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撰述·经部 律部 | 论集部 密经仪轨部 | 中国撰述·华严部疏 | 方等部疏 | 般若部疏 | 法华部疏 | 涅槃部疏| 小乘经并圣贤集疏 | 大小乘释律部
中国撰述·大小乘释论部 | 中国撰述·三论宗 | 中国撰述·法相宗 | 天台宗 | 华严宗 | 真言宗 | 戒律宗 | 净土宗 | 禅宗 | 礼忏部 | 史传部
当前位置:清净莲海大藏经(非赢利,纯公益网站) -> 卍新纂续藏经 -> 中国撰述·大小乘释律部

TOP

毗尼止持会集(一)
2014-03-14 15:34:24 来源:清净莲海佛学网 作者: 【 】 浏览:2403次 评论:0

卍新纂续藏经 第39册  No.709


【清 读体集】



夫毗尼是正法之寿命者。盖由戒净僧真。性遮之业而无染覆。道弘德备。权实之教而克阐扬。自行利他。越苦海而登彼岸。绍先启後。续慧命以振玄猷。故曰毗尼住则正法住也。不然。则五邪罔禁。八秽殉身。亏僧宝之尊称。失福田之净德。上无模楷。下阙规绳。纵能聚众匡徒。悉属附法魔外。欲令正法久住。岂可得乎(体)。疱繫荒隈。学惭往哲。谬承先嘱。力树戒幢。因念律海汪洋。学人难讨。爰搜诸部之精要。详明止持之大成。虽未尽源。庶几便览。所冀同志诸贤。須遵七聚严护以防非。当钦四依知足而进道。则五浊世戒香芬馥於大地。六和众法雨霈泽於人间。所谓毗尼住世则正法住世。不亦然乎。



顺治己丑年前安居日滇南鷄足苾刍读体识於宝华山之观西轩

 

毗尼止持会集目次


卷第一 : 序   凡例   纲要   略开七门(自第一门至第六门)


卷第二 : 七门之余(自第六门至第七门)   ○四波罗夷法第一   第一婬戒   第二盗戒


卷第三 : 第三杀戒   第四妄语戒   ○十三僧伽婆尸沙法第二   第一故弄失精戒   第二女身相触戒   第三麤恶语戒   第四歎身索欲戒   第五媒嫁戒


卷第四 : 第六私房过量戒   第七大房不处分戒   第八无根谤戒   第九取片谤戒   第十不舍坏僧法戒   第十一不舍恶党破僧戒   第十二被摈不服戒   第十三不舍恶性戒


卷第五 : ○二不定法第三   初三不定法   次二不定法   ○三十尼萨耆婆逸提法第四   第一衣过十日戒   第二离衣异宿戒   第三衣过一月戒   第四从尼取衣戒   第五使尼浣衣戒   第六非亲乞衣戒


卷第六 : 第七知足受衣戒   第八贪好乞求戒   第九贪好共索戒   第十索衣过六反戒   第十一乞绵作具戒   第十二黑毛作具戒   第十三减分作具戒   第十四减年作具戒   第十五不贴作具戒   第十六远持羊毛戒   第十七使尼染羊毛戒   第十八受金银戒


卷第七 : 第十九卖买宝物戒   第二十贩卖戒   第二十一畜长鉢戒   第二十二畜鉢求好戒   第二十三非亲织衣戒   第二十四劝织好衣戒   第二十五与衣瞋夺戒   第二十六过七日药戒   第二十七雨衣求用非时戒   第二十八过时畜急施戒   第二十九後月离衣过六夜戒   第三十回僧物入己戒


卷第八 : ○九十波逸提法第五   第一故妄语戒   第二毀呰戒   第三两舌戒   第四与妇女同室宿戒   第五与未受大戒三宿戒   第六与未受戒人共诵戒   第七说他麤罪戒   第八向外人说法戒   第九与女人过说法戒   第十掘地戒   第十一坏鬼神村戒


卷第九 : 第十二异语恼他戒   第十三嫌骂戒   第十四敷僧卧具不举戒   第十五僧房不举卧具戒   第十六强夺止宿戒   第十七牵他出房戒    第十八重阁坐脱脚牀戒   第十九虫水浇泥草戒   第二十覆房过三节戒   第二十一自往教尼戒   第二十二教尼至暮戒   第二十三讥论教尼戒   第二十四与非亲里尼衣戒   第二十五与非亲尼作衣戒   第二十六与尼屏坐戒   第二十七与尼同行戒   第二十八与尼同船戒   第二十九尼赞得食戒   第三十妇女同行戒


卷第十 : 第三十一过受一食施戒    第三十二展转食戒   第三十三別众食戒   第三十四过三鉢受请戒   第三十五不作余食法戒   第三十六使他犯余食法戒   第三十七非时食戒   第三十八残宿食戒   第三十九自取食戒   第四十无病索美食戒


卷第十一 : 第四十一与外道食戒   第四十二诣余家不嘱授戒   第四十三食家强坐戒   第四十四食家屏坐戒   第四十五独与女人坐戒   第四十六故使他不得食戒   第四十七过受药戒   第四十八观军阵戒   第四十九军中过三宿戒   第五十观军事戒   第五十一饮酒戒   第五十二水中戏戒   第五十三相击攊戒   第五十四不受谏戒   第五十五恐怖他戒   第五十六过洗浴戒   第五十七露地然火戒


卷第十二 : 第五十八藏他物戒    第五十九輙着净施衣戒   第六十衣不坏色戒   第六十一杀生命戒   第六十二饮用虫水戒   第六十三故恼他戒   第六十四覆他麤罪戒   第六十五授戒不如法戒   第六十六发起诤事戒   第六十七同贼伴行戒   第六十八恶见不舍戒   第六十九党恶见不舍戒   第七十畜被摈沙弥戒


卷第十三 : 第七十一拒谏难问戒   第七十二轻诃说戒戒   第七十三无知戒   第七十四违反羯磨戒   第七十五不与欲戒   第七十六与欲後悔戒   第七十七屏听诤後语戒   第七十八瞋打比丘戒   第七十九瞋搏比丘戒   第八十无根僧残瞋谤戒   第八十一輙入宫阈戒   第八十二捉宝物戒   第八十三非时入聚落戒   第八十四作高牀戒   第八十五兜罗绵贮褥戒


