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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治毗尼事义集要(一)
2014-03-23 18:54:59 来源:清净莲海佛学网 作者: 【 】 浏览:2909次 评论:0

卍新纂续藏经 第40册  No.719


【明 智旭辑绎】


重治毗尼事义集要叙


如来法震东区。始终須赖律检。慈诰颁施有情。亘今备盛。木叉兴替須人。颓极时至。伤兹遍土传戒。多未依制依法。慨今海内授受。鲜非误己误人。皆由师乖率训。不攻制典。而我千寿震公和尚。精习三宗。备谙幽微。携鍚北游於晋邦。缘聚请居於千寿。嗟斯律法无传。誓欲挽回蔽患。十有余载。律学为先。座下存心数人。咸欲事斯学处。唯晋辽比丘无瑕者。天资特异。偏尚律宗。广阅毗柰耶教。穷究五篇纲旨。惜其律注无多。全藏浩繁。纵有学者。不便攻操。唯重治毗尼一书。深堪唤醍时弊。足以述尽指归。於是誓欲刊板存世。唯希泛应羣机。意积时怀。未甞遂心。时值谷邑朝阳传戒。嗣律比丘数人。共议末运。若重治毗尼。登梓流行。庶兹律学。後昆有冀。当时九圣。慧石。佛璧。千寿。[台/十]及余持律上座数人。推举募资兴工。遂以浩然厥志。劳苦不惮。跋涉未辞。剞劂二岁。斯工告成。愿诸见者闻者。喜跃受持。悬戒日於中天。竪正法於末季。庶不负为法之婆心。俾报佛恩如海一滴耳。


律学比丘智[台/十]撰

 

重治毗尼事义集要序


子生于万曆二十七年。己亥五月初三日亥时。至壬戌五月初七日。鬀髮出家。是为二十四岁。次年腊月八日。受具戒於云栖和尚像前。又次年。受菩萨戒於云栖和尚塔前。皆古德法师为阿闍棃。二十七岁春。阅律一遍。录出事义要略。仅百余纸。三十岁夏。第二阅律。录成四册。三十一岁冬。第三阅律。乃成六册。计十八卷。三十二岁夏。为惺谷如是。雪航。三友细讲一遍。仍添初後二集。共成八册。三十三岁。金台法主梓之於皋亭山。佛日寺。是冬在灵峰。仅讲七卷。次夏方续讲完。听者共十余人。惟彻因比丘能力行之。三十五岁。结夏金庭西小湖寺。彻讲一遍。听者九人。能留心者。惟彻因。自观。及缘幻大德耳。三十六岁冬。在吴门幻住庵。又讲一过听者仅五六人。惟自观。僧聚。二比丘能力行之三十八岁入九华。四十岁入闽中。四十四岁至苕城。从此十三四年。自既不能力行。人亦无有问者。彻因自观僧聚三人。又皆物故。毗尼之学。真不啻滞货矣。五十一岁冬。从金陵归卧灵峰。次年夏日乃有发心学律者十余人。迫予重讲此书。因念向时所辑。虽诸长並采。犹未一一折衷。又问辩音义二书。至今未梓。不若会入集要而重治之。兼復删削一二繁芜之处以归简切。庶钝根者。亦不致望洋之歎也。


庚寅六月二十一日古吴蕅益沙门智旭下笔故序

 

原序


毗尼藏者。佛法之纪纲。僧伽之命脉。苦海之津梁。涅槃之要道也。粤自鸡园初唱。召善来而戒体斯成。迨夫鹤树潜晖。申顾命而木叉是重。必因犯以乃遮。体则叶於无作。若缘开与随制。用復契乎妙圆。实大小之通途。讵声闻之独辙。堪嗟像季。罕达真宗。愚者昧於罔闻。狂者置诸弗屑。或以禅机而巧遁。或以方广为驾言。並属依文。谁思实义。且如能师佩心印於黄梅。胡以阐化曹溪。犹用登坛受具。观师宏华严於五顶。胡以范模朝野。必須十誓律身。葢大雄御极。则法僧二宝。咸由正觉扬辉。而善逝藏机。则佛法二尊。同藉僧伽建立。倘惟十重众轻。即与在家奚別。自非五篇七聚。安知离俗高标。是知梵网戒经。五道齐收。但除地狱。则以通而成其大。毗尼法藏。止许人伦。犹遮诸难。正以局而成其尊。必使仰慕大乘。不甘小节。自可畜髮舍衣。作火中之优鉢。如或情悲末法。有志住持。岂得恣情荡检。为师子之身虫。智旭自念障深。弗克仰修玄理。復悲生晚。末由随侍哲人。痛隙驹之莫挽。舍慈母以披缁。思乐土之可归。羡莲师而私淑。纲宗急辨。每怀紫柏之风。护法忘身。愿续匡山之派。睹时流以长歎。读遗教以增哀。爰於甲子季冬。礼无量光塔。倍復发增上心。乞古德闍棃。证明学菩萨戒。次即备阅大小二律。辄宗四分。并采余家。录为事义要略。漫率愚蒙之鄙见。岂堪呈似大方。拟作岩谷之资粮。亦无心於兼利。戊辰春。遇雪航楫公。欣然有严净毗尼之志。因念向以入山心迫。所录犹多疎漏。廼就龙居禅窟。再检藏文。不问本部他宗。凡切要者。悉皆录出。深详轻重之宜。备显开遮之准。兼参大律。委示別同。俾畏拘执者。不招谤小之殃。喜儱侗者。难开藉大之口。考定成帙。更名为毗尼事义集要。质诸真寂闻谷老人。博山无异禅师。咸以付梓流通为嘱。於是復同壁如。归一。二友。商碓参详。备殚其致。而佛日金台法主。遂欣然命付剞劂。佛法缘起。固自有时。呜呼。斯集也。虽於妙高之体。不啻微尘。其在驽劣之资。已称竭力。所恨解慧疏庸。躬行缺略。仰惭往哲。俯怍後贤。惟愿同学善友。鉴我苦心。愍我不逮。一意秉持。共扶法运。庶报佛恩於万一尔。


