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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信论疏记会阅(十)
2014-05-20 09:06:19 来源:清净莲海佛学网 作者: 【 】 浏览:1996次 评论:0

大乘起信论疏笔削记会阅卷第十


唐 西京太原沙门 法藏 述疏


终南草堂沙门 宗密 录注


宋 秀州长水沙门 子璿 修记


清 钱塘慈云沙门 续法 会编


顺天府府丞 戴京曾 阅定


△次广释(三)。初止。二观。三俱。


初止(五)。初修方便。二显胜能。三辨魔事。四简真伪。五示益劝。


初修方便(二)。初明胜人能入。次显障者不能。


初明胜人能入(二)。初托静息心修止方便。二止成得定除障不退。


初托静息心修止方便(二)。初约外缘。二安内心。


初约外缘。


若修止者。住於静处。端坐正意。


【疏】住静者。若具言之。有五缘。一者。閒居静处。谓住山林。及诸閒静等处。若住聚落。必有喧动。二者持戒清净。谓离业障。若不净者。必須忏悔。三者。衣食具足。四者。得善知识。五者。息诸缘务。今略举初。故云静处也。


【记】閒居等者。不作众事。名之为閒。无愦閙故。名之为静。意令心寂。当須离喧。若欲离喧。宜去聚落。居阿练若。繁尘不对。止则易成。此有三处。可修禅定。一。深山绝人处。二。須阿兰若处。离於聚落。极近三里。即放牧声绝。无诸愦閙。三者。远白衣舍。清净伽蓝之中。皆名闲静处。故当第一。戒净者。欲盛妙馔。必资净器。戒若不净。定则不生。若知先所曾破戒者。当宜依法忏悔。令戒如故。以戒不净者。即有业障。令修止不成。便感邪魔病事等以为侵挠也。衣食等者。一。衣具足。以根有三故。上者。如雪山大士。随得一衣蔽形而已。中者。如迦叶粪扫三衣。不畜余长。下者。如多寒国土。及忍力未成之者。许三衣之外。百一资身。二食具足者。此有四类。上者。随得充饥而已。中者。常行头陀。受乞食法。下者。阿兰若处。受檀越送食。下下者。僧常食。及受请。除此。异求多积。长贪妨道。今須衣食者。若阙一种。心有所虑。得定无由。


善知识者。有三。一者。办力资缘。二者。同行劝发。三者。教授法门。如鼎三足。阙一不可。息诸缘务者。有四。一。生活。二。人事。三。工巧伎术。四。学问读诵。随有一事。即有所妨。令不得定。


【疏】端坐者。调身也。先。安坐静处。每令安稳。久久无妨。次当正脚。或全跏。或半跏。若全跏者。先以左脚置右髀上。牵来近身。令脚指与髀齐。


次解缓衣带。使周正。不令坐时脱落。次以左手置右手上。垒手相对。顿置脚上。牵来近身。当心而安。次当正身。先挺动其身。并诸支节。作七八反。如自按摩法。亦勿令手足差异。正身端直。令脊骨相当。勿曲勿耸。次正头颈。令鼻与脐相对。不徧不邪。不低不昂。平面正住。次以舌约上齶。次闭眼不令全合。


广如天台山顗禅师二卷止观中说也。今略总说。故言端坐也。


【记】正脚等者。押一脚为半跏。於中以右押左为降魔坐。以左押右为吉祥坐。若两脚相押为全跏。此坐能令仪相端好。广如智论说。故偈云。见画跏趺坐。魔王尚惊怖。何况入道人。端身不倾动。缓衣带者。恐坐久气满不安故。不令脱落者。仪相不妙。或恐风寒故。约上齶者。御风闭气。免神散心驰故。然欲闭口。先且吐胸中秽气。吐时开口放气而出。想身百脉不通处。教悉开通。出气令尽。然始闭口。鼻中内清气。然闭口时。但得唇齿才相拄耳。眼不全合者。全开则掉。全合则昏。故但令断外光而已。


二卷止观者。即彼初学坐禅止观。本只一卷。开应成二也。彼有十门以修止观。第一具缘。略如疏明。第二呵欲。谓色声香等五欲。所言呵者。了知此五。恼惑众生。因之受苦。不得解脱。深生厌离不復追攀。乃名呵也。第三弃葢。葢谓贪欲。睡眠。恚。掉悔。疑也所言弃者。觉知此五。葢覆众生心性。不得解脱。如日月为烟云等翳。不得照明。今皆远离。即名弃也。第四调和者。谓调饮食不饑不饱。调睡不节不恣。调身不宽不急。调息不涩不滑。调心不浮不沉。令此五事。和畅得所故也。第五方便行者。谓欲。进。念。慧。一心。以能志乐修诸禅定。出离世间。昼夜精勤。进诸善法。念世无常。可轻可贱。禅定智慧。可贵可重。於漏无漏。拣择苦乐虗实之相。一心决定修行止观。以此名为方便行也。第六正修止观。於中有坐时修。历缘对境修。並如彼文。第七善根发。即同下文现报十益等。第八觉知魔事。如下文说。第九治病者。先須知病所起。起有四种。一。从四大起。二。从五藏起。三鬼神所作。四。业因所感。既知病已。即以止观治前二。以呪力治第三。修福忏悔治於第四。第十证果。即入住不退。並如彼说。略知大况。若要备见。可寻彼文。


【疏】正意者。调心也。末世行人。正愿者少。邪求者多。诈现寂静威仪。苟求名利。心既不正。得定无由。离此邪求。故云正意。意欲令其观心。与理相应。自度度他。至无上道。名正意也。


【记】调心者。心即是意。调伏心意。令趣向真正故。末世下。出不正相。然戒定慧学。及诸杂行。多有是患。菩萨戒疏云。佛法内人。多约四位起行。谓三学及杂行。初约戒学者。有二类。一。矫异者。谓虽不破戒性非质直。依邪思计。现异威仪。眩耀世间以求名利。本无片心以求出离。然普抑余人无异威仪者。悉为无德。此是沙门贼。亦是威仪贼也。如迦叶宝积等经说。二。浅识者。谓性非深智。恃己戒行。将为出离。陵他乘急戒缓之众。闻诸法空。便生恐怖。此是佛法怨贼也。出佛藏经。二。约定学。亦二类。一。约贪狂者。谓性乐名利。久在山中。心少澄静。现得定相。眩耀世人。招大名闻。普抑余人无此相者。悉以为非。此是阿兰若贼也。出华手经。二。约邪慢者。谓性非多闻。依山习定。鬼神加力。心定有见。既不善觉知即恃此起慢。当大名闻。陵灭余人。悉以为非。毀伤佛法。此是魔党大贼也。出起信论。及华手经。三。约慧学者。亦有二类。一。约浅者。谓性少听诵。学无次第。为名利冲心。急预讲说。己见臆断。非毀古今。唯求利名。元无出意。恃自无行。亦轻侮戒定。此是卖佛法贼。当招大苦。出华严魔业。及楞严等经。二。约深者。谓性虽明辩。於二乘三藏。文义少通。然犹未得佛意。既当传法。唯赞名利以劝後学。非毀古今。显自独绝。恃此为德。起慢陵人。但诵持法药。而不自灭病。己负深愆。况更法中起病。甚不可救奇哉。水中出火。以何灭之。此是害佛法之贼也。出佛藏十轮等经。四。约杂行者。亦二类。一。约福行者。谓性非质直。苟为奸计。共崇奇福。眩耀世人。招引重嚫。意在以少呼多。用此活命。既遂其所求。即恃此起慢。陵蔑余人无利养者。悉以为非利养。既尔。名闻亦然。此亦贩佛法贼。出迦叶经。二。约余行者。谓性非慧悟。随学一法。即便封着。眩此所学以招名利。拨余修者。皆非究竟。此亦愚人蠧害佛法贼也。行人苟沾一患。宜深戒除去之。


离此下。明今意。皆可解。


△二安内心(二)。初约坐时修止。二约余时修止。


初约坐时修止(二)。先离境。次除心。


先离境。


不依气息。不依形色。不依於空。不依地水火风。乃至不依见闻觉知。


【疏】息。谓数息观境。形。谓骨锁等。色。谓青黄赤白四相。地等五相。皆是事定所缘之境。见闻觉知。是识一切处。通前为十一切处。亦可见闻等。是举散心时所取六尘。於此等诸尘。推求了达。知唯自心。不復托缘。故言不依。


【记】皆事定者。兼前数息等。不唯此五也。十一切处者。即青等四。空等五。及识为十。言一切处者。观一一法。皆徧一切处故。由此亦名十徧处观。亦可等者。谓不依心散乱时。眼所见色。乃至意所知法等六尘。闻。谓耳鼻。觉。谓舌身。知即是意。摄六略尽。今举能取所也。於此下。释意。以推此等。唯识所现。无別有体。既知心外无尘。岂合将心外托。若不然者。岂名修止耶。已上诸定所缘。皆是权小教中之所施设。蹔令制心。渐发无漏。今此实教。故並不依。即直赐宝乘。不与羊鹿也。


△次除心。


一切诸想。随念皆除。亦遣除想。以一切法。本来无想。念念不生。念念不灭。亦不得随心外念境界。後以心除心。心若驰散。即当摄来。住於正念。是正念者。当知唯心。无外境界。即復此心。亦无自相。念念不可得。


【疏】一切下。除前诸境。更有余心。皆亦遣也。亦遣除想者。所遣既无。能遣不立。泯然寂静。方名止也。


以一下。问。何故能所心想。並不存耶。故此答云。以法本无想。欲顺於法性故。能所皆不存也。念念下。转释成法性无想所以。良以想无自性。穷之则空。故无生灭自体可得。此乃即生无生。即灭无灭故也。如阳炎水。本自乾耳。亦不得下。若心外有实境。心缘此境时。抑令不缘。不可得故。後以心除心者。今既心外无尘。即所取无相。所取无相故。能取自然不生。何劳後心方更除耶。心若下。初习多驰。故摄令住正。是正念下。何者正念。故云外境唯心。是为
正念。即復下。妄境既无。唯心亦寂。


【记】论分二。初。遣妄想。中三。一。正遣。余心皆遣者。此有二义。一。除见闻觉知外。更有心想。随何等念。悉皆除遣。二。除前数息骨锁十遍处境观想之外。更有九想八背等一切事定观想。悉皆不依。以今心心向理故。拣去事想。故云皆除。所遣等者。依幻说觉。亦名为幻。若说有觉。犹未离幻。说无觉者。亦復如是。故亦須除。是则幻心灭故。幻灭亦灭也。以一切等。二。释成。顺法性者。虽言一切法。意在真性。以一切法。悉皆真故。皆同如故。广如真如门说。斯则离心缘相也。转释等者。科指此文。良以下。释此文意。前言法性本无想者。实由想体自空。本自不生。今则无灭。此葢本空。非推之使空也。此乃下。会释文旨。非谓待无念时。方始不生不灭。以念念生处。即是无生。念念灭时。即是不灭。如经云。初生即有灭。不为愚者说。又经云。当处出生。随处灭尽。阳焰喻明可见。亦不等者。三重拣。若心等者。先反纵。意云。外境若实有体。抑心不缘。终不可得。以不可不缘之故。後得以心除心。此即纵其可除也。然剩者之一字。復详此文。似剩不故者之三字。但只可言。抑令不缘可得。後以心除心也。义方彰显。今既下。次。正明。既知无境。心自不生。岂得放心外缘。後更除遣。岂非自徒劳耶。如人令子为非。又復谴责。斯何理耶。心若等者。二。住正念。二初。正显。初习等者。此与前为异。前则不放心外缘。此乃任运驰散。外境等者。本无境界。妄起攀缘。是名不正。今则观境无境。知心无心。唯一实相。实相外更无別法。当尔之时。分別不生。故名正念。即復等者。二离相。唯心寂者。此唯心之相。亦不可得。前则离能所分別唯一实相。名为正念。今则正念亦无自相。以凡所有相。皆虗妄故。斯则亦不知知寂。亦不自知知。自性了然故。不同於木石也。


