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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经疏私记(七)
2014-02-26 20:51:47 来源:清净莲海佛学网 作者: 【 】 浏览:1607次 评论:0

涅槃疏私记卷第七


德王品之二


佛性不持者。既有佛性。何不住持。令不堕狱。若堕於狱。当知佛性无有住持之力。


若无四德者。若有佛性。何无四德之用。既无此用。岂有佛性耶。


经云若断(至)我净者。若断於性。云何復云当得常乐我净耶。


前难令涅槃无常者。指前卷末。


悉皆令转者。若一切不定阐提及二乘皆应即转成菩提。佛菩萨已得菩提竟。皆悉转成阐提等。又应知诸佛是定中不定。而为众生现生灭故。阐提二乘是不定中定。以一切皆当得菩提故。


歎现德者。为欲利益及怜愍等。悉是现德之相。


经云以不决者。後时方得涅槃。


凡法为外等者。凡夫法为外。二乘法为内。又二乘等法为外。大乘法为内。又意业为内。身口所作为外。又界内善为内。外界善为外。中道佛性非此二边。有漏等亦同此简。


性非已得者。佛性非断已还得。既无新得之理。验知佛性不断。


又断已得下。消经中若断已得。


经文云色与相者。青黄等是色。方圆等是相。又碍是色性。青黄等形现可覩者名为色相。香味等例尔。


经云生相者。十二因缘不定也。


方便道者。只是示迹不定。


此二不灭者。涉公云。内则护方。外障尘坌。亦表如来内心坚净。外相藏美。


中间坏者。万累俱消。


经云如诸国王者。世间国王诸天拥护。名为天子。称世间天。


生天者。二十八天善因所感。名为生天。余二可知。旧解及兴皇所释。非无一途。但不相即。及阙遮照。故今不用。


今明鬼即非鬼下。於鬼上具三谛义。非鬼即鬼下。於非鬼上亦三谛义。即非鬼非非鬼下。於非非鬼上亦三谛义足。此即一句皆俱三谛。是一即三下。复疎上三谛。若不复疎不成圆谛。一一句皆尔。又至释文经中皆作双照以释。良由中体具足遮照。故須二种释之。


佛现儿像者。佛现三尺儿像。化此长者。破其恩爱。恩爱即欲爱烦恼。破此爱已得第三果。


经云亦能知他众生心者。知九法界众生心也。


经云如来生在东天竺地者。竺者种也胤也。劫初之时。梵世诸天顺後受业。下阎浮提。化生人间。五天竺国本是天种。名为天竺。如来生处。


住婆提者。转法轮处。舍卫国是。


或王舍城者。得道处也。


又私谓(至)易解者。私意云。置此是得宜也。


明七漏者。然文中列七漏。全是成论文。


开边为断常者。决定有我无我。


是假我者。揽五阴以立宰主。名为假我。


真我者。只是神我耳。


我能作因者。能作善恶因也。


此苦最通者。三界皆有故。名为通行。


具无常者。无常是因。苦根是果。


无常等四各有因者。此未全当大体。非无此释。


烦恼等四者。谓阴死等四魔。今亦有此判。


秉行之众者。此且约秉法为僧。須明理僧。境智和合是专志义。方是真僧。


永断於生死即解脱者。自既脱於二死。即能处处现身令他永断二死。故名解脱。


由我能听者。由我听法得见真我。


以三观治三漏者。欲有无明三也。


若能至心听即世界者。今助二释成世界义。何者听法心喜。故属世界。二者有能听所听。所听中有名有义。故属世界。


论中云一法下。对治也。


涅槃只是因缘之法者。由缘法了所成。故属因缘。


除正因性者。正因属理。所以除之。


只是浅深者。前品犹是浅位菩提。今不痛即深位菩萨也。


惊柝者。柝(音托击柝)周易云。重门击柝。以待暴客。如持更等。

 

德王品三


经云无念慧者。念中无慧故也。


偏据苦中生念者。今之念偏於四心中。偏据行心麤故。亦是行心中细。刹那刹那常起。故属行心。於三受中偏据苦受。余三心二受非无念漏。心稍轻微。且不论之。又由余三心二受助成行心故尔。


起贪嗔等者。具十恶业。故云作种种恶。


初少许法说者。譬说八文。法但一段。名为少许。


初六譬道缘者。若能深心思惟。得入方便道。名为道缘。


无明能构众生四大者。由无明构造。养育此身。所以无明譬之如王。余二解非无一意。稍不顺经。


显然者。断非私隐。故云显然。


为回[(厂@((既-旡)-日+口))*页]者。此即走中回[(厂@((既-旡)-日+口))*页]也。


五根至栖托者。五根取境流入意地。是故五根为识栖托。


即入空者。於外凡位中修习人空观方便也。


安心空境者。安心念处境也。


经云咄哉男子者。惊觉令发也。


六尘能劫善财者。正由内六根取境致令失财。若内根不出。尘则不入。今偏名尘为师也。


无明闇心者。由无明闇为六尘蔽。


断常冲击者。於五阴上。更起断常。名为漂急漂。字去声呼。


筏不可依者。初心恐道品微弱故云也。


譬众善法者。诸助涅槃善法也。


两手譬权实二智者。观俗名权智。观真名实智。戒定二法对上二智三学。具足道品之法。此三摄尽。


经云截流而去者。渐渐入无漏也。


在此在流者。未断生死。烦恼为此岸。菩萨修行伏惑未断。及未至极果。俱名中流。今又文八譬通於四教二乘菩萨所观。


次合八譬者。一一合文皆先云观身如箧等。次皆云菩萨观是四等通於毒虵等。寻文可见。


四大有内外者。外四大与内四大同。故但合内。


诱引众生者。修观慧时。方知诱引。


但前三心者。受想识三心也。


无明为始者。此约一期报身以说。


经云三垢者。贪嗔痴三垢也。


如人望舍者。初心修观。观於五阴。未见阴理。犹如望舍。


六根无情者。清净四大。名为无情。


亦不具四者。地具四微。其力薄故。水具三微。无香。火具二微。无香味。风但一触。力最大故。此由外人所计。若佛法中。一大皆具四微。


尘是滓累者。二乘为变易六尘滓累喆(音哲)。


但此开二河者。若从因说名烦恼河。若从果说名生死河。又破烦恼河。入涅槃河。到於彼岸。


六河如下。第十二疏释第七譬。


戒定智慧者。及第八到彼岸。皆須通四教道品。


鬪诤本者。由各定报故尔。


佛犹有漏者。示同有漏者。有漏也。


经云有涅槃大涅槃者。此二涅槃俱在满果。


既经长时者。亦不出从晨朝至中夜。若据请答。闻不闻中有涅槃。但是从德王初至今为长时尔。


多有所含者。含於大小涅槃二理。及世间涅槃辨通五时。名为多含。


经云如人观骨者。假想观也。


如舍利弗等者。二乘之人虽断正使。不断习气。有习气故。感变易身。不得如来常乐法身。非大涅槃也。


言习者。身子有嗔习。难陀有贪习。毕陵有慢习。槃特有痴习。如牛呞比丘斋後爵饭。如迦叶阿难闻大树紧那罗王皷七宝琉璃琴。迦叶起儛。阿难歌吟。皆由习气使尔。如止观第四及法华疏记第二广说。


就我见明习者。正是二乘別惑。


前开宗者。指前纯陀品。


无凝然常者。纯陀品中古人有四种常。今但引二。


经云即是皇名者。二月星现生长万物。名毗舍佉星。

 

第十 德王品四


皆约无分別等者。无分別谓证大乘涅槃。而论分別十种功德五神通等別。故云若十若五。


若欲开此为四者。今还列上闻闻等三种四句。其体无殊。故云何浅之有。


不以二相见者。世尊天眼非但唯见细色。亦於细色即见佛性。五眼皆然。故云不二。


对地亦应无失者。既是圆融十德。横竪对地。亦应无失。


带圆法门者。今经专明以大涅槃心修五行。而证十德。证有次与不次。若以十德竪对十地。义当於別。十德互融。无非圆证。名之带圆。又今经带实明权。如次第修证。证已同圆。復名为带。又带权明实。显权力故。是则前三助圆。皆知常住。若据此意。是则始证圆修。却成圆带。


於別与经部合者。今经部中尚兼藏通。何况於別。虽具四教。共知圆常佛性。但修行时。有次不次。互相兼带。则是部中正意。


与五时会者。今经明开权显实。与法华同。又同名醍醐。若用权显实。与前四味同。何者由具次不次二行故尔。


与诸教合者。今经具明次第不次第。则同前教。咸知佛性。復不同前。


与逗机合者。逗四种机。前三助圆。咸归秘藏。


经云一心作一等者。二乘欲作神通。要先入定。於定心中。方能作所期事。若欲更为別事。須出定已更作期心。然後入定。方能为之。故云不得众多。


经云所现身相等者。一一文中皆言数量者。为存方便教意。以显不次故尔。


经云先取声相者。此由叙昔。皆須先缘声相而修。今则转用大涅槃心修。所以先述在昔修相。


经云体非是果者。非果之果。故得是常。


经云不作佛相者。不作能说人相也。


经云以无相相者。於观於四德无非法界而得涅槃。故云无相相。


原由恶心者。亦有人闻恶声。能观此恶。增其观慧故也。


经云庭燎(力召反。诗云庭燎火烛也。广雅云燎烧也)。


乃借天眼文助结者。只是指於昔所不见而今得见。正是结文。以显不与二乘共相。无別借文。


先横知六道者。具足知十法界众生心念。纵让佛果。須云知九法界心。


今云六道者。且依现文。


次竪知十六心者。此就迟速并异。菩萨之人欲知初心。即能知之。余心心亦尔。声闻人欲知第三苦类忍心。至第十六道类智心。方始得知。支佛欲知第三苦类忍心。至第七集类忍心。方乃知之。问何故偏言欲第三心耶。答其他心通依上界禅起。欲知他人无漏心时。还缘观上无漏之心。同地易知。於彼观上无漏心中。苦类为首。故偏言之。