卷第十四 : 第八十六作骨牙角鍼筒戒   第八十七过量作坐具戒   第八十八过量作覆疮衣戒   第八十九过量作雨浴衣戒   第九十等佛衣量戒   ○四波罗提提舍尼法第六   第一受非亲里尼食戒   第二不止尼代索食戒   第三学家受食戒   第四恐处受食戒   ○一百式叉迦罗尼法第七   自第一学法至第十五


卷第十五 : 自第十六学法至第七十三学法


卷第十六 : 自第七十四学法至第一百学法   ○七灭诤法第八   现前灭诤法第一   忆念灭诤法第二   不痴灭诤法第三   自言治灭诤法第四   觅罪灭诤法第五   多人语灭诤法第六   草覆地灭诤法第七


毗尼止持会集目次(终)

毗尼止持会集凡例


律分众部。起自异执。哲人弘范。理合融收。按舍利弗问经中。舍利弗言。如来正法云何少时分散如是。既失本味。云何奉持(少时者。谓佛灭度三四百年中)。佛言。摩诃僧祗其味纯正。其余部中如被添甘露。诸天饮之。但饮甘露。弃於水去。人间饮之。水露俱进。或时消疾。或时结病。其读诵者亦復如是。多智慧人能取能舍。诸愚痴人不能分別。(文)是知诸部之分出乎异见。取舍之法谶自圣言。故兹集虽以昙无德部为宗。然於他部互有发明者。悉采用之。此亦南山律祖集大成之式也。问既云摩训僧祗其味纯正。何不宗之。反宗四分。岂非饮添水之甘露耶。答兹藏中四十卷其僧祗者。上古诸师皆判为略本。故所不宗。葢文少义阙。而又不合二百五十戒数故也。今宗昙无德四分律者。葢是南山圣师之所宗故。自唐以降皆弘通故。二百五十戒相悉具足故。犍度有归无紊乱故。余今宗之。復何疑焉。


律制严详。译文重沓。初机简阅不无浩繁之歎。今为便览。故节要文。然於义理并无增损。


戒因事制。有缘方兴。故於条下先出犯缘。須知栴檀林中曾无散木。灵山会上岂有凡夫。斯皆大权示现。密护僧伦。请佛制戒。助扬法化。如阅读者。当生钦信。慎勿眇视以取慢尤。故善见毗婆沙律云。若长老闻此不净行。慎勿惊怪。何以故。如来怜愍我辈。为结戒故说此恶言。若不说者。云何得知波罗夷偷兰遮突吉罗。若法师为人讲听者。慎勿露齿笑。若有笑者驱出。何以故。佛怜愍众生。金口所说。汝等应生惭愧心听。何以笑。


诸部飜译。音虽不同。义实无別。由其五天各异语有重轻。今皆仿古所述。或注文下。或赘卷末。以省检讨。


五篇戒相。各有根本等流性罪遮罪並所起烦恼。性谓本性是罪。遮谓因制方犯。又性罪惟染心中作。若遮罪通染不染。惟萨婆多论明其本流。独善见律判其性遮。据律摄中出其烦恼。今於每戒下。有无咸依藏录。一无私增。若准义推。例亦可晓。


每戒之下约有八科。一制戒缘起。二依律释文。三结罪重轻。四兼制余众。五应机随开。六会采诸部。七经论引证。八附事便考。然此八科有无不定。临文自见。至於戒条正文。书皆顶格。余者俱下一字。若用本部。但标律云。或第几分等字。若用他部。则別标名以识之。便於稽考藏函。


律有止作二持。止持惟显开遮之法。作持方摄诵戒之规。有依佛陀耶舍所译说戒別本而成集者。斯乃用別集广止作不分。今此集专核止持一门。故但明二百五十戒相。所以卷首不录布萨偈文和白等法。至於作持说戒篇中。自当录附释之。庶无糅於止作也。


经通余说。律唯佛制。等觉已下犹非所堪。况诸小圣輙敢措词。良以如来行果极圆。穷尽众生轻重业性。是故毗尼唯佛制立。自余下位但可依承。不同经论许容他说。故余钦此无敢穿凿。释义出事皆如律藏成文。重治轻开咸遵金口所说。

 

纲要


经教利生。普被诸有。或在天上龙宫。或居祗园鹫岭。或在王臣舍宅。或於旷野林泉。惟观根器应缘化导。凡从听者曾无遮拣。律则不尔。若於他处有犯。必在僧中结戒。纵尼有漏。制亦凭僧。一则令诸比丘惭愧钦遵。谨护无作。次则遮障。外人恐生讥嫌不敬僧伦。是故毗尼乃佛内制。独大僧持。犹如国王秘藏。匪许外臣所知。若白衣沙弥。设先览者。後欲登坛。不听进具。由犯贼住。是名重难。所以戒因缘经序云。天竺持律不都通视。唯诸十二法人坚明之士。乃开缄縢而共相授。耶舍见嘱见诲谆谆。人可使由之。不可使知。其言至切。乃自是也。(文)迩来义学兼讲僧律。不拣白衣沙弥。槩容坐听。虽云法施。实为犯法。欺侮严制。罪将焉迯。所冀凡为师承及居上座。若睹白衣沙弥。翻阅律部並此集者。当慈语教诫。使勿披览。此则自他俱利。法道可昌。


戒德难思。功逾众行。初因极果以为元基。净邦乐报以为根本。险途示迷。此为良导。苦海得济。此为舟航。由是贤圣所修诸佛所证。乃至人天暂乐。恶道永离。无越乎戒。故我释迦世尊。始自鹿苑。终於鹤树。五时所演一大藏教。多赞戒法。不特一佛推重毗尼。即十方三世一切如来出现利生说法皆然。若离戒修行。冀超三界。犹无足欲行。无翅欲飞。无船欲渡。讵可得也。


戒有三种。果因互成。论得不同。据用则共。谓第一波罗提木叉戒。即律仪戒。第二禅戒。即定共戒。定是静摄。入定之时。自然三业调善。诸恶不起。第三无漏戒。即道共戒。道是能通。发真以後自无毀犯。如初果耕地。虫离四寸。是道共力。此二戒法既是心上胜用。力能发戒。道定与律仪並起。故称为共。今毗尼藏正诠律仪。亦摄定道。由持净戒。禅定智慧功德发生。则律仪为因。定道为果。由禅无漏力。性业遮业悉得清净。则木叉为果。定道为缘。故律中令诸比丘增心增慧。萨婆多论云。此波罗提木叉戒。若佛出世则有。佛不出世则无。禅无漏戒一切时有。波罗提木叉戒从教而得。禅无漏戒不从教得。又波罗提木叉戒但佛弟子有。禅戒外道俱有。夫能维持佛法。有七众在世间。三乘道果相续不断。尽以波罗提木叉而为根本。禅无漏戒不尔。是故於三戒中。最为殊胜。