△二约余时修止。


若从坐起。去来进止。有所施作。於一切时。常念方便随顺观察。


【疏】非直坐时常修此止。余威仪中一切时处。常思方便。顺於法性不动道理。


【记】余威仪中者。即同天台历缘对境修也。谓历行住坐卧作语等六缘。对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且如欲行。便自思惟。我今何故行。有利则行。无利则不行。然於行时。了知行心。及行中一切事。皆不可得。不可得故。妄念自息。名为修止。即观上不可得(行心。行等事)法。一一空寂。因缘故有。名为修观。住等例此。又於见色时修止观者。见一切色。如镜像水月。悉不可得。不生分別想念。名为修止。色等因缘故有。毕竟空寂。名为修观。声等例此。顺法性理者。若止若观。俱顺法性。以法性常寂常照故。然天台修止。自分三止。观亦復然。以约三谛境修故也。今此文中。约真如生灭二门而修止观。皆顺一心。即是双运。双运即是息二边分別。中道第一义谛止观也。方便随顺者。以真如法性。举心即错。动念即乖。故凡有思念观察。皆为随顺方便也。


△二止成得定除障不退。


久习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渐渐猛利。随顺得入真如三昧。深伏烦恼信心增长。速成不退。


【疏】久习下。一。止成。以心下。二。明止力附心。猛利得定。深伏下。三明伏惑入位。即信满入住。


【记】止成者。止前方便成也。未是即观之止。附心者。以久习故。随心成止。以随心故。即成三昧。即真如三昧也。真如三昧。方是即观之止。为奢摩他。梵语三昧。此云正定故。


伏惑等者。伏四住见修烦恼。未能断故。故云伏惑。然此亦有伏无明义。论言深伏。意含此也。此当信位。若更增进。速入初住。故云信满入住。入住即不退。


△次显障者不能。


唯除疑惑。不信。诽谤。重罪业障。我慢。懈怠。如是等人。所不能入。


【疏】一。於理犹豫。二。阐提。三。外道。四。五逆四重。五。恃我自高。六放逸不勤。是六种障。随有一种。即不能入。


【记】理犹豫者。於上甚深义理。是非不定。如圆觉经二十五轮云。一念疑悔。则不能入。


阐提者。阿阐提。此云无信。此则一向以为不是故。不同疑惑。


外道者。为宗习邪法故。诽谤正道。此乃非唯不信。更加此过。故异前也。


五逆者。弑父。弑母。弑阿罗汉。破和合僧。出佛身血。四重者。杀。盗。婬。妄。问。前疏文云。有业障者。但令忏悔今何除之答。此中所除。约不忏者。忏则能入。不同小乘有定业故。涅槃经云。未入我法。业则决定。若入我法。则不决定。


恃我者。一。恃我故不修。二。修之存我相。二皆不入。故圆觉云。彼修道者。不除我相。是故不能入清净觉。


放逸者。或贪放逸故不修。或修之不勤。亦不得入。学如不及。犹恐失之。况此类乎。


是六下。非谓具此六障。方不得入。但於六中。或有一障。便能障道。不得三昧。


△二显胜能(二)。初能生一行三昧。二能生无量三昧。


初能生一行三昧。


復次依是三昧故。则知法界一相。


谓一切诸佛法身。与众生身。平等无二。


即名一行三昧。


【疏】復下。一。标立。


谓下。二。释相。


即名句。三。显名。


【记】佛法身与众生身无二者。有三意。一者。意取众生法身故。二者。法身流转五道。名曰众生故。三者众生相空。即法身故。於此三中。初後为正。故净名云。如自观身实相。观佛亦然。平等即无二。无二即一相也。


一行三昧者。即真如三昧也。谓住真如境。故名真如三昧。以真如无异相故。但行造此法。故名一行三昧。此乃由境一故。使智行亦一也。前则从境得名。此则通於法行。


科云能生者。其实即是义说为能生也。


△二能生无量三昧。


当知真如。是三昧根本。


若人修行。渐渐能生无量三昧。


【疏】以此真如三昧。能生无量三昧。故名三昧根本也。


若人下。文殊般若经云。何名一行三昧。佛言。法界一相。繫缘法界。是名一行三昧。入一行三昧者。尽知恒沙诸佛法界。无差別相。乃至广说。是名上。皆一行三昧。入一行下。明无量三昧。


【记】当知下。初。蹑前生起。若人等。二。正明本义。


以此真如等者。由真如是一切法根本故。修此三昧。亦与一切三昧为根本也。


修行渐能生者。此三昧既是根本。若入此者。则能生长一切三昧。以末从本生。故诸三昧。自此成也。


文殊下。引证。法界一相者。所缘之境也。繫缘法界者。能缘之心也。停心谛理。与境冥合故。诸佛法界者。诸佛所证法门。河沙无量。隔別不同。然亦一一不异法性。入此三昧者。皆悉得知。无有差別也。


是名下。消释彼文。上义证前文。下义证今文。如理会通。


△三辨魔事。


梵语魔罗。此云杀者。谓能夺行人功德之财。杀智慧之命。而言事者。葢佛以功德智慧。度众生令入涅槃为事。魔不如是。常以破坏众生善根。令流转生死为事。以魔乐生死故。三界羣品。尽属於魔。今修行之人。志欲出离三界。又发弘誓。广度众生。魔惧减少眷属。故来挠之。令其退堕。行人要須辨识而降伏之。然有四种之异。一。烦恼魔。二。蕴魔。三。死魔。四。鬼神魔。前三在内。以内修伏之。鬼魔在外。呼名相降之。故今甄辨。


△於中二。初略二广。


初略(二)。初魔事。二对治。


初魔事。


或有众生。无善根力。则为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乱。


若於坐中。现形恐怖。或现端正男女等相。


【疏】魔。天魔也。此云障碍。


鬼。堆惕鬼也。神。精魅也。如是鬼神。娆乱佛法。


令入邪道。故名外道。


如是三种。能变作三种五尘。坏人善心。三种者。一。示可畏之身。怖之以失志。二。现可爱之形。惑之以生染。三。现非违非顺平等五尘。动乱人心。


【记】障碍者。障入道人。碍令退堕故。


堆惕精魅。並如下说。如是三种者。魔。鬼。神也。外道同人。故不说之。


能变三种下。一者。违情五尘。或大或小。恐怖万端。故令失志。文云现形恐怖。是也。二者。顺情五尘。对男现女。对女现男。令其生染。文云端正男女。是也。三者。平等五尘。拣去前二。即是此境。文云等相。是也。以魔鬼神之三种。各能现违顺平等之事也。


△二对治。


当念唯心。境界则灭。终不为恼。


【疏】一切境界。尚唯自心。何况坐中此等诸境。是故观察唯心。魔境随灭。不能娆乱。以此唯心。非彼所知故。


此是通遣之法。


【记】先。略释论旨以明通遣也。何况等者。如上所现。但是坐中一切境内之少分故。若能观心。无境不灭。故前云。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又云。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等。


以此下。唯心之义。方便教者。尚不能知。岂彼魔外。能解此理。大论云。蝇能缘一切物。唯不能缘热铁。若缘热铁。蝇则成火。魔能缘一切境界。唯不能缘实相。若缘实相。魔亦成实相也。


通遣者。凡所见闻。但用此法而治。如天甘露。是病皆除。故圆觉云。除彼所闻。一切境界。皆不可取。此皆通遣法也。


【疏】別门遣者。


治诸魔者。当诵大乘般若。及治魔呪。默念诵之。


治诸鬼者。堆惕鬼者。或如虫蝎。缘人头面。钻刺熠熠。或復击攊人两腋下。乍抱持於人。或言说音声喧喧。及作诸兽之形。异相非一。来恼行者。则应闭目一心。阴而骂之。作如是言。我今识汝是此阎浮提中。食火。嗅香。偷腊吉支。邪见喜破戒种。我今持戒。终不畏汝。若出家人。应诵戒律。若在家者。应诵菩萨戒本。或诵三归五戒等。鬼便却行。匍匐而出也。


治诸精魅神者。谓十二时狩。能变作种种形色。或作少男女相。或作老宿之形。及作可畏身相等。众多非一恼乱行者。其欲恼人。各当十二时中本时来也。若其多於寅时来者。必是虎凶等。乃至若多於丑时来者。必是牛类等。行者恒用此时。则知某兽精魅。说其名字诃责。即当谢灭。


此等皆如禅经中。及天台止观中广说。


【记】次。广引经书以出別治也。先。別出对治中。初。治魔。当诵大乘者。如诸药草。各有功能。般若者。金刚摩诃之类。呪者。诸陀罗尼。其数非一。


默念者。恐彼闻之而解。使呪等无力。如授药令服。不可与知。


治诸下。二。治鬼。堆惕者。禅病经云。罗旬逾长者子。初出家时。迦叶佛所。教数息观。静处见一鬼。面如琵琶。四眼两舌。举面放光。以手击攊人两腋下。及余身分。口言堆惕堆惕。如旋火轮。似掣电光。或灭或生。或作鼠形。或作马声。或作鬼吟。或復窃语。种种恼乱。令行人发狂。佛言。此鬼是拘那含牟尼佛时。有一比丘。垂向初果。犯邪命故。为众摈出。瞋恚命终。自誓为鬼。恼乱四众。堆惕者。以口云也。


腊吉支者。禅经云。此起尸鬼也。而言偷者。或是此鬼。爱偷死屍故。或是连下梵语。且两存之。非谓因偷夏腊也。故经云。诸腊吉支。手捉铁棒等。


戒律。即声闻戒。诸部律文。归戒。可知。


治诸精魅下。三。治神。少男女者。即顺情境。谓作父母兄弟诸佛形像等。可畏身者。或为虎狼师子罗刹之形。种种可畏之像。来怖行人。如嵬禅师所见。或无头。师见之曰。善哉。汝无头痛之患。或无腹五藏等。皆以言戏之。又见年少女人。师曰。贫道身如枯木。心若死灰。无以革囊见试。此鬼即时飞空而返。仍有偈云。大海可竭。須弥可倾。彼上人者。秉志坚贞。


