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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笺(五)
2013-08-07 11:00:50 来源:清净莲海佛学网 作者: 【 】 浏览:3364次 评论:0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卷第三


(之上)


天竺沙门 般剌密谛 译


乌长国沙门 弥伽释迦 译语


菩萨戒弟子 房融 笔受


西京大兴福寺沙门 惟慤 科


皇宋首楞大师 可度 笺


復次阿难。云何六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二穷根显体。文二。初总标真性。


笺云。是破六入法门。谓穷尽六根。显现真体。六入者。通生识道。受入爱憎。为此六根。是识之道路。为识之所依。然受着顺境生爱。违境生嗔。如来藏。则四智菩提种子。四智者。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藏者。包含义。妙即微妙。真乃真实。如则一如。性是体性性。


阿难。即彼目睛。瞪发劳者。兼目与劳。同是菩提。


後別破浮根。文六。初眼入文三。初立文二。初会妄通真。


笺云。目喻真知照用。瞪发劳者。妄觉也。内有根本无明。为能变。变起六根六尘。为所变。兼目。此目是眼根。不同目睛喻智。与劳是根本无明是能变。同是菩提者。同収一果也。


瞪发劳相。因于明暗二种妄尘。发见居中。吸此尘象。名为见性。


後因尘显妄。


笺云。既是菩提。何故便有六根六尘。瞪发劳相。因根本无明。为能变。然後便有根尘。为所变。劳相是能变无明。明暗。是眼家所缘境。二种即明暗等。发得眼识。居在根尘之中。吸览也。覧此尘象。即是明暗等境。一切众生。执此妄识为自性。


此见。离彼明暗二尘。毕竟无体。


次破文二。初总破文二。初影无实体。


笺云。识如羸人。非杖不起。曾无无境心。須假前尘明暗等相。若无明暗等相牵动能缘之心。此心即无其体。


如是阿难。当知是见。非明暗来。非於根出。不於空生。


後了相无因。


笺云。指此眼识不从明境暗境上来。不依眼根上出。不於空中而生。是破自然。


何以故。


後別破文三。初幽明[牙-(必-心)+?]破文三。初徵。


若从明来。暗即随灭。应非见暗。


次明。


若从暗来。明即随灭。应无见明。


後暗。


若从根生。必无明暗。如是见精。本无自性。


次离相鉴六。


笺云。既从根生。是根自有生。又何假明暗二境牵心。然後方有识。即无有自性。曾无无境心。


若於空出。前瞩尘象。归当见根。


後空不生观文二。初邀归见根。


笺云。若言从空中生眼识。然後便依着眼根。此识向前对观前尘之时。然後却归眼根。应須见眼。为识从空来。


又空自观。何关汝入。


後纵许成佗。


笺云。设尔是空见何过破。若言从空生识。空須有见。既有见。是空自观。无情成有情。又何关汝阿难之事。


是故当知。眼入虗妄。


後结文二。初结破。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後双非。


阿难。譬如有人。以两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劳故。头中作声。


二耳入文二。初立文三。初举彰劳喻。


笺云。用两手母指。急塞却两耳孔。既久耳根劳倦。头中□□作声。法上□来耳根发识喻真智。用两手指。喻背体外求。便有根本无明。然後有强觉起。来向真体上。执我执法。


兼耳与劳。同是菩提。


次会妄同真。


笺云。兼耳是所变。根与劳是能变无明。


瞪发劳相。因于动静二种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听闻性。


後因尘显□。


笺云。依前举色阴中。喻如人瞪目观空既久。然後发生劳倦。见种种相。此喻内有根本无明。为能□。便有五根五尘为所生。动静则耳家所缘境。有声是动。无声是静。闻则耳识。居在根尘之中。


此闻。离彼动静二尘。毕竟无体。


次破文二。初总破文二。初彰无实体。


笺云。向下四境上徵。


如是阿难。当知是闻非动静来。非於根出。不於空生。


後了相无因。


何以故。


後別破文三。初尘文三。初徵无因。


若从静来。动即随灭。应非闻动。


次静。


若从动来。静即随灭。应无觉静。


後动。


若从根生。必无动静。如是闻体。本无自性。


次根。


若於空出。有闻成性。即非虗空。


後空文二。初纵。


笺云。纵空为能生。生得耳识为所生。空若生识。空乃有闻。須成人去。故云成性。既也成性。乃夺空名。为空出识故。


又空自闻。何关汝入。


後空。


是故当知。耳入虗妄。


後结文二。初结破。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後双非。


阿难。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劳。则於鼻中。闻有冷触。因触分別通塞虗实。如是乃至。诸香臭气。