辛未孟春智旭识於皋亭古永庆寺

 

原跋


摩诃僧祇律云。若善男子欲建立佛法者。当尽受持此律。欲令正法久住者。当尽受持此律。犯罪恐怖作依怙者。当尽受持此律。不欲有疑悔请问他人者。当尽受持此律。欲游化诸方而无碍者。当尽受持此律。萨婆多论云。毗尼有四义。余经所无。一是佛法平地。万善由之生长。二一切佛弟子。皆依戒住。一切众生。由戒而有。三趣涅槃之初门。四是佛法璎珞。能庄严佛法。具斯四义。功强於彼。呜呼。戒之利益。何其溥哉。柰何去圣时遥。鲁鱼滋长。末代众生。罕遘真风。自戒筏流入真丹。肇兴於曹魏铠公。嗣徽及怀素律师。迄於今日。閴尔无闻。间有一二宏通大士。既不类出窟狮子。又有殊择乳鹅王。近舍五部之纲宗。傍取问答之网目。急其所当缓。缓其所当急。矛盾自攻。亡羊日甚。是以豪杰之士。未尝过而问焉。何由朗戒月於重昏。维颓纲於绝纽哉。受筹窃覩遗文。每兴寤忾。繫我素兄旭师。念法情殷。悲心愿重。徧探律宗。抽绎数四。尊四分为纲骨。借余部以互显。汰其水源。酌以甘露。辑为集要若干卷。咸遵古训。非同臆说。庶使饮一滴者。沈疴可疗。恣饱满者。新疾不生。戒海重清。在此一举。顾筹夙生何幸。得与毗尼法席。深庆染指先尝。爰赘片言卷末。知法之士。当必有不谋而集者矣。不肖非阿其所好也。


庚午春日毗尼社弟幽谿後学受筹敬跋

 

重治毗尼事义集要目次


卷首 : 序跋   总问辩   凡例   提纲   律藏总目   四分律藏品目   旁引诸经论目


卷第一 : 四分戒本(自题目至偈赞)


卷第二 : 四分戒本(自问答启白至初婬戒)


卷第三 : 四分戒本(自二盗戒至五媒嫁戒)


卷第四 : 四分戒本(自六私屋过量戒至二离衣宿戒)


卷第五 : 四分戒本(自过一月衣戒至二十二畜鉢求好戒)


卷第六 : 四分戒本(自二十三非亲织衣戒至十二异语恼他戒)


卷第七 : 四分戒本(自十三嫌骂戒至三十七非时食戒)


卷第八 : 四分戒本(自三十八残宿食戒至六十七同贼伴行戒)


卷第九 : 四分戒本(自六十八恶见不舍戒至众学法第四十八)


卷第十 : 四分戒本(自众学法第四十九至偈赞回向)


卷第十一 : 总辨羯磨法   结界法   授戒法


卷第十二 : 依止法   师法   弟子事师法   上座法   同学法   礼敬法   孝父母法   安居法   自恣法   迦絺那衣法


卷第十三 : 治罪法(有六法)


卷第十四 : 衣法   鉢法   食法药法   受食法   看病法   房舍   卧具法   器物法   杖法   丛林法


卷第十五 : 阿兰若法   大众会法   分物法   说法法   读诵法   坐禅法   杂法   佛说犯戒罪轻重经   戒相摄颂(智旭敬述)


卷第十六 : 比丘尼戒(自八波罗夷法至波逸提法第一百十五)


卷第十七 : 比丘尼戒(自波逸提法第一百十六至杂法)   跋语


重治毗尼事义集要目次(终)

 

总问辩


问。毗尼之学。重在笃信力行。谨守五篇。人天固可保矣。其福若尽。将如之何。孰若从宗教先开眼目。道共戒生。是为急务。古云。只贵见地。不贵行履。岂不然乎。


答。毗尼之学。出世正因。戒波罗蜜。佛地方满。岂仅人天福耶。宗教开眼。言虽相似。但欲离戒別谈宗教。便是拨事求理。堕恶知见。沩山云。毗尼法席。尚未叨部。了义上乘。岂能甄別。荆谿云。用前四戒。通为观境。以六观之。事理相即。当知篇聚。一不可亏。世人蔑事而欲尚深理者。验知此观。孤虗无本。既亏观境。观亦无从。然则若宗若教。诚训昭然。胡弗思也。古所谓只贵见地。不贵行履。正以有见地者。必有行履。有行履者。未必有见地耳。今以如来无上戒法。判属人天。舍律仪而空谈道共。正见已破。行履復荒。恶趣三涂。敢保有分。虽欲生人天而不可得矣。