持律者須知轻重开遮。决断疑悔。始令正法久住不断。故第四分云。有五法名为持律。一知犯。二知不犯。三知轻。四知重。五广诵二部戒。又五法。四如前。五广诵毗尼。又五法。四如前。五谓住毗尼而不动。又五法。四如前。五诤事起善能灭除。又善见律云。律师有三法。一本毗尼藏。谓为律师者。必本於毗尼。讽诵通利。句义辩习。文字不忘。然後可以教授於人。所以称之为律师也。二坚持不杂。谓为律师者。常怀惭愧坚持法律。於毗尼藏所有文句义疏。悉皆通达。若有问者。次第而答。不相杂乱。所以称之为律师也。三受持不忘。谓为律师者。於毗尼藏所传之师。須知次第授受之由。若佛授优波离。如是次第。师师相承。乃至於今其名字或能尽知。或知一二而不忘失。所以称为律师也。


比丘戒相虽曰小乘。然学大乘者。未有不遵。故南海寄归云。大乘小乘律捡不殊。齐制五篇。通修四谛。若礼菩萨读大乘经。名之为大。不行斯事。号之为小。所云大乘无过二种。一则中观。二乃瑜伽。中观则俗有真空。体虗如幻。瑜伽则外无内有。事皆唯识。斯並咸遵圣教。孰是孰非。同契涅槃。何真何伪。意在断烦惑济众生。岂欲广致纷纭。重增冗结。依行则俱昇彼岸。弃违则並溺生津。西国双行。理无乖竞。又云。浮囊不泄。乃是菩萨本心。勿轻小愆。还成最後之唱。理合大小双修。方顺慈尊之训。防小罪观大空。摄物澄心。何过之有。或恐自迷误众。准教聊陈一隅。空法信是非虗。律典何因见慢。


今所集卷。专为初学。若为师者。切莫乐简厌繁。儘阅散帙为盈。須览全藏。博究二持。庶可高树戒幢。大振法铎。苟未彻谙。急欲师人。多乖圣制。律有大呵。

 

毗尼止持会集卷第一


金陵宝华山弘律沙门 读体 集


将明斯律。依贤首宗。略开七门。一教起因缘。二藏乘所摄。三教义通局。四辩定宗趣。五教所被机。六总释题目。七別解戒相。所言门者。收摄无壅名之为门。俾依门入解。通达无滞。凡所释义。则有所宗归也。


初教起因缘者。有通有別。所言通者。谓如来惟为一大事因缘。出现於世。则一代时教。总其大意。惟欲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今此律者。欲令众生以波罗提木叉戒。入佛知见故。故谓之通。


別则专就此律。復有十义。为教起所因。一摄取於僧。二令僧欢喜。三令僧安乐。四未信者令信。五已信者令增长。六难调者令调顺。七惭愧者得安乐。八断现在有漏。九断未来有漏。十正法得久住。


一摄取於僧者。谓於世人众姓之内。若有笃信男女等。入正法中。深生敬信。乐为苾刍。以成僧众。令取僧宝果故。


二令僧欢喜者(律摄云。为僧伽极善)。谓既入善说法律之中。而知僧尊。坚固道志。畅悦持戒。荡涤凡情。能令善法极增胜故。


三令僧安乐者。谓依禁戒清净活命。三慧自淑。五邪不干。以七法财。还信施债。德业渐增。不为施所堕故。


四未信者令信者。谓持禁戒性遮清净。四仪整肃。讥诮不兴。令未信者知归佛道。使邪见辈正信发生故。


五已信者令增长者。谓严净律仪梵行可轨。如教化利慈威可钦。能令久淹佛法者。景仰归从。愈增净信故。


六难调者令调顺者(律摄云。为折伏恶人)。谓有一类名字比丘。及一类虽具信心烦恼业习强者。今以轻重律仪谏治调伏。令知自责随顺众僧故。


七惭愧者得安乐者。谓清净律仪调难调者令知足。惭愧乐持戒僧。一界六和。身心无扰。得适悦进道故。


八断现在有漏者。谓诸恶发业。皆由润生。今以净戒防止功用。能违现行。乾枯业种。不起烦恼。断除苦因故。


九断未来有漏者。谓依净戒定慧发生。心无染污。永断漏种。不受後有。得证僧宝果故。


十令正法久住者。谓令清净僧宝种性。相续不息。如法宣说。广利人天。展转相教。正法得以久住故。以上別中十义。皆准律摄释者。是为此教结制之因。


萨婆多云。如来以此十义结戒者。顺此十利功德。得此十利功德。若持一戒。将来得一戒果报。兼得十利果报。如是一切戒当分別尔。非一切通得此十利功德也。初明教起因缘竟。


二藏乘所摄者。已知此戒有如是因。未审藏乘之中各何属摄。先明藏摄。次明乘摄。


先明藏摄者有二。一三藏。二二藏。且初三藏者。


一修多罗。或云修妬路。亦名素呾缆。此飜契经。契者契理契机。经者以贯摄为义。贯谓贯穿所应知义。摄谓摄持所化之机。故此教於三学中。所诠定学。


二毗奈耶。此飜调伏。谓调练三业。治伏过非。亦名鼻奈耶。鼻飜去。奈耶飜真。去若干非而就真。故曰真也。降伏此心息此心忍不起。故曰真也。降伏戒也。息定也。忍智也。亦名毗尼。飜灭。又云调御。使心行调善也。此教於三学中。所诠戒学。


三阿毗达磨。旧云阿毗昙。讹也。阿毗是对义。达磨法义。合言对法。谓能对者是妙慧。通漏无漏。所对者是法。通世出世法。此慧对向涅槃法。復能对观了四谛法。法之所对。故名对法。此教於三学中。所诠慧学。