三鼻入文三。初立文三。初举彰劳喻。


笺云。既畜既久。觉有冷气从外而来。触其鼻端。因触分別。通即是虗。塞即是实。通即闻香臭等。塞乃不闻。


兼鼻与劳。同是菩提。


次会妄同真。


瞪发劳相。因于通塞二种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齅闻性。


後因处显妄。


此闻。离彼通塞二尘。毕竟无体。


次破文二。初总破文二。初彰无实体。


当知是闻。非通塞来。非於根出。不於空生。


後了相无因。


何以故。


後別破文三。初尘文三。初徵。


若从通来。塞则闻灭。云何知塞。


次通。


如因塞有。通则无闻。云何发明香臭等触。


後塞。


若从根生。必无通塞。如是闻机。本无自性。


文根。


若从空出。是闻自当回齅汝鼻。


後空文二。初纵。


空自有闻。何关汝入。


後正。


是故当知。鼻入虗妄。


後结文二。初结破。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後双非。


阿难。譬如有人。以舌舐吻。熟舐令劳。其人若病。则有苦味。无病之人。徵有甜触。由甜与苦。显此舌根不动之时。澹性常在。


四舌入文三。初立文三。初举彰劳喻。


笺云。上曰唇。下曰吻。熟舐则频舐。使令劳倦。因由甜之与苦是味。乃舌家所缘境。便显得舌根不舐吻之时。唯是一味澹性。常存在。


兼舌与劳。同是菩提。


次会妄同真。


瞪发劳相。因甜苦澹二种妄尘。发知居中。吸此尘象。名知味性。


後因尘显妄。


笺云。甜苦是味。为一尘。澹是无味。为一尘。发知是舌识。居在根尘之中。


此知味性。离彼甜苦。及澹二尘。毕竟无体。


次破文二。初总破文二。初彰无实体。


如是阿难。当知如是甞苦澹知。非甜苦来。非因澹有。又非根出。不於空生。


後了相无因。


何以故。


後別破文三。初尘文三。初徵。


若甜苦来。澹即知灭。云何知澹。


次甜苦。


笺云。知是识也。云何知澹。此是知有澹。与上知別。


若从澹出。甜即知亡。復云何知甜苦二相。


後因澹。


笺云。甜即知亡。知亦是识。復云何知甜苦二相。此知甜苦。亦与前知別。


若从舌生。必无甜澹。及与苦尘。斯知味根。本无自性。


次根。


若於空出。虗空自味。非汝口知。


後空文二。初纵。


又空自知。何关汝入。


後正。


是故当知。舌入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後双非。


阿难。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触於热手。若冷势多。热者从冷。


五身入文三。初立文三。初举彰劳喻。


笺云。摄少热。从多冷。


若热功胜。冷者成热。


笺云。摄少冷。从多热。


如是以此合觉之触。显於离知。


笺云。有冷有热。前尘触身。便有觉也。非觉触之时。无冷热二相触体。故离知也。或可。合时则有觉触冷热。显得离时之心知。於离时不知也。


涉势若成。


笺云。将热涉冷。冷者从热。将冷涉热。热者从冷。


因于劳触。


笺云。因无明为能变。方有根尘为所变。


兼身与劳。同是菩提。


次会妄同真。


瞪发劳相。因于离合二种妄尘。发觉居中。吸此尘象。名知觉性。


後因尘显妄。


此知觉体。离彼离合违顺二尘。毕竟无体。


次破文二。初总破文二。初彰无实体。


笺云。离合为一。违顺为一。成二。皆是身家所缘境。或离是违。須是合也。如夏天向火是违。临风乃顺。如寒自临风是违。向火乃顺。


如是阿难。当知是觉非离合来。非违顺有。不於根出。又非空生。


後了相无因。


何以故。


後別破文三。初尘文三。初徵。


若合时来。离当已灭。云何觉离。


二合离。


违顺二相。亦復如是。


後违顺。


笺云。若违时来。顺则随灭。云何知顺。


若从根出。必无离合违顺四相。则汝身知。元无自性。


次根。


必於空出。空自知觉。何关汝入。


後空。


是故当知。身入虗妄。


後结文二。初结破。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後双非。


阿难。譬如有人。劳倦则眠。睡熟便寤。


六意入文三。初立文三。初举喻彰劳。


笺云。睡熟是八识归种。便寤谓有等无间缘。乃能醒寤。苟无此缘。则不寤也。


览尘斯忆。


笺云。斯犹此也。言从此向识中思量。记忆前事。


失忆为忘。是其颠倒。


笺云。既失记忆。便作於忘。佛说此人实是神昏识昧。有此颠倒。若是诸佛如来。转识成智。无此颠倒也。


生住异灭。


笺云。生表此法先非有。住表此法暂有用。异表此法非凝然。灭表此法可破坏。


吸习中归。


笺云。吸则吸覧。习乃串习。中归者。一切习气虗妄。皆归识中也。


不相逾越。称意知根。


笺云。念念生灭。无有间断。是意知根。


兼意与劳。同是菩提。


二会妄同真。


笺云。兼意是所变。与劳是能变无明。


瞪发劳相。因于生灭二种妄尘。集知居中。吸撮内尘。


後因尘显妄。


笺云。集知居中。是第六与五同缘。览外尘相。吸。则覧摄前境。撮。则忆而不忘。内尘。则一向内缘也。


见闻逆流。流不及地。


笺云。见闻是前五识。逆流者。为顺前境。缘五尘则得。若逆前境。返缘第六则不得。则指第六意识。返缘不得之地。地者。依止为义。


名觉知性。


笺云。是第六识也。


此觉知性。离彼寤寐生灭二尘。毕竟无体。


次破文二。初总破文二。初彰无实体。


笺云。寤配生。寐配灭。


如是阿难。当知如是觉知之根。非寤寐来。非生灭有。不於根出。亦非空生。


後了相无因。


何以故。


後別破文三。初尘文四。初徵。


若从寤来。寐即随灭。将何为寐。


二寤。


笺云。若寤时生识。寤为能生。识为所生。则寐时所依之寤既亡。所托将无。则识为能托。寤为所托。所托之寤既无。更谁取其寐时之境。寐中飜寤。更有一节文。应云若从寐来。寤即随灭。将何为寤。恐文含不述。或飜译与梵本失落。