言至第七心者。以缘觉人欲知他苦类忍心。拟意观察。彼心已谢起苦类智。缘觉寻观追而不及。即於上界集上伺之。故偏言第七。


前知六道下。今家判释慈成上。


梵行者。此明初地菩萨无缘之慈。与上各別。何得成。


经云慈名世谛者。二乘之慈。名为世谛。


经云不从缘者。舍偏得圆。不属众生缘法缘故也。


经云阐提慈者。有怜妻爱子之慈。


经云犯重禁等慈者。由慈爱於恶境。名之为慈。


经云舍黄门慈者。黄门无志屠等。爱於恶境名慈。


经云不见持戒者。此约毕竟戒说也。


亦是生空等者。初依其烦恼。谁云证於生法二空。性地属通。此不可用。


以初捡心者。以大涅槃心捡之。


验三亦然者。根胜既具十三。根增长既具十。根本根深根广等三。亦須具十三。


具十余四者。根胜既具十三。及十根本。乃至根长等四。一一皆具十三及十。


修亡相檀者。令修亡三檀也。


止伏欲界恶者。且约持戒。伏身口恶为劣。外人例如上答。


无畏者。如前则生不动国文。皆具止行二善。


又夫修净立行者。皆先为求涅槃心为本。即以此心摄於众生。同生其国。


十四有者。各经中有。则为二十八。


生乐论义者。乐慧人也。


乐禅定者。只应云乐定禅。语滥色界四禅。


然生尼吒等者。此名遍没。始从初禅。经历十七天处舍初天生次天。如是传传至色究竟超者。从欲界超至色究竟。此此正是全超也。


若生无色者。此即无色般也。无色亦有勤修速进二行。


方般涅槃者。今文不论。


不云中生者。以中般。但名为中。不名於生。故不论之。


轮转余势者。然果报未亡者。但是酬因之余势耳。


非圆意者。今須依开权显实。以大涅槃心修。达生死身即法身常身。何况二乘而不即法身耶。宁待入於变易。方得转矣。須依亦即甄之。


经云上中上者。亦名上胜上。


经云初发心者。初修十五心成就满足又五十心。因果合成一百心也。


经云八十者。初两十二为二十四。五大星东方岁星南荧西太白北辰星中镇星为二十九。北斗星为三十。马天三十一。行道三十二。婆罗三十三。功德三十四。


二十八宿者。东方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南方七宿。井鬼柳星张翼轸。西方七宿。奎娄胃昴毕觜参。北方七宿斗牛虗危室壁为六十二。地水火风为六十六梵陀提拘臂首半母为七十四。四天王为七十八。造书婆薮为八十。世人所事或名为天惑名为神。


色净故者。缘因资般若。名为色净故般若净。般若了缘因。故云般若净故色净。


经云大至火天多属四天王处。梵天八臂天首罗天属色界。楼陀天等皆属欲界天。


经云中表俱净者。中谓法身。表谓应身。


四臂或当主此者。四譬次第对四悉。随文释相可见。


不见色相者。作业外彰身口。名为色相。又十二因缘俱属於色。故皆云色。


不见色缘者。烦恼润业。名为色缘。


不见十二因缘空者。空即不空。故云不见。


不见因缘假者。假即是空。故云不见。


亦不见中者。即二谛双亡。中亦俱寂。故云亦不见中。


一切法亦如是者。四谛六度等。悉具三谛。亡泯双照。故云如是。


次为他离怨者。以烦恼是菩萨大慈之境。故不名怨。


五住菩萨者。即別教五住菩萨上能出假也。


经云八魔者。菩萨昔以分离界内四。今则破於界外四。名为离八。河西所释自是一途。非应大道。今所不用。


三种业者。有漏无漏非漏非无漏三也。


例一切等者。有谓生死。无谓二乘。常为有边。断为空边。垢为有边。净是空边。缚脱亦尔。菩萨修大涅槃中道。双非诸二也。


经云我实不生阎浮提者。且约方便教意。我自有净土。权示在此导利众生。


经云慈氏菩萨者。明土本净。秽由於生。如净名中。如来之趾案地。即其例也。


信首诸根者。如华严十种六根。


开善全是三藏菩萨者。既云犹生欲界具於五事。只成三藏菩萨义。以此菩萨根具位在第一祇初。


中间登地者。亦未知为属何教。今須在圆。


前四是报果等者。若入初地。俱名习果俱名报果。不須分之。


经云其义各异者。自在持戒布施得五事。自有依大涅槃修行得五事。汝何以将浅而难於深。


经云有分果者。以世间施招人天。依报正报皆有限量。名为有分。感生死根。名为有果。修大涅槃证大涅槃。正报依报体周法界。无数无量。名为无分。永超二死。名为无果。而获中道大般涅槃。无因无果之果也。


三忍者。等觉为上忍。十地为中忍。八地已下为下忍。


退非菩萨者。非第十地菩萨也。


佛菩提智者。等觉用佛菩提智断最後品入妙觉。例如住前修观。断一品无明。即入初住此义。非为难见。然古人解要有进退。


不应悬殊者。应如前第五功德。冶城云。通外凡及三十心。乃至对登地等。故云不应悬殊。


穷觉者。等觉也。


此一三昧者。金刚三昧也。


何异金刚般若者。引彼经意者。破古人金刚三昧不应一向唯在等觉。如金刚经云。应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此则犹通初心。何呪不通诸地。


以烧草为譬者。初地断惑如烧草。以显中道如存山。


经云无有折损者。无有能摧破。


此三昧者。经云在於大众色亦不定者。此明一行於随众行。大论三十八云。如颇利珠随前色变自无定色诸法亦尔。或常无常。论以一理应於众理。释曰。理行如珠。教法如日。情如众物。观如现色。

 

德王品五


於位则浅者。以初闻正法及是第二周始。故云位浅。


初证不闻闻者。下九功德並与初功德证同。故云也。


弃其内德等者。由内证实理。能外化他。不可偏作自行以释。


寄事而表理者。寄求善知识等事。而表诸地证法。浅深不同。亦如善才求善知识得法浅深。即其例也。


例如净名者。例同也。彼经观众生品云。此室释迦牟尼佛阿弥陀阿閦宝德宝焰宝月宝严。乃至十方无量诸佛。是上人念时。即皆为来广说诸佛秘要法藏。说已还去。以显登地已上。須近善友听法。不同古人专在浅位。


经云而作近因者。今此四法通於別圆。前之二教並不谈中。为此义故。不任为今经近因。故須先简。若开显已。无作圆常何简之有。又今明四法。須具二义。一示地前可修得入登地。二入地已仍須四法筞发。令疾入後位。


慧品为正者。大涅槃了因种智为正行。缘因为助行。


诸佛起发者。如华严中八地菩萨欲沉空。十方诸佛同时而劝。正明化他。亦須自近善友。令他近善友等。


经云有人身遇众病者。三惑重病也。


热譬爱者。热病之人贪一切食。故喻於爱。


次冷譬痴者。病冷之人身体痹死。无所觉知。如痴无识。


劳譬慢者。劳人诸事不能状。


如於慢下譬嗔者。痢病不可禁制。故譬於嗔。


疟譬疑者。或发不发。又或寒或热。如疑。犹影疑自疑他等。


通別之惑名同体异者。通惑於见思上立利钝名。別惑於尘沙无明上立利钝见思之名。故云也。


经云离十恶等者。此並是双流之行。


修行十善者。十善为诸行之本。故令修行十善。


四行戒施者。此即乘戒俱急也。


配前五人者。一菩萨二佛等五。今明不尔。只一人身具此五法。不須配前。


而实已润者。纵未显获已得冥资。


似如一化者。十二部对华严方等。兼鹿菀部中有小涅槃即後教。


谓八圣道者。此无作道品用毕竟空修。以大般涅槃。


经云夫听法。所言夫者。下蕴深旨。今亦如是。始於弹指小善。终至圆常通一切法。皆为显於十一空涅槃极理。故云夫也。


经云要以繫念等者。同前三解而修於行。故云思惟。


经云三三昧者。皆以大涅槃心修。一一无非法界。达二十五有。而见一实等。


经云如法修行者。此文专约开权以释。


经云不生不老者。离分毀变易二种生死等。


经云软语及呵责语者。即劝诫二门。二门具於四悉。如法华疏第五说。


经云若有触者。喻身业。若有念者喻意业。说业说即口业。具譬三业修行。


经云众罪得灭者。喻能生善灭恶也。


经云不观种性者。譬不择机缘。


钱财者。譬为众生已不求恩报。


无据者。尽无生二智教门。唯云罗汉得之。不曾云初果亦得。故云无据。


此出阿含者。如中阿含。舍利弗教化病经中说。有彼长者。字須达多。身重有病。于时遣使。问信世尊。并请舍利一[(厂@((既-旡)-日+口))*页]。舍利遂往。須达见来。即欲下床。舍利便止。別坐一床。慰喻长者。莫怖莫怖。所以者何。诸凡夫人成就不信。身坏命终。堕於恶道。生地狱中。长者今日已有上信。以是信故能灭苦痛。生极乐处。或得斯陁或得阿那含。长者。先已得須陀洹果。故不说之。此初慰喻。善戒二。多闻三。惠施四。善思五。正见六。正志七。正解八。正脱九。正智十。一一慰喻辞同初。初十中前五是世间善。後五出世间。就出世中正见正志是无碍道。慧名正见。正思惟名正志。正解正脱是解脱道。然河西所引復不与此全同。