梵语比吒。此云藏。即包含摄持之义。非藏无以积钱财。非藏无以蕴文义。故上三典皆名曰藏。今此戒者。正属毗奈耶藏。非如他经分摄故。


二藏者。一菩萨藏。二声闻藏。不列缘觉者。摄归声闻故。今此戒者。正属声闻藏。亦分摄菩萨藏。葢声闻人未发大心。容可不学菩萨戒。而菩萨人未有不学声闻戒故。


次明乘摄者。乘有五乘。一人。二天。三声闻。四缘觉。五菩萨。乘者运载为义。通教理行果。谓依教解理。依理起行。依行证果。行果正运。教理助运。五皆名乘。由力有大小。载有远近。故分为五。


一人乘者。涅槃经云。多思虑故名人。杂心论云。意寂静故名人。谓受三皈五戒。修下品十善。运载众生。越於三途。生於人道。其犹小艇才过溪涧。


二天乘者。俱舍论云。光洁自在神用名天。谓受持三皈五戒。修中品十善。非定相应。运载众生。越於四洲。生欲界天。与四禅定相应。生色界天。与四空定相应。生无色界天。犹如小船越於江河。


三声闻乘者。声谓佛音声。闻谓耳根发识。听闻佛声四谛之法。故名声闻。


四缘觉乘者。以慧觉了十二因缘之法。亦名独觉。谓出无佛世。虽不禀至教。自悟无生。故名独觉。修四谛十二因缘法门。皆能运载众生。越於三界。到有余涅槃。成阿罗汉及辟支佛。皆如大船越大江河。


五菩萨乘者。梵语具云菩提萨埵。菩提觉义。萨埵有情义。合言觉有情。以悲智为本。修六度法门。运载众生。越於三界三乘之境。至无上菩提大般涅槃之彼岸。如乘大舶越於大海。今此戒者。正摄声闻乘。非余乘所摄。二明藏乘所摄竟。


三教义通局者。已知藏乘所摄如是。未审教义当復云何。其中分二。初约教局论。次推义通论。


初约教局论者。世尊一大时教。有称性随机权实开会。方便演说。义各浅深。今依贤首所判。不出五教。


一小教。此教以随机故。但说人空。不说法空。纵说法空。亦不明了。但依六识三毒。建立染净根本。唯论声闻乘故。名为小教。


二始教。由第二时。但明於空。未尽大乘法理故。名之为始。第三时定说三乘。不言定性声闻无性阐提成佛故。亦名分教。於中广说法相。少说法性。所说法性亦是相数。是大乘之初门。故曰始教。


三终教。言定性声闻无性阐提悉当成佛。方尽大乘至极之说。名之为终。以称实理。亦名为实。於中少说法相。多说法性。虽说法相。亦会归性。是大乘终极。名为终教。


四顿教。此教明一念不生。即名为佛。不依地位渐次而说。名之为顿。於中不说法相。唯明真性。一切所有唯是妄想。一切法界唯是绝言。名为顿教。


五圆教。此教所说唯是无尽法界。性海圆融。刹尘无碍。即华严所谈。名为圆教。今此戒相正为众生痴所覆故。遂起贪瞋邪见十使萦缠。汩没四流。昇沉九地。是以六识三毒为染根本。故如来愍此。为制毗尼。令治伏三毒。防护七支。修生空观。断分別俱生二种我执。超越三界。证阿罗汉果。是为六识反染而为净根本。义属小教。正阿含摄。非余四教。故曰局也。


次推义通论者。谓此戒相虽曰小教。若以义推。则通乎圆。故法华玄义云。开麤者毗尼学即大乘学式叉。式叉即大乘第一义光。非青黄赤白。三归五戒十善二百五十皆是摩诃衍。岂有麤戒隔於妙戒。戒既即妙。人亦復然。汝实我子。即此义也。(文)葢圆人受法。无法不圆。一色一香无非中道。低头合掌悉是道场。孰曰戒相而非圆顿。且如来化缘事毕。仍遗教云。汝诸比丘於我灭後。当尊重珍敬波罗提木叉。如闇遇明。贫人得宝。当知此戒则是汝等大师。若我住世。无异此也。斯乃开显之後。顾命之言。必局小教。岂其然乎。三明教义通局竟。


四辩定宗趣者。已知教义通局如斯。未审宗趣当何所取。宗者言之所尚曰宗。趣者宗之所归曰趣。亦有总別。


总则此毗尼教。以反染成净止作为宗。以尽诸有漏解脱为趣。按萨婆多论云。比丘二百五十戒。一切众生上各得七戒。以义分別有二十一戒。如一众生上起身口七恶。凡起此恶。以三因缘。一以贪故起。二以瞋故起。三以痴故起。此三恶三七二十一恶。反恶心得戒。一众生上得二十一戒色。一切众生亦復如是。有五种子中。破一粒麦。损一粒栗。断一根果。摘一枝叶。随所断所破各得一罪。随得罪处。反罪得戒。得尔所戒。本受戒时。不杀一切草木。一切草木上尽得戒色。如不掘地。一微尘上得一戒色。三千大千世界下至金刚地际。一一微尘上得一戒色。如是二百五十戒中。若众生非众生类上得戒多少。以义而推。可以类解。(文)若非遵制防止。则不能增定慧净诸有漏。若非如律作办。则不能反恶业而成净戒。故漏尽解脱即获果证。是故反染止作。漏尽解脱。正是今教中所崇所尊所主之宗趣也。


別则互举。若举法为宗。令得人为趣。谓律藏所诠。虽意皆明了。須待比丘信敬躬行以辩深义。是其所趣。若举人为宗。令知法为趣。谓具信登坛。虽名为僧宝。須当精穷五篇。微究二持。知其所归。四辩定宗趣竟。


五教所被机者。宗趣既辩。已知所归。未审此教所被何机。是故再明教所被机。教乃圣人被下之言。机是依教修行之士。教分有五。准前所明。机別有三。谓上中下。而於教中復分为二。一是化教。二是制教。化教者。谓开化指示权实性相善恶因果。化导之机通在家出家。今此毗尼非彼化教。唯是制教。制约行业。制善令行。制恶令断。示持犯相。明诸学处。所被之机不通在家。独制僧徒。正被中下之机。亦可兼於上者。故今分三。一正被。二随被。三渐被。


一正被者。毗尼总收二部。一制比丘僧。二制比丘尼僧。比丘僧始自須提那子以降。具足二百五十禁章。比丘尼僧缘从憍昙弥八敬以来。三百四十八戒渐备。其僧部中摄尼。而尼部中摄僧。间有同制別学同制同学。葢由僧尼性习各殊故。佛於正被中復异也。