问。末世钝根。只宜要略。四分律藏。世尚畏其繁琐支离。置之高阁。今此集要。援引诸家。益觉纷杂。何不直宗四分戒本。略加旁注释疑。有何不可。


答。喜略不喜广。自是末世通病。固守痴钝。愈趣愈下。终无释疑之日。今欲救其苦。必須博学反约。乃克有济。倘直宗戒本。略加旁释。则开遮持犯。安能洞然。乐佛法者。既难以通达。习懈怠者。仍未必留心。进退失措。有何利益。


问。念佛一门。广大简易。信应奉行。但能一心念佛。自然止恶防非。何須矻矻穷年学此律法。名相浩繁。已非简易。果极声闻。又非广大。恐不若专宏净土法门之妙也。


答。持戒念佛。本是一门。原非异辙。净戒为因。净土为果。若以持名为径。学律为纡。既违顾命诚言。宁成念佛三昧。夫如海无涯。如宝无厌。岂不广大。作犯止持。保任解脱。岂不简易。故一心念佛者。虽能止恶防非。专精律学者。尤为守佛明诲。现在则绍隆僧种。临终则上品上生。法门之妙。孰过於此。


问。如来降生西域。毗尼遮罪。皆因居士讥嫌故制然亦有随方戒等。今此土虽不遵行。居士未必讥毀。设舍微细戒。何乖圣训。又时丁末运。外缘不丰。内因微薄。欲纤毫无犯。演教宏宗。则佛法不能广布。完小节而失大益。岂菩萨之本心。学一乘之真子耶。


答。如来一切知见。普为大千众生而制戒律。六羣等亦大权示现。曲体末世众生情态而示犯缘。正由人情懈怠。不肯轻重等护。致成末运。今欲宏宗演教。必以持戒为本。戒律精严。则内因湻厚。外缘自丰。白毫相中一分光明。决非诳语。若以戒为小节。便成谤法。谈宗说教。皆是儱侗瞒盰。设获外缘。总名魔业。有何益於正法哉。


问。西乾列祖。三学精通。此间地僻时遥。人罕闻见。唯唐宋来数辈宗匠。踪迹彰着。人皆景仰。然而当其水边林下。则以三条篾。一把锄。为清净自活。逮其匡徒领众。则以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为真实芳规。至於扬化接人。则以一棒一喝为拈提向上。俱与律学不復相应。是以好心出家之流。由行脚入山。乃至登座披衣。所仿傚者。无非此等。今还许从上诸祖。仍是真比丘否。若非比丘。云何可绍祖位。若是比丘。云何不遵律制。又今时绍祖位者。例皆轻视律学。不识从上诸祖。亦轻视否。又今时绍祖位者。虽不遵戒。而仍为人授戒。不识从上诸祖。亦为人授戒否。


答。从上诸祖。各有三类。一者严净毗尼。宏范三界。如远公。智者。左谿。永嘉。荆谿。大梅。永明。觉范。高峰。中峰。楚石等是也。觉范非时不食。中峰冬夏一衲。具载传记。芳轨昭然。古今如此知识。亦甚众多。所应景仰仿傚。二者丁兹末世。势不获已。遵佛遗命。舍微细戒。故住静则刀耕火种。领众则垦土开田。然於非时食等诸戒。仍自遵行。故清规晚用药石。不云粥饭。秪许非时浆七日药终身药耳。又德山托鉢。亦因视日早晚。当知不非时食。明矣。然而此等知识。则便不敢为人授戒。所以唐宋以来。禅有禅寺。讲有讲寺。律有律寺。初出家时。多先学律。律学有得。则以律名家。律学无得。则舍之而习讲参禅。但舍微细戒。不舍重戒及性戒也。復有不能学律。径投禅教而参学者。此即名为乘急戒缓。然亦必护根本五戒。断无毀犯重戒之理。而决不敢自称比丘。亦决不敢轻视律学。但自愧未能兼修。以为惭德。故至出世接人之时。或重登戒品。性遮皆净。如六祖等。或单提向上。独接一机。如寿昌等。