兕者。有说似牛。青色。一角。重千余斤。牙爪銛利。能伏千虎。


乃至者。若多於卯时来者。必是兔麈鹿等。辰时来。即龙鼍鱼等。巳时即蛇蚓鳅等。午时即马驴驼等。未时即羊鴈鹰等。申时即猴玃猨等。酉时即鸡乌雉等。戌时即狗狼豺等。亥时即猪[狂-王+俞]豕等。子时即鼠燕蝠等。丑时即牛鼈蟹等。


此等下。二。总指经书。以证其出处也。


△二广(二)。初魔事。二对治。


初魔事(五)。初现形说法(至)。五食差颜变。


初现形说法。


或现天像。菩萨像。亦作如来像。相好具足。若说陀罗尼。若说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或说平等。空无相无愿。无怨无亲。无因无果。毕竟空寂。是真涅槃。


【记】或下。现形也。如掬多令魔现佛形。八部翌从。不觉礼拜等。


若说下。说法也。陀罗尼。此云遮持。谓持善遮恶故。然有多字。一字。无字。魔所说者。应唯前二也。以不知唯心。故不能说无字。


空无相无愿即三解脱门。亦名三平等门。


无怨下。显无相愿空义。可知。此魔但能说而不能证。天台云。魔能说別异空假中。不能证也。


△二得通起辨。


或令人知宿命过去之事。亦知未来之事。得他心智。


辨才无碍。


【记】或下。先。得通也。魔得有漏五通。故令行人。亦得此通。此中过去是宿命。未来是天眼。现在是他心。前现形。即神境。唯不显天耳。舍在其中也。


辨才。次。起辨也。


△三起惑造业。


能令众生。贪着世间名利之事。又令使人。数瞋数喜。性无常准。或多慈爱。多睡多病。其心懈怠。或卒。起精进。後便休废。生於不信。多疑多虑。


或舍本胜行。更修杂业。若着世事。种种牵缠。


【记】能下。先。起惑。以正定令人灭惑。魔定令人起惑。由行人善根微少。故修三昧。引此邪相也。


或舍下。次。是造业也。


△四据定得禅。


亦能使人。得诸三昧。少分相似。皆是外道所得。非真三昧。或復令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於定中。


得自然香美饮食。身心适悦。不饥不渴。使人爱着。


【记】初。据定。


得自然下。二。得禅。自然饮食身心适悦者。禅悦食故。或於禅中。得人间上妙饮食。


△五食差颜变。


或令人食无分齐。乍多乍少。


颜色变异。


【疏】五对。皆如文可见。


【记】初是食差。颜句。是颜变。


五对等者。先。寄別总指也。总上魔境。共有五对十事故。


【疏】问。如现佛菩萨像。说甚深法。或是宿世善根所发。云何拣別。定其邪正。


答。此事实难。所以然者。若是魔所作。谓是善相。而心取着。则堕邪网。若实是善根所发之境。谓为魔事。心疑舍离。则退失善根。终无进趣。是故邪正。实难取別。


今且依古德相传。略以三法验之。一。以定研磨。二。依本修治。三。智慧观察。


如经有言。欲知真金。三法试之。谓烧。打。磨。行人亦尔。难可別识。若欲別之。亦須三试。初则当与共事。共事不知。当与久处。久处不知。智慧观察。


今借此意以验邪正。第一以定研磨者。谓定中境相发时。邪正难知者。当深入定心。於被境中。不取不舍。但平等住定。若是善根之所发者。定力逾深。善根弥发。若是魔所为者。不久自坏。第二依本修治者。且如本修不净观禅。今则依本修不净观。若如是修。境界增明者。则非伪也。若以本修治。渐渐灭者。当知是邪也。第三智慧观察者。观所发相。推验根源。不见生处。深知空寂。心不住着。邪当自灭。正当自现。


如烧真金。益其光色。若是伪金。即自当焦坏。


此中真伪。当知亦尔。定譬於磨。本治犹打。智慧观察。类之以烧。


以此三验。邪正可得知也。


【记】问下。次。约通料拣也。先。问。宿世等者。如前所说三贤已上。乃至於佛。能与二乘凡夫。作差別缘故。今定中所现。闻见既同。宁知邪正。


答下二。答二。初。歎难解。堕邪网者。以邪为正。故楞严云。若作圣解。即受羣邪。退善根者。以正为邪故。由是取之舍之。二俱有过。是故难也。如蹈火受焚。见宝不取。二皆有失。失故无进趣之日也。


今且下。二。正拣辨四。初标依古法。一者。深入禅定。二者。勿移旧志。三者。察其本末。


如经下。二。引经为据。三试等者。若烧之益粹打之弥坚。磨而不磷可谓真矣。共事者。若蹔会聚。当共与之从事。从事则体其情性也。情则易变。性则不改。故可知之。如或未辨。久则见之仁者。则久而弥芳。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也。而又未辨。当用善巧观察。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自然可见其邪正矣。


今借下。三。依法正拣。经中三喻。以验行人真实虗伪。故文云行人亦尔也。故以共事等三法试之。今文将以騐於定境。不同经意。故云借此。但借其喻。非取法也。不净观者。随看当初所修何观。或数息。或不净等。今於此禅。发其境界。即却依本时修习。便验其邪正也。


如烧下。四。合显经喻三。先。喻也。但举一喻。余则例知。故不言也。


此中下。二。合。定譬等者。据义顺合。可知。


以此下。三。结。三验等者。既以定石磨之。行槌打之。慧火烧之。邪正鈆金。足可彰矣。


△二对治。


以是义故。行者常应智慧观察。勿令此心。堕於邪网。


当勤正念。不取不着。则能远离是诸业障。


【疏】行者下。依自随分所有觉慧。观诸魔事。察而治之。若不观察。则堕邪道。三种验中。此当第三智慧观察。


当勤下。邪不干正。自然退故。若取着者。则背正入邪。若不取着。则因邪显正。是故邪正。在着不着也。不取着故。无障不离如智度论云。除诸法实相。其余一切。皆是魔事。偈云。若分別境相。即是魔罗网。不动不分別。是即为法印。此之谓也。斯则总显三中前之二法。以此大乘止门。唯修理定。更无別趣。故初定研磨。并依本修治。更无別法。所以合说。但依本止门故。


【记】以是义者。指前五对。


依自等者。随己所有慧力。观彼境界。不妄领受。当观诸法实相。无邪不破。以知境界唯心。本自不生。终不信任。妄有取着。堕於邪网。


若不等者。以随彼境界而生取着想。其心则乱。以心乱故。失於正受。正受者。不受诸受也。今既受彼。即名为失。以失正故。师堕於邪。无所疑矣。


邪不干正者。以邪法虗妄。正法真实。真实若立。虗妄自坏。以修行者。深住真如三昧故。自然退也。


若取等者。魔所现境。意在令人取着。念心才起。堕彼无疑。若深入唯心。是邪则灭。是正则存耳。


是故等者。不着。则回邪作正。着之。则变正为邪。


不取下。然天台治魔。不离三种。一。止治。谓凡见一切外境好恶等事。悉知虗诳。不爱不怖。亦不取舍。亦不分別。息心寂然。彼自当灭。二。观治。谓若见如上所说种种魔境。用止不去。即反观能见之心。不见处所。彼何能恼。如是观时。寻当谢灭。若迟迟不去。但当正念。勿生恐怖。不惜身命。正心不动。知魔界如佛界如。一如无二如。魔界无所舍。佛界无所取。即佛法自现。魔境自灭。今此论中。前是观治。此是止治。止观二治。皆在不取也。


智度等者。以生心取境。境便成魔。境惑其心。即为魔事。且如色等诸法。取之则成尘贼。不取则成妙境。今观一切。唯是实相。实相之外。更无诸法。是故见有法者。皆是魔也。况於定中所见境界。可不是魔耶。


偈云等者。如经中说。有一比丘。魔欲惑之。经七千岁。竟不得便。何以故。以是比丘。不起心故。其犹密室。风不得便。风得入者。由孔隙故。魔得便者。由起念故。


斯则下。示此节(当勤等)论文。以对三试之中。当以定研磨。及依本修治之二也。


以此下。释所以。或曰。准论正念之言。但当其定。云何得有依本修治耶。故此释之。故前云。不依气息形色地水火风等。此则拣去余事观想也。又云。是正念者。当知唯心。无外境界。即復此心。亦无自相可得。又云。久习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渐渐猛利。随顺得入真如三昧等。故知深入此定。即是依本修治。更无別法以为本修也。


问。据前所说。但是魔境。及至结文。何故乃言离业障耶。答。此有二义。一则行人内有业障故。外感魔境。若离业障。则无魔事。今就本言。故云业障也。二则若堕魔网。则成业障。以魔乐生死。起爱见。贪着世间名利恭敬。由是造业。故成业障。今离魔事。即是离业障也。


△四简真伪(二)。初举内外二定以別邪正。二对理事二定以明真伪。


初举内外二定以別邪正(二)。初邪。二正。


初邪。


应知外道所有三昧。皆不离见爱我慢之心。贪着世间名利恭敬故。


【疏】皆不离者。我见我爱我慢之使。常相应也。贪着者。内着邪定。外贪名利。又但一切禅定。不能减损烦恼者。皆不可据也。


【记】我见等者。迷此三惑。即名为痴。即我痴等。是未那中俱生四惑。以是俱生。故云常相应。皆是无明住地所摄。故名为使。


不减烦恼等者。修定本为除断烦恼。既不能断。何用定为。如服药病增。则知非药。安可更服。


据。依仗凭托之义。不可据者。不可凭仗而行也。


△二正。


真如三昧者。不住见相。不住得相。乃至出定。亦无懈慢。所有烦恼。渐渐微薄。


【疏】真如三昧者。谓在定时而不味着也。不住见。以忘心故。不住得。以忘境故。无懈慢者。出定亦无恃定之慢也。烦恼薄者。贪瞋痴渐薄。即正定之相也。


【记】不唯着者。不同外道有见爱故。此通指。


下二句。別出。忘心境者。绝能所故。即不味着相也。


出定等者。本不以懈慢故入定。所以出定时。亦得如此。不同外道有我慢故。


贪瞋等者。意本断惑。故得渐薄。不同外道贪名利等。如服药病除。是为良药。既知是良药。不可不服也。


△二对理事二定以明真伪(二)。初真。二伪。


初真。


若诸凡夫。不习此三昧法。得入如来种性。无有是处。


【疏】修大来菩萨行者。要依此真如三昧。方入种性。不退位中。除此更无能入之路。种性者。约位。在十住以去。不退位中辨。


【记】论文反明。疏意顺释。要依等者。以真如是如来之性。故修此三昧。方成如来之种。如人生於王家。必继王业。此亦如是。


除此等者。楞严云。十方如来。一门超出妙庄严路。又云。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门。