一目谓法眼及法慧者。此释为胜。今亦用之。且约专心听受属於法眼。修行属慧。以慧观察。令见佛性故也。


一目为天眼者。此释无意。为是修得。为是报得耶。


上果不伏听下果法者。意云凡近善友。須简劣从胜故尔。


宁復(至)五欲者。无心思五欲。五欲任运亡。故云宁復有心。


经云四颠倒即断者。須云八倒断也。


经云能令一切凡夫(至)苦恼者。从凡夫至須陀洹。皆为四苦所苦。不云後三果者。上果轻微。且略不说。


经云如法修行者。称法性而修行也。又是称教法而修行也。


一明正行二善者。此是双流之行。遍灭法界恶。遍生法界善。


二明空无常解者。此即乘戒双修。达常乐我净无非法界。名一切空。


佛具万德者。以实而言。只四德摄法无外。何略之有。


善实是不虗者。实外无法。故曰不虗。


故名解脱者。此明得禅。


外道望下不得禅者。得解脱名。


互有与夺者。实而言之。与故有真实。夺故非但无常乐我。真实但无。


经云依世俗道者。依世智忻猒心。断下八地惑。名依世道。


所以无常者。谓现在未有於常。但有无常。


後仍结异者。从不名佛性下是。


後身佛性者。等觉佛性阙我乐剩见。


言六少见者。现在未见未成。一转即入妙觉全见。所以现在名少见也。


五善者。涅槃分果善也。


以义异故者。此辨因位菩萨心中佛性。由有烦恼。与佛果地佛性不同。


开善云此二者。即指今经六七二文。


即文判之者。古人判之。只前所列文是八住。


至六住有五者。一真。二实。三净。四善。五可见。此阙第九住中第一常名。若与常名则不异也。


五住初住有五者。一真。二实。三净。四可见。五善不善。谓修者善。不修者不善。


善与不善异者。前八住单善在第四。此文善不善存第五。故云异也。


经云一者。可证者。若能修者。方乃分证。


知法章具二义者。经中句句皆具一体別体二义。故云若善不善等。应身佛即別体也。


知实相者。览前三宝等无非实相非因非果之体。所以更约实相释之。是故经中句句双非。以显於体。又句句皆有別体。谓初住已上而有遍於诸德之用。又前五知见。及正行二善空解等。皆是果上所有证之法。故有別体差別不同等用。故云遍通诸果皆有异义。


经云若善者。涅槃善也。


经云若知不知者。知一体小外不知。


经云若修不修者。修者善。不修者不善。一一並是双流之行。皆对小外简之。


此前未说至之言者。此前未说虗空实相。文後已有行结之相。从是名菩萨修因下文是。


又前未说者。应知今实相泯。今五文无非实相。非因非果。及非有非无。悉明双流之行。


又前未说者。復以真空荡前六文。无非虗空。


真空者。即毕竟空理。异二乘空。


事空者。将事空以显毕竟空。


涅槃空者。偏约所证。又此又三空。即约三谛明空。若合三为二。即二谛明空。又真空是法说。事空是譬说。涅槃空是合。


经云不见虗空者。真空之体不见故。


经云虽有五眼所不见者。此即见而不可见。


经云慧眼见者。真空唯慧眼见。即不可见而见。


经云若是无物下。简出世间之空非其真空。以世间空除物方有。若除物有空。空乃名有。故云乃有为实。


经云以常无者。只由无常致无真空常乐我净。


一云虗空不可见者。此释顺经。今用之。


二云至识心见者。明虗空非六七识心之所见。如实相体非六七识所见。六七识心但见光明。如由別体三宝导此识心成行。得见一体三宝。故云方得见空。


人总於法者。法谓常乐我净。


实相既通者。通於涅槃如来佛性。故有三乐。


此据正因者。此即合理性三因为正性。以未见故。但名正性。


问断烦恼处。然德王问言。如来昔说身智尽处以为涅槃。今说烦恼尽处是其涅槃。二言相乖。故須重问。


未是涅槃者。当知初断烦恼处。


未是涅槃言处者。约身上断烦恼尽处也。


答魔之词出长阿含。长阿含第二云。又告比丘。吾今所以诫汝者何。天魔波旬向来请我。佛意无欲可般泥洹。今正是时宜速灭度。我言止止波旬。佛自知时。須我诸比丘集。乃至诸天並见神变。波旬復言。佛昔於郁鞞罗尼连禅水边。阿由波尼俱律树下。初成佛道。我时白佛。佛意无欲可般涅槃。今正是时。宜速灭度。尔时如来即报我言。止止波旬。我自知时。如来今未取灭度。須我诸弟子集。乃至天人见神变化。今正是时。宜可灭度。我言止止波旬。佛自知时。不久住也。是後三月当般涅槃时。魔即念。佛不虗言。今必灭度欢喜踊跃。忽然不现。魔去未久。我即於遮波罗塔。定意三昧。舍寿住命。据此舍寿。犹是随机。


不同月令者。此是旧月令。新月令无此说。


周家时者。周家十一月是年朝。所以二月即成於四月三月即是十二月为岁朝。不得用。此闻立月增减以释。此时与彼不同。但依第二释。


谓嘿为灭者。灭即涅槃也。


经云波旬意谓等者。波旬嫉佛化人。恐夺其徒属空其宫殿。欲得佛不化人。即是涅槃。


是僧宝故者。菩萨但僧宝无涅槃故。简僧异佛法也余之十文者。一一皆对二乘简出大涅槃相。又二乘对外道非涅槃。二乘亦得不织不覆等名涅槃。若对如来二乘涅槃。即名织覆等。织覆只是繫缚。


经云不生烦恼乃名涅槃者。二乘虽得涅槃。犹生別惑。非大涅槃。


而菩提实未全除者。纵破一品无明。变易五阴而未全除。又纵示同六道之阴。而亦不为阴所覆盖。


皆是因缘者。只由三世因缘和合所成。无有自性。


又若约圆说者。皆由法性为因。无明为缘。而生於阴。


一根有三者。苦乐平平三受也。


即离四见者。一即色是我。二离色是我。三色大我小我住色中。四我大色小色住我中。四阴例尔。各有四句。


现在有我者。谓色有我色无我。亦有亦无。非有非无。以为四句。一一皆云神及世间常等。余文但云现在常无常等四。其名虽异。而义是同。


经云身见者。谓计我如麻豆及母指。或计遍身计。计我不妄。亦名我见。此见依身故名身见。计我断常名为边见。由计断常不信因果。復计此我。以为自然。宜初世性。即二十五谛。又计从父母微尘梵天等生。皆名耶见。执耶为道名非因计因。名为戒取。復因此见通至非想信此非余。名为见取。


小不次第者。前三同彼。四戒五施六天。


前是四禅者。以大涅槃心。修此四禅。为入涅槃方便。


通则至前者。通於初心。即体达五阴无非法界。


更修百八三昧者。如大品经中广说。


经云守护导涅槃之心。能导行人至於乐果。如世导者。善知前途通塞之相。若不护之。焉至宝所。


以慧异者。准法华疏云。定具足名心自在。慧具足名慧自在。定慧具足名俱解脱人。故大论云。慧得好解脱。心得好解脱。


无復无知者。无取相无知二烦恼也。


烦恼趣心者。谓烦恼覆心覆慧也。


二云九地等者。不須离对。但上下文。初地已下住住皆具三种四句为定。


皆令缚解者。难意皆令本是解。本是缚。又为心即是解。为待缘方解耶。


若心本有烦恼者。若本有者不能令心得解。


若本无者。本已是解。如何今日方云解脱定有。下二句准此正难。


无缚无脱者。既无缚无脱。如何復言心得解脱。


前四明无所缚者。此明心性不为贪等所缚。


後一明能缚者。此明贪等不能繫缚於心故也。


明无解者。诸佛菩萨既不拔虗空中刺。验知无贪不名为解。


明无得解者。此明无因也。


明无得解道者。既其无因。宁得有果。


经云如过去灯者。如大论云。灯来时无闇。有闇时无灯。故云灯不灭闇。今明惑即是智。智即是惑。故无能破。


但随义为三者。但随经文次第。以判为三。非专次第答前三问。


据正义者。佛立中道正义。非德王耶义。


因缘中道者。因缘即是中道也。


经云善男子心亦为不贪等者。上难云。若心有慧。可云心得解脱。心既无慧。如何云心得解脱耶。


佛答意者。心体本非有非无。本来无繫。为是义故说心得解脱。


经云亦非不繫者。遇缘即为所繫也。


非心者。非无心也。


双非两舍者。今为显出中道心体本无繫缚。所以双非。两舍耶小二边。不云即边而中。意在此也。


经云细即是常者。计隣虗尘也。


经云以时节者。外人计时为心因。由某时故而生其贪。故彼计云时来众生熟。时去相摧促。时能觉悟人。故说时为因。


经云以不能知心因缘者。不知心性中道本净因缘。而为无明繫缚。轮回六趣。受二十五有生死。


经云被无明枷下。明不断惑凡夫。次从有人随於圊厕下。四譬断结外道。


经云一切凡夫唯观於果者。唯计即阴是我离阴是我等。


不观因缘者。一不观世间末因缘。二不观本因缘。本因缘者即法性因。无明为世间因缘。即法性人而不逐之。但逐无明块而不放舍。二十五有终无出期。


一明因果至故有者。中道心性非因非果。依性而修。便获於果。贪心亦尔。


经云识则得生者。因率尔五识。生第六意识也。


二明心性(至)和合者。心性本净。无有和合。由无明故致有和合。又由略因缘而有和合。譬如氷有和合故有团圆。水无和合故无团圆。


经云诸佛菩萨(至)不净性者。若言心性本净。为惑所覆。犹属教道。且顺权说。


若云本心清净众生闻者。趣於耶见。谓心即是不肯修道。为令众生断除贪等。方见佛性。故云终不定说等。若依实理。心性本来未净。犹如无始。唯水无水。虽全是氷。则不得云氷不是水。众生心性亦復如是。虽本是无明。则不得云非是三德秘藏。是故圆人唯观无始。三道即三德故。不同权人却覆方见。