必生时有。灭即同无。令谁受灭。


三生。


笺云。令谁受灭。密举意根。已破生灭。意谓令谁受灭。秪如生灭者谁。此意举第七。是第六意根。第六随前生灭。已破生灭二尘。


若从灭有。生即灭无。谁知生者。


四灭。


笺云。俱无则永灭。所变同能变。能变既亡。所变永灭。灭则无识。随生已灭。灭则识无。一谢无生。识随生谢。


若从根出。寤寐二相。随身开合。


次根。


笺云。寤则第六识。不内缘。是开。寐则第六内缘。为合。或开或合。皆是意家所缘。


离斯二体。此觉知者。同於空华。毕竟无性。


笺云。二体即寤寐二境也。意间若从根生。便不假寤寐二境牵心。既无二境。此识乃同空华。五无之中。是毕竟无。识如羸人。非杖不能起。


若从空生。自是空知。何关汝入。


後空。


是故当知。意入虗妄。


後结文二。初结破。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後双非。


復次阿难。云何十二处。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三交融处执。文分二。初总徵源体。


笺云。交融处执者则隐识句。但将根破境。将境破根。交互和融十二处。然谓世尊。将六根六尘。[牙-(必-心)+?]相交破。要融十二处之情执。六根是识所依。六尘是所缘。处者。依缘义。生长义。此六根六尘。是识之生长处所。


阿难。汝且观此祇陀树林。及诸泉池。


後別破浮迷文六。初眼等二处。文分四。初勑观空象。


笺云。祇陀树林等是境。今且立境破根。泉池。是彼林中。泉水池水也。


於意云何。此等为是色生眼见。眼生色相。


次审已徵生。


笺云。此等指根境也。为復色为能生。生得眼根为所生。为当眼为能生。生得色尘为所生。


阿难。若復眼根。生色相者。


三广破相生文二。初根生相文二。初色。


笺云。此是牒。


见空非色。色性应销。


笺云。汝既言根为能生。色为所生。当见空时。故非是色。所生色既无。能生根随谢。色性应销者。摄能变。同所变。


销则显发一切都无。


笺云。色性既无。将何显发。根为能显发。能生根又无。所生色又无。


色相既无。谁明空质。


笺云。阿谁又辨明空之质。曾知根亦不随色落谢也。


空亦如是。


後空。


笺云。故经指云。空亦如是。後色尘为能生。眼为所生。谁明空色。将空色合。言应更云。若復空尘生眼见者。观色非空。见则销亡。亡则都无。谁明色相。


若復色尘生眼见者。


後色生根。


笺云。是牒。此乃色尘为能生。生得眼根为所生。


观空非色。


笺云。见空之时又非色。


见即销亡。


笺云。色既为能生。见为所生。能生既灭。所生亦亡。摄所变。同能变。


亡则都无。谁明空色。


笺云。既亡则都无见。又谁辨明空之与色也。


是故当知。见与色空。但无处所。


四结袪双执文二。初总除二处。


即色与见二处虗妄。


後结妄双非文二。初总结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後双非。


阿难。汝更听此祇陀园中。食办击鼓。众集撞锺。锺鼓音声。前後相续。


二耳等二处。文分四。初勑观尘象。


於意云何。此等为是声来耳边。耳往声处。


二审已徵生。


阿难。若復此声。来於耳边。


三广破相生文三。初破声来文三。初许交声来。


笺云。阿难道。声来耳边又如何。若復此声来汝耳边。是牒。


如我乞食室罗筏城。在祇陀林。则无有我。


次比身游往。


笺云。喻鼓秪有一声。来阿难耳。其声既往。则別人耳不合更闻。如世尊秪有一身。入城乞食。祇陀林中则无世尊。


此声。必来阿难耳处。目连迦叶。应不俱闻。


後责众俱闻文二。初举少。


笺云。秪有一声。来阿难耳。佗处別人。不合总闻。


何况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门。一闻锺声。同来食处。


後明多。


笺云。如今一千二百余众。又且俱时闻钟。同来食处。曾知声亦不来阿难耳边。


若復汝耳往彼声边。


次破耳往文三。初许。


笺云。但言耳往声边又如何。阿难秪有一耳。往彼鼓声之边。


如我归住祇陀林中。在室罗城。则无有我。


次喻。


笺云。阿难秪有一耳。往鼓声边。似佛秪有一身。归祇陀林。別处则无身。


汝闻鼓声。其耳已往击鼓之处。锺声齐出。应不俱闻。


後破文二。初少。


笺云。阿难秪有一耳。在鼓声处。第二锺声。应合不闻。如今又闻。曾知耳亦不往鼓边。


何况其中象马牛羊。种种音响。


後多。


若无来往。亦復无闻。


後双破。


笺云。无来无去。密指真体无闻。或可耳也不往声边。声亦不来耳处。須见不闻。秪破双执。


是故当知。听与音声。俱无处所。


四结祛双执文二。初总除二处。

 