十住已去者。谓六种种性之初。即习种性也。


不退位者。不退有四。一信。二位。三证。四行。今即位也。


△二伪。


以修世间诸禅三昧。多起味着。依於我见。繫属三界。与外道共。若离善知识所护。则起外道道见故。


【疏】诸禅。谓四禅四空定等。世间诸定。及不净安般等。但取境相定。皆名世间定也。


依於下。以味着定境故。不离於我。故云与外道共。共者。同得此事定故。


若离下。以其共故。若得善友护助之力。得入佛法。若离善友。则入邪道。


【记】四禅。即色界。亦静亦虑。故谓之禅。


四空。即无色界。有静无虑。故唯云定。


不净。即观身五种。谓种子。住处。自体。自相。究竟不净。广如下说。


安般者。梵语安那般那。此云出息入息。上二。即五停心观之二也。等者。更等後三。及四无量。六妙门。十六特胜。通明禅等。一切事定也。


取境相者。以非理定。但缘彼息等诸相。不称真如。不出三界。故名世间定也。然天台明诸禅定。总为三种。一。世间禅。二。出世间禅。三。出世间上上禅。世间復二种。一。世间味禅。即四禅。四无量。四空定也。二。世间净禅。即六妙门。十六特胜。通明禅也。二。出世间禅有四。一观禅。谓九想。八背舍。八胜处。十一切处。二。鍊禅。谓九次第定。三。熏禅。谓师子夺迅三昧。四。修禅。即超越三昧也。三。出世间上上禅。有九。谓自性禅。一切禅。难禅。一切门禅。善人禅。一切行禅。除恼禅。此世他世禅。清净禅。行相广如次第禅门。略如法界次第。須者捡之。


味着等者。不同真如三昧。不住见相。及得相故。


同得等者。三乘人及凡夫外道。皆修此定。然凡夫多味着。外道带异计。所修虽同。修心有异。故得果各別也。


若离等者。前说知识缘中。須教授善知识。要知邪正。辨真伪。以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故。如此善友。岂合辜恩。故法句经中。重重显赞。然修行禅定。不易其人。欲具谙其门。須遍覧诸教。唯天台三种止观。明诸禅修证行相广在彼文。今略依初学禅观。明邪正发相。邪定发相者。或身手纷动。或时身重。如物镇压。或身轻欲飞。或逶迤睡熟。或煎寒壮热。见诸异境。或其心闇蔽。或起诸恶觉。或念外散善。或欢喜躁作。或忧愁悲思。或恶觉触身。身毛惊竖。或时大乐昏醉。如是种种邪法。与禅俱发。名为邪伪。此之邪定。若人爱着。即与九十五种鬼神邪法相应。多好失心颠狂。或诸鬼神等。知人念着其法。即加势力。令发诸深邪定智慧辨才神通。感动世人。见者谓得道果。皆悉信服。而内心颠倒。专行鬼法。若不值佛。及善知识所护。是人命终。还堕鬼神道中。若更生来多行恶法。即堕地狱。行者修止观时。若证如是等禅。有此诸邪伪相。即当却之。若知虗诳。不爱不着。当即谢灭。若起念着。即堕群邪。正禅发相者。若於坐中发诸禅时。无有如上所说诸邪法等随正禅发。即觉与定相应。空明清净。内心喜悦。澹然快乐。无有覆葢。善心开发。信敬增长。智鉴分明。身心柔輭。微妙虗寂。厌患世间。无为无欲。出入自在。是为正禅发相。此二种相。如人与恶人共事。常相触恼。若与善人共事。久久愈见其妙。斯亦如是。行者宜深察之。故須善友教授。


△五示益劝(二)。初总标。二別解。


初总标。


復次精勤专心修学此三昧者。现世当得十种利益。


【疏】後世利益。世量无边。现世利益。略陈十种。


【记】後世等者。妄尽习除。证真起化。德充法界。应用无穷。


现益亦多。且举十种。故云略也。


△二別解(三)。初善友摄护益。二离内外障益。三行成坚固益。


初善友摄护益。


【记】当十中第一也。


云何为十。


一者。常为十方诸佛菩萨之所护念。


【疏】以修此真如三昧故。诸佛菩萨。法应护念。令得勇猛胜进不退也。


【记】云何。徵。


一下。释。以修等者。略同金刚所说。持经之者。为如来知见护念等。如王世子。修德进业。堪绍国位。特为君之所宝也。为佛所念。理合如此。故云法应。


△二离内外障益。


【记】当十中二之五也。


△文分为二。初离外恶缘。二离内惑业。


初离外恶缘。


二者。不为诸魔恶鬼所能恐怖。


三者。不为九十五种外道鬼神之所惑乱。


【疏】一。离天魔现形。二。离外道邪惑。


【记】现形者。身被其恼害也。以知诸法实相故。不为恐怖。邪惑者。心堕於迷网也。当念唯心无境故。不为惑乱二皆如上所治。


九十五者。华严中说有九十六。谓六师各有十六种所学法。一法自学。余之十五。各教十五弟子。师徒合论。故成此数。今减一。如余处说。


△二离内惑业。


四者。远离诽谤甚深之法。重罪业障。渐渐微薄。


五者。灭一切疑。诸恶觉观。


【疏】一。除业也。不起新业。旧业轻也。


二。灭惑也。


【记】甚深者。即般若妙慧。深达实相故。今既入此深定。故不诽谤也。


罪障薄者。已达罪性福性。非内外中间我心自空。罪福无主。三昧渐深。罪业渐减故云微薄也。


疑者。谓於理犹豫。觉观。谓语之加行。今达诸法唯心。无外境界。内离寻伺。於理决定。何所疑耶故皆灭之。


△三行成坚固益。


【记】当十中後五也。


六者。於诸如来境界。信得增长。


七者。远离忧悔。於生死中。勇猛不怯。


八者。其心柔和。舍於憍慢。不为他人所恼。


九者。虽未得定。於一切时。一切境界处。则能减损烦恼不乐世间。


十者。若得三昧。不为外缘一切音声之所惊动。


【疏】一。於理增信。二。处染不怯。三。不为缘坏。四。无世滋味。五得深禅定。


【记】增信者。信欲成根。必务增长。渐入不退故。


不怯者。知法如幻。故无所怯。绳蛇非毒。杌鬼无心。何所怯耶。故下文云。若修止者。能舍二乘怯弱之见。既不怯弱。则非同二乘。不坏者。了他如己。故得柔和。柔和故不憍慢。不憍慢故人则不恼。不恼故不坏。不坏。行也。


无世滋味者。世人不学此法。则爱见深固。贪着世间。今既知三界虗伪。诳人六根。焉可贫而乐之。不乐则离爱。离爱即减烦恼也。故下云。若修止者。对治凡夫住着世间。


得禅定者。真如三昧成也。论云外缘者。即通举六尘。音声。即別指耳所对也。故楞严云。纯音无尘。根境圆融。无对所对。又云。不自观音。以观观者。能令众生。观其音声。即得解脱。斯则同诸法无行经。入音声慧法门。何所动耶。今於六尘中。唯举声尘者。阿含说此以为禅刺也。


△二观(三)。初明修观意。二辨观行相。三结观分齐。


初明修观意。


復次若人唯修於止。则心沉没。或起懈怠。不乐众善。远离大悲。是故修观。


【疏】不乐众善。失自利也。下初观治之。第四观成之。远离大悲。失利他也。下第二观治之。第三观成之。


【记】心沉没者。以真如无相。向即心绝。分別不起。故云沉没。此如二乘取空为证也。由沉寂故。遂成二失。


或起下。正显二失也。初观。即法相观。於中復有苦。无常。无我。不净之异。以见不净故不可爱。苦故不可忍。无我故不自在。无常故不可保。由是深厌世间而求出离。乐修众善以备将来。夙兴夜寐。无敢怠惰。


第四。即精进观。胜心既发。念念精勤。敏则有功。故能成办。


第二。即大悲观。谓见诸众生。漂沉苦海。无有福慧。不知苦本。躭乐生死。不求出离。故起大悲哀愍之意。如法华云。见六道众生。贫究无福慧。入生死险道。相续苦不断。不求大势佛。及与断苦法为是众生故。而起大悲心。


第三。即大愿观。悲心既发。以愿要期。不择怨亲胜劣。皆令脱苦。逮得涅槃。众生界尽。我愿方尽。故能成矣。


△二辨观行相(四)。初法相观。二大悲观。三大愿观。四精进观。


初法相观。


【疏】明四非常观也。


【记】非常者。谓非斥彼常情所执之四境故。


△文四。一无常观。二苦观。三无我观。四不净观。


一无常观。


修习观者。当观一切世间有为之法。无得久停。須臾变坏。


【疏】修句。总标四观。当观下。所观也。无得下。能观无常也。


【记】一切有为者。除六无为外。余之四位。並是有为。


无久停者。诸法既生。生已即灭。如露如电。不可久留。故戒经云。壮色不停。犹如奔马。人命无常。过於山水。今日虽存。明亦难保。无常经云。假使妙高山。劫尽皆散坏。大海深无底。亦復有枯竭。大地及日月。时至皆归尽。未曾有一事。不被无常吞。


△二苦观。


一切心行。念念生灭。以是故苦。


【记】一切心行者。如经中说。一念有九十刹那。一刹那中。九百生灭。既速生速灭。诚为苦也。故前云。动则有苦。果不离因。然苦者。逼迫为义。五苦八苦。种种不同。略而论之。不离三种。谓苦苦。坏苦。行苦。三苦之内。行苦最通。不唯五趣皆有。抑亦三乘悉具。今就通义。故标一也。


△三无我观。


应观过去所念诸法。恍惚如梦。应观现在所念诸法。犹如电光。应观未来所念诸法。犹如於云。歘尔而起。


【疏】过去则无体难追。现在则刹那不住。未来则本无积聚。但缘集歘有。不从十方来。


【记】恍惚如梦者。念过去法。恍恍惚惚。似有而无。如存若亡。徒有言说。实不可得。故云如梦。何啻过去。现在亦然。故净名云。是身如梦。虗妄见也。


难追者。非谓有体而求之不易。故曰难追。以全体自空。但有言说。故云无体也。


如电光者。应念诸法。前属过去。後属未来。於二中间。无体可住。终不可取。故云如电。故净名云。是身如电。念念不住也。


刹那者。时之边际也。不住者。经云。初生即有灭。不为愚者说。又经云。刹那刹那。念念之间。不得停住。


如云等者。云起晴空。何曾有本。法生真界。宁见所从。以生时无有来处。故灭时亦无去处。净名云。是身如云。須臾变灭也。


缘集等者。兼能集之缘。亦无来处。並同於云。


此文亦是空观。今科云无我者。以要对破常等四倒故。三世既空。则无有法。法尚不可得。岂更存乎我耶。若法有实我。则不如云梦矣。故曰无我。


△四不净观。


应观世间一切有身。悉皆不净。种种秽污。无一可乐。


【疏】上来四观。除於常等四倒。配释可知。


【记】不净等者。净名云。是身不净。秽恶充满。然有五种。一。种子不净。父精母血之所成故。二。住处不净。生熟二藏中间住故。三。自体不净。三十六物共和合故。三十六物者。外相三四丑(谓髮毛爪齿。眵泪涕唾。垢汗便利)。身器二六成(谓皮肤血肉。筋脉骨髓。肪膏脑膜)。中含十二秽(谓脾肾心肺。肝胆肠胃。赤痰白痰。生熟二藏)。四。自相不净。九孔常流诸秽恶故。五。究竟不净。身坏命终。真不堪故。形骸若斯。復何可乐。


