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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仪注彙补辅宏记(三)
2014-06-17 10:38:20 来源:清净莲海佛学网 作者: 【 】 浏览:3165次 评论:0

天台四教仪注彚补辅宏记卷一之下


高丽沙门谛观录


南天竺沙门蒙润集注


清比丘性权彚补辅宏记


清三宝弟子钱[、/(、*、)]庵较订


天台嫡裔比丘谛闲编科参梓


△二八教二。初总列八教名二。初据今文通。列教名三。初正列。


言八教者。顿。渐。秘密。不定。藏。通。別。圆。是名八教。


【□注】初总标。不从渐来。直说於大。时部居初。故名为顿。中间三味。次第调停。鹿苑。破邪立正。方等。引小向大。般若。会一切法。皆摩诃衍。故名为渐。


【■记】中间三味二句。总喻渐相。別则鹿苑。破外道之邪。立内法之正。方等。引恋空滞寂之小。向智求悲度之大。般若。会八十一科之法。同入第一义谛之乘。自小至大名渐。八十一科下解。


【□注】不思议力。同听异闻。互不相知。名秘密教。


【■记】同听一音。异闻诸义。此不知彼所闻。彼不知此所闻。名秘密。


【□注】闻小证大。闻大证小。得益不同。名不定教。


【■记】若宿於渐。有顿种者。今闻小。得大益。若宿於顿。有渐种者。今闻大。得小益。功推於教。名不定。


【□注】经论律三。各含文理。条然不同。名三藏教。


【■备】经藏法本义。律藏灭恶义。论藏无比法义。各有文理。包含摄持。名三藏教。


【□注】三乘共行。钝同三藏。利根菩萨。通後別圆。故名通教。


【■记】藏教。以谛。缘。度。分属三乘。通教。三乘同观无生四谛。同修体假入空。观十二缘。同观六度。若钝根。见偏空。近同三藏。利根兼见不空。远通別圆。名通教。


【□注】独菩萨法。別前藏通。次第修证。別後圆教。故名別教。


【■记】涅槃经言。苦集灭道。各各因缘。皆有无量。是菩萨法。非二乘知。別前藏通也。別行记言。时长行远。次第隔历。故受缘理断九之讥。別後圆教也。名別教者。


【□注】教理智断。行位因果。满足顿妙。一切圆融。故名圆教。


【□注】四教义曰。圆义有八。一。教圆。正说中道。言不偏也。二。理圆。中道即一切法。理不偏也。三。智圆。一切种智圆也。四。断圆。不断而断。无明惑断也。五。行圆。一行一切行也。六。位圆。从初一地。具足诸地功德也。七。因圆。双照二谛。自然流入也。八。果圆。妙觉不思议三德之果。不纵不横也。满足顿妙者。满故。三一相即。无有缺减。足故。圆见事理。一念具足。顿故。体非渐成。妙故。三谛不別。总之一切圆融也。据下文。则曰圆伏。圆信。圆断等。名圆教。


△二喻显。


顿等四教是化仪。如世药方。藏等四教名化法。如辨药味。


【■记】化仪如药方者。随宜说法。如医士按病制方也。化法如辨味者。知诸根性。如辨药性味也。


【□注】化仪。化物仪式。化法。化物方法。


【■记】辅行言。化仪。敷置引入。化法。教门法则。


【□注】义例五云。顿等四教。是佛化仪。藏等四教。是佛化法。


【■补】荆溪以辅行中文难明。復以七种义例明之。


【■备】辨讹曰。仪。法。出自大师。当引八教大意等书。不必引义例也。私谓。引亦无妨。然此说。有益来哲慎择之慧。


△三结指。


如是等义。散在广文。


【□注】广文一家教部。即下文广本也。大本即法华玄义。


【■补】广文。广本。统指一家教部。大本。则单指玄义。


△二依广本略录纲要二。初总标所依。


今依大本略录纲要。


【□注】今家所录。通依一家广文。如文末云。谨按台教广本。


【■记】此证今文通所依也。


【□注】的依大本玄义。如云请看法华玄十卷。


【■记】此明今文的所依也。


△二別示纲要。


初辨五时。五味。及化仪四教。然後出藏通別圆。


【□注】此明今文抄录之法。化仪属部。故与时味兼明。化法属教。故後別明也。


【■记】部。所以判教。故与时味兼明。教。所以释义。須先判教已方依教释义。义有缓急。文有前後。乃抄录分章法也。


△二別释八教相二。初化仪四教分四。初正明四教四。初顿教三。初总标。


第一顿教者。即华严经也。


【□注】此判部属顿。


从部。时味等得名为顿。


【□注】此释出属顿所以也。部唯约法。时兼法譬。味专约譬。


【■记】部唯约法者。华严是圆顿法。时兼法譬者。经言。如日初出。先照高山。释言。曰譬佛。光譬说教。照物。譬被机。高山。譬別圆。众味专约譬者。即从牛出乳。


【□注】最初说大。时味俱初。故得顿名。


【■记】此正释华严名顿。


【□注】此下所谓如来等。约部判顿。此经中云下。约时判顿。涅槃云下。约味判顿。後准法华判也。


【■记】约部时味。列次判顿可知。後准法华判。谓後信解品下。乃准法华。判华严拟宜也。


△二別释三。初约部判二。初明部教。


所谓如来初成正觉。在寂灭道场。四十一位法身大士。及宿世根熟天龙八部。一时围绕。如云笼月。尔时如来现卢舍那身。说圆满修多罗。故言顿教。


【□注】如来。乘如实道。来成正觉。文句九(十一)。


【■记】此指二身中。真身也。成论言。乘如实道。来成正觉。名如来。乘者。法如如智。实者。法如如境。道。是因。觉。是果。若单论乘者。如如无所如。单明实者。如如无能如。境智和合。则有因果。照境未穷。名因。尽源。为果。道觉义成。即乘如实道。来成正觉。此真身如来也。以如实智。乘如实道。来生三有。示成正觉。即应身如来也。


【□注】初成正觉。三七日说大化之始。故曰初成。离邪。曰正。背妄曰觉。


【■记】三七说大化始。是随机说。诸经论。明初时说法不定。普曜经。密迹经。皆曰二七日说三乘。法华过三七日。方说小乘。四分律中六七。兴显行经七七。五分律八七。智论五十个七日。则知随机见闻。得益不同。故如来初时说大说小。应现时分亦异。今华严是被大机。故三七说。大化正觉。藏。依生灭。通。依无生。別。依无量。圆。依无作。若华严本部。当以別圆判。然別地以上。证道同圆。佛是果人。离偏小邪妄。证圆妙正觉。一觉一切觉。无觉无不觉。言穷虑绝。不坏假名。故曰始成正觉也。


【□注】寂灭道场。寂五住烦恼。灭二种生死。得道之场。故曰道场。即摩竭提国。阿兰若处。处随法转。名寂灭场。


【■记】五住。谓见一切住地。欲爱。色爱。无色爱。三住地。无明住地。二种生死。谓分段变易。生死是苦果。烦恼是集因。前四住。感分段果。後一住。感变易果。寂灭。乃究竟大寂灭处。佛於此得大寂灭道。故曰道场即。摩竭提国阿兰若处。


【■补】摩竭提。翻不害。劫初以来无刑害故。至阿闍世王。截指为刑。後自齧指痛。復息此刑。佛成道其地。故吉兆预彰。


【■记】阿兰若翻寂静处。七佛与人作则。皆依阿兰若处成道。


【□注】四十一位。圆教住行向地等觉。別地已上。证道同圆。


【■记】住行向地等觉。如九卷释。此四十一位破无明惑。应判圆教。別地同圆者。如八卷解。若华严疏明。一海月等十菩萨同生众共配初发心住。二执金刚神。三身众。四足行。五道场。六主城。七主地。八主山。九主林。十主药神。已上如次配十住。十一主稼神。十二主河。十三主海。十四主水。十五主火。十六主风。十七主空。十八主方。十九主夜。二十主昼。已上配行。二十一阿修罗王。二十二迦楼罗。二十三紧那罗。二十四摩睺罗伽。二十五夜叉。二十六龙。二十七鸠槃茶。二十八乾闼婆王。二十九月天子。三十日天子。已上配向。三十一忉利天王。三十二夜摩天。三十三兜率天。三十四化乐天。三十五他化天。三十六大梵天。三十七光音天。三十八遍净天。三十九广果天。四十大自在天王。已上天王配地。四十一师子座众。配等觉。更有四十二眉间众。配妙觉。


【■备】记中四十一位。据华严所列配位。然注。乃指经前列众。不必泥定。


【□注】四念处云。华严後无等觉者。乃部中谈位。不可以此而难。今文。经前列众也。


【■记】四念处。释別教中言。华严初无十信。後无等觉。恐人举此以难。故明今文说有等觉。乃指经前列众。又清凉疏问明品已下三品。別明十信。十忍品已下四品。別明十顶。当知顶即等觉。清凉钞言。等觉因位之极。称为顶位。