有人问寿昌云。佛制比丘。不得掘地损伤草木。今何自耕自种。自芸自穫。


答云。我辈秖是悟得佛心。堪传祖意。指示当机。令识心性耳。若以正法格之。仅可称鬀髮居士。何敢当比丘之名也。


又问。设令今时有能如法行持比丘事者。师将何以视之。


答云。设使果有此人。当敬如佛。待以师礼。我辈非不为也。实未能也。又紫柏大师。生平一粥一饭。別无杂食。脇不着席四十余年。犹以未能持微细戒。故终不敢为人授沙弥戒及比丘戒。必不得已。则授五戒法耳。嗟乎。从上诸祖。敬视律学如此。岂敢轻之。若轻律者。定属邪见。非真实宗匠也。三者大用现前。观机利益。破他疑执。不拘恒规。如文殊菩萨。执劒逼佛。三处度夏。重胜比丘。与女同坐。令证无生。乃至寒山拾得之呵律主。归宗南泉之斩蛇猫。並是一时不得不用之权谋。譬如良医用砒霜以治病。大将设奇谋以除贼。偶一为之。不可以为典要。又凡诃佛骂祖。痛棒毒喝。皆是不得已而用之。所谓兵者不祥之器。非布帛菽粟比也。若用得其当。则迹似违律。实真持律。以得律之意旨故。例如末利夫人饮酒救杀。佛赞其为真持斋戒。菩萨戒本亦云。菩萨见机得杀盗等。於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也。若用失其宜。将作门庭施设。譬如优孟之学叔敖。宗既非宗。律又非律。谤大般若。疑悞後学。三涂剧报。何由得免。设亦诱引愚流。向三宝中作种种福。由斯福力所持。不即堕落。终为外道魔王眷属。非佛弟子。末世之中。多此妖邪谤惑世间。魔所摄助多得供养。往往聚众百人千人。眷属儿孙遍布天下。毀戒毀教。破坏如来真正法轮。愚小无知。羡彼名声而争仿傚。令好心出家者。皆堕其党。求升反坠。哀哉痛心。然由仍以三宝为所缘境。故至罪报毕时。还藉佛法僧戒之力而得度脱。如从地倒。还从地起。较诸不闻三宝名者。犹胜一筹。故魔王语佛云。吾於汝末法中。令诸眷属食汝饭。着汝衣。破坏汝法。佛言。汝但自坏。吾法不坏也。今若欲不堕三涂。径登圣果。请必从持戒始。纵不能持。亦須赞歎。自生惭歉。若既挂名受戒。而又轻视戒法。既不精持戒法。而又为人作师授戒。既广为人授戒。又不教人如法学戒。且言戒是小乘。不須习学。则决堕三涂。为魔眷属。自受其苦。无人能代。终亦必皆成佛。我不敢轻之矣。

 

凡例


.律藏译文。领皆烦复。今欲便初学。故多约义节文。文虽节略。义实不敢稍更。如不相信。请以律藏对观。


.如来灭後。结集律藏原无众部之殊。後因异执致成多部。部类既分。各宗一辙。所以义净独宏根本。怀素但遵四分。皆谓不应会通。葢恐彼此逃托舍遮取开。就轻避重也。今仿南山意旨。为之会通。意在理优则用。实非趋避取舍。拟集众部之大成。庶契如来之本意耳。问。宣公采用诸部。尚为怀素所讥。今何所据。輙生去取。倘任凡夫臆见。岂符大圣芳规。答。因诤渐成多部。葢是法道之衰。采用众部所长。乃集大成之意。虽怀素讥诃。自大有所据。而宣公律学。亦未可全非。况佛有明训云。多智慧人。能取能舍。诸愚痴人。不能分別。则分明以集大成而望後人。故今集要。乃博采众长以备参考。庶几得遡流而穷源。非敢任臆见为去取也。


.性罪遮罪。惟善见律判之。然於每戒之下。或有或无。今仍其旧。不敢强增。亦可例推故。又彼称制罪。今作遮字。字別义同。取易晓故。


.每戒之下。各有缘起。释义。及与罪相轻重。次则问辩折衷。次或引证。并余随律威仪。与本戒相似者。亦附於後。凡此六科。或具或减。不復细列。但用缘。释。相。辩。证。附。六字以标其上。


.诸译有义同音异。及文相难明者。可注则随注之。如或不便注明。各附卷末以备稽考。


.声闻遮罪。大士悉皆同学。至於为众生故。善巧权开。经中历历有据。岂容一概儱侗。今依梵网经及慈氏戒本。每戒指明大略。葢仿天台义疏之意。

 

提纲


.五分法身。以戒为依。三无漏学。以戒为首。无一如来不具戒体。无一菩萨不修戒度。无一经典不赞戒法。无一圣贤不严戒行。持戒如地。万善由此而生成。持戒如城。魔障藉此而远离。论其超胜。则才沾戒品。便名人世福田。极其指归。则惟佛一人。方名圆满净戒。四级重楼。级级皆圆顿境。八万细行。行行与法界周。若不持戒。纵能习讲坐禅。兴诸福业。皆为魔业。必入魔党。故好心出家者。决須从持戒始。自利利他。法皆成就。舍此通途。更无捷径。问。比丘律藏。本属声闻。梵网戒经。方为大教。今云四级皆圆顿境。则大小奚分。又既称圆顿。则一种已足。何須四级。答。圆人受法。无法不圆。既禀法华开显之旨。一色一香。无非中道。岂有戒法而不圆顿。故法华玄义云。开麤者。毗尼学即大乘学。式叉。式叉。即是大乘第一义。光非青黄赤白黑。三归五戒十善二百五十。皆是摩诃衍。岂有麤戒隔於妙戒。戒既即妙。人亦復然。汝实我子。即此义也。是名绝待妙戒。噫。由此观之。级级圆顿。其义彰矣。圆顿之法。一多无碍。方成不可思议。若谓一种已足。则华严七处九会。亦可云一处一会已足耶。又问。五戒。十戒。比丘。菩萨。喻如重楼四级。故曰。不受五戒而受十戒。乃至不受比丘戒而受菩萨戒。俱无有是处。是则次第之义昭然。今胡许沙弥受菩萨戒。岂不违越金口诚言。答。重楼之喻。葢是一往明其次第。必欲执之。则优婆塞亦不得受菩萨戒矣。既可许优婆塞。胡独不许沙弥。沙弥乃反不及优婆塞耶。然菩萨戒法。不惟义疏通列七众。而西域诸寺。大小各別。岂大乘寺中。遂独无沙弥也。又问。禅教律三。譬如春兰秋菊。各擅其美。今独以戒为通途。云何从古立为三宗。答。西天四七。无不总持三藏。法流东土。方乃各立门庭。然终不闻真实禅师讲主。或可荡检踰闲者也。