疏云上来等者。总为结释也。除四倒者。常乐我净。是凡夫所执四种颠倒。故今以无常等四观。一一对治。如以四药。治於四病也。


△二大悲观。


如是当念一切众生。从无始时来。皆因无明所熏习故。令心生灭。已受一切身心大苦。现在即有无量逼迫。未来所苦。亦无分齐。难舍难离。而不觉知。众生如是。甚为可愍。


【疏】不觉知者。无心厌背。故使苦无限也。甚可愍者。深发悲心也。


【记】如是当念等者。以悟自身非常既尔。当念众生亦復如是。无明迷故。不自知故。起大悲也。三界九类。故云一切。


从无始下。穷其苦源。葢是无明所作。故前文云。以有无明染法因故。则熏习真如。以熏习故。则有妄心。乃至造业。受於一切身心等苦。


已受下。明三世皆苦也。


难舍等者。无明未尽已前。不能免故。如法华云。一切众生。为生老病死忧悲苦恼之所烧煑。亦以五欲财利故。受种种苦。又以贪着追求故。现受众苦。後受地狱饿鬼畜生之苦。若生天上。及在人间。贫穷困苦。爱別离苦。怨憎会苦。如是等种种诸苦。众生没在其中。欢喜游戏。不觉不知。不惊不怖。亦不生厌。不求解脱。


无心厌背等者。反知厌背。苦则有边。故前文说。染法得佛後则有断。十地经云。有无数身。已灭今灭。如是生灭。不能於身而生厌离。转更增长机关苦事。随生死流。不能还反。


深发悲心者。众生与己。性无二源。真乐本有而背之不求。妄苦本空而爱之不舍。迷头认影。枉此艰辛。行者观之。必生悲济。


△三大愿观。


作是思惟。即应勇猛。立大誓愿。愿令我心离分別故。徧於十方。修行一切诸善功德。尽其未来。以无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恼众生。令得涅槃第一义乐。


【疏】作下。因悲立愿也。心离分別。愿体也。尽未来者。长时心也。救拔一切。广大心也。令得涅槃。第一心也。


【记】因悲立愿者。思惟众生三世之苦。难舍离故。猛立希欲要结之心。乐具德行。济度彼苦也。


愿体者。若有分別。则不能普度永度。便成颠倒。不称法性。以法性离分別故。然此亦是不颠倒心也。


长时心者。於中初之徧十方三句。且明内修德本。若自无德行。焉能化人。先利其器。必善其事也。华严疏云。川有珠而不枯。山有玉而增润。内无德本。外岂能谈。又净名云。若自有缚。能解彼缚。无有是处。自若无缚。必能解彼缚也。後之尽其一句。正是长时。


广大心者。文云一切。则九类四生。无不摄尽。故成广大。初句即是能度方便。若无方便。焉令发心。故以沤和善巧。令悉从化也。


第一心者。高出人天二乘之境。更无过此。故称第一也。


又今文中。具有四愿。心离分別。即誓断烦恼。徧修诸善。即誓学法门。救拔一切。即誓度众生。令得第一。即誓成佛道。既令彼得。功归於己。即是自希证也。


△四精进观。


以起如是愿故。於一切时。一切处。所有众善。随己堪能。不舍修学。心无懈怠。唯除坐时。专念於止。


【记】以起等者。既发如是希欲之心。应行是事而无怠惰。斯则以思无益。不如於学。故一切善法。勤而行之。苟能无处不修。无时不作。勤勇匪懈。心不厌舍。自然成就自利利他益也。


惟除下。难云。此属观门。何又念止耶。答。葢此精进观中。无法不欲其精。无行不欲其进。止乃六度门中一法行耳。但余处与施等众善相应。坐时与禅定相应。故云专念止也。况观是即止之观。念止何妨。又可此二句。属下分齐科文。


△三结观分齐。


若余一切。悉当观察。应作不应作。


【疏】应作者。顺理也。不应者。违理也。


【记】余一切者。一谓除此四观之外。所余一切诸法行观。或顺或违。皆应审察。二谓燕坐。则唯专於止。若从坐起。余诸威仪中。应当思察利害之事。以便去取。


难云。坐是止之齐相。余是观之齐相。坐中无有观耶。答。观有二。一。事观。通余时处一切善行。然亦即止之观也。二。理观。则通坐时奢摩他行。便成即观之止也。岂有坐中无观。去来无止者乎。今顺初心一往言之。故云坐时专止。余时修观也。


【记】顺理者。一切善德诸行法门。外违妄染。内顺真如。故云应作。即作持门也。前云。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归顺真如法故。


违理者。一切恶法诸非律仪。内与法性相违。外能招报诸苦。故不应作。即止持门也。


△三俱(三)。初总标。二別辨。三总结。


初总标。


若行若住。若卧若起。皆应止观俱行。


【疏】上来始习未淳。故动静別修。今定慧终成。故能双运也。


【记】若行等者。此约四仪六缘之中。皆須止观双修。定慧俱运。


动静別修者。动则修观。静则修止也。虽云初且別修。亦須习其双运。如前文云。去来进止一切时中。常应观察。其心得住。随入真如三昧。文虽先止後观。次第別辨。然至修时。岂得相离。以文不累书。故成前後耳。今此文中说俱者。亦是重辨前文。恐人修时。各自习故。故特重为劝诫。皆应止观俱行也。以因时俱行。果方双运。如有足无目。有目无足。皆不到清凉池。独轮之车。岂免覆辙。故经云。因地心与果地觉。无二无別。方曰始终不相离也。


△二別辨(二)。初约法明俱。二对障明俱。


初约法明俱(二)。初即止之观。二即观之止。


初即止之观。


所谓虽念诸法自性不生。而復即念因缘和合善恶之业。苦乐等报。不失不坏。


【疏】所谓下。约非有义以明止。而復下。约非无义以明观。此二不二。故云即也。此顺不动真际而建立诸法。良以非有即是非无。故能不舍止而修观也。


【记】自性不生者。中论云。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今举四中之一。故云自性。此即无我无造无受者也。下即善恶之业亦不亡。


非有义者。徧计全空。故言非有。依他不泯。故不言无。若言无者。则堕断过。以非同兔角。毕竟无故。


即念因缘等者。经云。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又云。因缘和合。虗妄有生等。


非无义者。依他宛然。故言非无。徧计全空。故不言有。若言有者。即堕常过。以非同妄情。有所得故。


此二者。性相有殊。不二者。体用常俱。


此顺等者。有二义。一。顺教。即此所引。是佛圣言。二。顺理。谓不动真际。是性不变。建立诸法。即性随缘。一法二义。故云即也。前疏云。不变性而。缘起。染净恒殊。良以等者。经云。法身流转五道。名曰众生。中论云。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也。


故能等者。约境修心以成观行。境既即亡而存心。亦即止成观也。然前段即真如门。後段即生灭门。二门不二。但是一心。故得止观双运也。


△二即观之止。


虽念因缘善恶业报。而亦即念性不可得。


【疏】此顺不坏假名而说诸法实相。良以非无即是非有。故能不舍观而修止。此说时有前後。然在行心。熔融不二。不二之性。即是实性。理味在此。宜可思之。


【记】虽念因缘等者。即前非无以明观也。


而亦下。即前非有以明止也。


疏不分配者。以前影後故。


此顺下。先。正释文旨。故疏序云。不舍缘而即真。凡圣致一。此乃即随缘而不变故。


良以等者。经云。一切众生皆如也。前云。以一切法。即真实性故。


故能下。亦同前文。约心契境以成止行。心既即亡而存境。亦即观成止也。配归二门。反前可见。


说时下。二。通示用心。有前後者。文不累书。言不顿发。故观之与止。前後而辨。若在行人修心之际。須止观熔融。无前无後。谓即止而修观。寂而常照也。即观而修止。照而常寂也。寂照之体。即是一心。一心名为实性。故云法性寂然名止。寂而常照名观。此中不唯止观不二。抑亦心境一如。谓以无缘智。缘无相境。以无相境。相无缘智。境智一如。如水与水。唯一实相。更无別法。方名圆顿止观。真如三昧。


△二对障明俱。


若修止者。对治凡夫住着世间。能舍二乘怯弱之见。


若修观者。对治二乘不起大悲陋劣心过。远离凡夫不修善根。


【疏】初修止治於二过。谓正治凡夫人法二执。贪乐世间。兼治二乘执五阴法。见苦生怖。以止门无生。除此等执。


次修观亦治二过。谓正治二乘陿劣之心。令普观众生。起於大悲。兼治凡夫懈怠之心。令观无常。策修善行。


【记】止治二过者。凡夫不知诸法自性无生。见有人法而起贪爱。乐住世间。今修正道。令知法本不生。今则无灭。自然见三界虗妄。如虗空华。不乐住着也。二乘得之。见法无我。於苦不怖。岂欲速取寂灭涅槃耶。


以上下。释所以。可知。


正治二乘者。以二乘一向沈空。以空为证怖惧生死。但求自利。不起利他。不成佛法。今修观道。知一切法。因缘和合。虗妄有生。因缘別离。虗妄名灭。知病识药。即起诸幻以除幻者。变化诸幻而开幻众。此则自然离於狭劣之见。而起大悲普能救济也。若凡夫得之。则能知无常苦空无我不净。而修诸善行。以修观门。不坏缘法。能除此障。


△三总结。


以是义故。是止观门。共相助成。不相舍离。


若止观不具。则无能入菩提之道。


【疏】止观不离者。如凡夫人。非不乐世间。无以勤修善行。约二乘人。非不怖生死。无以起於大悲。是二行不相离也。


止观不具者。谓止观相須。如鸟之两翼。车之二轮。二轮不具。则无运载之功。一翼若缺。则无凌虗之势。


【记】是义。蹑前对障离过以说。


如凡夫下。意云。不乐世间。方能修善。斯则止成於观。


约二乘下。意云。不怖生死。方能起悲。此乃观成於止。


二行不相离者。犹如合绳。乍似相违。究竟相顺也。故襍阿含经说。佛在瞿师国。阿难问上座。若比丘於空处树下闲房思惟。当以何法。专精修习。上座云。当以二法。所谓止观。阿难曰。多修习已。当何所成。上座曰。修习於止。终成於观。修习观已。终成於止。止观俱修。得诸解脱。阿难復问五百比丘。亦作是说。阿难欢喜问佛。佛深印可。


止观相須等者。亦如於绳。合之方用。故涅槃说。二乘菩萨。修不均故。不见佛性。无明邪见。自此而生。无上菩提。由之难入。如能具足修习。不相舍离。则能疾到萨婆若海。故涅槃云。定慧等学。明见佛性。法华云。如其所得法。定慧力庄严。以此度众生。自证无上道。由是菩萨行门虽多。总摄不过定慧。故华严云。譬如有力正。率土咸戴仰。定慧亦如是。菩萨所依赖。


天台宗於止观深意在此。故彼文云。涅槃真法。入乃多途。论其急要。不过止观。止乃伏结之初门。观乃断惑之正要。止乃养心识之善资。观则照神解之妙术等。若人成就定慧二法。斯乃自利利人。法无不备也。今之学流。焉可偏习。