【□注】法身大士。破无明惑。得无生忍。舍生身已。居实报土。受法性身。故曰法身。上求下化。建立大事。故曰大士。


【■备】不了第一义谛。是谓无明。第一义谛。乃圆家一空一切空。无生理也。以无生理。忍可於心。名忍。破一分惑。得一分忍。显一分法身。乃舍分段身之生。离同居方便之土。而居实报土。受法性身。名法身焉。行契佛行。是上求。化如佛化。是下化。此自利利他大事。惟法身菩萨能之。故名大士。


【□注】宿世根熟。佛化众生。种熟脱三。时时不废。谓种在久远。熟在宿世。脱在今日。


【■记】玄文言。佛设教元始。巧为众生作顿渐不定显露种子。中间以顿渐五味。调伏长养而成熟之。又以顿渐五味。而度脱之。並脱。並熟。並种。番番不息。大势威猛。三世益物也。今是大乘根熟众生。


【□注】天龙八部。天龙別名。八部。总称。总別兼举也。天(一)龙(二)。夜叉(三)。乾闼婆(四)。阿修罗(五)。迦楼罗(六)。紧那罗(七)。摩睺罗伽(八)。人非人等。总结八部。


【■记】梵语提婆。此翻天。三界二十八天也。那伽。翻龙。守天宫持地。注雨等龙也。夜叉。翻勇健。亦名暴恶。飞空。飞行守天城。池门。阁。等也。乾闼婆。翻香阴。不啖酒肉。唯香资身。是天主幢倒乐神也。阿修罗。翻无端正。迦楼罗翻金翅。紧那罗。翻疑人。似人。而头有角。亦天伎神也。摩睺罗伽。翻大腹行。即大蟒神腹行者也。原佛道济百灵。慈育万有。三乘归投八部翼卫。余无此德。故无八部也。


【□注】龙鬼等得预法会者。乘急戒缓故。大师准涅槃经云。於戒缓者。不名为缓於乘缓者。乃名为缓之文。遂开乘戒四句。


【■记】涅槃经又言。菩萨於此大乘。心不懈怠。是名本成。为护正法。以大乘水。而自澡浴。故菩萨虽现破戒。不名为缓。智者取此乘急戒缓之文。於止观中开成四句也。本成者。本所受戒。如本不失也。

 


 


【■补】文句言。若通论戒乘。一切善法观慧。皆称戒乘。人天五乘。即是其义。道共等戒。悉是通义也。今就別判三皈。五戒。十善。八斋。出家律仪。乃至定共。能防身口。遮恶道果。得人天报者。名戒。闻经生解观智。推寻谛缘度等智。能破烦恼。运出三界者。名乘。大品言。有相之善。不动不出。无相之善。能动能出。是也。若戒乘俱急者。下品戒急。报在人道。持小乘急。以人身於藏教时。见佛闻法。严持中乘。以人身於通教大乘。乃至带方便诸大乘经时。见佛闻法。若持上乘。以人身。於华严法华等教。及诸教中圆见佛闻法。列为同闻众也。若中品戒急。报在欲天。若持小乘。以欲天身。於藏教时。见佛闻法。余持中上乘。如上说。若上品戒急。加修禅定。报在色无色界。持小乘急。以色无色界天身。於三藏中见佛闻法。余持中上乘。如上说。二。戒缓乘急者。三品戒皆缓。报在三途。若小乘急。以三途身。於三藏教中。见佛闻法。余如上说。三。戒急乘缓者。有戒。受人天身。无乘。佛虽出世说法。不见不闻。舍卫三亿家。及诸不见闻者。三界乐着诸天等。是也。四。戒乘俱缓者。受三途报。不见佛不闻法也。


【■记】华严疏钞言。一。乘缓戒急者。事戒严峻。三种观心不开。以得戒故。人天受生。或随禅梵世。耽湎定乐。世虽有佛说法度人。於此类无益。设得值遇。不能开解。二。乘急戒缓者德薄垢重。烦恼所使。是诸事戒。皆破理观。乘急。信解诸法。戒缓。命终堕恶道中。於诸乘中随何乘急。强者先牵。若一乘急。即闻华严等。三。乘戒俱急者。具持众戒理事无瑕。於诸妙法。观念相续。即於今生。便应得道。若未得道。此业最强。必昇善处。若一乘急。即於人天身。闻华严。四。乘戒俱缓者。失人天报。无得道期。展转沉沦。不可度脱。是则乘戒。岂得偏向乎。设有偏志者。甯偏於乘也。


【□注】如云笼月。月喻教主。具智断二德。初一至十五。谓之白月。智光渐增。故譬智德。十六至三十日。谓之黑月。邪光渐减。故譬断德。


【■记】准华严钞。月有四德。合佛三法。明是智德。暗是断德。清凉是恩德。应器周故。亦是恩德。今取黑白。喻智断二德也。如大经月爱三昧。光色增长。譬十五智德。摩诃般若。光色损减。譬十五断德。无累解脱。又言月性常圆。实无增减。因須弥山。故有亏盈。不增而增。白月渐着。不减而减。黑月稍无。法身亦尔。因无明故。约如论智。如实不智。约如论断。如实不断。无智而智。般若渐明。无断而断。解脱渐离也。据华严梵行品。月体喻法身。月光喻十五智断。谓三十心。为三智断。十地。为十智断。等妙二觉。为二智断。合有十五智断也。


【□注】尔时如来。指丈六身。即境本定身也。


【■记】辅行言。止观见佛相好。一一文中。皆言若见如来者。皆以三藏如来而为境本。於色相上四机所见不同。故名境本定身也。


【■补】三藏如来老比丘相。即境本定身。境。是所见之境。本。为应机之本。定。乃一定之身。如言只一金刚土台成道。四机各见不同。生灭机。见劣应身。无生机。见带劣胜应身。无量机。见报身藏尘相好。无作机。见法身如虗空相。虽机见不同。只是丈六一定身也。


【□注】现卢舍那身。现。即现起。卢舍那。翻净满。谓诸恶都尽。故净。众德悉圆。故满。自报。亦翻光明遍照。他报。亦名尊特。亦名胜应。


【■记】净满者。障净为先。德满为後。如言万恶咸消。众善普会也。梵网经疏言满净者。德满为先。障净为後。所谓富有万德。荡无纤尘也。光明徧照指为他报者。若据慈恩三藏释。则言身光智光。内外照故。目於报身。通自他二报佛也。尊特有上中下三品。今指下品。从丈六身。现起千丈舍那也。胜应。如来应身相好。有胜劣不同。今指胜者。华严佛有殊胜相好。对劣名胜也。


【□注】新译华严云毗卢遮那。妙乐九(二十七)破云。近代翻译。法报不分。二三莫辨(文)。


【■记】新译。即唐实叉难陀译。卢舍那品。译为毗卢遮那品。如来名号品中。或名卢舍那。译为或名毗卢遮那。清凉疏言。毗。即徧也。卢遮那。光明照义。应言光明徧照。今按所释名义未尝非。但未明言教主是报身耳。盖遮那。法身佛。舍那。报身佛。释迦牟尼。应身佛。又以二身言之。遮那。真身。舍那。胜应。牟尼。劣应。胜劣均名应身。是名二身也。华严教主。乃舍那译为遮那。则以法身为报身。法报不分也。又以真身为胜应。二三莫辨也。文句破言。自古经论。许有三身。若毗卢与舍那不別。法身即报身。一切众生。无不圆满。法身有说。众生亦然。若言果满方说。满从报立。若言不离。三身俱然。何独法报。又生佛尚且无二。岂唯三身。若论三身。法定不说。报通二义。应化定说。若其相即。俱说俱不说。若但从理。非说非不说。事理相对。无说即说。情同妙契。诤计咸失是也。


【■补】按毗卢遮那。言遍一切处。卢舍那。言光明遍照。牟尼。言能仁寂默。


【□注】然华严教主。经疏诸文。或云释迦。或云舍那者。盖是释迦现起舍那故也。而净觉谓。本是实报土身。应下二土。故解谤破云。汝执藏尘为尊特相。树下之身有此相否。故昇須弥山顶品云。尔时世尊。不离一切菩提树下。而上昇須弥。向帝释殿。岂非华严是千百亿应身所说。此身既被別圆之机。见是尊特。何須独指华台受职身耶。(文)盖指千百亿应身中之一身所说。


【■记】此辨净觉师偏说。以定从劣现胜正意。


【■补】净觉云。药师。净名。观经之相皆应身。不可指为法身。唯华严藏尘相好。为尊崇奇特。以相多故也。凡八万四千。三十二相。皆从此实报尊特之身。应下二土。应八万四千。似方便。应三十二。似同居。准此。则彼意指华严。藏尘相好为证得奇特。不知华严十华藏世界微尘相好。是应机现起。即如来现起他受用。十地菩萨所被机也。故四明作解谤破云。汝执藏尘为实报尊特相。我且问汝。华严菩提树下三十二相之身。有此奇特相否。若谓是有。何言三十二相是应下。何言华严是实报身。故知华严非本是实报身。三十二相。亦非应下明矣。盖树下身未被別圆机时。本无奇特相。若被別圆机。则於此身现起尊特。故不可谓本是实报土身也。以华严教主是现起身。故言不离一切。而上昇須弥。向帝释殿。上昇。即现起义。岂非华严是千百亿应身所说耶。华台受职者。即实报土身。若约所依。名实报身。以称中道法性理。感真实果报土也。若约所证。名华台受职身。华台表法界理。故报身卢舍那佛坐华台。若应身释迦。但坐莲叶。如籤言。只以入实名华台。以内心入实。故外处华台。玄文言。始见我身。初闻一实。已入华台。皆指所证。为华台也。受职者。谓报身初坐千叶莲台宝华王座时。十方诸佛。齐放白毫来灌其顶。受法王职也。但此身有证得相。有现起相。净觉所执是证得相。四明所定是现起相。故破言。何須独指华台受职身耶。盖指下。注家断定四明意。统纪言。四明约机约教以定身者。是树下生身。现起尊特。应別圆机。正合妙玄释迦最初顿说。释迦是生身。说顿是舍那。亦合四教仪。如来现卢舍那身说法之言。


