十。存时髮。天持上天。起塔供养。明星出时。分舍利讫。有余炭者。毕鉢村人白众言。乞地余炭。起塔供养。皆云与之。诸国各於本处。起塔供养。


简无缘者。简禀方便教。人未堪塔。闻於圆常佛性真伊秘密。故不与之。


疏云其文未尽者。既云未尽。不合题为上下。只应云三十七三十八卷耳。


涅槃疏私记卷第九(终)


承保四年五月二日以华林房本书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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