.凡未学戒者。多畏持戒之难。正坐不知戒法。妄生退委。若学此戒。始知如来大智。曲尽人情。开遮得所。守护非难。忆予初出家时。自恃根本清净。深畏琑屑行持。尚不肯受沙弥十戒。况復具圆。秪因丛林随众。强受十戒。既而披览戒本。乃至备阅律藏。方信欲得自在无畏。必須精熟毗尼。毗尼未学。触途成滞。儒者云。不学礼。无以立。旨哉言也。


.西域地多蒸溼。草菜不生。故听比丘食五净肉。此土多诸蔬品。决定不应食肉。又西域诸国。单习小者。乃食五净。大乘国土。悉皆遮止。今在神州。大乘流布。若有食肉。谤议沸腾。护世讥嫌。莫此为要。纵未受菩萨戒。亦决不应食肉。设食肉者。非沙门也。


.经论二藏。贵在流通。独有毗尼。极为珍秘。以是惟大僧法。非外人所得与故。所以根本律云。在家俗侣。得闻二藏。谓论及经。毗尼耶教。是出家轨式。俗不合闻。戒因缘经序云。天竺持律。不都通视。唯诸十二法人坚明之士。乃开缄縢而共相授。耶舍见嘱。见诲湻湻。人可使由之。不可使知。其言切至。惟愿同我之人。尤慎所授。未满五岁。非持律人。幸勿与之也。观此二律所云。则其慎重可知。是以沙弥若解五篇。便成受具遮难。今此集要。特为乐简者便於行持。勿令未受者輙先披阅。倘或沙弥展览。即应诃止。如或不然。彼此招罪。问。世尊说教。如一雨所润。凡有沾者。无不获益。昔有闻经半偈。免堕狗胎。牛负大经。後世为沙门者。何故律藏独为珍秘。岂不能利益人。抑不欲利益人耶。又设未受具人。发心阅藏。安知佛禁而不检阅。更有书写剞劂之辈。必已经眸。倘後发心受戒。为许进具。为竟作重难耶。若作重难。则佛法中亦有限穽。甘露反成毒药也。答。经贵流通。所以成闻熏之种。律宜珍秘。所以防贼住之愆。一秘一通。总是如来四悉巧被。至於无知悞阅。书刻经眸。既无盗法之心。应非重难之例。然书刻者。未必能解。犹可融通。阅藏者必至了知。应須严禁。是在知法者善为开导矣。又问。毗尼篇聚。既不许白衣沙弥等预知。何故涅槃会上。世尊於人天大众中。广说五篇七聚。嘱付後昆。使莫违犯。岂涅槃经。亦止为比丘说。亦不可流通世间耶。答。涅槃会上。纯是大菩萨众。决无盗法恶人。故於篇聚之名。总不復讳。然仅出其名。不出事义。今设讲演涅槃。亦不須细释可也。又问。若云沙弥解五篇者。便成受具遮难。今设有欲受戒人。先阅五篇。成遮难否。答。比丘戒法。止应受後行持。不应未受先阅。设不知悞阅。情犹可原。倘知而故违。理难宽宥。


.比丘之体极尊。流俗之风甚污。诵经礼忏。犹可名为法施。吹笙打钹。则何异於倡优。若法华听许供佛。本谓使人。既形仪已厕僧伦。岂应自亵。然则应院改禅。必須永断音乐等事。如不断者。深乖佛制。问。若谓吹笙打钹。喻如唱优。然寄归传云。大会自恣。皷乐幡华。诸庙行香。理则皆然。何故不许。设但使人作。则自作教他。有何分別。得无犯罪否。答。五逆十恶。世间性罪。故教他与自作同科。今歌舞倡伎。是出家遮罪。使人作乐。仍名福业。不可以性罪例也。


.非时食戒。经论备显非宜。诸律並无开听。即晚食称为药石。本非佛言。或古人之权巧。纵使体弱多病。自有非时浆七日药终身药等可以支延。柰何甘破此大节乎。除是丧命因缘。不能恪守。则或舍比丘沙弥之名。但作菩萨近住。或半月半月殷重忏悔。誓不敢为戒师可耳。问。非时食戒。名之为斋。固不可犯。然古来知识。多有未能持者。设令根本清净。其余戒相稍不清净。还从堕落也无。答。破戒破斋。均名恶法。若但护根本。宁免负债受用之科。至於古来真正知识乘急戒缓者。决知惭德。不为戒师。例如紫柏寿昌。又近时知识。不遵细戒。谬为人师。亦或未必堕落者。別有殊胜福业所持故也。然远公力拒蜜浆。高峰并日一食。乃至观师誓不味过午之肴。从前禅教名宿。净持斋法者尤多。所应取法。不可学後代知识。而徼[彳*幸]於万一也。