【■备】净觉背宗因缘。统纪内载。須者往检。辨讹曰。盖指千百亿至所说句。虽约一阎浮提而论。但意似局。私谓。四明是千百亿应身所说句。恐有未见千百亿之难。故玉师復申明一身也。辨讹又曰。实报土身应下二土之言。本四明妙宗钞语。以经中八万四千相好。大师判为真法身观故。钞言。然此色相。是实报身。应同居土。而特名法身者。为成行人圆观也。後料拣中问。尊特既是他受用报。須入地住方见。今八万相。似位能见。验非尊特。合是生身。答。地住。分证论见。地住以前。相似论见。斯乃如来以实报身应下二土。(云云)当知四明此言。因他问意。谓地住以上。舍生身已。入实报土。方见尊特。今圆行人。在相似位。处同居土。焉能见之。故答言。如来应下使见。而净觉反宗破言。华严藏尘相好是尊特。是实报应下。观经八万四千相好。是生身非实报应下。故解谤言。汝执藏尘为尊特相。树下之身有此相否。若言有。应下义不成。若言无。何故华严有上昇須弥等文耶。足见藏尘尊特。是释迦现起。应下之义不成矣。而八万四千尊特不然。此由圆观行人。台像圆观既成。所见佛身。必非同居生身。实报土身。方是其境。故如来。以实报应下同居。而使见之。非入实报。方能见也。然钞中乃是破立方便。非是下二土所现诸身。皆从实报应下也。况钞虽言以实报应下。亦即於同居现起。此义当知。即华严从树下释迦境本现起。其义亦然。但华严现身说经。观经应行人现相。其义稍异。思之可知也。又復现起应下。义亦不殊。如华严从境本发起。观经从三十二相常身常相发起是也。故四明言。有須现者。即为现之。则知应下。义不殊也。今但知是净觉语。不知出四明恣情纵破。故略述此。


【□注】月堂云。境本定身。则是释迦。机感见相。乃是舍那。此即释迦境本定身。现起舍那尊特也。上品相好。下品尊特。二现言之。正当須现。


【■记】四明约教。分三品尊特。谓法华三十二相。相相无边。即法身上品尊特。观经八万四千。中品尊特。华严丈六发起舍那。下品尊特。又约相海分三品。谓华藏尘相。上品相海。八万四千。中品相海。三十二相。下品相海。次即言上品相好。下品尊特。此二皆现起相。故曰二现言之。正当須现。


【■补】下品尊特。以兼別机。須当现起。方有不能。即劣显法。如法华微妙净法身。具相三十二也。月堂法师。讳询。字谋道。依圆辨琛。以正所学。统纪曰。准解谤说尊特身。有須现。不須现之分。故須现。如梵网华严及观经等相多身大。不須现。则以力加。令於劣身。不取分齐见三十二相。即无有边。以知丈六。是法界故也。


【□注】圆满修多罗。约圆实部主说。释籤云。华严顿部。正在圆真。兼申別俗。


【■备】八卷曰。圆。以不偏为义。又言。无有缺减。名曰圆满。法华言。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即圆实也。兼申別俗句。乃文义未能截断。顺带引之。非本节引用正意。


【□注】修多罗翻契经。圣教之都名。若十二部中。直说法相者。名修多罗。今非此意。


【■记】契经者。以经通教理。教能契理。理能契机也。圣教都名者。据经藏释。通名修多罗。若十二部中。名修多罗者义局。故拣之。


【□注】故言顿教。结部属顿也。


【■记】此先结部属顿。下约教说。


△二明机教三。初机教兼权。


若约机约教。未免兼权。


【□注】机是所被。教是能被。机有別圆。教兼权实。


【■记】由所被之机有异。故能被之教亦兼。


【□注】辅行曰。约部约味。得名为顿。部内之教。教仍兼渐。


△二双示圆別二。初为利机说圆教。


谓初发心时。便成正觉等文。为圆机。说圆教。


【■记】晋译华严梵行品言。观一切法。如幻如梦。如影响化。菩萨如是观者。以少方便。疾得一切诸佛功德。常乐观察。无二法相。斯有是处。初发心时。便成正觉。知一切法。真实之性。具足慧身。不由他悟。今引二句。以明圆也。


【□注】此释能兼之圆。如後释。


【■记】後九卷言。初发心者。初住名也。便成正觉者。成八相佛也。


【□注】等文者。等於三无差別之文。


【■记】晋译如来林菩萨偈言。心如工画师。画种种五阴。一切世间中。无法而不造。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別。


△二为钝机说別教。


处处说行布次第。则为权机。说別教。


【□注】此释所兼之別。凡经文处处所说。行列排布恒沙法门。历劫修行次第之义。皆別教也。


【■记】贤首品言。菩萨住在三昧中。种种自在摄众生。悉以所行功德法。无量方便而开诱。或以供养诸如来。或以难思布施门。或以头陀持戒门。或以不动堪忍门。乃至言八万四千诸法门。诸佛以此度众生。所谓行列排布恒沙法门也。又言。或一念顷。修普贤行。而成正觉。或須臾顷。或一时。或半月。乃至不可说不可说劫。修普贤行。成正觉。此历劫修行次第义也。


【□注】今文欲显部中机教兼权。故指经中別圆各说显文为证。若別圆间说。及分圆即別。融別即圆。义非一概也。


【■记】籤文曰华严所明位行。不出別圆。始从住前至登住来。全提圆义。从二住至七住。文相次第。又似別义。於七住中又辨一多相即自在。至行向地。又明次第別义此证別圆间说意也。若其间分圆即別。融別即圆者。乃圆融不碍行布。行布。不碍圆融。故以义非一概总结。


【■补】光明玄记言。闻说三身。具乎三德。失意者分隔。即別。得意者互具。即圆。融別即圆。分圆即別也。


△三双结二约。


故约部为顿。


【□注】此结从部为顿。


约教名兼。


【□注】此结部中机教兼权。


【■记】双结部教。


△二约时判。


此经中云。譬如日出。先照高山(第一时)。


【□注】晋译华严三十五。宝王如来性起品。文有四照。合法有五。


【■补】晋译性起品曰。譬如日出。先照诸大山王。次照一切大山。次照金刚宝山。然後普照一切大地。日光不作是念。我当先照诸大山王。次第乃至大地。但山有高下。光有先後。如来亦復如是。成就无量无边法界智光。先照菩萨。次照缘觉。次照声闻。次照决定善根众生。随应受化。然後普照一切众生。乃至邪定。又唐译出现品言。譬如日出。先照須弥等诸大山王。次照黑山。次照高原。然後普照一切大地。乃至如来。亦復如是。常放无碍智慧光明。先照菩萨等诸大山王。次照缘觉。次照声闻。次照决定善根众生。然後一切众生。乃至邪定亦皆普及为作未来利益因缘。令成熟故。


【□注】今家约义引经。但作三照。又復义开平地为三。用对涅槃五味。妙玄一(六)释籤一(十七)。


【■记】妙玄曰如日初出。前照高山。厚植善根。感斯顿说。良由小不堪大。亦是大隔於小。此如华严。约法被缘。缘得大益。名顿教相。约说次第。从牛出乳相。次照幽谷。浅行偏明。当分渐解。此乃小隔於大。大隐於小。约法被缘。名渐教相。约说次第。名酪味相。次照平地。影临万水。逐器方圆。随波动静。示一佛土。净秽不同。示现一身。巨细各异。一音说法。随类各解。恐畏欢喜。厌离断疑。神力不共。故见有净秽。闻有褒贬。嗅有薝卜不薝卜。华有着身不着身。慧有若干不若干。此如净名方等。约法被缘。犹是渐教。约说次第。生酥味相。復有义。大人蒙其光用。婴儿丧其睛明。夜游者伏匿。作务者兴成。故文曰。但为菩萨说其实事。而不为我说斯真要。虽三人俱学。二乘取证。具如大品。若约法被缘。犹是渐教。约说次第。熟酥味相。復有义。日光普照。高下均平。若低头。若小音。若散乱。若微善。皆成佛道。不令有人独得灭度。皆以如来灭度。而灭度之。具如今经。若约法被缘。名渐圆教。约说次第。醍醐味相。当知华严之譬。与涅槃义同。释籤言。初文五味者。还约华严日照三譬。开为五味。然五味转变。只是一乳。三照不同。只是一日。今演华严平地之譬。以对涅槃後之三味。虽数不等。其义宛齐。又涅槃以牛譬佛。乳从牛出。譬佛初说大。乳出已後。其味转变。犹成分譬。义立五味。又华严日譬於佛。光譬说教。日无缘慈。非出而出。众机所扣。非照而照。故使高山。幽谷。平地。不同。同禀教光。终归等照。故用两经二义相成。