又如天台说。若行者如是修止观时。即能了知一切诸法。皆由心生。因缘虗假。不实故空。以知空故。即不得一切诸法名字相貌。尔时上不见佛果可求。下不见众生可度。是名从假入空观。亦名二谛观。亦名慧眼。亦名一切智。若住此观。即堕声闻辟支佛地。故法华中。诸声闻等自歎言。我等若闻净佛国土。教化众生。心不喜乐。所以者何。一切诸法。皆悉空寂。无生无灭。无大无小。无漏无为。如是思惟。不生喜乐。当知若见无为入正位者。终不能发三菩提心。此即定方多故。不见佛性。若菩萨为度一切众生。成就一切佛法故。不应取着无为。尔时应修从空入假观。即当谛观心性虽空。对缘之时。亦能出生一切诸法。犹如幻化。虽无实体。亦有见闻觉知等相差別不同。行者如是观时。虽知一切诸法毕竟空寂。能於空中。修种种行。如空中种树。亦能分別众生诸根性欲。性欲无量故。则说法无量。若能成就无量辨才。即能利益五道众生。是名从空入假观。亦名平等观。亦名法眼。亦名道种智。住此观中。智慧力多。虽见佛性而不明了。菩萨虽復成就如此二观。犹是方便。非是正观。故缨络云。前二观为方便。因二空观。得入中道第一义谛观。双照二谛。心心寂灭。自然流入萨婆若海。菩萨欲於一念中具足一切法者。应修中道正观。若能谛观心性。非空非假。而不坏空假之法。若能如是照了。即於心性。通达中道。圆照二谛。若能於自心。见中道二谛。即见一切诸法中道二谛。亦不取中道二谛。以决定性。不可得故。是名中道正观。如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是中道义。此偈非唯是分別正观。亦是兼明前二种方便观门。当知中道正观。即是佛眼。即是一切种智。若住此观。即是定慧力等。了了见於佛性即是安住大乘。行步平正。其疾如风。入萨婆若海。即行如来行。入如来室。着如来衣。坐如来座。以如来庄严而自庄严。获得六根清净。入佛境界。於一切法。无所染着。即一切诸佛。皆现在前。成就念佛三昧。安住首楞严定。普现色身。能入十方佛土。教化众生。严净一切佛刹。供养十方诸佛。受持一切诸佛法藏。具足一切诸波罗蜜。即入顿悟大菩萨位。即与普贤文殊。共为等侣。即常住法性身中。为十方诸佛称歎授记。能八相成道。於十方国。究竟一切佛事。具足真应二身。是名初发心住菩萨。然上所说依经明其三观行相。似成別异。若在行人。即須三智一心中得。不纵横並別。方是圆修也。天台空观。即此止门。假观。即此观门。中观。即此俱运门也。大约如此。


△四防退方便(二)。初明可退之人。二明防退之法。


初明可退之人。


復次众生。初学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於此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诸佛。亲承供养。惧谓信心。难可成就。意欲退者。


【疏】復下。先。标行劣。以住下。举处释成。以其内心既劣。外缺胜缘。信行难成。故欲退也。


【记】众生者。十信初心之上品也。怯弱等者。谓於生死中。创起觉悟。惑业则无始积集。善行则方将修学。境强心弱。障重力微。在於观心。宁无恐怯。


娑婆者。此云堪忍。具足五浊。实不可居。故经云。此浊恶世。地狱饿鬼畜生充满。多不善聚。唯佛如来。堪忍住故。亦可修忍。胜余方故。不能常值等者。以秽土之中。虽有佛出。然不久住。即入灭度。动经多劫。空过无佛。行者或生佛前。或生佛後。皆不得值。以不值故。不能供养亲近。承受圣旨。惧谓等者。其犹孤子。未及成人。便失恃怙。宁不忧虑。将无所损。行人亦尔。无佛为胜缘。内心又微弱。况兹秽境。五浊混然。期心上求。实为难进。拟退圣道。


△二明防退之法(二)。先通举圣意。次別引经证。


先通举圣意。


当知如来。有胜方便。摄护信心。谓以专意念佛因缘。随愿得生他方佛土。常见於佛。永离恶道。


【疏】当知下。标圣善巧。专意下。释显巧相。


【记】胜方便者。即念佛三昧。十六观门。及佛愿力等。余门学道。名竖出三界。念佛往生。名横出三界。如虫在竹。竖则历节难通。横则一时透脱。故云胜方便也。一心不乱。谓之专意。即信也。忆想无间。谓之念。是行也。誓求往见。谓之愿。愿也。三心。是因。佛名相好。缘也。又专意念佛。因也。得生常见。果也。前云。因缘具足。乃得成办。则值诸佛示教利喜。然念佛有多门。一称名。二观像。三观想。四实相。又华严疏出五种。一。称名缘境念佛门。二。摄境唯心念佛门。三。心境无碍念佛门。四。心境俱泯念佛门。五重重无尽念佛门。五教如次配知。随愿得生他土者。如随愿往生经所说。十方皆有净土。若欲生者。随愿往生。既与佛同住。即登不退。岂有还堕於恶道乎。


△次別引经证。


【记】上则泛明念佛。随愿生方而已。此则的指求生极乐净土。故別引经以证。令其一心。称念弥陀佛也。


如修多罗说。若人专念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所修善根。回向愿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常见佛故。终无有退。若观彼佛真如法身。常勤修习。毕竟得生。住正定故。


【疏】若人下。引经。常见下。释文。若观下。引。住正句。释但往生之人。约有三位。一。如莲华未开时。信行未满。未名不退。但以处无退缘。故称不退。二。信位满足已去。华开见佛。入十住位。得少分见法身。住正定位也。三者。三贤位满。入初地已去。证徧满法身。生无边佛土。如佛记龙树菩萨等。住初地。生净土等也。此中见佛无退。是初一位。毕竟住定。是後二位。


【记】修多罗下。分二。先。依生灭门事念佛。谓依意意识心。念报化佛也。修多罗。即指阿弥陀。无量寿。瑞相。十六观。及余诸净土经。若人等六句。因。即得句果。专念。信行。愿求。愿也。回向。回因向果也。


西方极乐者。如小弥陀经说。从是西方。过十万亿佛土。有世界名曰极乐。其土有佛。号阿弥陀。乐事极故。毫无苦相。名为极乐。梵语阿弥陀。此云无量。光明寿命弟子国土庄严境界。悉无量故。其国土清净严美。佛身功德微妙。人天殊绝。贤圣难思。俱广彼经。不能具述。往生者。谓往生极乐土也。都有九品。由因行有胜劣。故往生有升降。华开有迟速。成道有前後。上上品者。发三种心。谓志诚心。深心。回向心。具足戒行。读诵大乘。一日乃至七日。即得往生。佛及菩萨。亲来迎接。观音菩萨。执金刚台等。至行者前。其人乘此。随佛之後。如弹指顷。即生彼国。生已见佛。闻法开悟。经須臾顷。徧至十方。於诸佛前。次第受记。还至本国。得无量百千陀罗尼门。乃至下下品者。五逆十恶。具诸不善。以恶业故。合堕地狱。经历多劫。临命终时。遇善知识。教令称佛名号。於念念中。除八十亿劫生死重罪。具足十念。乘华往生。佛及菩萨。共来迎接。生彼池中莲华之内。满十二大劫。莲华乃开。观音势至而为说法。闻法欢喜。灭罪除障。发菩提心等。如要备览。请检观经。问。准随愿往生经说。十方皆有净土。云何偏指西方。答。因易缘强。胜余方故。因易者。十念为因故。缘强者。彼佛愿力故。以彼佛因中。有四十八种广大誓愿。於中云。若有众生。欲生我国。十念成就。不得生者。不取正觉。有兹所以。故偏指也。余具如瑞相经。一问。云何七日。乃至十念。便得生耶。答佛力不思议故。犹如蜾蠃。摙土作房。取彼桑虫负之。於其中教祝七日。化为己子。况弥陀大圣。岂无有转物成己之功。起死回生之力乎。又行人念力熏心。亦不思议故。苟能用心念佛七日。昼夜无间。必得革凡身心。为佛之身心矣。亦如桑虫。随类我呪。过七昼夜。变成蜾蠃形矣。又大本云。信乐不疑。乃至一念。念於彼佛。亦得往生。佛名经云。一闻佛名。灭无量劫生死之罪。所以然者。一心朗念。积妄顿空。喻如一盏灯。能灭千年室暗。一星火。能烧百辆车薪。况乘如来本愿功德。若船之遇顺风。岂有不灭罪生净土乎。一称尚尔。十念者可知(二)。问。大本云。唯除五逆。观经云。五逆得生。二义云何。答。大本云。唯除五逆诽谤正法。则知五逆而兼谤法者。乃在所除。如不兼谤者。未必除也。良由谤则不信。不信则不生。所谓疑则华不开者是。观经但言五逆。不言谤法。则知虽具五逆。不谤法者。必定得生。如兼谤者。亦不生也。良由信则不谤。不谤则华开。所谓信则决定生者是(三)。常见二句。论主会释义也。谓住此娑婆。或值三灾八难不吉祥事。或见十恶五逆诸不善人。或自身多诸惑业。病苦牵缠。修行信心。不能成就。若生彼乐土一见佛时。信必成就。终无退转矣。故慈云忏主。以彼此较量。则有十种苦乐不同。谓此娑婆。有不值佛。不闻法。恶友缠。羣魔恼。受轮回。堕恶趣。尘缘障道。寿命短促。修行退转。尘劫难成之苦。彼乐国。有常见佛。常闻法。圣贤会。离魔事。息轮回。无恶趣。胜缘助道。寿命无量。得不退转。一生行满之乐。