二随被者。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此三虽曰小众。居必依随二僧。食随僧分。法随僧学。是故二僧戒内於後俱随有制。但令知恶莫作。是制当遵。若犯轻重条章。通云一突吉罗。仍有摈忏故悞不同。名之小三众随律威仪。所谓兼制。今故为随被也。


三渐被者。渐谓渐次。若有上根禀戒机。非中下。本为志求佛果。不似耽乐寂灭。由遵圣制。楷定律规。不躐僧宝。以故先秉息慈。次入僧数。然後方圆菩萨三聚净戒。是知声闻身戒即菩萨心戒之基。菩萨心戒即声闻身戒之本。未有身戒不净。而欲心戒清净者也。所以圆通会上波离尊者云。我以执身。身得自在。次第执心。心得通达。然後身心一切通达。得证圆通故。今以上根次第禀戒。而摄渐被中也。五明教所被机竟。


六总释题目者。前五义门已知。今当释题。就中分四。初出律藏源流。二明五部所弘。三释四分戒本。四释止持会集。


初出律藏源流者。审夫娑罗唱灭之後。丰德结集之初。五百漏尽比丘僧。同於毕鉢罗窟内。大迦叶白僧问法。优波罗依制读宣。诵如来言词满八十。因而号曰八十诵律。原无众部之殊。其分张众部者。葢自恶王灭法之後。復有善王。重兴佛教。羣党互争。故分二部。从二部中復分十八。久後流传。惟余五部。此则八十诵律是为鼻祖。二部为支分。十八五部是其派衍也。按舍利弗问经云。云何世尊为诸比丘所说戒律。或开或遮。後世比丘比丘尼等云何奉持。佛言。如我言者。是名随时。在此时中应行此语。在彼时中应行彼语。我寻泥洹。大迦叶等当为分別。为比丘比丘尼等大作依止。如我无异(此悬记迦叶五百结集也)。又云。後有孔雀输柯王孙。名弗沙蜜多罗。灭我法教。害我僧徒。弥勒菩萨以神通力接我经律。上兜率天。得虫行神捧山。压王及四兵众。王种四兵一时灭尽。後有王出。性甚良善。弥勒菩萨化作三百童子。下於人间以求佛道。从五百罗汉谘受法教。罗汉上天接取经律。还於人间国土。男女復共出家。比丘比丘尼还復滋繁。时诸比丘好於名闻。极力诤论。抄治我律。开张增广。互相是非。求王判决。王集二部。行黑白筹(此乃息诤之法)。若要旧者可取黑筹。若要新者可取白筹。时取黑者多。白者少。王以皆是佛说好乐不同。不得共处。学旧者多。从以为名为摩诃僧祗也。学新者少。而是上座。从上座为名。为他俾罗也(此悬记律分二部也)。又文殊问经云。世尊入涅槃後。未来弟子云何诸部分別。云何根本部。佛言。未来我弟子有二十部。能令诸法住二十部者。並得四果。三藏平等无下中上。譬如海水味无有异。如人有二十子真实。如来所说文殊师利根本二部从大乘出。从般若波罗蜜出。初二部者。一摩诃僧祗(此言大众。老少同会共集律部也)。二体毗履(此言老宿。唯老宿人同会共出律部也)。我入涅槃後一百岁。此二部当起。从摩诃僧祗出七部。於此百岁内出一部。名执一语言(所执与僧祗同故云一也)。於百岁内。从执一语言部復出一部。名出世间语言(称赞辞也)。於百岁内。从出世间语言出一部。名高拘梨柯(是出律主也)。於百岁内。从高拘梨柯出一部。名多闻(出律主有多闻智也)。於百岁内。从多闻出一部。名只底舸(此山名出律主居之)。於百岁内。从只底舸出一部。名东山(亦律主居也)。於百岁内。从东山出一部。名北山(亦律主居也)。此谓从摩诃僧祗部出於七部。及本僧祗是为八部。於百岁内。从体毗履部出十一部。於百岁内出一部。名一切语言(律主执三世有。故一切可厝语言也。此即五部中之萨婆多部)。於百岁内。从一切语言出一部。名雪山(亦律主居也)。於百岁内。从雪山出一部。名犊子(律主姓也。此即五部中之婆蹉富罗部)於百岁内。从犊子出一部。名法胜(律主名也)。於百岁内。从法胜出一部。名贤(律主名也)。於百岁内。从贤部出一部。名一切所贵(律主为通人所重也)。於百岁内。从一切所贵出一部。名芿山(律主居也)。於百岁内。从芿山出一部。名大不可弃(律主初生。母弃之於井。父追寻之。虽坠不死。故云不可弃。又名能射。此即五部中之弥沙塞部)。於百岁内。从大不可弃出一部。名法护(律主名也。此即五部中之昙无德部)。於百岁内。从法护出一部。名迦叶比(律主姓也。此即五部中之迦叶维部)。於百岁内。从迦叶比出一部。名修妬路句(律主执修妬路义也)。此谓体毗履部出十一部。及体毗履成十二部。佛说此祗夜。摩诃僧祗部。分別出有七。体毗履十一。是谓二十部。十八及本二。悉从大乘出。无是亦无非。我说未来起(此上经文乃悬记从二部中復分十八部也。偈中言无是亦无非者。准华严会玄记云。谓以随情执故无是。四谛等更无异说故无非。或但各自言是。岂名实是。故云无是。各互非他。岂名实非。故云无非。又既皆从大乘出。何有是非。或可依之修行。无不获益。故云无是亦无非也)。又南海寄归传云。诸部流派生起不同。西国相承大纲唯四。一圣大众部。分出七部。二圣上座部。分出三部。三圣根本说一切有部。分出四部。四圣正量部。分出四部(亦是从本分出十八部也)。其间离分出没。部別名字。事非一致。此不繁述。


又俱舍论云。过去迦叶佛时。佛父讫栗枳王。梦见一衣。坚而且广。有十八人。各执少分。四向争挽。衣犹不破。因问彼佛。佛言此表当来释迦如来弟子分佛正法成十八部。虽有异执而真法尚在。依之修行。皆得解脱。(文)是知部虽多分。义皆可取。若欲细核各所宗执。当阅十八部论部执异论异部宗轮论(此三论出北藏席字函)。