【■备】恐畏欢喜等。即四悉檀。解二卷。大人蒙光。籤曰。菩萨大人。蒙般若光。诸法之用。二乘。如七日婴儿。若视日轮。令眼失光。名丧。外人暗证。如夜游。菩萨利他。如作务。


【□注】別行义疏记云。彼经预叙一代始终。故立譬云。犹如日出。先照高山。次照幽谷。後照平地。今家义开平地为三。对於涅槃五味(文)。


【■记】此引以证成三照对五味之义。


【□注】日譬於佛。光譬说教。照物譬被机。高山譬別圆众。此譬兼於机应也。


【■记】佛必感机应而说。故喻兼机应。如言佛不出世。万古长夜。及至出现。光明遍照。极於幽暗。悉皆大明。所以日譬佛也。光从日出。譬教从佛说也。物得日光能消长。机禀佛教有损益。所以照物譬被机也。高山卓出余峯。別圆超越藏通。所以高山。譬別圆众也。


【■备】此节应列於首。以消本节仪文喻意。然後引晋译华严等文气似贯。


【□注】若释籤用两经二义相成者。旻智行云。若不用涅槃五味。则不显华严演三成五。若不用华严三照。则不显涅槃後之四味。皆从牛出。


【■备】此明释籤用两经二义相成。復引旻师语以证。


【□注】旧谓今家合四为三。而诸文直作三照引经。何尝云合四耶。


【■补】旧谓合四为三。指统纪列三照五时五味图中。特标言妙玄合四为三。意谓玄文合经中次照一切大山。次照金刚宝山。为幽谷一照。以成三照。故言合四为三。其实玄文。准经立义。而作三照。並无合四之语也。


【□注】又有以经中。譬如日月。出现世间。乃至深山幽谷。无不普照之文。谓是经文合四为三。殊不知此文。只是照幽谷也。


【■记】经指华严。由此文连四照五合文後。便谓合四为三。以前四照为三合。足此一文为一合。为四合也。殊不知下。出正意。谓若以此文为合四。经应颂出。既经但颂前文四照五合。则知此一节文。只是照幽谷也。


【■补】谓经文合四为三。亦指统纪列图後。引经四照以证。又於四照文末引经云。譬如日月。出现世间。乃至深山幽谷。无不普照。特注云。玄文合大山宝山为幽谷。其文出此。岂非谓诸节经文。乃是合四为三文耶。但前言旧谓。此言又有是玉师回护意。以统纪於今家甚有功。然恐後莫辨。故点明之。


【■备】统纪合四为三。以经有高山。大山。宝山。平地。四种。玄文作三照。恐遭诘难。故引深山幽谷无不普照。以证玄文合大山宝山为幽谷。其文出此。固属別字微意。玉师以合四为三。妙玄无显文。不必泥定合四也。故於後相成图中。以约义引经释之。记中以前四照为三合。足此一文为四合。及经应颂出等所解甚拗。研集注意亦未然。或旧有此说。存俟考定。


经文四照   约义引经但作三照


三照五味相成图


 


【■补】决定善根众生。乃事六度菩萨。三僧祇决定成佛。故曰决定。广修六度。名善根。而未断惑。且名众生。然华严合法文中。列次照声闻後。普照一切众生前。佛意。只以一类伏惑行因菩萨。为决定善根众生。本不明是菩萨属何教也。玉师既判属三藏。理应四照内。牵入中间两照。或以中间两照。但对声闻缘觉。则普照大地。亦应只对一切众生。以譬中言。然後普照一切大地。法中言。然後普照一切众生。正相敌对。如谓普照义宽。故可牵入大地之下。若尔。今家取日照平地。止对後三时。又如何消通耶。据理既上牵入普照下。应入於平地下。既牵入幽谷上。应入於中间两照。不惟令人易明。且与经义相合也。或言以未断惑。牵入平地。不住凡夫。牵入幽谷。此乃臆度。恐未符经义也。


【■备】三照五味图。统纪已列。然经曰。先照菩萨。次缘觉。次声闻。次一切众生。牵线中应缘觉在先。声闻在後。始与经符。统纪图内。列大山宝山。牵入声闻在先。配幽谷。缘觉居次。配平地食时。将决定众生配禺中。復将决定众生注明藏菩萨。其中缘觉声闻。与经倒列。一也。菩萨根利二乘。蒙照应在先。经虽不开藏菩萨。应摄在二乘内。或摄入先照菩萨中。今判决定众生乃藏菩萨。友致利根後照。二也。缘觉菩萨利於声闻。乃下牵配入平地。三也。玉师仍以决定众生。乃藏菩萨。但配入平地。究为未妥。故同缘觉。改牵幽谷。而声闻缘觉。虽分配大山宝山。依旧与经倒列。总由善根众生是藏菩萨。其势必須声缘菩萨挨顺而列矣。辨讹曰当以缘觉居先。声闻居後。私谓。清凉师疏钞。黑山配缘觉。高原配声闻。大地内合配决定。不定。邪定。三聚众生。则决定一聚。通指因中正定众生。惟经中系与缘觉声闻一连之文。似当合入幽谷。一切众生乃至邪定。紧对普照大地句。研两然後字。界限自清。故別作图说。以备参考。黑山配缘觉等义。疏钞广明。須者往检。又节义言。准经。应缘觉在先。今依三车次第。故先列声闻。大地中开出决定众生者。此是事六度菩萨。以未断惑。且让二乘高出一头。但名众生。而其心行已大。虽未断惑。同是鹿苑三乘。故牵入幽谷。一切众生。通指十界之机。未起宏誓愿行之人也。私谓。新作图说。依节义意。判决定属藏菩萨亦通。但不可泥定众生二字。谓須合入大地。以佛亦称尊极众生也。图说中不列旁追二诱等者。此图本明华严三照。以对涅槃五味。如此图说。於义已足。且旁追等。专指一类小机。备历五时者言。今华严三照。统论大小众机。不必夹入旁追等喻配合。如以时味义富。亦可备列。俾无疎漏。来哲再定之。缘觉声闻。对凡夫则为大机。故合入一切大山。决定善根。有金刚宝义。故合入金刚宝山。一切众生机众。先後得益不定。先即食时。次禺中。後正中。故开亦无碍。所对时味。但可取相生次第。如下所引无垢藏王一节经意也。

 


 


△三约味判。


涅槃云。譬如从牛出乳。此从佛出十二部经(一乳味)。


【□注】牛譬於佛。乳譬於教。释籤云。此五味相生之文。在十三卷圣行品末。佛印无垢藏王菩萨竟云。譬如从牛出乳。乃至醍醐。譬如佛出十二部经。乃至涅槃。


【■补】大经无垢藏王言。诸佛菩萨。成就智慧功德。实不可说。我意犹谓。故不如是大乘经典。何以故。大乘经典。能出生阿耨菩提。佛言。譬从牛出乳。乳出酪。酪出生酥。生酥出熟酥。熟酥出醍醐。佛亦如是。从佛出十二部经。从十二部经出九部修多罗。从修多罗出方等典。方等出般若。般若出大涅槃。


【□注】十二部经颂曰。长行重颂并授记。孤起无问而自说。因缘譬喻及本事。本生方广未曾有。论议俱成十二名。广如大论三十三。


【■记】大论言。诸经中直说者。名修多罗。授记者。众生三乘六趣九道中受记。诸佛法欲与众生授记。先皆微笑。无量种光。从四牙出。从上二牙出者。光照三恶道。得遇斯光。闻说法者。身心安乐。得生人中天上。从是因缘。皆得毕苦。从下二牙出者。上照人天。乃至有顶。此诸光明。復至十方。遍照六道。作佛事已。还遶身七匝。若记地狱。光从足下入。记畜生。从腨入。饿鬼。从髀入。人道从脐入。天道胸入。声闻口入。辟支眉间入。若记作佛。光从顶入。佛欲受记。先现此相。然後弟子发问。一切偈名祇夜。六句。三句。五句。多少不定。亦名祇夜。亦名伽陀。优陀那者。名有法。佛必应说。而无有问者。佛略开问端。如佛自说无我无我所。是事善哉。一比丘白佛言。云何是事善哉。佛告比丘。凡夫人未得无漏道。颠倒覆心。故於无我无我所。心大惊怖。若佛弟子。闻好法者。欢喜奉行。无颠倒故。不復更作如是等。杂阿含中广说尼陀那者。说佛本起因缘。佛何因缘说此事。修多罗中有人问故。为说是事。毗尼中有人犯是事。故结是戒。一切佛语缘起事。皆名尼陀那。阿波陀那者。与世间相似柔輭语。如是语经者。如一狮子。来礼佛足。佛告比丘。是师子。毗婆尸佛时。依婆罗门。来至佛所。大众之中。以听法故。无共语者。即发骂言。秃辈。与畜生何异。恶口业故。九十一劫。堕畜生中。此人尔时。即应得道。以愚痴故。自作生死长久。今於佛所。心清净故。当得解脱。如是等经。名为出因缘。何名因缘。是事之本名因缘。本生经者。过去世时。菩萨身为赤鱼。自以其肉。施诸病人。如是等无量本生。多有所济。名本生经。广经者。名摩诃衍。所谓般若经。华手经。法华经等。如是等无量阿僧祇诸经。为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说。未曾有者。如佛现种种神力。众生怪未曾有。所谓佛生时。如是等无量希有事。论议经者。答诸问者。释其所以。又復广说诸义。如佛说四谛。何等为苦圣谛。所谓生苦等八种苦。广解其义。復次佛所说经论议。及摩诃迦旃延所解经。乃至像法凡夫人所解经。亦名优波提舍。