.律中十夏未满。决不许为和尚及依止阿闍棃。若復急於为师。是谓知法犯法。问。时丁末法。人命无常。形同朝露。焉可待时。亦许旁通一线。使僧轮不绝否。答。正由末世不依律法。僧轮衰替。致成减劫。今欲挽回。必須全遵佛制。下至满十夏知二部律者。乃可度人耳。


.律中虽许日三时中。二分学内典。一分学外书。葢谓利根之士。藉此降伏外人。亦以西域诸国。多有外道与法门作对。今在神州。其事逈异。若但专心本业。则白衣咸加敬畏。如或耽染诗文。则佳者但取其怜。而拙者反招其诮。吾见其降于外人。未见其能降外人也。且夫根机有限。年岁无多。急办正因。犹虞未及。若復爱乐诗文。决非真实戒子。


.此律乃定慧之基。解脱之本。基既筑。必堂构是图。本既培。須花果时茂。若不造鍊心源。但取庄饰外相。深乖受戒之正因。永绝涅槃之妙果。问。定慧之基。解脱之本。无基本。固为不可。但有基本。亦非完局。是必以看教参禅为究竟义也。岂可以律为究竟义耶。答。受得律仪。是为基本。定共道共。是为完局。故曰必須造鍊心源。如大小持戒犍度。始自修集圣戒。以至五通三明。总属戒中实义。岂可向律外別求究竟耶。


.戒法既非局於声闻。发心必須等於大士。且具诸戒行。乃是上品正因。念佛得度。今时正符记莂。若不神栖安乐。未是全遵佛语。愿同修者。知所归趣。问。具诸戒行。固是上品上生章中三种众生之一。然持戒如地。万善由此生成。定共道共。皆悉具摄。何必更須念佛。又念佛横出三界。捷径法门。临终十念。即得往生。何必烦琐戒相。既二俱捷径。随行一途即得。何故脚踏两边。方名全遵佛语。答定共道共。固能竖出生死。苟无净愿。止生方便秽土。若持戒兼念佛。设能断通別惑。任运能生方便实报寂光等三净土。纵未断惑。亦可生同居净土。又念佛以净其心。正是无上妙戒。不遵念佛得度之训。亦是亏违如来教敕。律制所诃。至若恃十念往生之捷径。而轻戒相为烦琐。便非真念佛人。临终十念。敢保决难成就。故必净戒为因。净土为果。方成出要。是为一道清净。岂曰脚踏两边。


.此集要。专为自利者辑。若欲宏律。必須更阅全藏。乃能备悉源委。开发後人。既是为师作范。岂容乐简厌详。今若藉戒为基。別修教观禅宗等者。可先熟背戒本正文。次於此本微细讨究。亦可免哑羊之诮。若决欲宏演毗尼。接引後人者。先於此本精熟明了。後須仍阅全藏。庶於律师之名可无愧耳。

 

律藏总目


.四分律藏(六十卷) → 姚秦罽宾三藏佛陀耶舍竺佛念等共译。


.四分戒本(一卷) → 佛陀耶舍译。


.四分戒本(一卷)


.比丘尼戒本(一卷) → 唐西太原寺沙门怀素依律集出。


.昙无德律杂羯磨(一卷) → 前魏天竺三藏康僧铠译。


.羯磨 → 曹魏沙门昙谛集。


.四分比丘尼羯磨法(一卷) → 刘宋罽宾三藏求那跋摩译。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二卷) → 京兆崇义寺沙门道宣撰。


.四分僧羯磨(三卷)


.尼羯磨(三卷) → 唐西太原寺沙门怀素依律集出。


.摩诃僧祇律(四十卷) → 东晋三藏法师佛陀跋陀罗共沙门法显译。


.波罗提木叉僧祇戒本(一卷) → 佛陀跋陀罗译。


.比丘尼僧祇律波罗提木叉戒经(一卷) → 东晋平阳沙门法显共觉贤译。


.弥沙塞五分律(三十卷) → 宋罽宾三藏佛陀什竺道生共译。


.五分戒本(一卷)


.比丘尼戒本(一卷) → 梁建初寺沙门明徽集。


.五分律羯磨本(一卷) → 大唐开业寺沙门爱同录。


.十诵律(五十八卷) → 姚秦三藏弗若多罗鸠摩罗什共译。


.十诵毗尼序(三卷) → 东晋三藏卑摩罗叉续译。


.十诵律比丘戒本(一卷) → 鸠摩罗什译。


.十诵律比丘尼戒本(一卷) → 宋长干寺沙门法頴集出。


.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八卷)


.续(一卷) → 失译人名今附三秦录。


.萨婆多毗尼摩得勒伽(十卷) → 宋三藏法师僧伽跋摩。


.大沙门百一羯磨法(一卷) → 失译人名今附宋录。


.十诵羯磨比丘要用(一卷) → 刘宋释僧璩依律撰出。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柰耶(五十卷)


.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毗柰耶(二十卷)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柰耶杂事(四十卷)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柰耶破僧事(二十卷)


.根本说一切有部尼陀那(五卷)