二明五部所弘者。诸部流分虽有十八。其可久行。不过五部。按翻译名义集云。世尊成道三十八年。赴王舍城国王食讫。令罗云洗鉢。失手[打-丁+暴]鉢以为五片。诸比丘白佛。佛言鉢破五片。表我灭後毗尼分为五部也。又舍利弗问经。佛言。部分如是众多。久後流传。唯余五部。各举所长名其服色。摩诃僧祗部。勤学众经。宣讲真义。以处本居中。应着黄衣(今律四十卷。是其支分也)。昙无屈多迦(即昙无德)。通达理味。开导利益。表法殊胜。应着赤色衣。萨婆多部(此云一切有)博通敏达。以导法化。应着皂衣(有十诵律六十卷。其根本说一切有部。皆此部摄)。迦叶维部(此云重空观)精勤勇猛。摄护众生。应着木兰衣(律止解脱戒本一卷。或云全部未至。或云未曾翻译)。弥沙塞部(此云不着有无观)禅思入微。究畅幽密。应着青衣(有五分律三十卷)。据此经文。即此五部。若准他经。凡列五部。皆无摩诃。僧祗部。却有婆蹉富罗部(此云犊子。上古有仙。染犊生子。自後种姓皆名犊子。其彼部律未至)。如贤首疏云。总別六部。僧祗是总。五部是別。此摩诃僧祗部。行解虗通。不生偏执。徧顺五见以通故。故知摩诃僧祗是总。五部是別。通则六部也。今此方唯存四部。缺迦叶维及犊子部。其余善见毗尼母萨婆多论摩得勒伽优波离问经等。俱是诸部支属。皆可览也。然斯五部既佛预记。无劳致疑。有所是非。譬如一灯出百千灯。虽灯随物异。而光照无殊。至於破闇除冥。功用则一。是故五天诸国随宗一律。各竞进业。皆获道果。东夏传来。四部俱行。精持戒轨。咸跻圣域。自非圣化通玄。何以使之然乎。故別举五部。明其所弘也。


三释四分戒本者。已知部彚固多行唯五部。未审今者所弘何部。故次明之。中復分四。一出宗主。二释四分。三释律义。四出译时。


一出宗主者。此四分宗主名昙无德。此翻法藏。又云法密。由师含容正法。如藏之密故。又云法护。护者防护。即密藏义也。师乃采菽氏之裔。体毗履之支。


二释四分者。此律全部有六十卷。分为四大分。自首卷至二十一卷止。名第一分。其中所明比丘二百五十戒法。自二十二卷至三十六卷止。名第二分。前之九卷乃明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法。後六卷明受戒犍度说戒犍度。梵语犍度。此翻法聚。以相类之法。聚而归一也。自三十七卷至四十九卷止。名第三分。其中所明安居自恣皮革衣药迦絺那衣拘睒弥瞻波呵责人覆藏遮破僧灭诤比丘尼法法。共十六犍度。自五十卷至六十卷终。名第四分。其中所明房舍杂法五百结集七百结集调部毗尼毗尼增一。共六犍度。今於四分之中。单明第一分比丘戒法也。


三释律义者。一大制教通名毗尼。五部所出。通名曰律。梵语毗尼。此翻灭。然灭有三义。一灭业非(谓不杀盗等。故律中有犯毗尼。有诤毗尼)。二灭烦恼(烦恼是发业之本。故律云调伏贪等令尽。是故如来制增上戒学)。三得灭果(故经云。戒净有智慧。便得第一道)南山云。毗尼翻调伏及灭者。是从功用为名。非正译也。正翻云律。律者法也。从教为名。断割重轻。开遮持犯。非法不定。俗有九流。法流居一。故世律法皆约刑科。道与俗违。刑名乃异。至於处断。必依常法。故翻毗尼为律也。


四出译时者。此四分律。乃姚秦时。北天竺罽宾国佛陀耶舍尊者共竺佛念所译。缘佛陀耶舍先於本国诵四分律不賷梵本而来。秦司隶校尉姚爽欲请尊者译出。姚主以其无梵本。难可证信。众僧多有不同。故未许之。罗什法师劝曰。耶舍甚有记功。数闻诵习。未曾脱误。於是姚主即以药方一卷民籍一卷。並可四十纸许。令其诵之一日。便集僧执文覆之。乃至铢两人数年纪不谬一字。是时众咸信伏。由是耶舍口诵梵音。佛念笔受成文。即以弘始十二年译出。为四十五卷。又云四十四卷。今分为六十卷。若支法领所译者止有三十卷。然今已失矣。据唐圆照律师传。则弘始五年壬寅岁。耶舍译出成四十五卷。至十一年岁次戊申。支法领又从西国将梵本来。於长安中寺重讐校。殆十四年辛亥译毕。成六十二卷。


四释止持会集者。宣祖云。持戒之心要唯二辙。止持则戒本最为标首。作持则羯磨结其大科。後进前修。妙宗斯法。故今统阅诸部。撮略正文。会集止持。用益将来。共扶颓幢。以树正法也。六总释题目竟。


毗尼止持会集卷第一

 