【■备】祇夜。伽陀。分別见下节。此依大论录出其文。


【□注】华梵名义。具如妙玄六。


【■记】妙玄言。修多罗翻契经。即长行。祇夜。翻重颂。和伽罗。翻授记。伽陀。即孤起。优陀那。翻无问自说。尼陀那。翻因缘。阿波陀那。翻譬喻。伊帝目多伽。翻本事。闍陀伽。翻本生。毗佛略。翻方广。阿浮陀达摩。翻未曾有。优波提舍。翻论议。此十二种俱称部者。各有类从也。


【□注】此十二部经。通论。大小各具十二部。


【■记】解深密经。明菩萨依十二分教。修奢摩他。瑜伽论言。佛为声闻。一一具演十二分教。


【□注】別而言之。小乘让三存九。小乘灰断。无方广经。说必假缘。无无问自说。虽有授记。作佛者少。此以小九望大三也。玄文又以大九望小三者。谓大乘根利。无因缘。譬喻。议论。之三也。又以大一望小十一者。谓小乘但让广经一部耳。


【■记】小让三者。妙玄言。小乘灰断。无如意珠身故无广经。又言。小乘根钝。说必假缘。少无问自说。虽有授记。记作佛少。大无三者。涅槃经云。护大乘者。受持九部。谓因缘中。取因事制戒。於譬喻中。依为诱引。於议论中。约非了义也。又小有十。瑜伽论言。无方广者。大乘说如来是常。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正理为方。包富为广。又理融无二。亦名为等。声闻所无也。


【□注】释籤云如上所说。一往赴机。据理应以通说为正。


【■记】玄文云。通语大乘。何得无此三耶。又曰。小乘亦有记莂六道因果。阿含授弥勒当作佛记。亦有自唱善来。即无问自说。又声闻中以法空为大空。空。即方广。故以通为正也。


△三引证二。初引经徵起二。初引经。


信解品云。即遣旁人。急追将还。穷子惊愕。称怨大(唤等)。


【□注】譬喻周中。四大弟子。具领五时。今领华严文也。


【■记】法华。有法说喻说因缘三周。今正喻说周文也。


【□注】即遣说华严教以拟宜也。约教。理为所依。智为能遣。教为所遣。约人。师弟相望。佛为能遣。菩萨为所遣。


【■记】初约教明遣。教依於理。以理为所依。而智必照理鑑机。方有说故。以智为能遣。教为所遣。次约人明遣。可解。


【□注】旁人约教。理智为正。说教为傍。约人。化主为正。菩萨为旁。


【■记】教依理而用智说。故以理智为正。菩萨从佛转法轮。故约人为傍。


【□注】谓加被四菩萨。说四十位。法慧。说十住。功德林。说十行。金刚幢。说十向。金刚藏。说十地。是四菩萨。说此位时。並云佛力故说。故名为遣。然加被四菩萨者。一表旁追义便。二彰主伴互融。


【■记】加被有二。显加具於三业。冥加但与智令说。第二会普光。七重会普光。八三会普光。九会入法界。但有冥加。余五会皆冥显二加。然冥未必有显。显必有冥。心冥至极。故感佛加。经言。以三昧力。感十方诸佛现前也。四位各说。经明法慧菩萨。入无量力方便三昧。故佛告言。由汝所修诸善根力。令汝入此三昧。说十住法。功德林菩萨入。善思惟三昧。故佛告言。以汝思惟一切行愿力故。令汝入此三昧说十行法。金刚幢菩萨。入智光三昧。故佛告言。由汝智慧清净。令汝入此三昧说十向法。金刚藏菩萨。入智慧光明三昧。故佛告言。以汝胜智力。令汝入是三昧。说十地法也。並言佛力故说者。法慧告天帝言。此义甚深。难说难知。虽然。我当承佛威神力。而为汝说。故名为遣也。一表傍追义便者。即遣正傍追义。二彰主伴互融者。谓果主因伴。递互相望。重重无尽。弥显圆融。


【■备】主伴互融。此华严事事无碍宗旨。顺带引耳。辨讹曰。虽言互融。但可以果主果伴。果主因伴。因主因伴互论。不可以因主果伴说也。


【□注】急追将还。直将大教拟宜小机。故云急追。昔有大种。故曰将还。况復性德本有。


【■记】如来於大通智胜佛所。为沙弥时。曾与六百万亿恒河沙众生。结圆顿种子。今成正觉。直将大教拟宜。为急追。昔有大种。今说大教。为将还。又无漏性德。本来具足。今熏其本有。故言将还。


【□注】穷子。无大乘功德法财故。


【■备】体色即空假中。不起灭定。现诸威仪。是大乘功德法财。今灭色趣空。不穷何待。


【□注】惊愕。文句六(二十一)云。纵昔曾发。废久不忆。卒闻大教。乖心故惊。不识故愕。


【■记】此释惊愕也。二乘向小已久。今卒然闻大。与其现习相乖。茫然不识。故生惊愕。


【□注】称怨大唤。文句六(二十一)云。小乘以烦恼为怨。生死为苦。若劝烦恼即菩提。即大唤称冤枉。若闻生死即涅槃。即大唤称苦痛。


【■记】小乘以苦集。为劳为患。以道灭。为修为慕。则烦恼为怨。生死为苦。明矣。华严发明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是以所厌。为所修。所患。为所慕。岂不称怨唤苦耶。


【□注】等者。等於我不相犯。何为见捉之文。


【■记】约法。谓我本不求大。何意用大化我。


△二徵起。


此领何义。


【□注】徵此信解品文。为领何等之义。


△二答释所领。


答。诸声闻在座。如聋哑等是也。


【□注】答出华严拟宜也。谓有耳不闻圆顿教。故如聋。有眼不见舍那身。以不见故。不能赞叹故若哑。


【■记】此引经以证聋哑也。华严入法界品言。上首诸大声闻舍利弗等。在逝多林。皆悉不见如来神力等。亦復不见难思菩萨境界。何以故。善根不同故。本不修习见佛自在善根。本不得诸菩萨眼所知境界。以是因缘。诸大声闻不见不知。不闻不入。虽在林中。不见佛大神变。所谓日月辉天。盲者不见。雷霆震地。聋者不闻是也。


【□注】问。妙玄十(廿三)云。华严初分。永无声闻。今何云声闻在座耶。答。华严不入二乘人手。声闻若闻华严。则非声闻。故不可云有。若据华严。拟宜小机。其最钝根。具经五味。故不可云无。是则显对则无。拟宜则有。今四大弟子。领解如来拟宜之时。故云声闻在座也。所以摩诃迦叶。却叙小机蒙大拟时。迷闷躄地。若聋哑文。出经後分。妙玄云。後分则有。後分状当聋哑。况前分耶。故別行疏记云。以後显前。机未堪大。


【■记】显对则无。拟宜则有。断定二乘。不闻华严。而如来拟宜。非无声闻。如文句言。即遣旁人。疾走往捉。是劝门拟宜。穷子惊愕。是劝门无机。强牵将还。是诫门拟宜。穷子自念无罪。以至闷绝躄地。是诫门无机。今据拟宜说。故言声闻在座。出经後分。指华严入法界品文也。准不思议境界经云。舍利弗五百声闻。皆是他方极位菩萨。今在逝多林会。迹示声闻。据华严经。文殊逝多林出时。舍利弗语比丘言。汝等且观文殊。相好威仪等。观舍利弗语辞。示现未能悟故。状当聋哑。以此义有二。一者。显如聋哑。二乘人於三七日中不闻说法。但见嘿然。二者。状当聋哑。释籤云有耳不闻。显如聋者。眼不见故。不能赞叹。义如哑者。玄文所云。前分永无声闻。据显见三七默然者说。後分则有。据状当不闻不见者说。但後分尚然。况前分耶。別行疏下。证成前分机未堪大。