即听与声。二处虗妄。


後结妄双非文二。初结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後双非。


阿难。汝又齅此炉中旃檀。此香若復然於一铢。室罗筏城四十里内。同时闻气。


二鼻等二处。文分四。初勑观尘象。


笺云。梵云旃檀。唐云药。白者治风瘇。赤者治热病。六十四黍为一圭。四圭为一撮。十二撮为一分。十二分为一铢。二十四铢为一两。


於意云何。此香为復出旃檀木。生於汝鼻。为生於空。


二审已徵生。


笺云。三处徵。


阿难。若復此香生於汝鼻。称鼻所生。当从鼻出。


三广破相生文三。初根文三。初纵鼻生香。


笺云。但言生鼻又如何。若四此香生於汝鼻。是牒。鼻为能生。香为所生。須有香气。从鼻根出。


鼻非旃檀。云何鼻中。有旃檀气。


次难非香质。


笺云。若鼻是旃檀。便有香气。从鼻中出。汝鼻又非旃檀。因何有此香气也。


称汝闻香。当於鼻入。鼻中出香。说闻非义。


後责闻非出。


笺云。汝既称闻香。既从鼻出。不合闻香。若也返闻。说闻乖理。


若生於空。空性常恒。香应常在。何藉炉中爇此枯木。


次空。


笺云。变所变香。同能变空。香既常在。又何假炉中。烧此枯木。


若生於木。则此香质。因爇成烟。


後木文三。初叙木藉烧因。


笺云。阿难云香生於木头又如何。难云。若生於木。須不假烧。便有香从木而出。则此香质。又因爇後成烟方闻。


若鼻得闻。合蒙烟气。


次立蒙烟接齅。


笺云。又转云。我言香生於烟气。便难云。若生於烟。便令把汝鼻根。蒙罩烟气。始可闻香。


其烟腾空。未及遥远。四十里内。云何已闻。


後责未及俱闻。


笺云。若言生烟。祇如烧香之时。烟腾空中。方一二里。又无烟到四十里外。因何四十里内。一时闻香。室罗筏城周围阔四十里。


是故当知。香鼻与闻。俱无处所。


四结袪双执文二。初总除二处。


即齅与香。二处虗妄。


後结妄双非又二。初结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後双非。


阿难。汝常二时。众中持鉢。其间或遇酥酪醍醐。名为上味。


四舌等二处。文分四。初勑观尘象。


笺云。西天辰时出求粥。日午求飰。是二时也。乳煎为生稣。生稣煑为熟稣。熟稣煑成酪。酪煑成醍醐。西土以为上味。


於意云何。此味为復生於空中。生於舌中。为生食中。


二审已徵生。


笺云。三处徵。


阿难。若復此味。生於汝舌。在汝口中。秪有一舌。其舌尔时已成稣味。遇黑石蜜。应不推移。


三广破相生文二。初根文二。初难一舌多知。


笺云。蜂窠黑石中取之。名黑石蜜。若復此味生於汝舌者牒。舌为能生。味为所生。在汝阿难口中。秪有一箇舌。其舌尔时已成稣味。摄能变舌。同所变味。既成稣味。第二更过黑石蜜。不合知其蜜味。为舌已成稣去。


若不变移。不名知味。


次责不移知味。


笺云。夫知味者。众味皆知。独知一味。不名知也。


若变移者。舌非多体。云何多味。一舌之知。


後纵移乖一。


笺云。今但推移总知又如何。若变移者。是牒。秪有一舌。故非多体。不可一舌齐知众味。


若生於食。食非有识。云何自知。


次尘文二。初无识能知。


笺云。食为能生。知为所生。言知生於食。然後知味。食无情识。云何自知其味也。


又食自知。即同佗食。何预於汝。名味之知。


後有心非己。


笺云。预者关涉为义。纵食有知。即同佗食。食有一知。人有一知。須成佗人。又何关涉於汝阿难。名味之知。


若生於空。汝噉虗空。当作何味。


後空文三。初邀噉虗空。


必其虗空。若作咸味。既咸汝舌。亦咸汝面。则此界人。同於海鱼。


次纵同鱼类。


既常受咸了不知澹。若不识澹。亦不觉咸。必无所知。云何名味。


後双味不知。


笺云。必无所知是咸澹之味。云何知味有咸澹。方知味既无。将何知之。


是故当知。味舌与甞。俱无处所。


四结祛双执文二。初总除二处。


即甞与味。二俱虗妄。


後结妄双非文二。初结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後双非。


阿难。汝常晨朝。以手摩头。


五身等二处。文分四。初立。


笺云。晨朝□□用手摩触己头。


於意云何。此摩所知。谁为能触。能为在手。为復在头。


二审。


笺云。能触是识。意间将何为识。能为在手。表境。在头表根。言此识为当在根。为当在尘。


若在於手。头则无知。云何成触。


三破文三。初显一非成破文二。初手。


笺云。若言识实在尘。根須不知。既也文不知。云何名触。夫三和成触。则根和境和识和也。


若在於头。手则无用。云何名触。


後头。


笺云。若在於头。是根。手则无用。不假於境。无境云何名触。


若各各有。则汝阿难。应有二身。


次各有双身破。


笺云。若根亦有知。境亦有知。須成二身。


若头与手。一触所生。则手与头。当为一体。


後一触单双破文三。初纵双立一理。


笺云。头与手。根境秪是一知。乃根境能所不分。合成一体。


若一体者。触则无成。


次一体不成破。


笺云。三和成触。纵为一体。触则无成。


若二体者。触谁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应虗空与汝成触。


後能所分居破。


笺云。但言二体又如何。即根境二体也。触谁为在者。言此知当在何处也。在能是根。非所乃境。在所又非能。意间在能之时。所須不知。在所之时。能又不知。能所[牙-(必-心)+?]亡。既无能所。将何成触。不可虗空便与汝阿难成触也。


是故当知。觉触与身。俱无处所。


四结袪双执文二。初总除二处。


即身与触。二俱虗妄。


後结妄双非文二。初结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後双非。


阿难。汝常意中所缘善恶无记三性。生成法则。


六意等二处。文分四。初标缘立法。


笺云。善者於善境上。顺善为性。恶者。於恶境上。返逆为性。无记。琴碁等。非善恶数。皆是意识所缘之境。有此善恶等生。成意识所缘法则。


此法。为復即心所生。


二徵法生因文二。初即。


笺云。善恶三性等。是所缘境。言此境为復心为能生。生得所缘法尘为所生。


为当离心別有方所。


後离。


笺云。言此三性法。为復离却第六识心之外。別有方道处所。


阿难。若即心者。


三广破生迷文二。初即。


笺云。言若此三性所缘之法。即是第六识心者。


法即非尘。非心所缘。


笺云。此法便是第六识心。则不是法尘。亦不是心之所缘。


云何成处。


笺云。若是尘即心。所缘既不是。即不是心所缘。云何又成处。处者。須是心缘其法。方得为处也。


若离於心別有方所。


後离文三。初牒离双徵文二。初上牒。


笺云。牒计云。若离心外。別有所缘法尘。


即法自性。为知非知。


後下徵。


笺云。便徵云。此离却第六识心。三性之法。別有方所。此三性法。各有自性。善恶无记。定是有知。定是无知。


知则名心。异汝非尘。同佗心量。


次破知文二。初许知佗量破。


笺云。言此三性既有知。不成法尘。便是心法。既是心则异於阿难。为有知故。便成佗人之心量。不成汝之心量。或异者离也。既有知。便离却汝阿难。非为第六法尘。即成別人。非汝阿难心量。