经云云何心共贪生者。此句明一切凡夫与贪俱生俱死。


经云谓火灾者。亦应云无明法性因缘。达此因缘。即得大般涅槃。下三句。若断尽则不共贪灭。初地菩萨为众生示有俱灭。


经云除不动地者。初地菩萨犹有烦恼。名共贪生。永无有灭。故云不共贪灭。


经云譬如日月等者。此文譬显。亦顺教道。若依实理烟等。即是日月。


经云不贪之心者。本净心也。


难行苦行者。中道之行难行也。


经云无常见常等者。实是无常计为耶常。实是真常计为无常。余三亦尔。实是脱法即计为缚。实是缚法即计为脱。


经云非乘见乘者。非乘为天人乘。又是三乘。实是一乘。计为三乘。实是三乘。计为一乘。


经云总別之相者。总为计我。別谓计所。故云便作色相等。


经云见日月等相者。此计寿者见也。


经云若见我是色我者。即色计我以为一句。


色中有我者。色是我虗空。色大我小也。


第二句我中有色者。色是我璎珞。我大色小也。


第三句色属於我者。色是我僮仆。繫属於我也。


第四句初一我见。後三我所。执我我所名身见。色阴既然。余四类尔。总执五阴为二十身见。


经云畜二沙弥者。如僧护经云。二沙弥共被相抱卧。死入铁被地狱。若不共卧。畜亦无过。


经云修习三十七品者。举因行法。以显初住已上所证。

 

德王品六


浅深非一者。虽有浅深。悉明证位功德而言。


三十七品者。无作道品也。


直起中怀者。直是内证名起中怀。不为耶曲。缘之取碍。


多就理明者。专就证论也。


二信因果者。如纯陀施食得五事果。施是因报是果。


信二谛名者。圆二谛三谛者。即二谛而论三也。


只是一体隐显为异者。二智隐二身显也。


以根深故即增长者。牒终行布施下文。


一切诸法等者。从若诸沙门下是一切法也。


次戒闻智慧者。戒即牒前戒。闻即牒前多闻。智慧即牒前亲近善友。以五法互相资故。


不见横竪者。虽有横竪之相。而实无横竪修行。故云也。


左右解之者。应云由内解故无疑。由无疑故有内解。


经云有少善者。正因佛性。名少善也。


初开经时说者。指现病品。


经云日从山中出者。日从山东而出。今言山中出者。但是寄山显相。而言中耳。中出譬本有佛性。至正南譬现在身。若不闻不戒等。令不至西。譬既有佛性。必得涅槃。更无所疑。


通慜者。慜达也。


以新破新者。般若破取有智德成。


以故破故者。无始无明灭故断德成。


作恩念恩者。前证受新法句。应摄入此句中。


十二因缘大树者。过去二支为根。现在五支为质。现在三因为华。未来二支为果。


魔王共战者。亦可将前能闻能答。对此文。


只应解於初後二者。前难本。只难於现病品末。第三菩萨之人遇与不遇。自能得善发涅槃心。今何故要歎佛性。方令得涅槃耶。二者前难现病品末。第一阐提遇与不遇。俱不能发。


今难意者。阐提既有佛性。应自能发。何俟闻歎方能发耶。前难文菩萨在初阐提。在後二乘在中。


中间举来者。前问中举来也。然德王本不难。二乘但相从举来耳。


经云若不遇下重释前。二乘及阐提。


经云一阐提辈(至)涅槃者。据现在无修缘了。名为不得。


一阐名信提名不具者。信具二善阐提所无。


恶欲之边者。以恶极故名之曰边。


经云佛性非信等者。佛性非信。进念定慧众生不具信等名一阐提。


又不具者。过去非无少善。但现在无修得善。名为不具。


而有是理者。当来必得涅槃故云也。


箜篌譬众生身者。譬五阴实法也。


经云众生佛性(至)无住处者。不属五阴也。


歎善者。歎佛性善也。


经云我所作也者。若言诸佛等听我所作。名无惭愧人。


经云不为生天等者。不为二十五有而持戒也。


经云不作破戒者。谓四重。不作缺戒者。谓十三。不作瑕戒者。谓世已下。不作杂戒者。定共戒也。


经云不生憍慢者。菩萨以大涅槃心轻重等持。而忘其相。


得善戒者。由於持戒。而得涅槃善也。


经云欲说善道者。欲说涅槃善因。令众生得涅槃善果。方名真善友也。


但令伏下界恶者。今亦不全非。此释消经亦有其理。


浣人猒秽者。作背舍观。但取猒秽。为背舍观不取净相。


经云尸利毱多者。涉公云。尸利毱多火坑陷佛。毒食药佛。如来于时履不烧。食毒不损。彼舍耶见。为佛弟子。


十二文多者。今经十二部犹兼於权。故且除之。


除全体者。谓涅槃通权及遍一部。其体广愽。故以除之。


但取四偈者。四偈显义同圆。是故偏取。


但取常住者。以今昔善根相扶。只闻常住二字性变易。即达三德秘藏。


取寂嘿者。只说即无说。故云多闻不离理。即其义也。


故知损之者。周易云。以至於无为。肇公改用。今且依肇。以佛性理极。名为无烦恼损尽。亦名无为。


经云法无性者。涅槃之法无自性等。体即法界遍一切处。故云无性。


经云难作能作者。此约闻已起行。若定知此难得涅槃。必須行之。不可直云我今唯观实相端拱守理。未为全当。一一皆依中理。以忍二边之恶等。


不存着者。谓妄其功也。


经云色者非地水火风者。色体本是毕竟空。故非地等。


又不离地水等者。地等全体是空也。


经云以相似续者。凡夫不知色性本空。横计前念似於後念相续不断。


菩萨得者。具前多闻中。始从十二部至常说法五事故名得。


经云不得现见诸佛菩萨者。不得现与诸佛菩萨。而为眷属。但是魔眷属耳。


经云若盐能令非醎者。空非颠倒。如何修得。


见不空法者。我於凡夫见不空处而见於空。故非颠倒。


今言非空使空者。今达於有而令其空。故云使空。


经云阐提者。数论外道也。


七地菩萨能入寂灭者。初地念念入法流。心心趣解脱。及七地已入寂灭。何須寂忍。唯在佛地。


以前文为体者。兴皇取後涅槃经。显示佛性为体。此师取前修习三十七品为体。


余皆可见者。檀摄二觉。谓除舍也。尸摄三。谓正语业命。忍摄四。谓念根念力念觉正念。进摄八。谓四正勤进根进力进觉分正精进。禅摄八。谓四如意定根定力定觉分正定。思摄十。谓四念处慧根慧力择觉喜觉正见正思。合三十五。余有二信。通三十五。一切诸法信为本故。谓信根信力。婆沙以实体十一摄三十七。先以七觉。收余六科。谓四念处及慧根慧力正见入择法觉分。四正勤进根进力及正方便。正方便是正精进入进觉分。四如意足及定根定力正定入定觉分。念力正念入念觉分。是即二十四法。摄入七觉。


余不入者。谓二信为一。及正思惟一。语业命实但二。并七根本觉成三十七。正命入语业中。然於七摄中摄喜入择。摄除入舍。又但舍中实体但十。以十合语业命三为一戒支故。


道品入涅槃者。无作道品也。


方近於理者。十德始末。不离一心三谛而解释之方。


摄十德理体降此释者。悉皆不可。


第九已上者。正是第九已下皆尔。


经云轮回生死者。轮回分段变易生死也。


经云五种盐者。案四分律。药犍度中有而五种盐。初五者。谓黑盐。丸盐。楼盐。摩盐。支头鞞盐。鞞(府移反)後五谓卤盐。灰盐。新陀婆盐。施遽鞞盐。海盐。此等名或约色辨。或约处明。若此上五盐。谓颗盐。绿盐。赤盐。白盐。印盐。盐有多类。大略五耳。

 

第十一 师子吼品


文为二。先释题。次就品下入文解释。初又二。先正释题。次地人下释品来意。初又三。先述古。次非为下纵夺。三此俱下正释。次纵夺中意者。然从菩萨一边标题非为不得。但不可一向。三正释中又二。先标意。次何者下释。释中三。初据文义以释。次或者下问答释疑。三今明下附四悉法门以释成。初云能吼无量者。佛是果人益於因下。故云能吼等。次释疑又二。先立疑。次答下释。


目者(音以古字)此是会意字师(所类反。五偈曰师偑巾曰师)。


三释成中云世界者。师弟及三业六即异。故属世界。为人者。子者为资也。亦慈也。资故生自善。慈故生他善。对治者。治前三教不能决定。说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之世然別人地前虽知未能定说。所以三教俱为所治。第一义者。师居众位之上穷佛性原故。当第一义。


题具多意者。具师第六即四悉开显佛性之义。


次释意中二。先述古。次今明下释。初又二。先正述。次。今悉下略非。


云非菩萨说者。此明菩萨但是能问佛性人。不应名能问为说。由问故说。说在於佛。佛说入证佛性。以酬菩萨之问。为此义故。不可偏从。菩萨题其品目乖各者。乖角亦得。


次就品下入文解释中云皆属了因者。万善属缘因。由能了知了於万善。万善方能资於正理。所以万善属於了因。


有性无性者。正取有性为果性及果果性。有众生句。亦取有众生为正因。


有真无真者。取此二句为境界性。唯有二十五有恶境。


又生智者。数数观之智。显境境发智。故名为生。


习因因果者。上句取有因。下因取有果。


三句者。取有作有业为报因。取有报为报果。


因性者。取二因以为因性因因性。取二果以为果性果果性。


依作无作者。作谓造作。故属因性。


十八修者。但依前列亦章数即足。


同异若此者。同谓不出佛性。异即如上诸意。是即同而不同。不同而同。


但未为得意者。劝问虽引十八条。意在佛性。若但依佛別劝师子吼。亦作別问。焉能显於佛性。所以未为得意。


总劝者。但劝问佛性也。


敦劝者。正应須问令众得益。


经云白佛言者。此三字犹属经家。不可置上句末。将此三字。成於下句。其顺文体。


譬法身者。此是十力四无畏等法所成之身。


地即尸罗者。尸罗不清净三昧不现前。尸罗为众善之本。如如意足依戒而发。


经云欲坏非师子者。前三教皆不能为师子吼。


经云为欲令住处净者。三德秘藏三惑不染也。


举非者。非二乘外道凡夫所能也。


前合举非者。声闻缘觉等。自法华前皆未能作决定之说。故云非也。


前三问问法者。谓约法为问。


问人者。约人为问也。


一问果性者。他见有云何为佛性。即名为问果。


次问因性者。见有以何义故。即名为因。


後双问者。常乐我净通於因果。


今将後人来问前法者。初将一切众生问理佛性体。次将十住菩萨问分佛性义。後将如来问究竟佛性名。又将三人历於一法遍问並通。云何众生佛性体。云何住菩萨佛性体。云何佛佛性体。佛性体既同。云何復有浅深不等耶。余佛性义佛性名亦尔。