音义



匏繫

上音庖。瓠属。葢匏味苦。瓠味甘也。言匏繫者。孔子曰。吾岂匏瓜也哉。繫之而不食。大约今人用匏繫。皆取无用之义也。


荒隈

下音威。厓内曰隩。厓外曰隈。荒隈者。谓居於荒山也。


玄猷

下音由。道也。


五邪

一诈现异相。谓诸比丘违佛正教。於世俗人前。诈现奇特之相。令其心生敬仰。而求利养。

二自说功德。谓诸比丘以辩口利词。抑人扬己。自逞功能。令所见者心生敬信。而求利养。

三占相吉凶。谓诸比丘攻学异术。卜命相形。讲谈吉凶。而求利养。

四高声现威。谓诸比丘大语高声。诈现威仪。令人畏敬。而求利养。

五说所得利以动人心。谓诸比丘於彼得利。於此称说。於此得利。於彼称说。令人动心。而求利养。如是五种令人邪命。


八秽

一置买田宅。谓比丘当依众居止。勤修出世清净无为之道。若私置田宅。以图自足。是为不净。

二种植根栽。比丘当勤修道业。於世间资生之事不生贪着。若不为众。私自种植田园。内妨行业。是为不净。

三贮聚谷粟。谓比丘当乞食资身清净活命。若不为众。私自藏贮谷粟米麦。是为不净。

四畜养奴婢。谓比丘当閒居静处。修摄其心。行安乐行。若不为众。畜养奴婢驱使作务。是为不净。

五畜养羣畜。谓比丘当持禁戒。慈心不杀。若畜牛马等孳生之类。以污梵行。是为不净。

六藏积金银钱宝。谓比丘当以清雅为高。安贫乐道。身无长物。若贪积世间所重金银资财等物。资生求利。计算出纳。有乖道行。是为不净。

七藏积象牙刻镂等物。谓比丘当奉佛戒。志尚俭素。於诸玩好。心不贪恋。布衣草座。常怀知足。若贪世间稀有雕饰之物。是为不净。

八藏积铜铁釜镬以自煑爨。谓比丘於众居止。当与众同餐。或乞食自活。励精梵行。成就道业。若藏积釜镬以自煑爨。背众而食。是为不净。


音旬。随也。


福田净德

一发心离俗。谓出家之人发勇猛心。脱离凡俗。习佛菩提。而能怀佩妙道。为世福田。是为初净德也。

二毀其形好。谓出家之人剃除须髮。毀坏相好。去世俗之尘衣。着如来之法服。具佛威仪。为世福田。是为第二净德也。

三永割亲爱。谓投佛出家。割绝父母亲爱之情。一心精勤修道。以报父母生成之德。兼能为世福田。是为第三净德也。

四委弃躯命。谓出家之人能委弃身命。无所顾惜。惟务一心求证佛道。兼能为世福田。是为第四净德也。

五志求大乘。谓出家之人常怀济物之心。专志勤求大乘之法。度脱一切有情。为世福田。是为第五净德也。


模楷

模木生於周公塚上。其叶春青夏赤。秋白冬黑。以色得其正也。楷木生孔子塚上。其余枝疎而不屈。以质得其直也。此二字取义。若正与直可为法则。


苾刍

此香草也。出於雪山。具有五德。以喻比丘。一体性柔輭。以喻比丘能折伏身语意业之麤也。二引蔓旁布。以喻比丘传法度人延绵不绝也。三馨香远闻。以喻比丘戒德芬馥为众所闻也。四能疗疼痛。以喻比丘能断烦恼毒害之痛也。五不背日光。以喻比丘正见思惟常向佛日而不背也。


凡例


经通余说

大智论云。一佛说。谓如来金口所宣。二弟子说。谓诸声闻缘觉菩萨。承佛神力加被所说。三仙说。谓佛会中诸大仙人。从佛入道。誓弘佛化。宣扬正法。四诸天说。谓帝释每於善法堂上。为忉利天人。演说般若。五化人说。谓三乘圣人随机现化。如罗睺罗化作金轮王而度城东老母。先赞福果因缘。後说大乘妙法。


等觉已下

等觉者。一生补处菩萨之名。如今弥勒菩萨是也。下地望之。虽与佛等。然有极细一品无明未尽。故犹称菩萨。言下者。指下位九地三贤。


粗去声。安着也。

 

纲要


十二法人

即头陀十二行也。又名杜多。此翻抖擞。亦翻修治。亦翻淘汰。十二法者。一住阿兰若处。二常乞食。三次第乞食。四受一食法。五节量食。六中後不饮果浆蜜浆。七着粪扫衣。八但三衣。九塚间住。十树下止。十一露地坐。十二但坐不卧。


缄縢

上音兼。下音腾。绳也。谓束箧之缄縢也。


人可使由之不可使知

此出论语。今借用之。谓初受戒人。但可使其依律行持。未可使阅律藏知其所从结戒之由。葢六羣比丘等皆是大权示现。曲为末世而示犯缘。诚恐愚者不达。认为实事。反生放纵。


义学

演教之师深入义海。故称义学。


险途

险者险阻。途者途路。此喻三途恶道也。


鹿苑

鹿苑去波罗奈国十余里。是如来昔与提婆达多。俱为鹿王住处。各统羣鹿五百余。时国王畋游原泽。菩萨鹿王前诣王曰。大王校猎中原。纵燎飞矢。凡我徒属命在兹晨。不日应臭。无所克膳。欲次差日输一鹿。王有割鲜之膳。我延旦夕之命。王善其言而回驾。两羣之鹿更次输命。提婆羣中有怀孕鹿。次当就死。白其主曰。身虽应死。子未次也。鹿王怒曰。谁不保命。雌鹿歎曰。吾主不仁。死无日矣。乃告急菩萨鹿王。王曰。悲哉慈母之心。思及未形。吾今代汝。遂至王门。国王问由。鹿具答情。王闻歎曰。我人身鹿也。汝鹿身人也。於是悉放诸鹿。不復输命。即以其林为诸鹿薮。因而号曰鹿苑。


鹤树

亦云鹤林。如来出世说法利生。化缘事讫。於娑罗双树间。二月十五日入涅槃。双树皆悉变白。犹如鹤色。故名鹤树。


波罗提木叉

此翻別解脱。律摄云。別解脱者。由依別解脱经。如说修行。於下下等九品诸惑。渐次断除。永不退故。於诸烦恼而得解脱。名別解脱。又见修烦恼其类各多。於別別品而能舍离。名別解脱。由惑漂没三界。有情为此先因。勤求別解脱经。又云随顺解脱。此据果立名。随顺有为无为二种果故。又云保解脱。谓戒净有智慧。如来保任。必证涅槃故。


一则中观二乃瑜伽

中观即龙树宗。世称法性宗。瑜伽即护法宗。世称法相宗。以瑜伽师地论为宗。故名瑜伽。此翻相应也。


冗结

冗者杂也。结者不解也。


浮囊不泄

浮囊渡海器也。昔有商人。持囊渡海。海中罗刹从乞浮囊。其人不与。乃乞一半。亦不听许。至乞一丝亦不从愿。何故。命在囊故。浮囊若破。则於海岸终不能到。以喻持戒之人。欲渡生死苦海。设遇爱染罗刹。假求一愿。亦终不从。何故。命在戒故。戒若有破。则溺生死苦海。永无出期。是故护戒若此。


勿轻小愆还成最後之唱

如来涅槃。令诸比丘以戒为师。依戒而住。故云最後之唱。若轻细过。放荡无拘。是违遗教。非佛弟子。故云勿轻也。


聊陈一隅

谓物有四隅。举一隅则以三隅反也。


摩夷

具云摩得勒伽。此翻智母。以其能生智故。

 