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於汝。


後许二双心破。


笺云。即汝是阿难也。有一心。即心是法尘。境亦有一心。云何汝阿难心法。便有两箇心。根上一心。所缘境一心也。


若非知者。此尘。既非色声香味。离合冷煖。及虗空相。当於何在。


後破非知文二。初离五影无。


笺云。色是眼。声是耳。香是鼻。味是舌。离合冷煖是身。已上是前五识。及虗空相。是所依。意谓既离却前五。当於何在。为第六須假前五同缘。方能覧五尘境。色影象相分。变一重相分亲缘。令既离前五相。当於何在。


今於色空。都无表示不应人间更有空外。心非所缘。处从谁立。


後责无表示。


笺云。色是五识。空是所依。若第六須假五同缘。今既离五。则无所缘。今色空都无箇标表显示。不合人间有其空外。此空是顽空。空无尽不可有外。若是真识。则是空外。即空外便是真如。则□心缘不得。故云心非所缘。亦不立处所。


是故当知。法则与心。俱无处所。


四结袪双计文二。初总除二处。


则意与法。二俱虗妄。


後结妄双非文二。初结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後双非。


復次阿难。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四殄界通真。文分二。初总标真体。


笺云。殄者灭也。界者。因义。分义。因者根能照境。识生其中。名之曰因。依也。分者类义。若族类也。依根发识。覧境滋根。故有眼根界。眼识界。色境界也。下五如上。若分类。则六尘为一类。六根为一类。六识为一类。然如来藏。凡圣通名。密严云。如来清净藏。世间阿赖耶。如金与指环。展转无差別。又胜鬘云。在缠名如来藏出躔号大法身。六根界。六尘界。六识界。三六一十八界也。然谓世尊。广向此□殄灭十八界之执心。要通归真如之体也。


阿难。如汝所明。眼色为缘。生於眼识。此识为復因眼所生。以眼为界。因色所生。以色为界。


後別破群疑。又分六。初眼等三界文三。初徵因。


笺云。眼是所依缘。色是牵心缘。识是了別缘。此识指第六意识。为復因眼所生。眼为能生。识为所生。以眼为界。取能生处。为界分。


阿难。若因眼生。既无色空。无可分別。纵有汝识。欲将何用。


次破界文三。初根文二。初离尘无用破。


汝见又非青黄赤白。无所表示。从何立界。


後体无形表破。


笺云。既无法可标表显示。从何立界。


若因色生。空无色时。汝识应灭。云何识知是虗空性。


次尘文四。初责识知空破。


笺云。色为能生。生得汝识为所生。无色时。是见空之时。无色当情。汝妄识須从色境落谢。摄所变识。同能变色。


若色变时。汝亦识其色相迁变。汝识不迁。界从何立。


二达依不变破。


笺云。道我识因。色为能生。识为所生。若色谢时。我识不迁。便难云。若色变了。汝识須随变。可名眼识。今既不迁。因从何立。


从变则变。界相自无。


三顺赞全无破。


笺云。能变之色既谢。所变之识随亡。则无因也。或可。从变是识。则变是色。既无色与识亦无界。


不变则恒。既从色生。应不识知虗空所在。


四常不知空破。


笺云。不变则恒常。一向见色。不合更见空。若见空。須长时见空。


若兼二种。眼色共生。合则中离。离则两合。体性杂乱。云何成界。


後□。


笺云。二种则眼根与色尘。若根境合。则此识一半离向根。一半离向尘。若根境离时。一半随根。一半随境。根是无情。识是有情。尘是无情。此识体性。有情无情相乱。云何成界。


是故当知。眼色为缘。生眼识界。三处都无。


後结非文二。初总除三界。


则眼与色及色界三。


後结文二。初结妄。


笺云。眼是眼根界。与色尘界。及色界三。再牒色界。含取眼识界。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後双非。


阿难。又汝所明。耳声为缘。生於耳识。此识。为復因耳所生。以耳为界。因声所生。以声为界。


二耳等三界文三。初徵因。


阿难。若因耳生。动静二相。既不现前。根不成知。必无所知。知尚无成。识何形貌。


次破界文二。初根文二。初离尘无知破。


笺云。耳为能生。识为所生。动静二相。是耳家所缘境。境既不在前。此耳根则不成知。必定无知。知尚不成。此所生识。又作何形状相貌。此破胜义根。或可。耳既生识。須不假所缘境。有动静境之时。根便有知。既无动静二尘。则不成知。必无所知。是境所知。境尚无。何处有识。此破浮尘根。


若取耳闻。无动静故。闻无所成。云何耳形杂色触尘。名为识界。则耳识界。復从谁立。


後根尘杂一破。


笺云。若取浮尘耳根。为能生。生得所生识。又无动静之境。此便杂乱。色尘是眼家所缘。触尘是身家所缘。则非耳家所缘也。或可。若取耳闻是胜义根。若言根为能生。识为所生。耳既生识。須不假动静二尘。有境方说闻。无境说闻非义。既无动静二境。闻无所成。根既不闻。便須唤作耳形。耳成形。不成闻。既成形。便杂色境同眼根。又触尘同身根。耳识界又不成。故云復从谁立。此破根也。