【■备】统纪云。三七是拟机者。人无异论。然玄文云。於彼初分。永无声闻。後分则有。虽復在座。如聋如哑。故神智义。据玄文非之曰。初分永无。何所拟哉。今二义释之。一初分永无。乃如来拟宜之化意。二後分则有。状如聋哑。乃如来拟宜之化事。化意者。方便品云。始坐道场。三七思惟。籤云。约大机。则寂场之时。约小机。则成已思惟。未说之时。妙乐云。小见三七停留。大覩始终无改。是也。化事者。文句云。华严末席。始开於渐。妙乐引经云。佛在逝多林。舍利弗不见如来自在庄严。不见诸大菩萨眷属。无智眼能见。亦不能赞叹。此即如哑等文。於彼末会。即当渐初。今考祖言。聋哑。皆指在後分。渐初。明是鹿苑十二年中。例如玅玄谓。方等弹诃。应在十二年前。则知逝多林末会。正是拟宜之事。以由声闻。先习小乘。未堪闻大。状如聋哑。故假净名以激进之。是则拟宜弹诃。俱在十二年中。无可疑者。四教义以聋哑在华严。弹诃在方等。此但约部中而论。其实未为正意。私谓。统纪引祖言。聋哑皆指後分。固是。但小见停留。显如聋哑。见即在座。前分亦通。并可说为拟宜无机化事。至聋哑在华严。弹诃在方等。此乃判別五时。以分说法次第。若鹿苑。亦有拟宜。弹诃。似通五时义也。


【□注】昔慧觉谓。前分乃有根性声闻。此则不可。若云声闻根性。义亦有之。如下文云。所谓二乘根性。在华严座也。


【■记】旧说前分声闻。乃有大乘根性。故虽在座。如不见有也。此则下。正遮出正。


【■补】玉师意。以声闻必回小向大。方可言大乘根性。最初三七。安有此类也。故曰不可。


【■备】二乘。据下文。应言三乘。有师标云。慧觉谓根性声闻者。意以前分虽无小人声闻。必有大人声闻。如法华真如声闻等。不知法华开显。故言汝等所行。是菩萨道。以佛道声。令一切闻。乃真如声闻也。华严前来未说。又未开显。岂有大人根性声闻耶。私谓。初句似指显对者言。故不可。次句指拟宜者言。故有之。慧师传检统纪。


△二渐教三。初总标。


第二渐教者。此下三时三昧。总名为渐。


【□注】次顿之後总明三渐者。寝顿施渐也。


△二別释三。初鹿苑四。初约部判二。初寝顿施渐二。初对机示处。


次为三乘根性。於顿无益。故不动寂场。而游鹿苑。


【□注】三乘。乘。以运载为义。声闻以四谛为乘。缘觉以十二因缘为乘。菩萨以六度为乘。运出三界。归於涅槃。


【■记】此对机设部教也。谛缘度解下。藏教所乘虽异。同出三界。同断见思。入有余无余二种涅槃也。


【□注】根性。辅行云。能生为根。数习为性。


【■记】根有出生义。性以熏习成。


【□注】於顿无益。此三乘人。於华严座。不信不解。是故如来。不动寂场。而游鹿苑。此显双垂两相。二始同时也。


【■记】华严出现品曰。一切二乘。不闻此经。何况受持。又言。设有菩萨於无量劫。行六波罗密。不闻此经。或闻而不信。不解。不顺。不入。不名真实菩萨。故列於非器也。不动寂场而游鹿苑者。如来神力不共。随机应现。寂场说顿教之始。即鹿苑说渐教之始。非前非後。故言双垂两相也。


【■补】统纪言。诸文所论。初顿後渐。是化缘施设仪式。今说大小双应。方尽鑑机度生之意。


△二以喻显身。


脱舍那珍御之服。着丈六弊垢之衣。


【□注】此明寝大施小。化仪次第也。


【■记】此即信解品。遥见子身。羸瘦憔悴。即脱璎珞细软上服。严饰之具。更着麤弊垢腻之衣。乃至以方便故。得近其子。等文。


【□注】约佛意。则寝法华之实而施权。据化仪次第。则寝华严之顿而施渐。


【■记】华严之圆即法华之实。我佛本意。欲令众生。开示悟入一乘实相而已。根器未堪。故施权也。


【□注】处说不动而游。衣论脱珍着弊。文互显耳。然若不明不动而游。无以见二始同时。不明脱珍着弊。无以见寝大施小。此文。曲尽如来妙应。无谋设化之相也。


【■记】二文互显。不可脱一。始曲尽佛之妙应也。


【□注】舍那胜应尊特。智定庄严。故譬珍御。丈六劣应生身。忍生法恼。故譬弊垢。盖法譬双明也。


【■记】尊特。首楞大定种智大慧。而自庄严。劣应生灭之身。则为蚊蝨有情。寒暑无情。之所逼恼。


【■备】有师标曰。妙乐。忍有情恼为生忍。忍无情恼为法忍。大论言。忍诸恭敬供养。及诸烦恼淫欲。为生忍。忍其恭敬供养。及嗔恼欲法。为法忍。


△二息大施小二。初垂世成道。


示从兜率降下。托摩耶胎。住胎出胎。纳妃生子。出家苦行。六年已後。木菩提树下。以草为座。成劣应身。


【□注】此明小始也。本是圆佛。垂为三藏初成之相。故云示也。兜率。翻知足。此天有内苑。外苑。菩萨居内苑而降神也。然在六欲梵世七天之中。以佛常居中故。


【■记】兜率陀。翻妙足。或译覩史陀。翻知足。受欲知足故。佛地论名喜足。最後身菩萨於中教化。多修喜足故。楞严明。此天不接下界诸人天境。乃至劫坏。三灾不及。唯内苑可尔。故菩萨居之。佛常居中者。大论言。若於下地生。命短寿终时。佛未出世。若於上地生。命长寿未尽。佛出世时过。惟兜率天寿。与佛世出时会故。復次佛常居中道故。兜率於欲天梵天中。上三下三。於彼天下生中国。中夜降神。中夜出国。行中道。得菩提。中道为人说法。中夜入无余涅槃是也。


【□注】从彼下生托摩耶胎。摩耶。翻天后。净饭王之后也。妙乐云。一切诸佛。皆不在余二贱姓故。尚尊贵时。在刹利。尚多闻时。在婆罗门。又浊难调时。在刹利。清易调时。在婆罗门(文)。


【■记】大论云。菩萨末後身从天上来者。乘上道故。又从天下时。种种瑞应。又人敬重天故。论又云。菩萨将欲下生。先观生处。唯迦毗罗婆国。净饭王后。能怀後身菩萨也。下引妙乐。释明刹利。乃帝王种族。为世尊贵。婆罗门。是通博净行。为世多闻。又刹利有势能调劫浊。婆罗门无诤。得调时清。诸佛随时所贵。即於中生。今释尊世。正尚尊贵。又当劫浊。众生刚强难化故也。


【□注】托胎。菩萨自有胁入。正慧托胎。小乘见乘白象。贯日之精。大乘见乘楞檀楼阁等。


【■记】大论问人以垢心。有相续入母胎。一切邪慧相应。云何菩萨正慧入母胎。答。菩萨忆念不失故入胎。中阴中住。知中阴中住。入胎时。知入胎。歌罗逻时。知歌罗逻。乃至出生时。知出生是也。小乘见者。如大庄严经云。化作白象。降神母胎。又須菩提偈言。其形如白象。四足有六牙。来入母胎时。如游园观想。是也。大乘见者。华严经云。毗卢遮那菩萨。已从此没。生於人问。净饭王家。乘栴檀楼阁。处摩耶夫人胎是也。


【■补】象。是象王。有大力用。表菩萨能荷负众生也。贯。表析空观。日。表偏空理。以二乘修空观。齐己分量见也。栴檀楼阁者。表色心无碍。身土互融。以菩萨修中观。齐己分量见也。


【■备】辨讹曰。白象贯日。出普曜经。属大乘。乃大小乘共见也。存考。补中象王楼阁等解。亦存考。


【□注】住胎。若小乘八相。合住胎在托胎内。今示小始垂化事迹。非正明八相也。


【■记】小乘八相。解见七卷。住胎。今带说。


【■补】因果经云。菩萨在母胎。晨为色天说法。日中为欲天说法。晡时为鬼神说法。夜三时。亦如是。


【■备】辨讹日。小乘中住胎无说法事。故不开。私谓。不开。当依七卷小乘不谈常住解。


【□注】出胎。四月八日。右胁降神。出瑞应经。


【■记】瑞应经云。自夫人怀妊。天为献供。不享王厨。四月八日。从右胁生。即行七步。举右手曰。天上天下。唯我独尊。三界皆苦。何可乐者。是时天地大动。宫中尽明。梵释天神。於空中侍。四天王接置金几。以天香汤。浴太子身。身黄金色。三十二相。光明彻照。极佛境界。莫不大明。天降瑞应。三十有二。一者。地为大动。坵墟皆平。乃至第三十二。树神人现。低首礼侍。此时疆场左右。莫不称奇歎未曾有。是出(胎相)。


【□注】纳妃有三。一瞿夷。二耶输。三鹿野。


【■记】十二游经云。菩萨妇家。姓瞿昙氏。舍夷长者。名曰水光。其妇母名月女。生女时。日将没。余明照其家。因名瞿夷。是第一夫人。若第二夫人生罗云者。名耶惟檀。即耶输。父名耶施长者。第三夫人名鹿野。父名释长者。