初问理佛性体者。未有缘了之用。故名为体。


直言般若者。但云般若。不云波罗蜜。是故属福。


若此土则福胜慧者。净土一劫持戒。不如此土从旦至食时无嗔碍心。故云福胜但尔。


尚智慧者。谓但慕仰极果智慧也。


十住菩萨至通教者。住为能依。地为所依。以通教第十地菩萨同於通佛俱能八相。故云十地菩萨为如佛。所以菩萨同佛。属智慧庄严。九地已下俱属福德。


若消此文等者。意云。此一段文犹是叙昔。故作今昔二意消之。在昔闻常須论密入。是教不定人入不定。故云利根人等。


最下既然者。三藏菩萨及人天。既於法华前。密得无生。通別菩萨。及人天二乘人。岂不能耶。


我若二严等者。难意云。我若具二严。亦应能答。佛若具二严。亦应能问。二义既齐。问答不成。故云非也。


非是一二於一二者。明今二严。非是差別一二之一二。乃是一体无差之一二。又是无一二之一二也。不同凡夫定执一二也。


亦是言於无言者。类如净名中三十二菩萨即是言於无言。文殊即以无言於言。净名杜口。即是无言无言。今具二严。同彼三十二菩萨也。


非是言於言者。不同凡夫二乘相也。


良以双亡一二等者。师子吼是即照而亡。如来是即亡而照。所菩萨授双亡。佛授双照。虽然各授。为显亡照而无亡照。


若无一二等者。意云先有一二方可双亡一二。若无一二无法可亡。


不见空边者。边即中故。名为亡边。中即边故。名为亡中。中边俱寂。体即法界无二相。方名第一义空。


经云及与不空者。亦是中道不空而空也。


非前非後者。別教第一义空。在真俗後。名为浅深。圆则俱在一心故。


非前後空者者。谓宰主。即二边宰主也。


此乃名同者。二乘以离断常为中道。菩萨以出假称机为中道。凡夫但以所行作中道想。如此三人。皆非佛性中道。其名虽同而体永异。


经云苦乐行者。二乘以行苦行破生死苦。名为苦行。得小涅槃。名为乐行。


无圆遍之义者。此之三人无於佛性中道法界圆普之理见也。既言果下释经中涅槃句。


知此果从因因生者。佛性境为因性。具能观智为因因。由此二因。生於二果。


中道者。下释中道二字。皆显现下释经中种子二字。何者由中道种因等。四性得显。又由四性种子。中道得显也。


能生两因两果者。由佛性种子。能发缘了二因。成菩提涅槃二果。


又是种子能显中道者。由缘了二因种子。能显中道。故云更互。


又种子者。三道中即三因种子。如净名经云。六入七识等为如来种。不同唯识立种子义。


奈此文何者。只缘经中云涅槃。又云中道。又云种子。若不依今解释。文甚难消。


又是傍正者。且对能观所观义。便立傍正名。又应更云。佛性傍为缘了种子。余两可知。二生死他云。是论中不生亦不灭句。三断常是论中不断亦不常句。然论八不。不与今文相应。不用此释。


不一不异者。果是不异。因是不一。


当得上果者。所计之常。是其上法。由作此计。当来得於上果。故云能得。


最上菩萨如理而见者。明诸佛菩萨如於无常见人所见。如於常见人所见。即是如於二种道理。所见也。


而是两边之上者。此句消经中何以故即是上故文。此即指第一义空。出过前凡夫外道二人之上。


经云生死本际者。无明是过去本际。有爱是现在本际。又十二因缘即是三道。名为本际。


两因夹一果者。文中正明现在五果。即是中道。能破生死。但云二因夹一果。


名中道者。何能破於生死耶。


经云中道之法者。只众生三道因果即是中道之法。


经云如贫人者。二十五有贫人也。


前後举非等者。凡夫是前非。二乘是後非。菩萨居中名为中。


是下第三正释此章。


无常无断者。二乘不见佛性无常乐我净智断二因。


不得以因之家之因为因因者。不得以能观智家所观境。为因因境。但是单因耳。只得以能观智为因因智。是从因起因。故曰因因。不得以果果家之果果亦尔。


得以因家之果者。以能观望观所而得果名。若现望涅槃果。则名为因因境。


但是因者。十二因缘。但是所观理性之境。故名为因。


境体非因者。非因因也。


然譬与法乖者。法中则以二法为因。譬文则以一事为二因。二果亦尔。今但取法譬。俱有二因二果。名同为譬。


例二果亦尔者。涅槃当体是果。望智復名果果。復涅槃之果。涅槃当体是果。復涅槃作果。故名果果。


经云是因是果者。观十二因缘智。与涅槃为因。名为是因。阿耨菩提是智慧家果。名为是果。


缘性则二者。从是因句开出二因。从是果句开出二果。非因非果。谓正性。


合缘为正者。重属当上合二为一文也。


正无復数者。正当无正。岂是数量耶。


经云无知无见者。能知所知无能见所见。境即智。智即境。无二无別。故曰甚深。


广释甚深者。六门一一皆明十二因缘。即是中道佛性。凡小及偏菩萨。自体虽具。而不能见。唯佛明了。故曰甚深。


经云虽无受者即不常。而有果报即不断。受者虽灭谓不常果不败亡谓不断。无有虑智谓不常。利合而有故不断。


经云无有终始者。十二因经三世轮回如旋火轮。故无终始。


亦应少见其始者。谓一断一切断。故得少见。


始名今互显没者。明菩萨但云见终。约用观智断惑。或以释或最末後名终。


始则杳然者。此约或起初後以释。十住菩萨但初断其终。未见即法性之微细无明原始。故云杳然。


十住破元品无明者。初破一品也。


当果不起者。变易果不起也。即是品品皆有当果也。


自性无所有为易者。体达现在十二因缘即法性则易。穷十二因缘不染而染无初则难。所以菩萨但见其终。


私谓初住所断者。此约观智。初断一品以反释。然经中且约分数为终以说。


並始断故者。初住十住菩萨。並是始断也。


故知贤位者。此显別地前未见也。


经云栢毱者。皮毱也。为人所打不得自在。凡夫亦尔。常为十二有轮所载。流转三界。无有边际。


类前定乐行等三者。前定乐行是出假菩萨。今在地上论。见不了了。即是別教得入之人。则不得全同。且存教道云同前耳。


望十住为不见者。此亦未可初住已见。如何望後即名不见。


一箇菩提者。菩提无別。如何望十住为不见耶。若言不见初住等。应別有一箇菩提。


经云即第一义空者。此说佛性当体是空。不同十一空中第一义空。彼空第一义名第义空。


即五佛性者。五亦不出三因。以佛性只作三因结亦得。


正当此难者。亦如正法念经云。佛见众生身中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具足。结跏趺坐。及地论中不用修道。


佛作此说者。正当师子吼菩萨难也。


然但明佛性下简非。若言佛性在当下正释。


藉缘而具者。藉缘了也。


罪当非现者。正因现在未显名非现。众生现有名非当。


若见此意者。言众生现有亦得。当有亦得。何者。由现有故当来缘具方证。故无诤也。


约缘成果者。众生由迷缘故未见未足。佛菩萨从破惑缘得故有诸地等不同。故云也。


事用未足者。全未有用。亦名未足。


分有用者。亦名未足。


经云虽无地狱阴界诸入者。众生虽未有佛阴界入。未来必得佛阴界入。


经云本有今无者。此偈意者。为师子吼本作无差別难佛作差別。答虽云差別三谛具足。故云三世有法无有是处。


亦差亦无差者。上半差。下半无差。不一不异。下融通三谛结归偈旨。


今长行释者。文为二。初正释。次更约下重约本末结成三谛融即以释。初又二。先述意。次若生死下释。释中又三。先释上半及长行三世有句。次生死虽復下束成二谛以消上半。三本有之有下释下半。结成中道双亡无差正意。次结成三谛中云二河相望者。谓生死河。涅槃河。若无上原。不知河之底深。


本末非本者。生死之本。非涅槃本也。


本末非末者。涅槃之末。非生死之末也。


非本非末者。生死涅槃之本非本。本即末故。生死涅槃之末非末。末即本故。不属三世也。


又此四番释者。大体不出差与无差。何者前三释上半差。第四双非释下半无差。


又经中凡有三种者。須作一例大体释之。若言有涅槃。即須云三世本今俱有涅槃。若言无者。三世本今俱无涅槃。生死本今有无今亦尔。又三世在皆有佛性。是即三世有法则有是处。三世有法斯无是处。方称偈旨。


即是三谛者。初两本末为俗。第二句为真。三四是中道遮照。一一皆是差即无差。无差即差等。


不即心为佛性者。佛性当具现在心未即是也。


不取众生为佛心者。当来佛时非今迷心。意云。要修方得不修不得故云也。


心不即为佛性者。迷心不即同果佛性也。


六度庄严者。缘了二严也。


岂同万善者。简车体异具度也。


经云庄严毕竟者。约修习以说毕竟。毕竟者。约所至所严理体佛性以说。


更无別体者。若能严不严所严则能取体別。今能严唯严所严。所严復严能严。故无二体。


经云首楞严者。约理性论楞严三昧也。


经云有五种名。楞严约依理修习定得名。般若约智。金刚约喻。谓所拟皆断。师子吼约说。佛性约法身理体。又此五名。楞严金刚从定立名。般若师子从慧作名。佛性总於四名。


和闍梨者呼为大地者。俱舍颂云。受想思触欲。慧念与作意。胜解三摩地。遍於一切心。释云。前三句标列。第四句释得大地。法名受者。谓领纳苦乐不苦不乐相。想者取像。谓於前境取差別想也。思者造作。谓能令心有所造作也。独对根境识三和合而生。能有触对。欲者谓希求所作事业。慧者。於法有能简释。念者。谓於缘明记不忘。作意者作动於意。谓能令心惊觉为性。胜解者。谓能於境印可此事如此非不如是。赴殊胜解三摩地者。此云等持。持心於一境转。亦持心所从强说。心遍於一切心者。释得名也。此十心所遍通三性四心三界九地。有漏无漏一切心品。故名大地。地即心王。此十法依心地起名大地。


