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般若部 | 大乘宝积部 | 大乘大集部 | 大乘华严部 | 大乘涅盘部 | 大乘五大部外重译经 | 大乘单译经 | 大乘律 | 小乘单译经 | 小乘阿含部
宋元入藏诸大小乘经 | 小乘律 | 大乘论 | 小乘论 | 宋元续入藏诸论 | 西土圣贤撰集 | 此土著述
当前位置:清净莲海大藏经(非赢利,纯公益网站) -> 新修大正藏 -> 论疏部

TOP

俱舍论颂疏论本 【三十卷】(三十)
2017-06-27 16:16:37 来源:清净莲海佛学网 作者: 【 】 浏览:4179次 评论:0

俱舍论颂疏论本卷第三十


从此第三置答益物分。先难後答。犊子部难。若补特伽罗即诸蕴者。世尊何不说命者即身。论主答云。观能问者阿世耶故(阿世耶此云意乐)谓由问者执一实我。名为命者。依此问佛。命者与身为一为异。故佛答。以我无体。一异不成。如不可答龟毛硬软。本无龟毛。答何硬软。命者本无。答何一异。观问者意故佛不答。古昔诸师已解此结。昔有大德。名曰龙军。三明六通具八解脱。于时一毕隣陀王至大德所。作如是说。我今来意欲请所疑。然诸沙门性好多语。尊能直答。我当请问。大德受请。王即问言。命者与身为一为异。大德答言。此不应记。王言。岂不先有要耶。今何异言。不答前问。大德责曰。我欲问疑。然诸国王性好多语。王能直答。我当发问。王便受教。大德问言。大王宫中诸庵罗树所生果味。为醋为甘。王言。宫中本无此树。大德复责。先无要耶。今何异言。不答所问。王言。宫中此树既无。容可答言果味甘醋。大德诲曰。命者亦无。如何可言与身一异。又犊子问。佛何不说命者都无。答亦观问者阿世耶故。问者谓蕴因果相续。名为命者。依此发问。世尊答命者都无。彼堕邪见。谓无因果。故佛不说。又问。佛何不说假名命者。答观彼问者。未能得了缘起理故。非受真空正法器故。故不为说假有命者。理必应尔。如世尊告阿难陀言。有性筏蹉(此云犊子)出家外道。来至我所。作是问言。我於世间为有我非有我。佛不为记。所以者何。若记为有。违法真理。实无我故。若记为无。增彼愚惑。彼便谓我先有今无。对有我愚。此无我愚为过更甚。若执有我。则堕常边。若执无我。便堕断边。执我是常。为我修福。执我断灭。便谓身无。更何修福。此二轻重如经说言。宁起我见。如须弥山。不起断见。如芥子许。上来依论略此问答。


从此举颂正明置答益物分。於中有二。一经部师中鸠摩逻多颂。第二论主颂今则是初。颂曰。


观为见所伤    及坏诸善业    故佛说正法    如牝虎衔子


执真我为有    则为见牙伤    拨俗我为无    便坏善业果


释曰。观为见所伤者。标不说有我也及坏诸善业者。标不说我无也故佛说正法如牝虎衔子者。举喻释成也。如虎衔子。太急则伤。太缓则堕执真我为有则为见牙伤者。释初句也。执我之见犹如其牙。必伤於人。合前太急喻也拨俗我为无便坏善业子者。释第二句也。因果相续世为假我。拨此为无。便坏善业。如子生胜果故。合前大缓喻也。


从此第二复说颂言。


由实命者无    佛不言一异    恐拨无假我    亦不说都无


谓蕴相续中    有业果命者    若说无命者    彼拨此为无


不说诸蕴中    有假名命者    由观发问者    无力解真空


如是观筏蹉    意乐差别故    彼问有无我    佛不答有无


释曰。由实命者无佛不言一异者。释置记所以也恐拨无假我亦不说都无者。摽不说无实命者所以也谓蕴相续中至彼拨此为无者。释前标也。谓蕴相续由业引果。於此业果。假立命者。若闻佛说无实命者。闻者不解。便拨假命。亦以为无。便堕断见。故佛不说不说诸蕴中至无力解真空者明不说假命所以也。假名命者真空之理。发问者愚。非受法器。故佛不说如是观筏蹉至佛不答有无者。结成置记也。筏蹉意乐。我有是常。我无谓断。佛观此意。故不为答。说有违理。说无断善。置记之答於斯尽焉。


次破数论难言决定有我。事用必待事用者故。谓如识等能了等用。必待有我以为所依。识等方能有了等用。能了之者即是我也。如天授行必待天授。天授是我。行即事用。故知事用必待於我。论主释通云。天授能行无别行者。即此天授运之动转。从此至彼。相续生时。说为行。离天授外。无别有行。然此行时。前念为因。引发後果。因是行者。无别我也。如天授能行。识能了亦尔。如天授身能为识因。世间亦谓天授能了。然诸圣者为顺世间。亦说天授是能了者。又解。或识於境相续生时。前识为因。引後识起。说前因识名能了者。亦无有失。世间於因说作者故。如说钟鼓名为能鸣。声是所鸣非钟鼓也。谓钟鼓能生於声。即说钟鼓名为能鸣。亦是於因说作者故。故知识因名能了者。离识之外无别有我名能了者也。又解。或如灯能行。识能了亦尔。灯焰相续说名灯行。无别行也。即识於境相续生时。说名能了。离之无能了者也。数论又难。若後识生。从识非我。何缘後识不恒似前及三性心不定生耶。若有实我。此即无妨。谓我自在能令於识不恒相似及不定生。理无妨矣。论主通云。识由异相令後异前。谓诸有为自性法尔微细相续。由异相力後必异前。非由我也。若不尔者。应无出定。以入定时相续相似。既有出定。故知後念必异前也。又诸心生必有定次。更无杂乱。如二十心相生者也。亦有少分行相等心。方能相生。种性别故。如女心无间起庄严身心。或起染污心。或起夫心。或起子心此心起时必熏成种。後从此诸心相续转变差别。还生女心。如是女心後能生起严污心等。异严污等即不能生。故知女心生严污等。若是男心即不能生严污心等。种性别故。女心无间虽皆容起严污等心。就严污等。若先数起。於数起中。若明了者就明了中。若近起者女心无间。便先引起。由如是心修力强故。数论又难。若有修力最强盛者。宁不恒时生於自果。论主答云。由此心有住异相故。故不恒时生於自果。此住异相。於别修心相续生中最随顺故。