卷一


僧宝果

即漏尽阿罗汉也。


三慧自淑

淑者善也。和也。清湛也。三慧者。一闻慧。由从善知识处得闻经律论。以因闻故。能生无漏圣慧。

二思慧。由能思惟经律论及从善知识所闻法义。皆能生於无漏圣慧。

三修慧。谓既已闻法思惟义趣。即当随顺修习。因此修习。能生无漏圣慧。


七法财

财者。谓信等七种出世法财也。若一切众生行此七法。资成道果。故谓之财。

一信财。谓信能决定受持正法以为佛道之粮。

二进财。谓未能见真谛理。而一心精进求出世道。以为成佛之资。

三戒财。谓戒为解脱之本。能止防身口意之恶非。以为成佛之资。

四惭愧财。惭者惭天。愧者愧人。谓既能惭愧则不造诸恶业。以为成佛之资。

五闻财。闻为三慧之首。闻必能思。思必能修。若能闻佛声教。则开发妙解。如说而行。以为成佛之资。

六舍财。舍即舍施。谓若能运平等心。无憎爱想。身命资财随求给施。无所悋惜。以为成佛之资。

七定慧财。定慧即止观也。定则摄心不散。止诸妄念。慧则照了诸法。破诸邪见。以为成佛之资。


不为施所堕

毗尼母云。若不坐禅诵经营三宝事。及不持戒受人信施。则为施所堕。


有漏

毗婆沙论云。有者。若业能令後生续生。是名有义。漏者。是留住义。谓令有情留住欲界色界无色界故。

涅槃经云。有漏法有二种。一因二果。有漏果者是则名苦。有漏因者是名为集。


庭上声。小船也。二百斛以上曰艇。其船小而长。


音白。海中大船也。


十使

一贪使。二瞋使。三痴使。四慢使。五疑使。六身见使。七边见使。八邪见使。九见取使。十戒取使。此十皆名使者。谓能驱役行者心神。流转三界生死也。


四流

一见流。即三界见惑。谓意根对於法尘。起分別见也。二欲流。即欲界思惑。谓五根贪爱五尘故。名为思惑。即贪瞋慢也。三有流。因果不亡为有。即色无色界思惑。贪慢是也。四无明流。无所明了。故曰无明。即三界思惑中之痴惑也。此四皆名流者。谓众生由三惑之所流转。漂泊三界。而不能返於涅槃彼岸也。


九地

一五趣杂居地。二离生喜乐地。三定生喜乐地。四离喜妙乐地。五舍念清净地。六空无边处地。七识无边处地。八无所有处地。九非非想处地。


生空

亦曰人空。即我空也。谓凡夫妄计五蕴是我。强立主宰。引生烦恼。造种种业。佛为破此计故。说五蕴无我。二乘悟之。入无我理。是名生空。


二我执

一俱生我执。谓於五阴等法中。强立主宰。妄执为我。与身俱生。是名俱生我执。

二分別我执。谓於计我法中。分別我能行善行恶等事。而起执着。是名分別我执。


式叉

此翻云学。


廉入声。踰跨也。儒云学不躐等。


鼻祖

人之怀胎。鼻先受形。然後诸根渐具。故称始祖为鼻祖。而波离结集八十诵律。为诸部之始祖。故曰鼻祖也。


音成。旧草不芟。新草又生。曰芿。


五通

一足不履地。谓身能飞行。履空如地。

二知人心命。谓能知他人之心。行善行恶。生善处恶处。

三回眼千里。谓天下众生之类。若好若丑。城郭屋舍。山岩树木。回眼之时无有远近。皆悉能见。

四呼名即至。谓於天下男女及象马巨细等声。无不能闻。若有呼其名者。或远或近。随即而至。

五石壁无碍。谓於天下周旋往来。山河石壁无所障碍。


音曳。後嗣也。


九流

一儒流。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者也。本出司徒。

二道流。绝礼乐去仁义。独任清虗者也。本出史官。

三阴阳流。敬顺昊天曆象日月。本出羲和之官。

四法流。信任赏罚。以辅礼制者也。本出理官。

五名流。名仕不同。礼亦异数。出於礼官。

六墨流。推兼爱之意。出清庙之官。

七纵横流。言其当制宜受命而不受词者也。出於行人之官。

八杂流。兼儒墨合名法。出於议官。

九农流。播百谷劝耕桑者也。出於农稷之官。


会要也。


附译人传略

佛陀耶舍师。罽宾国人。婆罗门种也。年十三出家。尝与其师远行旷野逢虎。其师欲走避。师曰。此虎已饱。必不侵人。俄而虎去。前行果有噉嚼余蹟。其师密异之。年十五。日诵经二三万言。有罗汉重其聪明。恒乞食供之。嗣从舅氏习五明诸论。世间法术。靡不综闲。後受沙勒国太子供养。待遇隆厚。乃辞去东。适龟兹。寻罗什。葢什曾在沙勒国。受学於师。而师甚重之也。时师被符坚执。羁虏姑臧。遣信要师。师为国人留。欲行不克。因命弟子。取净水呪药洗足。乘夜而发。走数百里。始旦。问弟子何所觉耶。曰惟闻疾风耳。国人追不及。方至姑臧。而罗什又入长安。长安乃秦主姚兴也。兴闻师名。即盛礼聘之。师不受笑曰。明旨既降。便应载驰。然檀越待士既厚。脱如罗什见处。则不敢闻命。葢兴尝媵妾逼什故也。使还覆。兴歎其几慎。重信敦喻。师方允。至长安日。兴自出候。延於逍遥园中。遂与罗什出十住经并四分律长阿含等经也。师仪容端雅。而髭赤色。尤善毗婆沙。时人号赤髭毗婆沙。既为什之师。亦称大毗婆沙。後还外国。不知所终。


(音胤。送女从嫁也。凡送皆曰媵)。

竺佛念师。凉州人。弱年出家。志业清坚。外和内朗。有过敏之鉴。少好游方。备贯风俗。华梵音义莫不兼通。故义学之誉虽阙。洽闻之声甚着。符氏建元年入长安。与僧伽跋陀昙摩难提等。翻译诸经。质断疑字音义。自世高支谦以後莫踰也。故在姚符二代。为译人之宗。关中名德咸嘉推焉。後復自出菩萨璎珞十住断结及曜胎中阴等经。始就治定。意多未尽。遂尔遘疾。卒于长安。

 

 
毗尼止持会集PDF

Tags: 责任编辑:莲海法雨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尾页 1/16/16
】【打印繁体】【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毗尼珍敬录 下一篇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发挥记 卷三
回向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