法通五品者法起十数者。十数前後而起。不得俱时。故云义说为十。


释论名为徤相三昧者。大论第三十七云。首楞严三昧者。秦言徤相。分別知诸三昧行相多小浅深。如大将知诸兵力多少。故名徤相。


应須说我者。谓说真我也。


经云我当从其启受齐法者。法者外道意云。可中佛为说常我。即受佛齐法。


会通者。有即说无。无即说有。名为会通。


色有二十种者。俱舍云。色有二种。一显。二形。或开二十。如论。日焰名光。月星火药诸焰名明。余色可见名影翻此为闇形平等曰正。不平等为邪。庸者薄翳也。


经云以药力故者。缘了药力故也。


经云非一切者名为三宝者。不见一体三宝也。


经云得见一分者。一住皆见一分佛性也。


如初日月者。前月末。後月初。虽復未见不得言无。


或稍稍尽者。並譬初住已上。


即事未有者。若云未有十力等用。此则可然。


若云现无此性者。即成违经。


为惑所覆者。只由此言即成於害。何者。既云为惑所覆。即当已有三十二相具足。


若除烦恼即得见者。只成別义。故不可用。


未会圆旨者。亦是未成圆备也。


佛性非一二三者。前三师各执堕於三门。虽堕三门。以各执故不能通理。见於佛性。但成诤论。


以求通者。若执一求所通终不可得。故劝令舍也。


如云见象者。今家解释如得象身。若得象身不失身尾等。


两国中间者。更立上胜净土为三土。


七八地者並断习气者。但成通教义。


不出破烦恼言者。但出三名。不云破烦恼已皆得见性。故云也。


释论三观者。引彼文者。不会今经。彼以慈心。不净因缘等三。治贪等三。今经三种破已皆得见性。故不同彼。


真谛破假病者。心缘至理则破假名之病。


是伏非断者。破见思证真谛义。当伏於尘沙无明故也。


出功德者。从空出假。假是利他功德。又一空一切空下。能约圆中三人以释。自有一人知於圆融乐观一空一切空而见佛性。自有一人亦知圆融而宜观一假一切假而见佛性。自有一人亦知圆融而但观一中一切中而见佛性。所以皆云三谛俱空等。


亦未能知者。古人无四教释义。所以不知破之深浅。


是就別意者。犹对三教。名为別意。


前譬就外者。月譬等是外也。心则为内等者。应知十二因缘。支支皆具色心。今且一往分於色心为内外耳。是则一支。皆具余支。


私谓文中等者。经中既云为内外事。是知外则兼於依报尘境也。


非谓以十二至境者。然经中正为辨支支皆具佛性。非谓专辨观境。


然过去之果者。此则不论略果及略因。但所二因。生於今五果也。


七日为识者。此释不当舍中阴色。初一念染污心识。托父母精血。妄想起於华池等爱。即名识支。岂待七日方得识名。次师释当毗婆沙释。从识至於现身死来。合有十时。胎内五时。胎外五时。名为五分。与今文同。


与众生名者。假名众生也。


五果之後者。受是五果最後支。


行中稍增者。稍能造业贪受增长也。


但转名名者。但将现在识。名未来生。将现在名色等。名未来老死。以果同故。


经云歌罗逻时死者。谓六入未具。一歌罗逻。二阿浮陀。三卑尸。四伽那。五波罗奢呵。如是答时名名色。


於此位时死者。但具前四支而已。


不具苦受者。於三受中除重苦受。但有余二。无重想无重爱。虽无其重而有於乐受及平平二。故具十二。


经云十二部(至)不闻者。此叙昔兼带部中小乘十二不闻佛性。昔虽不闻。不可云涅槃十二亦无佛性。合三十六句。下云何非苦非乐句。但有双非一句。准诸句。合有苦非苦二句。则成三十六句。又章门及解释文大体专明众生本具。此理诸法具足。与诸佛菩萨更无差別。修习即得。


经云解了大涅槃经者。由涅槃经。诠十二因缘。得见佛性。故云也。


初约善恶共解者。初一善男子能约善法释。


次从欲有三种下。至是名恶欲。纯约恶法释。从云何大欲下。约善恶共解。


解脱翻无累者。此说无据。不可用。


众生应以应身为体者。若言天行以定为体。如众生以应身为体。永不相关。故无此理。


经云夫少欲至树下者。此约高下以释亲近国王等。此是下色出家人。


私云皆不尔者。今经以大涅槃为性体。岂用小轮以释。


内外缘得乐者。外谓大涅槃及上界禅法。如从外来也。


出菩萨地经者。菩萨善戒论。一名菩萨地经。第二云何名快乐义。快乐义有五种。一者因乐。因行善法得他世乐。是名因乐。二者受乐。从因因缘。身得增长。心得安隐。是名受乐。三者断受乐。修习圣道。断诸受故。道得增长。无有诸受。名断受乐。四者远离乐。永离烦恼身心无患。名远离乐。五者菩萨乐。受常乐故。名菩萨乐。始从修因。终至後果。故云从浅至深也。


闻见者。从教闻也。

 

师子吼品二


若欲闻见者。劝於凡夫令依教相而闻称教而见。


明见义者。若能依教观察得有见义。復论中四明能见之行。方得证见。


经云如来心相者。若能依教见自心相。则见如来心相。净名云。如自观身实相。观佛亦然。即其证也。


取闻见等者。与上辨异也。今约凡夫修行。闻已思惟观察闻见。则强眼见。则弱以眼。但见佛身。而无於观慧。


知是方便等者。今则依教知如来平等法身所有应迹。皆为众生方便示现。此则为缘。故不同上。


经云为谁受身等者。则知如来为众生现身说法也。


经云以身恶业加者。前恶境加佛也。


经云物无见过者。只是吃食细耳。


经云不诸破法结者。如幻如化等。以明中道故不破也。


两舍是两教者。前两教但离断常。假立中名而无中体。所以初不破法结为两舍也。


相成是別教者。即不度众生句。及非一切成句。此二属別。谓地前二观成登地中道。名曰相成。


双照者。即凡有所说。及说不为利二句。属双照也。


经云正语者。软言合法名正语。离妄不虗说为实语。言无乖离。应时和合。故曰时语。言无绮异称当法理。说为真语。


经云二种因缘者。闻见眼见名因缘。以此二种依教修行。必见如来心相。


即四依人者。意云四依或示麤细当以难知。何能依教知如来心相耶。


初二滥後二者。初人行细及第二人心细滥第三人。初人心不正。第二人行不正。滥第四人也。


直置僧宝者。四依也。


经云至舍利弗影犹战栗者。此明戒之功用。以验究竟不究竟也。


经云若为正法者。以大涅槃心受持也。


经云亦名闻见者。结能见佛性即是闻见。故云亦也。


经云根浅者。信根浅易动也。


是市易法者。若有要求。如市易法以易贵。


任运法尔者。十四法相成任运从浅至深。故云也。


经云是故菩萨性自下。结前十三句。


先领旨者。由二因得二果。实如佛说。


经云戒则无因者。以戒在初。但有於果。更无別法。为戒作因。故云无因。


经云涅槃无果者。解脱既为涅槃因。涅槃又为常乐我净作因。故知涅槃无果。若其无果。是无常法。云何如来说言。由持戒故。得见佛性。住大涅槃耶。


涅槃居在诸行之末者。涅槃句前文中在第十一疏。此为难。且云末耳。


经云犹如燃灯者。无因缘则无灯缘。合方有缘。


合有者。则成本无今有。以有还无。是无常法。涅槃亦尔。应是无常。


偏结一边者。不结持戒一边。应云持戒若尔。是为常法。


释迦日短者。从晨朝至中夜。


瓶由拒立者。谓因瓶故立拒。又因拒故瓶立。即是互为因果。此释未全会经。今家只取拒三足互为因果。二足假足而立。一足又假二足而立。三足递互相对。一为单因。二为重因。喻果及果果亦尔。拘(音笋)虗(音拒)。


更互上下者。上时则下为因。上为果。下时上为因。下为果。此释则谏今不全用。


若尅定三世者。不取过去二因现在五果。现在三因未来二因。以显因果。因果但取更互相缘。以显因因果果之相。


而復不许用毗昙义者。古来皆不用此义。以解今文。今师意云。但借大生小生之言。譬此文因果。因果义亦无失。


经云生能生法者。明於大生。但能生於色心等法。不能自生。其犹生世间眼不自见。犹不得自解。不自生故。由生生明其大生由小生生。小生偏能生於大生。故名生生。大生为此生生所生名生生。生生不自生。赖生生故。