.目得迦(五卷)


.根本说一切有部百一羯磨(十卷)


.根本说一切有部戒经(一卷)


.苾刍尼戒经(一卷)


.尼陀那目得迦摄颂杂事摄颂(一卷) → 唐三藏法师义净奉 制译。


.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十四卷) → 尊者胜友造 义净法师译。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柰耶颂 → 尊者毗舍佉造 义净法师译。


.根本说一切有部出家授近圆羯磨仪范(一卷)


.苾刍习略法(一卷) → 元帝师苾刍拔合思巴集。


.戒因缘经(十卷) → 姚秦三藏竺佛念译。


.解脱戒本经(一卷) 出迦叶毗部 → 元魏婆罗门瞿昙般若流支译。


.善见毗婆沙律(十八卷) → 萧齐外国沙门僧祇跋陀罗译。


.毗尼母经(八卷) → 失译人名今附秦录。


.佛阿毗昙经(二卷) → 陈世三藏法师真谛译。


.舍利弗问经 → 东晋失译人名。


.优波离问经(一卷) → 刘宋元嘉年求那跋摩译。


.迦叶禁戒经 → 宋居士沮渠京声译。


.佛说犯戒罪轻重经 → 後汉安息三藏安世高译。


.佛说目连所问经 与上经同 → 西天译经三藏朝散大夫试鸿胪少卿传教大师法天奉诏译。


按此二译。皆即世传五百问经中之首一品耳。意五百问一书。乃後人因此而增益附会者与。曾细玩之。不惟与四分律相违。实与五部及诸律论俱多矛盾。虽云圣意未可妄测。经典不宜轻议。然设欲从此。则大违众律。岂应舍通途之轨式。取疑似之法门。不知近代律主。偏流通此经者。亦曾参考全律否耶。今既徧探五律之源。不得不列在疑似之科矣。


.律二十二明了论(一卷) → 正量部佛陀多罗多法师造 → 陈三藏法师真谛译。


.大比丘三千威仪(二卷) → 後汉安世高译僧佑云失译人名。


.沙弥十戒法并威仪(一卷) → 失译人名今附东晋录。


.沙弥威仪 → 宋天竺三藏求那跋摩译。


.沙弥尼戒经 → 失译人名今在汉录。


.沙弥尼离戒文 → 失译人名。


.优婆塞五戒相经(一卷) → 宋天竺三藏求那跋摩译。


.戒消灾经 → 吴月支优婆塞支谦译。


.南海寄归内法传(四卷)


.受用三水要行法


.护命放生仪轨法


.说罪要行法(三法合卷) → 唐三藏沙门义净撰。

 

四分律藏品目


第一分(二十一卷) : 比丘戒


第二分(十五卷) : 比丘尼戒    受戒犍度    说戒犍度


第三分(十三卷) : 安居犍度    自恣犍度    皮革犍度    衣犍度    药犍度    迦絺那衣犍度    拘睒弥犍度    瞻波犍度    诃责犍度    人犍度    覆藏犍度    遮犍度    破僧犍度    灭诤犍度    比丘尼犍度    法犍度


第四分(十一卷) : 房舍犍度    杂犍度    五百结集法    七百结集毗尼    调部毗尼    毗尼增一

 

旁引诸经论目


.大般涅槃经 谢灵运重治


.大般若经 玄奘法师译


.菩萨善戒经 求那跋摩等译


.优婆塞戒经 昙无谶译


.法界次第初门 智者大师撰


.观心论疏 章安尊者撰


.缁门警训 未详集人


重治毗尼事义集要卷首。

 

音义


原序


鸡园

西土有鸡头摩寺。去鹿苑不远。故大佛顶经云。我在鹿苑及於鸡园。观见如来最初成道。


召善来而戒体斯成

佛见根熟之人。发心出家。以无畏口召云。善来比丘。於我法中快修梵行。彼人即时须髮自落。袈裟着身。手中有鉢。威仪进止如百腊比丘。即名得比丘戒。


鹤树潜晖

佛入涅槃。双树皆悉变白。犹如鹤色。故名鹤树。潜。藏也。晖。日光也。佛光如日。从此永藏。


顾命

周书有顾命一篇。乃成王将崩而遗诫康王者。顾。回视也。法王示灭。谆谆付嘱。亦犹人王之顾命。故宏传序云金河顾命也。木叉是重者。大涅槃经云。我灭度後。诸比丘依戒而住。以戒为师。遗教经云。应当珍敬波罗提木叉。即是众等大师。若佛住世。无异此也。


因犯乃遮。缘开。随制

二百五十戒。皆因犯缘乃结。其三篇以下。或因病等诸缘开听。又因更起犯缘。则亦随犯更制。如谷还贱。不听入事之类也。


能师受具

六祖名慧能。本是岭南卖柴人。偶闻客诵金刚经。心即开悟。乃诣黄梅见五祖。密传衣鉢。隐於猎人队中十五年。後至广州法性寺。值印宗法师讲涅槃经。时有风吹幡动。一曰风动。一曰幡动。议论不已。祖曰。不是风动。不是幡动。仁者心动。法师异之。讯知是传衣鉢者。乃为鬀髮。集三师七证登坛受具。然後於菩提树下开唱大法。