若生於声。识因声有。则不关闻。


後尘文四。初转声成识破。文四。初立声除耳。


笺云。若能生是声尘。所生是识。此识便因声尘而有。是声有闻便□破云。则不关涉於闻根。


无闻。则亡声相所在。


二离目声亡。


笺云。若也无闻相。则无声相所在。为根能照境。今既无根则声亦无。根尘俱无也。


识从声生。许声因闻。而有声相。


二立境因根。


笺云。前不许识从声生。又不关闻。今纵许汝识从声生。又许声因闻。根闻得所缘声相。


闻应闻识。


四结声成识。


笺云。此闻根須返闻佗识。为识从声上生故。或可。既许根闻。能生之声。未着於声。且先闻识。何故为声为能生。识为所生。识在声前根既去。闻須先闻识。後方到声。


不闻非界。


二不闻无界破。


笺云。若也识从声生。不能返闻於识。又不得成界。或可。不闻於声。又非界也。为声为能生。以声为界。


间则同声。


三转识成声破文三。初立识成声。


笺云。若此识从声生。又能闻识。能闻之识。已同所闻之声。


识已被闻。


次定彰成境。


笺云。将根去闻也。


谁知闻识。


後责识成尘谁能闻识。


笺云。言识已被声闻。谁知其能闻之识。或可。谁知闻识。则无能知之识。为能知之识已同声也。此破闻。


若无知者。终如草木。


四无知草木破文三。初类无情。


笺云。根亦不知。声亦不知。又如何。破云。终如草木。既根境二俱无知。便同无情之物。


不应声闻杂成中界。


次责杂成。


笺云。既成无情去。不合说声是境。闻是根。根与境相杂。便成汝中闻识性。此则乖理。既同草木。根境各无知。将何物合为中间。


界无中位。则内外相。復从何成。


後举中双破。


笺云。又云。我不杂成中界。又如何。便难云。界无中位。是无识。既无识。则内根外尘二相。復从谁立。若无识根。境亦不立也。


是故当知。耳声为缘。生耳识界。三处都无。


後结非文二。初总除三界。


则耳与声。及声界三。


後结文二。初结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後双非。


阿难。又汝所明。鼻香为缘。生於鼻识。此识。为復因鼻所生。以鼻为界。因香所生。以香为界。


三鼻等三界文三。初徵因。


阿难。若因鼻生。则汝心中。以何为鼻。


次破界文二。初根文二。初徵文二。初总。


笺云。教佗思量定二种鼻也。


为取肉形双爪之相。为取齅知动摇之性。


後別。


笺云。肉形双爪之相。是浮尘根。齅知动摇之性者。是胜义根也。


若取肉形。肉质乃身。身知即触。名身非鼻。名触即尘。鼻尚无名。云何立界。


後破文二。初破质文□以总摄別。


笺云。若是肉形。此质是身。身即触境。名之曰身。不是於鼻。若也名触。触便是身家所缘之尘。即不闻。此鼻尚无名目。因何立得界。或鼻眼等根是別。身是总。摄別归总。既归总则成身。唯触尘。既是触尘。是身所缘境。鼻尚无名□何立界。