问。云何一生便不退耶。答。有五因缘。一如来大悲愿力摄持。二。佛光常照。三水鸟树林。皆演苦空。四。纯诸菩萨以为亲友。五。寿命永劫。故疏释云。处无退缘名不退耳。弥陀经言。众生生者。皆是阿鞞跋致。势至章言。去佛不远。不假方便。自得心开。如染香人。皆是此意也(一)。问。上云见佛菩萨。皆为魔事。今何又求见彼佛耶。答。上修真如三昧。唯心无境。故见佛说法。悉为魔事。以因果殊感故。此之念佛三昧。托境显心。故见有佛现。名善境界。以因果相符故。势至章云。忆佛念佛。现前当来。必定见佛。岂可将此佛境作魔境耶(二)。问。设有魔现。云何辨別。答。若得见佛。了唯心现。切莫取着。勿向他说。然念佛者。在於如来大光明中。必无魔事。或宿障深厚。及不善用心。容有魔起。固未可定。如经论说。辨之有二。一。不与修多罗合者。是为魔事。二不与本所修合者。是为魔事(三)。问。真如三昧。不与念佛三昧同耶。答。无同无不同。以念佛三昧。於自心中。立佛为境。托彼佛境。显自真心。而真如三昧。即心为境。不立彼佛。唯一真心。无能所相。故无同。又念佛三昧。即念自心中本觉法身佛。而真如三昧。观诸佛与众生法身。平等无二。故无不同。所以二种三昧。念佛名胜方便。何者。念佛具三力。一。本有佛性力。二。新修观念力。此二。自力也。三。如来摄取力。此一。他力也。本如舟。念如帆。佛如便风。三事周圆。速登彼岸。若夫真如三昧。唯凭自力。设遇逆风。舟便覆矣(四)。问。古谓真佛。本无去来。云何有佛现令见耶。答。感应道交。不妨不来而来。无见而见。以法身佛。虽无生灭。从真起应。接引迷根。则於生心。见佛来迎。犹如水澄。月自现也(五)。问。今有专心念佛。於定梦中。不能得见。又有一生念佛。及临终时。亦不生方。何也。答。专心称念。定梦不能见者。由其过去业障重故。现在善力弱故。又佛有二加。一。无障则显加。令其亲见。二。障重则冥加。暗令得益。一生念佛不生方者。持念不精诚故。生疑不笃信故。无有往生愿故。不能断贪爱故(六)。问。復有临命终时。遇诸障难。如偏风失语。狂乱失心。水火雷击。虫瞰鬼害。药毒阵亡。怨贼王难。若尔。云何正念得往生耶。答。应当预忏。必蒙佛护。礼拜持诵。即忏法也。葢礼念佛者。有六种胜益。一诸佛住顶。二天神冥加。三恶鬼不害。四八难消除。五无有诸横。六临终佛迎。故知日常一心礼念。即为预备不虞法矣。如人入城干事。須先觅下安处。抵暮昏黑。则有投宿之地。先觅下处者。预修净业也。抵暮昏黑者。大限到来也。有投宿地者。生莲花中。不遭障难也(七)。若观下。次。依真如门理念佛。谓依无分別智心。念法身佛也。初三句。因。毕竟句。果。谓阿弥陀。唯是法身第一义谛。无有应化世谛境界。彼佛法身。即行者心。以诸佛心内众生之智。观众生心中法身之佛。故不用事念而以观观也。常勤修者。葢无时无处。不一心观佛也。观经云。诸佛正遍知海。从心想生。是故常当一心繫念。谛观彼佛。竟得生者。心一观也。佛土全彰。佛一举也。身心顿入。由此因缘。生自性之净土。见本觉之真佛。观经云。诸佛如来。是法界身。入一切众生心想中。是故汝等。心想佛时。是心即是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是心作佛。是心是佛。虽然法性佛土。无一众生不具。若不观念。亦不得生。住正定句。亦论主会释也。因修念佛三昧。果得住正定聚。如影响相符。定无差舛故。况依如来大智愿海。岂有不正定耶。故第十一愿云。国中天人。不住定聚者。不取正觉。又四十二愿。诸菩萨众。闻我名字。皆悉逮得清净解脱三昧。四十五愿云。皆悉逮得普等三昧。常见不可思议诸佛。又颂说云。至彼严净国。便速得神通。必於无量尊。受记成等觉。又观经下品下生文云。至心令声不绝。具足十念。称彼阿弥陀佛名故。命终之时。如一念顷。即得往生极乐世界。观音势至。以大悲音声。为其广说诸法实相。下品下生既尔。余八品生可了。故知生西方者。无有不住如来种中。入正定聚。正因相应也。前之事念。於四种念佛中。当称名观像。五种念佛中。当缘境。此之理念。四种中观想实相。五种中唯心。至於无碍俱泯无尽。事理俱通也。如理思之。


【记】疏中若人等。先。別消文。但往下。次。总释义。三位者。料拣往生之人。正是说於己生彼者。若观经中。具明九品。天台所判。上三品人。始从习种。终至解行菩萨。中三品是十信已下。以能持戒孝养等而求生故。下三品是今时悠悠凡夫。以作众恶重罪。临命终时。遇善友劝。方愿生故。上上品。见佛闻法。便证无生。故是道种人。上中品。位当性种。上下品位当习种。一。得道有迟速。二。所乘有胜劣。得道迟速者。上上品如前。生已便证无生。上中者。生经七日。得不退转。经一小劫。得无生忍。上下者。经三七日。能游十方。过三小劫。得百法明门。住欢喜地。乘胜劣者。初金刚台。次紫金台。後金莲华。今之三位。但就九品中前六品说。初位。即彼中三品人也。第二位。即彼上下品人。第三位。即彼上中上上品人也。以是料拣不退义故。作此判也。无退缘者。以彼寿命长远。又无女人。无三涂。无寒暑。无饑渴。无冤亲。无老病。所欲随心。常与声闻大菩萨等而为伴侣。常见佛闻法。水鸟树林。皆演苦空无常无我。念佛念法。由是善业则自然增长。尘劳则任运消灭。直至菩提。更无退转。故弥陀经云。若有人已发愿。今发愿。当发愿。欲生阿弥陀佛国者。皆得不退转於阿耨菩提。与此秽土修行。霄壤有隔。犹如二人。共至前所。一则徒步。一则乘载。如是二人。难易可见。彼此二境。修行等差。亦復如是。然今有人。不审利害於两土。察因缘之胜劣。说空行有。数宝受贫。往往穷理以无西。沉空而谤教。信鄙俚於後代。非方便於先觉。恃己为是。何是之有。谓我情忘。何情之忘。及乎赞喜谤瞋。惑之盛矣。殊不知存我入觉。觉思远焉。而罔信安养为息肩脱屣之地者。吾为其伤之弗能已也。


佛记等者。楞伽经说。龙树比丘。住初欢喜地。能破有无见。往生安乐国。後二位者。即十信满足。及三贤位人。以观真如法身。勤修习故。愿生彼国。即是九品中上三品人也。初一位者。即未满十信位以下者。专持佛名。修行回向。求生净土。即是中三品等人也。则事理二念。可谓摄尽一切利钝机矣。


△五劝修利益分。


【记】劝修利益者。即流通分也。槩陈法义。广示修行。圆顿之根。必依悟入。今总举前说。劝令受持闻思修习。得利益故。文中具说三慧益相。仍举不信毀谤之过。今但云劝修利益者。何也。谓举深该浅。故不言闻思。因劝而修故。自无疑谤。由是但云劝修益焉。


△文中三。初结前生後。二信谤损益。三结劝修学初结前生後。


已说修行信心分。次说劝修利益分。如是摩诃衍诸佛秘藏。我已总说。


【疏】已说句结前信心章。次说句生後此一分。如是下。通牒前三大章。


【记】如是者。指前三分所诠法也。谓一心。二门。二觉。二不觉。四位。二相。三细。六麤。五意。六染。二碍。四熏习。三大。二身。二见。三心。四方便。六度。三心相。四信。五行。二种念佛等。並已说了。


然此等诸法。尽是大乘中差別法义。故云摩诃衍也。诸佛秘藏者。即大涅槃内甚深三德。是诸佛所证。非因位能穷。故名秘。多所含容而无积聚。故名藏。此之秘藏。具足三法。谓摩诃般若。解脱。法身。一一皆具常乐我净。故名为德。虽有三名而无三体。如天面三目。不纵横並別。非一二三。而一二三。故名秘藏。然上所说差別法义。以此三法往收。罄无不尽。或难曰。收尽之言。何谓也。答曰。如上一心。是总举秘藏体。具足三大义故。二门。不离真俗二谛。真中泯相即空是般若。显实是法身。生灭是俗谛。正是解脱。二觉中。本觉是法身。始觉是般若。始本不二是解脱。四位中。随一一位。皆有能证智是般若。所证理是法身。离障处即解脱。二相中。智净是法身般若。不思议业是解脱四镜中。如实空是法身。因熏习是般若。後二是解脱。又初是法身。二是般若解脱。後二镜中。三是般若法身。四是解脱九相中。前七属烦恼是般若。造业是解脱。受报是法身五意。六染。二碍。摄入九相。可以意得。四熏习中。染熏中。不离无明妄心境界。起成惑业。流转生死。如九相所配。净熏中。真如是法身。熏起始觉是般若。离障处即解脱。三。大中。体是法身。相是般若。用是解脱。二身中。真身属般若法身。应身是解脱。对治邪执中。能对是般若。二见无处即解脱。正理显处即法身。三心中。直即法身。深即般若。悲即解脱。六度中。皆具三种。如云以知。是般若。法性。是法身。本无悭贪。是解脱。三心相中。真即般若法身。方便业识即解脱。四信中。信真如即法身。信佛即般若。信法与僧即解脱。五。行中。前四即解脱。止即法身。观即般若。或一一行皆具三种。二种念佛中能观念是般若。事念报化是解脱。理念真如是法身。以此三法。统收一切。靡不皆尽。此三不离前之一心。斯则十方三世一切佛法。皆此论摄。故云诸佛秘藏我已说也。


△二信谤损益(二)。初信受福胜。二谤毀罪深。


初信受福胜(二)。先总举三慧利益。次別显三慧益相。


先总举三慧利益。


若有众生。欲於如来甚深境界。得生正信。远离诽谤。入大乘道。


当持此论。思量修习。究竟能至无上之道。


【疏】持论。闻慧。思量。思慧。修习。修慧。


【记】甚深境者。一心二门三大也。一心则法甚深。三大则义甚深。二门则理事甚深。皆是如来所证之境界故。正信者。以此为实。不信诸法故。既生正信。故离诽谤。离诽谤故。入大乘道。道即因义。能通佛果故。持此论者。教是大乘之门。欲入大乘。故須持教。或读或诵。总名为持。视听所知。悉名闻慧。思慧者。思惟其义。修慧者。如说修行。究竟等者。始因闻思。终得佛果故。又一得永得。故云究竟。佛果圆通。名之为道。


△次別显三慧益相(三)。初闻时益。二思时益。三修时益。


初闻时益。


若人闻是法已。不生怯弱。当知此人。定绍佛种。必为诸佛之所授记。


【记】是法者。谓是心是佛。是心作佛之法也。故前云。所言法者。谓众生心。是心则摄一切出世间法。一切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故不怯为授记。有二意。一者。但能如此不怯。他时必得如来授记。如宝藏佛说。释迦後时。必得然灯佛记。二者。景行若斯。义合得记。如圆觉经。清净慧章末云。若人闻此法门。不生惊畏。是则名为净觉随顺。汝等当知如是众生。已曾供养百千万亿恒河沙诸佛。植众德本。佛说是人。名为成就一切种智。义同此也。又如法华经说。如来灭後。若有人闻妙法华经。乃至一句一偈。一念随喜者。我亦与授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记。


△二思时益。


假使有人。能化三千大千世界。满中众生。令行十善不如有人。於一食顷。正思此法。过前功德。不可为喻。


【记】假使者。实无此人。假以设立故。三千大千者。俱舍颂云。四大洲日月。苏迷卢欲天。梵世各一千。名一小千界。此小千千倍。说名一中千。此千倍大千。皆同一成坏。配亦可知。十善者。化人令行十善。果招天上。虽即数多。不离三界。不成无漏。不如下。若思此如来藏心本觉之法。是成佛因。超出世间。无漏无为。究竟令得无上佛道。时虽不多。功不可喻。岂可将世。间善而为並耶。