生者。明其小生由大生生。小生虽復能生大生。不能自生故。赖大生生此即正消经文。


大相是因者。能引起小相故。所以小相为因因。又亦可小相为因。大相为因因。以为本法作因故。又大相於八有能。但举一相。即具八相。小相於一有能。只能生一大相故。


是习果故者。由破烦恼所得故。是习果也。


无相待因者。显涅槃为绝待因所成也。


但是语势者。但毕竟无语势。与无相似。非全同於有时无等。以毕竟无。常乐我净为体。故非正意。


笼散者。云散故有也。


互无之意者。如旃陀罗无婆罗门法。婆罗门无旃陀罗法也。


有小分是涅槃毕竟无与涅槃俱是寂灭无涅槃体。具常乐我净。所以毕竟望於余五分名。小分是。


经云众生父母者。由诸结成众生。众生得父母。方能成就。所以父母名为了因。


经云六度是生因者。亲能生菩提故。


後横竪者。八正横。六度竪也。


世人俱屈此並者。若云生果。是无常者。屈於涅槃。涅槃是常也。


且用首楞严通者。且以楞严定为生因也。


如步屈虫者。破初师次如鸟除二翅者。破次师。鸟不成就。如佛性无体。


岂作单解脱者。犹非相即双是故也。


次师以独在中即名单脱先破因中有果者。正破因内有果也。


佛性中道者。合上故名众生悉有佛性也。


世人求酪取乳者。世人求酪则取於乳。若求佛性。於五阴求。


如何而言佛性非内性应在内者。何故而言佛性非内耶。


经云我亦不说乳中有酪者。我亦不说乳中已有酪果。但云有酪性耳。


乳即是空者。乳体本是毕竟空。藉因缘有但假名。


经云一切生法等者。难意者。一切诸法不假因缘时至自成。众生佛性亦復如是。何故復云非内非外。


佛答意者者。我但云乳有酪性。何时復说乳时已有酪果。故云乳时无酪。


初作即空夺者。乳酪因缘而有因缘。皆不可得。故云即空。


经云金铁师者。乳若已酪者。众生有性及已是佛。则如一人有其二能。既无二种名字。云何难言乳已有酪。何不从角者。师子不知角是酪缘。但取角非酪因为难。


经云角性煗者。角具四大。煗即是火性也。


举非果为难者。酪是乳果。庵摩非是乳果。以为乳果之难。


经云乳灌者。乳为树缘因。树子是正因。


須两因者。正因缘因二也。经举四大譬一因也。


復有几因者。经中但云为是何因。疏云几者。正意问言为只用一因为总用二因。故云几因也。


正为众生者。众生五阴。即正因性。


庄严至假名者。他见正因者。谓诸众生即云假名。是正因佛性。


復有境界者。境界乃是正因。此復太通。前後不及。今所不用。


生其阴躯者。谓六度能为阴身。正因作缘显於佛性。非谓六度生於阴身。


不应余解者。还須如前非内非外而解。


可更思之者。虽非内外而内而外。今依三谛思之。


若有己面者。自生求不可得。


见他面者。他生求亦不可得。二求皆不可得。定知乳中无於酪果。


知马无驹者。马既无驹。验乳酪果。


并是兄弟者。云因中有果者。如女有子。子更生子。子又有孙。若已有者。则是一復所生。故云并是兄弟。世无此理。何故计言因中有果。乳譬亦然。


若乳有酪者。即应已有生苏乃至醍醐。


经云若其(至)酪性者。正意云乳无乐果。


知子无树者。是故当知乳无乐果。下诸文皆須此结。


今已患臰者。如有人明日欲服苏。今日应已闻苏香。世无此理。验知乳中定无酪果。


[沃/食](於据反也)。


既其不定者。师子吼於不定中作定。问佛约定中作不定。答此得大体。


若此经云因缘故生者。即是本无今有。


因缘故灭者。即是本有今无。佛性非生非灭。即是三世有法无有是处。然須约三谛。准前三文。以消偈旨。不可只消上半。


经云一切众生(至)身如我者。此为破执只得云众生但有佛性。不得云即同佛身。


经云不牵者。不可牵引等也。


经云虗空界者。众生身中若无空界。一切风血悉不得行。转动俯作悉皆不得。又众生阴身本是平等空。又众生具足六界所成四大空界识界。


经云金刚珠者。无能毀坏。佛性亦尔。三惑二死无能毀坏。


经云有佛性性者。有自佛性。及有果佛之性。故云性性。正言为子。


应能自了者。应能自了酵暖而生於酪。


已足为八者。以乘足他乘则为了。他则是正。他数於乘。乘则是正他为了。


別有一法自了了他者。若智断外別有一法。


能自了他为了因者。即非了因。


经云已同酪坏者。同前酪喻中。若有性了何須外缘。破此同彼。


泛举三答者。正在转答。余二非正。故云泛举。


经云擣压乃得者。佛性亦尔。缘了资发必当得故。


且法王所为者。只是佛随机宜说有说无。岂可以世情执诤。


经云应当观察者。众生若修缘了。必当得见。


据正因执有者。前文先破因中有果。由被此破。今则执正因是为难。


中道正性者。难意者正因是有。若无正因。世尊何故復言一切众生以有佛性必定当得菩提耶。


经云若尼[牛*句]陀子等者。设並意者。若尼[牛*句]陀子名佉陀罗子。容可尼[牛*句]陀。不生尼[牛*句]陀树。今见尼[牛*句]陀子。非佉陀罗子。验知尼[牛*句]陀子有尼[牛*句]陀树。既无互生之理。则知众生定有。


正因佛性傍举者。傍举类为並也。瞿昙自是瞿昙。验知众生有正因性。


经云尼[牛*句]陀子(至)不得称为等者。难意者。尼[牛*句]陀子若不名佉陀罗子者。众生佛性应非佛性。乃名草木性耶。


经云乱想故不见者。如人视一[牛*句]。则为余物所乱。


经云云表星者。云外星也。


经云豆在豆聚者。将一豆置本聚中。则不识者。新来之豆。


经云不同如是八种者。八种虽不可得见。而体是有。尼[牛*句]陀子定未有树枝叶华果。故云不同。


经云今则有之等者。由有树性。後具因缘方得有树。佛性亦尔。由本有性。後具缘了。方得成就。而悉见之。若如此者。是则无咎。


举非果为难者。佉陀非尼[牛*句]果也。


经云二俱无故者。尼[牛*句]陀子中无尼[牛*句]陀树及无佉陀罗树。何故难言子有树耶。何不出油者。既不出油。验知子有於树。


经云因缘故有者。如子因缘故有树。以压因缘故出油。佛答但云有油。不言有胡麻油。所以被进一难。


既非外义者。此非外计义。但是佛法修行起计。故非破之。


菩萨且尔者。亦应云众生亦尔。以菩提心因缘故。而得成佛。


非关佛性佛性无发者。进退作难也。


经云无菩提心者。无菩提心明本无因心。亦无阿耨多罗明本无果心。故得类性以结难辞。


人天不須佛性者。若只求人天。但唯世善。不用知性。性专为无上菩提之因。故言也。


经云心是无常者。然心虽依性发。发未称性。故属无常。


阐提不发者。若能发心则佛性不断。由不发心名断善根。阐提实不能断佛性也。


经云五缘成者。牒前难中生苏要待因缘。所谓人功水瓶钻绳方成苏也。


经云一名者。同一矿名。喻诸众生同一假名。


一实者。同用四大以为体质。喻诸众生五阴为实。


所出不同者。以喻性別。


经云义僧亦尔者。此第一义僧即是佛也。


经云诸佛和合者。此即缘了满足圆备之僧。众生有此果佛满足之性。


志愿强弱者。志愿坚固及正助合行乃不退。


经云不作心者。无菩提志愿及行也。


疑心者。疑自为有佛性。为无佛性。疑涅槃为有为无等。


恡惜身财者。如前若闻入地狱经无量劫方得菩提。亦不为苦等。


於涅槃至不灭者。方有退之人。谓言真令一切众生永入灭度。名为涅槃。所以生於怖畏之意。涅槃是永不灭之法。


心不堪忍者。不能堪忍修习故。


心不调柔者。或乐人天。或乐二乘。或乐出假。皆是不调柔心。余例可知。


自轻己身者。不自信己身有佛性。


三不仁者。春秋传第八云。仲尼曰臧文仲其不仁者三。不知者三。下展禽(展禽。柳下惠。文仲知柳下惠贤而使在下位。己欲立而立仁人)废六关注寒关阳关之属凡六也。关所以禁绝。未游而废也。妄织蒲(家人贩席也。言其与民争利也)三不仁也。作虗器(谓居蔡山栉梡也。有器而无其位。故曰虗也)纵逆祀(听夏文跻僖公)祀爰居(海岛曰爰居。止於鲁东门外。文仲以为神国人祀也)三知也。今引六中之一。以况出家觉道之徒。切令舍於世务。故云臣有所妨。


又句句应论观慧者。只於释经与三谛等合。即当现解。


坐驰者。庄周当贵坐亡。坐驰无益。


又专念下小乘空观也。又念苍生下別教出假爱见大悲。


若能无念者。起信论云。若人能观无念。则为向佛智。故唯念一心三谛佛性之理。故云一心中觉。於文非要。为利根人即文成现。以消经文成於信行所別起现相为傍。


经云众因缘者。览上诸因缘也。


以假人制心者。他云假傍人制己心。


心缘於法者。法谓法身实相之法。以大涅槃心。常师此法。故无边耶之僻。


深浅自在者。贪欲恶心起时制令见性。即是於浅见深。名不浅心。名为自在。


经云涉路而去者。如前迟得名退。故今云而去。


不退之行者。皆是无生忍不退之行也。


经云四摄者。布施者。如法求财常思施。爱语者。施已安处令安乐。利行者。自利利他平等摄取。同事者。谓利益故同其事业。又行而说名布施。无染心说名爱语。授他无疲名利行。离过安他名同事。前是並约财。後是约法。