若取齅知。又汝心中。以何为知。


後知文三。初肉知触同身破文二。初徵。


笺云。若取齅知。是胜义根。便徵以何为知。此肉团不合有觉。或可是审佗。


以肉为知。则肉之知。元触非鼻。


後破。


笺云。若言是肉团之心为知。则是肉团心不离身。是摄別从总。


以空为知。空则自知内应非觉。


次空文三。初难肉非知。


笺云。既胜义根与浮尘根。俱破却。莫是空为能生。生得识为所生。空既能生识。空須自知。便成人去。空既自知。又何假汝肉团心觉察。


如是则应虗空是汝。


次虗空成质。


笺云。如是空。合是汝阿难。此破空。


汝身非知。今日阿难。应无所在。


後指身无在。


笺云。既是虗空能知。则阿难不能有知。今日阿难。对我则无所在。


以香为知。知自属香。何预於汝。


後香文二。初摄识从尘破。


笺云。若以香为识有所知。知便由香。则不关涉汝阿难也。


若香臭气。必生汝鼻。则彼香臭二种流气。不生伊兰。及旃檀木。


後摄尘从根破文三。初香臭不並破文三。初难非双木。


笺云。若香臭气。定生於汝鼻中。则香气之材名栴檀。臭气之木名伊兰。此二种流布气息。不生此二种。由汝鼻生。


二物不来。汝自齅鼻。为香为臭。


次抑齅自根。


笺云。若二种。不来汝鼻时。汝试自齅鼻。作何气息。为是香为是臭。何以如此。为汝言香臭生鼻故。或可。二物不来。是伊兰等。鼻既自生香臭。此二物则不来。


臭则非香。香应非臭。


後香臭互破。


笺云。若臭则不成香。香则不成臭。二物相形互破。或可。臭则非香无香。香应非臭无臭。


若香臭二。俱能闻者。


次二气双闻破文三。初许立俱闻。


笺云。若香臭二俱时得闻者。牒也。或双许若香气臭一时闻。又如何。


则汝一人应有两鼻。


次难成双鼻。


笺云。不可一鼻生二种气。如旃檀不生伊兰。伊兰不生旃檀气也。


对我问道。有二阿难。谁为汝体。


後难分双质。


若鼻是一。香臭无二。


後二气同根一体破。文二。初立根成一难气同根。


笺云。若鼻是一。香气与臭气无体。


臭既为香。香復成臭。二性不有。界从谁立。


後难气互成双亡失界。


笺云。臭则成香。香则成臭。乃香臭不分。各无性界。从何立缘。谓鼻为能生。香为所生。如今既无所生香臭。何处有能生界分。


若因香生。识因香有。


後尘文二。初破识文二。初总文三。初立因。


笺云。且牒许香为能生。识为所生。既因香生。则不合闻香。香不可自闻。


如眼有见。不能观眼。


次比量。


笺云。喻如眼不自见其眼也。


因香有故。应不知香。


後结不知香。


笺云。言识因香有。不合更知香。


知则非生。


後別文二。初责违因。


笺云。若也知其香尘。则不是香尘。能生知香。说生义不成。


不知非识。


次责违体。


笺云。若不了知香尘。又非识。夫识者了知为性。既不了知。云何名识。


香非知有。香界不成。


後破界文三。初破香界。


笺云。若不知香。此香未有所因。香界不成。能变之香。不知所变之识。


识不如香。因界则非从香建立。


次破识界。


笺云。夫建立义者。須鼻根照香。识生其中。今识不知香。此因不从香建立。是能所互破。香不知识。识不知香也。


既无中间。不成内外。彼诸闻性。毕竟虗妄。


後举双破。


笺云。既无中间是识。亦无内外根境。则香臭等闻性。毕竟虗妄。无可安立。或可。前香非知有。是破香。识不知香。是破识。故云。既无中间是识。何成内外。内是根。外是尘。识既将亡。根尘何有。


是故当知。鼻香为缘。生鼻识界。三处都无。


後结非文三。初总除三界。


则鼻与香。及香界三。


後结文二。初结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後双非。


阿难。又汝所明。舌味为缘。生於舌识。此识。为復因舌所生。以舌为界。因味所生。以味为界。


四舌等三界文三。初徵因。


笺云。舌为能生。识为所生。


阿难。若因舌生。则诸世间甘蔗乌梅。黄连石盐。细辛姜桂。都无有味。汝自甞舌。为甜为苦。


次破界文二。初总別文二。初根文二。初根尘立夺抑自甞根。


笺云。则诸世间甘蔗是甜。乌梅是酸。黄连是苦。石盐是咸。细辛姜桂是辣。都无有味。为根为自生。必合自甞。


若舌性苦。谁来甞舌。舌不自甞。孰为知觉。


次责根不自甞谁知舌苦。


笺云。举一例诸。举若余五味同。舌有味。舌不自甞。


舌性非苦。味自不生。云何立界。


後纵根非味尘谢界亡。


笺云。若识从舌生。其舌又无苦味。味既不生。因义不成。


若因味生。识自为味。


後尘文三。初比识同尘照知破。文三。初许立成因。


笺云。若此识。因味为能生。识自己便成味。味不可更能识味。摄所变识。同能变味。


同於舌根。应不自甞。


次比量同根。


笺云。若味为能生。识为所生。识已成味。味不可更了味。味同舌不自甞。


云何识知是味非味。


後责知诸味。


笺云。前既不自甞又云何知得是味非味。


又一切味。非一物生。


次抑识例尘多体文二。初举味多体。


笺云。若识从味生。夫味。須假咸澹等不一之未。


味既多生。识应多体。


後类识同多。


笺云。引所变识。同能变味。


识体若一。体必味生。


後味同识一体破文三。初立识一理。


笺云。言识体若是一。又从多种味生。下便难。


咸澹甘辛。和合俱生。诸变异相。


次抑味同心。


笺云。举四味。合有六味和合。已上诸味。从苗至实。皆苦及甘。为俱生。诸恋异相。或苗甘实成苦。或苗苦实成甘。


同为一味。应无分別。


笺云。味为能变。识为所变。识体又是一。必从味生。如上诸味。既有多般。同识为一。若也为一。诸般之味。合无分別。


分別既无。则不名识。


後结破。


笺云。识者了別义。今多味为一。则无分別。识义不成。


云何復名舌味识界。


後总破文三。初总责无三。


笺云。结不成根境识三。


不应虗空生汝心识。


次责无因生识。


笺云。既不从根境生。虗空则不合生心识。此心则缘虑解心。八识皆名心。


舌味和合。即於是中。元无自性。云何界生。


後牒破根尘。


笺云。舌根与味尘和合。於其中亦无识体。为根与境既不生。纵和合亦不能生。根与尘元来无自性。既无有体。界义不成。


是故当知。舌味为缘。生舌识界。三处都无。


後结非文二。初总除三界。


则舌与味。及舌界三。

 

後结文二。初结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後双非。


阿难。又汝所明。身触为缘。生於身识。此识。为復因身所生。以身为界。因触所生。以触为界。


五身等三界。文分三。初徵因。


笺云。身生是根。触生是尘。触为能生。识为所生。或身为能生。识为所生。


阿难。若因身生。

 

次破界文二。初单文二。初根文二。初立。


笺云。若因身生。许身为能生。识为所生。


必无合离二觉观缘。身何所识。


後破。


笺云。若身为能生。便須不假合离。合则冷热等境。离亦是冷热等境分离。无此二觉观。瞩身则无识。


若因触生。


後尘文二。初立。

 

笺云。许触为能生。识为所生。


必无汝身。谁有非身。知合离者。


後破。


笺云。前从根生已破。今言从尘生。识既从尘生。即不假根。谁有无身能知合离。


阿难。物不触知。


後双文六。初显物无知彰身交触。


笺云。显境不能生触。


身知有触。


笺云。显知触是身。三和生触。


知身即触。


二根尘互立。


笺云。摄身根。从於触尘。


知触即身。


笺云。摄触成身。身是无记。物亦无记。


即触非身。即身非触。


三身境互亡。


笺云。若是尘即不是根。若是根即不是尘。或可。即触非身无身。即身非触无触。


身触二相。元无处所。


四双非二所。


笺云。根尘互破也。


合身即为身自体性。离身即是虗空等相。


五合体离空。


笺云。若将尘合。身即是根。离根即是空等相。或合身即为身自体性。谓若将物合成身。则为身自体性。为物是无记。身亦无记。此是合破也。离身即是虗空等相。物既离身。身亦离尘。根尘即是虗空等相。根尘二法俱无也。等取佗人。既无自根尘。便成佗人。