【□注】生子即罗睺罗也。佛出同居。示同人法。


【■记】大经四相品迦叶问。何缘復衲耶输。生罗睺罗。乃至当知如来。未度诸结大海。佛告迦叶菩萨。示现如是无量神通变化。一切众生无能测量。汝今云何能知如来习近爱欲。生罗睺罗。善男子。我已久住是大涅槃。示现是也。


【□注】出家。时年十九。二月十五日夜半。乘天马踰城。


【■记】大庄严经云。菩萨自思烦恼旷野。生死河中。若不修行。终难出离。於众睡後。即呼车匿。备马去来。帝释开门。四王捧足。释梵引路。诣大仙林。取剑落髮。又有说。太子见老病死。回宫思惟。欲免是苦。其夜见诸妃女。状若死屍。愈加起厌。又见四天王在窗隙中。报出家时到。遂即开窗。靸天白马踰城。到跋伽婆仙人林中剃髮。


【■备】辨讹曰。乘宫中马。天捧马足。故曰天马。非天上之马也。私谓。统纪亦同。然记中靸天白马一说。则异想机见不同耳。


【□注】苦行須六年者。文句七(十九)云。但诸佛道同。为缘事异。释迦。苦行六年。草生攒髀。至肘不觉。诸天哭唤。动地不闻。移座得道。弥勒。即出家日成道。彼佛十劫。犹不现前。非根有利钝。道有难易。缘宜賖促。应示短长耳。(文)辅行云六年苦行。所以伏见。为调外道。过其所行。(文)颂云。十九踰城六苦行。五岁游历三十成。说法度生五十年。是则共当八十寿。


【■记】经云。十方诸如来。同共一法身。一心一智慧。力无畏亦然。此道同也。事异。以三佛別明。谓释迦至象头山。同外道食麻麦六年。草蔓生延蔟聚於髀。至臂节。亦莫觉。诸天见眷属日减。痛哭叫唤动地。修世禅故。亦復不闻。及太子自思苦行。非真解脱。吾当受食成佛。故移座成道也。弥勒下生经。佛言。四海渐减。三千由旬。是阎浮地。长十千由旬。广八千由旬。平坦如镜。种种庄严。城中有大婆罗门主。名妙梵。婆罗门妇。名摩提婆。弥勒托生为父母。身紫金色。二十二相。身长千丈。胸广三十丈。面长十二丈四尺。肉眼见千由旬。常光四照百由旬。穰佉王奉七宝台。施弥勒。弥勒施婆罗门。见其毀坏。修无常想。出家於龙华菩提树下。树茎枝叶。高五千里。即以出家日得道。彼佛十劫者。法华经云。大通智胜佛。十劫坐道场。佛法不现前。是也。准此则知释迦缘事宜赊。故苦行六年。辅行引大论云。外道苦行。或三月。半岁。一岁。无能六年。日食一麻一麦者。又言。佛若不行六载苦行。呵其非道。无人信受。以苦行过人成佛。呵其苦行。人皆信受。或问。颂言。十九出家。三十成道。梵网经言。七岁出家。三十成道。何也。答。发隐云。大圣示现。有何常规。有言太子入檀特山修道。始於阿蓝迦蓝处三载。学不用处定。知非。便舍。復至郁头蓝弗处三载。学非非想定。知非又舍。後至象头山。同外道食麻麦六年。受食成佛。是则颂言十九出家。三十成道。共十二载。正与三处修道岁数同。然与颂言五岁游历。又似有异。仍当以示现无常规释也。


【■补】统纪曰。瑞应。因果。本起。大论。並云十九出家。四阿含。出耀经。和須密论。並云二十五出家。当何所从。今以八十寿。除五十载说法。定取梵网。无相三昧。宝藏经等。三十成道。除六载苦行。定取荆溪。二十五出家。合宝藏经。二十五出家。三十成道之说。若约前後义定。有二事可证。一者。出家後六年苦行。取成道之岁数合。二者。将出家时指妃腹曰。却後六年。汝当生子。後於成道岁。果生罗睺。未曾有经云。太子逃至山泽。勤苦六年。得佛还国。贤愚经云。出家六年苦行。得一切智。又普耀经云。父王闻太子得佛六年。令优陀那往请。言濶別以来。十有二年。又言佛还国。罗云问讯。羣臣疑太子捐国十二载。何从有子。此等经文。皆约出家六年成佛。又经六载还国。以上统纪文。至孤山颂。五岁游历。或指阿蓝三载。郁头三载。


【■备】源师曰。梵网经七岁出家。岁字。古有作年字解者。甚妙。然合下句三十成道。则当以二十五出家为准。总之如来示现。既无常规。又西域诸邦。纪岁时日。或有参差。流传结集。不无同异。更復翻译难齐。阙疑而已。後贤不必於此辨论见长也。辨讹曰。草生攒髀等。出观佛三昧海经。因入灭意定。故不闻不觉。此属後教。若三藏菩萨。既伏惑行因。则不能入灭受想定。須引三藏佛本行经为妙。但彼无草生攒髀等事。又本行经。菩萨入不动三昧。即第四禅。以息不行。知他心法。下不知上。天谓命终故哭也。私谓。草生等语。今注乃引文句用也。


【□注】木菩提树。菩提。翻道。佛於树下成道。故名道树。草座。因果经说。帝释化为吉祥童子。以草施佛。坐以(成道)。


【■记】因果经云。释提桓因化人。执净輭草。菩萨问。汝名何等。答曰。吉祥。菩萨懽喜。我破不吉。以成吉祥。汝草可得否。吉祥授草发誓。成道愿先度我。菩萨结跏趺坐。如过去诸佛坐法。誓言。不成正觉。不起此座。


【□注】木树草座。皆表三藏诠生灭故。


【■记】草木。春生夏长。枯冬落故。


【□注】劣应。对大乘胜应。判为劣也。


【■记】胜应。即大乘菩萨他受用身。劣应。丈六身也。


△二应机设教。


初在鹿苑。先为五人。说四谛。十二因缘。事六度等教。


【□注】五人颂曰。頞鞞跋提并俱利。此三属在父之亲。陈如十力母之亲。初转法轮先度此。


【■记】此颂出释籤。法轮。一运转义。文句言。以佛心中。化他之法。度入他心。名转法轮。二摧碾义。辅行言。以四谛轮。转度与他。摧破结惑。如王轮宝。能坏能安。法轮亦尔。烦恼怨坏。安住谛理也。初转。婆娑云。转法轮有二种。一在自身。二在他提。身菩树下。是自身转法轮。波罗奈国。随他身转法轮。以他身中。初转法轮。故言初也。先度五人者。鹿苑有三番度人。法数言。初为陈如。说四谛得道。次为额鞞。跋提。说布施生天福乐。同证果。三为迦叶。俱利。如前说。皆得圣道。


【□注】文句五(五)云。问。何故初为五人转法轮。答。人先见谛故。人是现见故。人为证故。佛所行事业。与人同故。诸天从人中得善利故。人中有四众故。


【■记】婆娑言。人先见谛。天在後故。人是现见。天非现见故。人以为证。不以天为证故。佛所行事。与人同故。诸天亦从人中得善利故。人中有四众故。


【□注】妙乐五(三十一)云。问虽涉五。意正在人。故皆以人答(文)。


【■记】问中虽但涉五人。意实通为一切人。


【□注】若唯就五人。应有三意。妙乐一(十六)云。一酬释尊行因本愿。二赴五人本愿先悟。三报今日侍奉之劳。


【■记】释尊行因本愿者。妙乐云。歌利王割截时。佛发愿。得道。先度之。歌利王。即陈如。又辅行言。佛昔饥世。化大鱼。木工五人。先斫肉。佛誓先度也。五人本愿者。妙乐云。迦叶佛时。九人学道。五人未得果。誓释迦法中。最先开悟也。今日侍奉者妙乐云。太子学道。父遣五人追侍。得道。先为说四谛也。


(法华文句五)。

 


 


【□注】摩男。长子之通称。以摩诃翻大故。俱利。斛饭王之长子。跋提。甘露饭王之长子。故皆称摩男。


【■记】教乘曰。四王有八子。一净饭王二子。一悉达。二难陀。二白饭王二子。一调达。二阿难。三斛饭王二子。一摩诃男。二那律。四甘露饭王二子。一跋提。二提沙。文句摩诃俱利。即教乘摩诃男。


【■备】辨讹曰。按摩男。男字。亦梵音。故有处言摩诃纳也。跋提。诸经皆言甘露王次子。私检大藏一覧。引起世因本经言。净饭二子。一悉达。一难陀。白饭二子。一帝沙。一难提沙。斛饭二子。一阿尼娄驮。一跋提梨迦。甘露饭二子。一阿难陀。一提婆达多。是跋提生父。亦属不同。但仪文准籤。释摩男是陈如。以为佛最长子。故称摩男。则摩男当为长子之通称。並非臆说。即法数引为甘露长子。当亦有所本。其诸经不同之处。想如前说。流传结集翻译之故也。