今趣举三十二相者。一切法无非佛因。且趣举三十二相业。


求佛心便者。业是佛因。举因求果为便。若圆修者。一一无不为成法身故也。


佣(勅龙)。


经云七处满者。大品经云。两手两足项两肩。余相可解。然三十二相因虽各各。论其真因者。持戒精进。精进无戒。尚不得人天身。况余相耶。此则三藏教相本。空无生是通教相本。道种智是別教相本。实相是圆教相本。八十种好经文不释。今依大论八十九。解八十种好。次三十二相而辨八十种好者。相好乃同是色法。皆为庄严显发佛身。但相总而好別。相若无好则不圆满。轮王释梵亦有相。以无好故相不微妙。通云好者可爱乐也。八十种好庄严身故。天人一切之所爱乐。故云好也。即是以慈修身故。有此清净相好之身业也。一无见顶者。二鼻高好孔不现。三眉如初月绀瑠璃色。四耳轮相成。五身竪实如那罗延。六骨际如拘琐。七身一时回如象王。八行时足去地四寸而印文现。九爪如亦铜色薄而细泽。十膝骨坚着圆好。十一身清洁。十二身柔软。十三身不曲。十四指长纤圆。十五指文藏覆。十六脉深不现。十七踝不现。十八身润泽。十九身自持不逶迤。二十身满足。二十一识处满足。二十二容仪满足。二十三住安无能动者。二十四威振一切。二十五一切乐现。二十六面不太长。二十七正容貌不挠色。二十八面具足满。二十九唇如频婆菓色。三十言音深远。三十一齐深圆好。三十二毛右旋。三十三手足满。三十四手足如意。三十五手文明直。三十六手文长。三十七手文不断。三十八一切恶心众生见和悦。三十九面广姝。四十面净满如月。四十一随众生言和悦与语。四十二毛孔出香气。四十三口出无上香。四十四仪容如师子王。四十五进止如象王。四十六行法如鹅王。四十七头如摩陀那果。四十八一切声分具足。四十九四牙白利。五十舌色赤。五十一舌薄。五十二毛红色。五十三毛软净。五十四广长眼。五十五孔门相具。五十六手足赤白如莲华色。五十七齐不出。五十八腹不现。五十九细腹。六十身不倾动。六十一身持重。六十二其身大。六十三身长。六十四手足软净滑泽。六十五边光各一一丈。六十六光照身而行。六十七等观视众。六十八不轻众生。六十九随众生音声不增不减。七十说法不着。七十一随众生语言而为说。七十二发音报众声。七十三次第有缘说法。七十四一切众生不能尽观相。七十五观者无猒足。七十六髮长好。七十七髮不乱。七十八髮旋好。七十九髮色青姝。八十手足有德相。又法华疏解八十种好。与此不同。谓二十指。手足表里八处平满。疎膝髀六庭好妙。肩肘腕六处满。两[月*容]奇中三处好。臗丸二处。马藏一。两膊二。腰脐二。脇腋乳六。腹胷背项四。上下牙上下唇[齿*唐]。两颊。两鬓。两目。两肩。两鼻孔。额。两肞。两耳显圆。若分別四种好义。准相可知。


业果即了因者。成於果也。


总结四法者。如下众生等四是也。


而一五性者。一总五別也。


上两番者。一破因中有果。二破因中无果。


文理抗行者。解释经文不会涅槃理体。名为抗行。


诸佛境界者。今明境界。唯在果性。


以其烦恼起故是常者。烦恼虽起。而佛性是常。


问果果等者。问意者果果在佛。众生如何是常。了因有能了所了。万善復有转动自因之果。岂得名常。


皆不可思议者。能了即所了。所了即能了。因即果。果即因。无非法界常住。岂非不可思议。

 

第十二卷 师子吼品三


缚解者。前卷广破因中有果无果。为建立众生悉有佛性竟。众生以何因缘而得见之。故次明於缚解。


经云应无缚解者。更分字解者。正性无缚。体本不生不灭。缘性无解。惑体本净。故无缚解。


此惑体性者。只此事惑体性即起即灭。故无可缚。


经云因此五阴等者。此文大体明因不即果。用因致果。譬文亦然。合文但用法。文意消即得。


经云为汝分別解说者。为汝分別此阴。至彼不至彼等。


经虽有五情者。五情欲谢。渐渐羸弱。故无觉知。


经云理无西逝者。逝由往也。日既从东没西。更无往东之理。又只是此影。更无归西之理。二释並通。


即死明生者。此取合文。成於譬意也。


经如灯生闇灭者。即生即灭。即灭即生。更无余心同也。


经云如蜡印印泥者。蜡印在泥中间。名之为印。


此身非是中阴所出者。明中阴身非是中阴自生。由於死阴业因缘故有。


经云文非泥出者。文由於蜡印也。


经云不余处来者。亦由蜡泥和合。而有文现。故云也。


如大理狱者。此是世断狱官。类於中阴。定判善恶方可受生。又善恶过去已定。中阴中但是判断其事。又云住阴中或经七日。或经多日。多日义强。为受胎因缘难会。又父母精血如泥。识托其中如父。


攒(麤官反)而揣者。应云段食。食若和水。则不可揣。今言揣者。未为全当。


既有想阴者。思想生处等。夫食者资身得住名食。中阴身得住。由此三食。


古人有四食章者。如成实论云。饼菓饭等名为段食。思求段食。令命不绝。名为思食。冷暖等触名为触食。心识持身令不灭坏。名为识食。若依毗昙。一切色法持身不坏。悉名段食。心数法中思为思食。触为触食。六识心王名为识食。今经所说多同毗昙。


能云善觉观者。谓思想善恶及思生处即是觉观。


经云於母生爱者。男子受生。於母生爱。於父生嗔。见父是其竞色。女人受生。於父生爱。於母生嗔。


此是我见者。谓是我已有。故属我见。


空中无生刺者。死五阴本空。无烦恼刺。云何今修圣道断之。


经云如卷等者。只揽指为卷。亡卷是指。若不了者。谓卷指殊。阴与烦恼亦復如是。迷故繫缚。解全法性。合掌等例了。疏中所释。復是一途。


报在故有缚者。此缚即脱也。


渧者。此所自天而堕为渧。滴者。此约一滴当体也。


养育者。如母养子。子待於母为样。


诸法虽毕竟空者。五阴及烦恼名诸法也。


未圆者。未圆满也。


生煞羊家者。由前世恶缘未尽而生此家。非无漏使尔。


六譬者。六譬中但释初一後一。中四不释。


此开习报两因者。以道力习因也。


生恶国者。由诸恶报因牵生恶国。


下上者。谓六度菩萨当不可得。何况後教菩萨。


无边心者。缘无边识名无边心。


净聚者。离於多缘心聚一处。名为净聚。


水中丈夫者。世界初未有地。但在水中坐。外道观见名为水中丈夫。


更通上者。前一期及念念文是。


过去二因者。亦应更云。现在三因未来二果。故非涅槃。


标两章门者。共亦有过。各亦有过。故双问之。


经云可算数者。人人各得。是可数法。


不一故非共者。终者即得故。


不二故非各者。以体同故。


法界体性者。但取净分法界体。文弃五六七识。又不辨同而復异。异復当同。


若尔下便破。


我解彼等者。我解彼人解处。彼人解我处解。是故不异。


亦无观境者。无所观境界因性也。非因非果。云何有正因涅槃之体。


从缘现故者。终者必得故也。


经云忍辱草者。草譬佛性同。牛食譬修八正道者。醍醐譬得佛果。


经云亦不得名萨婆若智者。果智唯一。各各得者。智不名一。各各得之等。名各各得之故不一。不相妨碍故不异。


经云无漏正中道者。中道无漏之理。心佛众生同共有之。无有障碍。修者皆得。不同世道障碍之喻。


经云四生法界者。谓十八界。有谓三有也。道谓二十五有。因修二十五三昧破之。


经云置毒乳中者。乳喻众生本有清净佛性。无始闻一句了因。与此本性俱时而有。互相薰互相发。众生随在五道之中。重闻教法。随五道力。发则不定。故云乃至醍醐。余文借此。譬五时教。


修道因缘者。此叙往昔修道因缘。无始已成。駈魔逐外。駈尽即入。涅槃今昔皆为成就众生。故托处时及人而度脱之。


非处非时等者。简除机未会处等。


十六大国者。长阿含经云。一央伽。二摩竭提。三迦尸。四居萨罗。五跋祇。六末罗。七支提。八跋沙。九居楼。十乐闍罗。十一阿湿波。十二婆蹉。十三苏罗婆。十四乾陀罗。十五釰浮沙。十六阿梨提。广如经说。


经云汝不应言[牛*句]尸(至)如人乘船。凡有四譬。皆是大处大人大药大船。以度法界大机众生。不云小。又一从广至狭。故居此城。二示小即大。一尘之处无非法界。三机宜止此而度脱之。汝不应言极陋隘小。


报发心者。昔於此处发菩提心。今叙往昔以熟物机故云也。


搜(所求反)。


经云奉修十善法者。上上十善。谓法界法也。


经云修习慈心悲喜舍心者。从本四心垂迹四心。以化众生。


遍六大城者。遍於大城。駈逐六师。皆是主伴共熟机缘故。


溃乱者(胡对反)谓溃散。逃向他国。诱诸众生。


瞥(芳灭反蹔见)初亦曾瞥闻。未审知之。


经云十力者。一是处非处力。即是四种四谛智决定因果。知生灭之集。决受三界之苦。斯有是处。生灭之集若至无余涅槃。斯无是处。若生灭之道能尽苦入涅槃。斯有是处。生灭之道若至三界。斯无是处。二业根智力。知四种集谛等。三禅定力。知四种道谛八定分別浅深照了不差。四根力。知过去苦集不同。五欲力。知现在苦集乐欲不同。六性力。知未来苦集得失不同。七至处道力。知四种道谛所至之处。八宿命力照过去一世多世种性好恶寿命长短。九天眼力。照未来好丑。十漏尽力。知四种灭谛所证无漏心慧等解脱。


经云四无所畏者。一一切智无畏。即是俗知。四种苦谛为他分別。明示过患。决定师子吼。无微畏相。无能难言是法非法。二障道无畏。四种集谛障四种道灭。决定师子吼。无微畏相。无能难言此非障道。三尽苦道无畏。四种道谛能行是道。得尽苦出世间。决定师子吼。无微畏相。四无漏无畏。即四种灭谛。各有所证。各有所灭。决定师子吼。无微畏相。然十力无畏。若约教分別。则藏知生灭四谛。通知生灭无生二种四谛。別则次第知四种四谛。自浅阶深。圆则一心中知四种四谛。咸归圆常佛性。六即甄分如余文广说。


经云五智者。诚论第六五智品云。一法住智。诸法生起。名法住智。如生缘老死乃至无明缘行。以有佛无佛。此性常住。故曰法住。二泥洹智者。知此法藏名泥洹智。如生灭故老死灭。乃至无明灭故诸行灭。三无诤智者。随以何智。不与他诤。此名无诤智。四愿智者。於诸法中无障碍智。名为愿智。五边际智者。随行者得最上智。以一切诸禅定。薰修增长。若於增损。寿命等中得自在力。名边际智。


涅槃疏私记卷第七


承保四秊五月三日书写已了


以同月七日一校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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