内外不成。中云何立。中不復立。内外性空。即汝识生从谁立界。


六边中总破。


笺云。内外不成。无根尘也。中云何立。无中间识也。内是根。本是尘。其性又空。是汝所生之识。从谁立界分也。


是故当知。身触为缘。生身识界。三处都无。

 

後结非文二。初总除三界。


则身与触。及身界三。


後结文二。初结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後双非。


阿难。又汝所明。意法为缘。生於意识。此识。为復因意所生。以意为界。因法所生。以法为界。


六意等三界文三。初徵因。


笺云。意法是法尘。生於意识。是第六识。此识为復。此牒第六。因意所生以意为界。此指第六。因法所生以法为界。指法尘。或可。意法为缘。意是第七。识是所依。缘是第六识所依。法是法尘影象。是牵心缘。生於意识。是第六是
了別缘。此识指此第六。为復。向二处徵。


阿难。若因意生。


次破界文二。初根文二。初离尘无用破文三。初许立根因。


笺云。意生第二识也。


於汝意中。必有所思。发明汝意。


次叙生依法。


笺云。於汝第七意中。定有所思量之法。发起明白第六识。


若无前法。意无所生。


後离尘无用。


笺云。此第七所依根。若无前尘所缘之法。此第七识则无所生。或可。若无前五尘法。第六识須无所生。为无五尘。则无六识。曾无无境心也。


离缘无形。识将何用。


笺云。若离却七识所缘之法。此识则无形状。为无所了別。或可。是无尘之形。六识则无用。为六识从七识生。既从七生。七自生识。須不假前五尘牵心。既无五尘。亦无六识。


又汝识心。与诸思量。兼了別性。为同为异。


後就根同异破文三。初徵。


笺云。又汝第八。与诸思量第七。兼了別性第六。为同为异。定其同异。虽此牒七八六。下破唯七。


同意即意。云何意生。


次破文二。初同。


笺云。牒则第八。破则第七。此第七与第六同。如水与水。故无分別。云何第七。能生第六。


异意不同。应无所识。


後异文二。初正。


笺云。若第七与第六异。如水与火。合无所识。


若无所识。云何意生。


後转文二。初无。


笺云。第六既无所识。云何知从第七生。识以了別为性。既言生於第七。又无了別。云何知生。处尚不知。云何名识。


若有所识。云何识意。


後有。


笺云。汝若生於第七。又异於第七。又有所识。便破云何识意。上识字。是第六识。下意字。是第七识。既生第七。便无前尘可缘。既无前五同缘。又有所识。須返缘第七。何故如此。若有五尘。便有可缘。今既生於第七。不假五尘。五尘既无。汝第六既有所识。須见缘於根本。若缘根本。则犯以心缘心过。下双破云。


唯同与异。二性无成。界云何立。


後结。


笺云。同第七不成。异第七不得。界亦不能立。或可。若言同。又难云。同意即意。云何意生。同破。若言异。又难云。异意不同。应无所识。异破。第七与第六。一无所成。故云二性无成。将何立界。界义不成。


若因法生。世间诸法。不离五尘。


後尘文五。初总分成別。


笺云。又执法尘为能生。识为所生。便云世间所有诸法。不出此五尘。一时收尽。


汝观色法。及诸声法。香法味法。及与触法。相状分明。以对五根。非意所摄。


二勅观別总。


笺云。意破云。汝既执法尘生第六。则不干前五尘。汝观色法等。是五尘以对五根言。不是第六意根摄。既单执从法尘上生。須不干着五尘。此五尘以对五根。第六唯纵法尘生故云。非意所摄。


汝识决定依於法生。汝今谛观。法法何状。


笺云。便定云。汝识决定依於法生。是法尘。便破云。汝今谛实而观。上法是五尘法。下法是第六变起一重影象法。意谓。汝言第六决定生法尘。不假五尘。便乃无五尘。既无五尘。何处得法尘影象来。有前五尘为本质。然後方有法尘影象。仗五尘为缘。今既单执从法尘生。便不干着五尘五尘既无。法尘何有。法尘既无。将何为识能生。既无所生。何得法法俱无形状。


若离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生灭。越此诸相。终无所得。


三明离五无六文二。初別牒五名。


笺云。色空。眼家所缘境。动静。耳家所缘境。通塞。鼻家所缘境。离合。身家所缘境。生灭。是识家所缘境。乃法尘。其中影取甜变是舌家所缘境离此六尘外。第六识终无所得。此斥文从前文云法法何状。既无五尘与法尘。汝识当於何生。


生。则色空诸法等生。灭。则色空诸法等灭。


後总叙生灭。


笺云。色空是眼境。等取下四境。生自是色空等。灭自是色空等。意识则不知色空生灭。何故如此。为执道唯从法尘生灭。既如此。須不干佗五尘。或可。生则色空等生。有五尘生。亦有法尘生。灭则色空等灭。有五尘灭。法尘亦須灭。为佗前来执。道六识决定生法尘。既决定生。佛破时。将根对尘云。非意所摄。既非意所摄。便不缘五尘。既无五。法尘亦无。故破云。法法何□。便结云。生则色空等生。意间云。既有五尘生。便□法尘影象生。法尘与五尘齐时有生。灭之时六尘俱灭。今既执六唯生法尘。不干前五尘。五尘既无。法尘目何而有。既也齐时灭。又齐时生。


所因既无。


四责无因有识。


笺云。法尘也。


因生有识。


笺云。六识也。


作何形相。


笺云。既无所因。何处有识。


相状不有。界云何生。


五结破界执。


是故当知。意法为缘。生意识界。三处都无。


後结破文二。相总除三界。


则意与法。及意界三。


後结文二。初结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生。


後双非。


大佛顶首楞严经卷第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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