从此论主推让世尊。即当第四因相不测分论云。诸心品类次第相生因缘方隅。我已略说。委悉了达唯在世尊。一切法中智自在故。故有颂言。


於一孔雀轮    一切种因相


非余智境界    唯一切智知


释曰。孔雀轮有青黄等一切别。此一切种由何因感。如是因相非余境界。唯佛能知。色差别因尚为难了。况心心所诸无色法因缘差别。岂易了知。


从此第五业生先後分。先难後明。次破胜论。胜论难云。若实无我。业已灭坏。云何复能生未来果。论主答云。不从坏业。未来果生。业虽已坏。种子仍在。但从业种相续转变差别功能。生未来果。犹世间果从种生。然果不从已坏种起。亦非从种无间即生。但从种子相续转变差别功能果方得生。谓种生芽。芽生於茎。茎生於叶。叶生於花。花为最後方引果生。胜论又难。若尔何言从种生果。论主答云。克实果唯花功能。由先种子展转为因。引起花中生果功能。约展转因说种生果。故此花中生果功能由先种子展转引故。所生果相而似种也。今业生果亦如外种。由业为先熏成种子。相续转变差别果生。胜论问云。何名相续转变差别。论主答云。由业为先。於色心中重成种子。即此种子中无间断。名为相续。即此相续後後刹那异前前生。故名转变。即此转变有胜功能。最後生果。胜余转变。故名差别。因此问答便明先果。即当第五分也如命终时於识心中。虽带众多感当来果所有种子。然此业种略有三种。能先引果。一者极重。譬如负债强者先牵。二者近作。如临终时逢善恶友所起善恶便先引果。三者数作。谓一生来其数作业。能先引果。故经部师有此颂曰。


业极重近起    数习先所作


前前前後就    轮转於生死


释曰。一业极重。前感异熟。二业近起。前感异熟。三业数作。前感作异熟。若业轻等便感後熟。由此业力轮转生死。


从此第六业报难知分。此是论主推让世尊。业所熏种相续转变。至彼彼位彼彼果生。唯佛证知。非余境界。故经部师有是颂曰。


此业此熏习    至此时与果


一切种定理    离佛无能知


释曰。业起之时。必熏成种。此业此种至於此时能与其果。此种定理。唯佛能知。已上六分正宗已讫。


从此第二流通。於中有三。一赞道劝舍。二赞道不覩。三略显劝学。今则是初。颂曰。


已善说此净因道    谓佛至言真法性


应舍闇盲诸外执    恶见所为求慧眼


释曰。已善说此净因道者。标赞道也。涅盘名净。此无我道。能证涅盘。名净因道。我执已破。无我理成。名为善说谓佛至言真法性者。释前标也。无我之教是佛至言。无我之理是真法性。教之与理俱涅盘因。净因道矣应舍闇盲诸外执恶见所为求慧眼者。劝舍也。外道执见名为恶见无智慧眼称之闇盲。背还灭道为流转因。舍亦佳矣。

从此第二赞道不覩。颂曰。


此涅盘宫一广道    千圣所游无我性


诸佛日言光所照    虽开昧眼不能覩


释曰。无我理性趣涅盘宫。此一广道为千圣游。无我正教诸佛日言。其教破闇。犹如赫日。依教显理。名光所照。道之功也。外道恶眼。名昧眼无我之日安能覩乎。


从此第三略显劝学者。颂曰。


於此方隅已略说    为开智者慧毒门


庶各随己力堪能    遍悟所知成胜业


释曰。无我方隅我已略说。为开智者慧毒之门。如身少破安少毒药。斯须毒气遍满身中。此论亦然。开少慧门。诸有智人能深悟入。名慧毒门。此慧毒门。普劝人修。庶各随己三乘力能。遍悟所知。必成胜业。其功既尔。安不习哉。


俱舍论颂疏论本第三十(终)


写本云。


宽正二年(辛巳)极月廿一日以灵山之静重本书写之又借觉林之顺勤本校合之者也。


三井能盛


书本云。


应仁二年(戊子)春三月三日以右本写之毕


秘之窓中莫出之房外而已。


权大僧都尊通判


若是圆晖释者慧晖何不释之乎如何(云云)。


书本云。


同年三月七日一览之处文字不正如何(云云)。


书本云。


七年九月十一日以幸尊赠僧正─尊通判(职事平松中将资冬上乡德大寺黄门)


延德三年(辛亥)孟昏十六夜书毕


永正元年(甲子)孟秋下澣一日遂一览功毕


三井末流盛玄


于时文永七年(丁亥)七月十日於三井寺法泉房之内北窓以右本遂写功毕


武州长荣实宪


武州池上长荣山本门寺佛寿院


权大僧都日现判(三十二岁之时)

Tags: 责任编辑:莲海法雨
首页 上一页 27 28 29 30 下一页 尾页 30/30/30
】【打印繁体】【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俱舍论疏 【三十卷】 下一篇中观论疏 【十卷】
回向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