观师十誓

五台山。亦名五顶。亦名清凉山。澄观国师阐华严法门於此。十誓者。体不损沙门之表。心不违如来之制。坐不背法界之经。性不染情碍之境。足不履尼寺之尘。脇不触居士之榻。目不视非仪之彩。舌不味过午之肴。手不释圆明之珠。宿不离衣鉢之侧。


大雄御极

世尊於三界中。最为勇猛丈夫。故称大雄。御。治也。统也。用也。易曰。乘龙御天。极。宝位也。又中也。至也。要会也。书曰。惟皇作极。御极者。处於法王尊位。用中道设化。统治大千世界也。


善逝藏机

善逝者。如来十号之一。藏机者。众生缘尽。则应化机息。


但除地狱

地狱苦重。不能发心受戒。故梵网经不列其名。或问阎罗王亦地狱道。胡得在护法位中。既为护法。宁不受戒。答。若准他处经说。则阎罗亦可属鬼神道。又是大权示现。若准梵网。并不列之。


隙驹莫挽

古人云。人生如白驹过隙耳。言其迅速。


无量光塔

即云栖莲池大师肉身塔也。护法居士以其专宏净土。题为无量光塔。


原跋

鲁鱼滋长

鲁字与鱼字相类。易於差譌。亦如亥豕之类。及乌鸢成马之类也。滋长者。以喻佛法差悞。日甚一日。犹如鲁鱼不辨也。


真丹

或云震旦。或云旃丹。以日初出曜於东隅。故得名也。


曹魏铠公

按此方如法受戒。始於昙摩迦罗。及沙门昙谛。而康僧铠。同在嘉平年间。出昙无德律杂羯磨一卷。故云肇兴於铠公耳。肇。始也。


怀素律师

俗姓范氏。京兆人。唐贞观九年出家。依道成师学律。先居宏济。後住太原。集四分僧尼戒本各一卷。僧尼羯磨各三卷。每每翻宣律师之案。致不足之意焉。非今相传善书能饮之怀素也。彼与颜鲁公同时。与今律师相去近百年。


矛盾

矛以刺人。盾以自卫。昔有一人。兼鬻二器。售矛。则曰可以破坚盾。售盾。则曰可以御利矛。故名自相矛盾。以喻五百问一书。与律藏自相反也。


亡羊

语云。多岐亡羊。以喻不明律学纲宗。则异说纷纷。不能致一也。


音慨。太息也。


音衣。又音意。发语辞。又惟也。

 

总问辩


用前四戒通为观境。以六观之。事理相即


大经一禁戒。即智论不缺戒。指初篇戒也。大经二清净戒。即智论不破戒。指二篇戒也。大经三善戒。即智论不穿戒。指三篇以下也。大经四不缺戒。即智论不杂戒。指定共戒也。此四並是事戒。故通为所观境也。大经五不析戒。即智论随道戒及无着戒。此是空观相应戒也。大经六大乘戒。即智论智所赞戒。大经七不退戒。八随顺戒。即智论自在戒。此是假观相应戒也。大经九毕竟戒。即智论随定戒。大经十具足波罗蜜戒。即智论具足戒。此是中观相应戒也。並以五篇七聚为所观境。故云篇聚一不可亏。

 

凡例


南山意旨

道宣律师住终南山。故世称律学为南山一宗。宣师虽宗四分律藏。每每采集众部之长。


性罪遮罪

虽未制戒之前。约世法中亦自有罪。名为性罪。如杀盗邪婬口四恶业之类也。世尊为出家人护世讥嫌。制立戒法。名为遮罪。如长衣宿食掘地损草之类也。佛制所遮。犯者得罪。故名遮罪。亦名制罪。谓从佛制边得罪也。


声闻遮罪大士悉皆同学

菩萨戒本经云。毗尼建立遮罪。护众生故。令不信者信。信者增广。同声闻学。何以故。声闻自度。尚不离护他。何况菩萨。


为众生故善巧权开

菩萨戒本经云。又復遮罪住少利少作少方便者。菩萨不同学此戒。今按比丘二百五十戒中。但有舍堕六事。是菩萨戒所开。余皆不妄开也。六事者。一从非亲乞衣。二过受自恣与衣。三畜长鉢。四令非亲里织师织衣。五畜蚕绵卧具。六受金银。皆是为众生故。非许自受用也。


天台义疏

智者大师於梵网经心地品中。独揭十重四十八轻戒法行之。名为义疏。每戒之下。必对小乘料简同异。

 

提纲


三无漏学以戒为首

佛顶经云。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斯则名为三无漏学。又云。纵有禅定多智现前。若不断婬。必落魔道。若不断杀。必落神道等。


式叉

此翻为学。


五净肉

不见杀。不闻杀。不疑为己杀。自死。鸟残。


十二法人

即十二头陀行也。


耶舍

恐即佛陀耶舍。与竺佛念同译四分律者。


人可使由之不可使知

此言本出论语。今借用之。谓初受戒人。但可使其依律行持。未可使阅律藏。知其所从结戒之由。葢六羣比丘等。皆是大权示现。曲为末世而示犯缘。诚恐愚者不达。认为实事。将谓佛世尚尔。何况今时。则反开放恣之心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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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责任编辑:莲海法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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