△三修时益(三)。初时少德多。二校量多相。三徵释所以。


初时少德多。


復次若人。受持此论。观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功德。无量无边。不可得说。


【记】若有众生。初劝能修者。若人。次番劝。今当第三番劝。故云復次也。受持者。谓领受法义。任持在心也。观修者。谓於真如三昧中。观察诸佛法性也。


一日夜。时犹少也。无量边。德甚多也。较前思益中。食顷之际。散心思惟。功不可喻。况一日一夜。定心观察欤。所获功德。诚无边量也。一日一夜尚尔。反显累月经年。乃至尽形观察。则时长行胜。其功德尤不可思议也。


△二校量多相。


假令十方一切诸佛。各於无量无边阿僧祇劫。歎其功德。亦不能尽。


【记】此中校胜。文虽不多。义则甚广。以能歎之人。是无上大觉。具一切智。有无碍辩。凡所歎说。无不究竟今则不独一佛所歎。仍举十方一切诸佛。是人胜而復多也。又非於少时间。仍各於无量无数劫中。是称歎时最长也。以十方一切。明处横遍。无量祇劫。显时竖久故。又非谓多佛。於长时中。歎其功德。令得边际。而又復言亦不能尽。是知此义丰文约之教。比余处校胜之文。实为尽矣。


△三徵释所以。


何以故。谓法性功德。无有尽故。此人功德。亦復如是。无有边际。


【记】何句。徵也。果人无量。劫数无边。於尔所时。经尔所佛。歎所不及。实有何所以耶。谓下释也。性无尽故。功德如性。亦復无尽。性德无尽故。从性起修。德亦无尽。今修习斯论者。即是深入法性之所获也。法性功德。既横无边涯。竖无底际。而全修即性。岂有边际者乎。


△二谤毀罪深。


其有众生。於此论中。毀谤不信。所获罪报。经无量劫。受大苦恼。是故众生。但应仰信不应毀谤。以深自害。亦害他人。断绝一切三宝之种。以一切如来。皆依此法。得涅槃故。一切菩萨。因之修行。得入佛智故。


【疏】其有下一谤成罪重也。


是故下。二。诫劝止谤也。


以深下。三。释罪重意也。


以一下四转释断绝三宝之义也。於中二句。一约果人依之得涅槃。二约因人依之得菩提。菩提涅槃。即是法宝。佛僧可知也。


【记】罪重者。受持既若福多。毀谤合招罪重。准大般若经说。谤法众生。入阿鼻狱。经无量劫。遇此境坏。则寄余界地狱。如是展转。徧历十方。还至本处。罪犹未尽。今言无量大苦。是此类也。亦如法华经说。谤经之人。其人命终。入阿鼻狱。具足一劫。劫尽更生。如是展转至无数劫。从地狱出。当堕畜生等。诫劝者。但应劝也。不应。诫也。止谤者。亦是诫劝其起信。获罪如斯。谤则宜可止之。故胜鬘说。若自有智则仔细体会。若不解处。则仰推如来。非我境界。苟能如此。则何患殃及於後世耶。释重意者。或问曰。以何义故。不信毀谤者。获罪若是。故此释云。一者。害自身心。二者。害他善根。三者。断三宝种。故招罪报。极为深重。如法华云。断佛种故。受斯罪报。是也。


转释义者。又难曰。但谤此论。如何乃言断三宝种。成自他之害耶。故此释之。果人得涅槃因人得菩提者。此但约人互显影略而言。据理则一得俱得。故非別证。如心经说。菩提萨埵。依般若得涅槃。三世诸佛。依般若得菩提。此亦如是。法宝等者。以如来是佛宝。菩萨是僧宝。若不信此法。则无菩萨修行。即僧宝断绝。若无修行。则不证菩提涅槃。是法宝断绝。若不证果。即无如来。是佛宝断绝。三宝断绝。皆由不信毀谤。是故获罪。经无量劫受大苦也。将知大罪。莫大於谤法耳。


△三结劝修学。


当知过去菩萨。已依此法。得成净信。现在菩萨。今依此法。得成净信。未来菩萨。当依此法。得成净信。是故众生。应勤修学。


【疏】三世菩萨。同行此法。更无异路。故劝修学。


【记】先举示。过去。即释迦之流。现在。即马鸣等类。未来。即今之行者。楞严文殊歎观音圆通云。过去诸如来。斯门已成就。现在诸菩萨。今各入圆明。未来修学人。当依如是法。我亦从中证。非唯观世音。是故下次结劝。此当第四番也。无异路者。经云。此是微尘佛。一路涅槃门。又云。十方如来。一门。超出妙庄严路。


问。彼明圆通法门。此说净信法门。云何将彼证此答。圆通者。圆通如来藏心也。净信者。净信如来藏心也。圆通净信门虽异。如来藏心法无殊。不妨引证问。信是众行中初一门。何唯成此而不具余诸行(一难)。纵成净信。位亦初住。非证二果可比(二难)。前歎功德。何太深耶(三难)。答。信既为众行本。本成。余行亦办。故前云。为令善根成熟众生。於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故(释初难也)。又信若成满。入住不退。堪受佛果。故前云。信成就发心者。毕竟不退。入如来种中(释二难也)。况信该果海。果彻信源。因果位殊。信心无二。清凉疏云。启明东庙。智满不异於初心。初心。即信心也。华严云。若离信根。如是法性理趣。如是法门所行。如是所住境界。皆悉不能。又贤首品云。信能必到如来地。信能专向佛功德。信能生长菩提树。信能示现一切佛。若得信心不退转。则获灌顶而昇位。既涅槃佛智。皆生信心。则信根本之功德。岂可量耶(释三难也)。再四劝勉。其意远矣。


△三总结回向。


诸佛甚深广大义。我今随顺总持说。回此功德如法性。普利一切众生界。


【疏】诸佛下先结上所说也。於中上句结义。下句。结文。


回此下次回向利益也。於中上句。明德广下句。辨遐沾。


【记】诸佛者。谓能证能说之人也。甚深下。即所证所说之法也。此中深广。是总指三大。深约竖论。大约横说。二皆绝待。故加甚广之言。谓深中之深。非对浅之深。故云甚深。大中之大。非对小之大。故云广大。或可深广大三字。別对体相用之三义。深是体大。谓实相真法。非因位能穷。唯佛究尽。故大论云。智度大海。唯佛穷底。又法华云。深固幽远。无人能到。此则约过去无始。未来无终。不生不灭。故云深也。广是用大。谓过河沙之妙用。潜兴密应。无有休息。无有穷尽。此无尽之用。一一同於觉性。无有边涯。无有分限。故楞严云。我以不灭不生合如来藏。而如来藏本妙圆心。周遍法界。是故於中。一为无量。无量为一。小中现大。大中现小。不动道场。遍能含受十方国土。坐微尘里。转大法轮等。故云广也。大是相大。相。谓义相。即前所辨大智慧光明义。遍照法界义等。过於河沙无漏性德。与真如体。不离不断不异。不思议。非深非广。能深能广。故受大名。所言甚者。通贯三字。谓甚深甚广甚大。俱绝待故。此之三法。遍能含摄一切佛法。亦摄一切众生法。含摄虽多。俱不离一心。一心者。是诸佛所证之极致。是诸佛所说之根本。故前文云。谓欲解释如来根本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故。今论主以少言句。随顺此法。略而说之。言虽约略。理无不备。故云总持说也。前云。如是此论。为欲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应说此论。如法性者。法性遍满。圆无际故。造论功德。如性广大。亦无有际。法性甚深。无穷尽故。造论功德。如性甚深。亦无有尽。法性无漏。离诸染故。造论功德。如性无漏。非垢非染。法性无为。离有作故。造论功德。如性无作。非有为相。不可破坏。尽於未来。如是功德。无量无尽。无漏无为。欲何所利。由是论云。普利一切众生界。然利众生。不出二种。一令离苦。谓离分段变易二生死故。二令得乐。谓得菩提涅槃二无上乐。以众生有三乘五性。四生九类差別不同。故云一切。今回如性功德。普沾利之。令彼随自根性。咸得其益。终至究竟无上觉道耳。


大乘起信论疏笔削记会阅卷第十(终)

 

音释


伽蓝

此云众园。即众僧居处也。


阿兰若

此云空寂。闲静处。远离处。无诤。


音撰。肴膳饮食也。


头陀

此云抖擞。苦行者名。


檀越

此云施主。


音加。趺坐也。


皮上声。又音彼。脚股骨也。同髀。


音累。叠起也。


厅上声。直而不曲貌。


音积。背脊。


音景。项也。


送上声。高耸也。


音齐。肚脐。


音壑寉。齗也。又齿内上下肉也。


音以。庄谨也。


音鸭。压也。拘管也。


音主。牚也。支持也。


音塞。不润泽也。


音绞。诈也。妄也。


音衒。惑乱也。


音父。轻欺也。


音间。奸诈也。


音寸。财施也。


音灭。陵慢也。


音泛。贩卖。


音妬。蛀虫。又白鱼。


同暂。


音遣。诃责也。


音今。拣別也。


音英。苍蝇。


音歇。螫人毒虫也。


音亦。火光熌烁貌。


音立。击也。


音揖。两腋。


匍匐

音蒲薄。伏地貌。


音祀。野牛。


摩诃

大般若经名。


琵琶

音皮杷。琴类。


音尺。曳也。


音咛。叫也。


拘那含牟尼

此云金仙。佛名。


音柄。驱逐也。


音蚌。杖也。


罗刹

此云速疾。亦云可畏。


音回。僧名。


音尖。利也。


音主。麋属。


音陀。水虫也。类鱼有足者。


音引。蚯螾也。亦名曲蟺。


音秋。泥鰌。


音脚。老母猴。


音元。似猴。长臂。


音稚。野鸡。


音才。狼也。


[狂-王+俞]

音于。兽名。


音福。蝙蝠。


音骇。螃蟹。


音菊。


音导。践也。


音陵。薄石也。


处约

居处贫困也。


音垂。同椎。掷也。


同铅。


逶迤

音委夷。衰行貌。又衺去也。


音灶。粗暴也。


恍惚

音慌忽。失意也。又昏忘而不能明忆也。


同倏。忽也。


音涕。但也。止也。


音纸。目汁凝也。


音土。口涎。


音方。脂也。


音模莫。肉间膜也。


音皮。在胃下。


忍任二音。水藏也。


音陵。飞腾也。


首楞严

此翻究竟坚固。亦云徤相三昧。


蜾蠃

音果罗。细腰蜂也。


音敛。般运。负担也。


音卓。呪祝也。


音亮。车辆。


阿鞞跋致

华言不退转。


音凡。舟上汎风布幔也。


音谈。同啖。吞也。食也。饵也。


音润。军阵。


音俞。虑也。忧患也。


音底。至也。


音里。鄙俗也。


音洗。履也。


音磬。空也。


苏迷卢

此云妙高。山王也。


阿鼻

此云无间。地狱名。


音央。祸也。


菩提萨埵

此云觉有情。略言菩萨。


启明东庙

谓善财於福城东际。娑罗林中大塔庙处在文殊所。闻佛功德。即是启智明也。


音前。藏也。


音茂。差误也。


音占。濡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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