【□注】释摩男。即陈如也。如四姓出家。同名释氏。佛初成道。最先得度。在一切人天罗汉之前。如妙乐一(三十七)引分別功德论曰。佛最长子。即陈如也。


【■记】妙乐云。拘邻。最初见佛道相。在一切人天罗汉前。故称释摩男也。如妙乐下。引证。论言。五百罗汉。各有所便。或智慧。或神足。或辩才。或福德。或守戒。或知足。或说法。各据第一。论先兄後弟者。拘邻最长。須跋最小。故最长子。即陈如也。


【□注】谛缘度三。具在下文。五人是声闻。只应说四谛。今通举鹿苑所说之法也。


【■记】下文。指下藏教。


【□注】事六度者。三藏教。谈实有事。不即理故。


【■记】大品明六度有二。一有所得心行六度。二无所得心行六度。今事六度。即有所得心。行不具足。六度也。


△二约时判。


若约时。则日照幽谷(第二时)。


【□注】旧译华严出现品云。譬如日月出现世间。乃至深山幽谷。无不普照(文)。


【■记】此约时也。


【□注】辅行一上(二十八)云。幽谷者。山川之幽邃也(文)。


【■记】邃。深也。


△三约味判。


若约味。则从乳出酪。此从十二部经。出九部修多罗(二酪味)。


【□注】从乳出酪。盖譬如来施教次第。从顿施渐。相生之义。若约机者。浓淡在焉。


【■备】此约味也。从顿施渐。为相生释。约小机转凡成圣。如转乳成酪。为浓淡释。


【□注】如下文云。一者但取相生次第。二者取其浓淡。


【■备】详解见二卷。


【□注】从十二部出九部。亦且相生。其实。九部从佛出也。


【■记】相生之言。出涅槃圣行品。今亦且论相生。从十二出九也。其实从佛所出。经言。我此九部法。随顺众生说。是也。


△四准经判二。初引经徵起二。初引经。


信解品云。而以方便。密遣二人。(声闻缘觉)形色憔悴。无威德者。汝可诣彼。徐语穷子。雇汝除粪。


【■记】此准法华判也。信解品言。尔时长者。将欲诱引其子。而设方便。密遣二人。形色憔悴。无威德者。汝可诣彼徐语穷子。此有作处。倍与汝直。若言欲何所作。便可语之。雇汝除粪。我等二人。亦共汝作。


【□注】而以方便。方。法也。便。用也。善用其法。逗会众生。亦善巧之谓也。


【■记】善以权宜。巧逗众生。是方便义。


【□注】密遣。文句六(二十三)云。初拟大乘云即遣旁人。表一实谛。一大乘教。一菩萨人。今明方便隐实为密。指偏真为遣。约教隐满字为密。半字为遣。约人。内秘菩萨行为密。外现是声闻为遣。约化仪。寝大施小为遣。小不测大为密(文)。


【■记】此引华严即遣。对释本文密遣。表一实谛者。五时除阿含。俱明实谛。今但指华严。兼別说圆。为一实谛也。一大乘教者。即华严圆別教也。一菩萨人者。即一类大机菩萨也。今明下。正释密遣。约方便。则以实为所隐。故为密。偏真所指。故为遣。妙乐云。今明密遣者。覆实。名密。用小。为遣也。约教者。满字顿教。隐而不说。为密。半字渐教。用以说示。为遣也。约人者如经言。是故诸菩萨。作声闻缘觉。是也。约化仪者。说法施小为遣。小机不测为密也。


【□注】二人。文句六(二十三)云。四大弟子齐己分领。不涉菩萨。故言二人。约法。是因缘四谛。约理。是有作真俗。约人。是声闻缘觉。(文)今且约人。


【■记】四大弟子齐己分领。安住声缘。故言二人。因缘即生灭四谛。有作真俗者。析色空。是有作真。理外所有。是有作俗也。


【□注】形色憔悴。文句六(二十三)云。二乘教中。不修相好。但说苦空无常不净。即形色憔悴。又(二十五)云。内怖无常。曰憔。外遭八苦。曰悴(文)。


【■记】妙乐言。百劫所种。虽在小论。不在二乘。故无好形色。


【□注】无威德者。无有十力四无所畏故。


【■记】十力者。一是处非处力。知一切因缘果报定相。从如是因缘。生如是果报。不生如是果报。悉知之。二业智力。知一切众生。三世诸业诸受。三定力。知诸禅三昧。四根力。知众生诸根上下。五欲力。知众生种种欲乐。六性力。知世间种种性。七知处道力。知一切道至处相。八宿命力。知一世乃至百千世。姓名。苦乐。寿命长短等。九天眼力。见众生生时死时。善道恶道等。十漏尽力。自知我生已尽。不受後有也。四无所畏者。一一切智无所畏。於世出世间诸法。尽知尽见。如佛言。我是一切正智人。故得安隐。得无所畏。二漏尽无所畏。惑业死生俱尽。如佛言。我一切漏尽。故得安隐。得无所畏。三说障道无所畏。说彼魔外障蔽圣道之法。如佛言。我说障法。故得安隐。得无所畏。四说尽苦道无所畏。说能尽众苦之道。如佛言。我所说圣道。能出世间。能尽诸苦。故得安隐。得无所畏。出大论。


【□注】汝可诣彼。徐语穷子。文句六(二十四)云。即以小教拟小机也。大教明理直实。故言疾走往捉。小教明理纡隐。故言徐语。(文)雇汝除粪。雇。赁也。文句六(二十四)云。除苦集之粪。取道灭之价(文)。


【■记】苦集能染污真性。如粪秽。道灭能通会空理。如得价。谓得涅槃一日之价也。纡。曲也。


△二徵起。


此领何义。


△二答释所领。


答。次顿之後。说三藏教。二十年中。常令除粪。即破见思烦恼等义也。


【□注】二十年中。用八忍八智断见。合为一无碍一解脱。用九无碍九解脱断思。总成二十。(经中更有两处明二十年)若住二乘位。转大乘教。名为於二十年中执作家事。从有二乘之机。而来感佛。故云自见子来。已二十年。皆取二乘各有十智。


【■记】一断见。九断思。总有十种无碍。十种解脱。成二十。见思。解下藏教。经明两处二十年者。不颂般若时。佛命转教菩萨。故言二十年中。执作家事。意明二乘领命转教时。密破別惑见思。故言二十年也。一颂法华时。叙父子別会久近。故言自见子来。已二十年。意明二乘之机。自来感佛。取立二乘之名。故言二十年也。十智。仁王经疏言。一法智。即欲界繫法中无漏智。欲界繫因中无漏智。欲界繫法灭中无漏智。为断欲界繫法道中无漏智。及法智品中无漏智也。二比智。於上二界无漏种智中。约四谛辨。四种无漏智。如上法智中明。但有法比之殊也。三他心智。欲色二界繫现心心数法。及无漏心心数法少分。四世智。知诸世间有漏智慧。亦名等智。凡圣同有故。五苦智。观五阴苦空无常无我也。六集智。有漏法因。因集生缘观时无漏智。七灭智。尽灭妙出观时无漏智。八道智。道证迹乘观时无漏智。九尽智。见苦已及修道已等智。论曰。我见苦已。断集已。证灭已。修道已也。十无生智。见苦已。不復更见等也。


【□注】见思烦恼。分別曰见。贪爱曰思。止观八(初)云。昏烦之法。恼乱心神(文)。


【■记】迷理起分別。名见。对境起贪爱。名思。其体昏烦。其用恼乱。


【□注】此破见思。答上除粪。粪能染污。故以譬之。谓污染真理也。


△二方等五。初约部判。


次明方等部。净名等经。弹偏折小。歎大褒圆。


【□注】次明方等部等。判部收经也。


【■记】此约部判也。方等为能收。净名等经为所收。


【□注】弹偏等。明部意也。收经虽广。净名有弹斥功。特标为首。弹偏折小叹大褒圆。妙乐四(三十六)云。今家八字。判尽经理。谓折小弹偏。歎大褒圆。(文)释籤十(二)云。如观众生品。即是歎大。称歎文殊净名。即是褒圆。故令小根。耻小慕大(文)。


【■记】净名明菩萨。如幻。如水月。如化人。烦恼如灭度者。受身而观众生。又明菩萨。行四无量。又明依无住本。立一切法。籤文指为叹大。又维摩言。文殊不来相而来。不见相而见。文殊言。若来。已更不来。若去。已更不去。来者。无所从来。去者。亦无所至。所可见者。更不可见。此乃作家相见。觌面相呈。乃至入不二法门。文殊以言遣言。维摩以无言遣言。盖以言为糟粕。非遣言无以得其醇。遣言犹言。非嘿然无以会其极。籤文指为褒圆。正令耻小慕大也。


【□注】須弹斥者。盖为小机执真保果。取证入灭。故才证小果。便堪弹斥。未必須在十二年後。後因维摩。示疾毗耶。佛令弟子。诣彼问疾。故皆述昔被诃。辞不堪往。此是述昔诃。乃密弹也。若当座诃。如礼座去华等也。


【■记】维摩经有二诃。如弟子品。佛遣弟子问疾。皆述昔诃。辞不堪往。舍利弗言。忆我昔坐树下。维摩言。不必是座。为晏坐也。不於三界。现身语意。是晏坐。不起灭定。现诸威仪。是晏坐。不舍道法。现凡夫事。是晏坐。乃至不断烦恼。入於涅槃。是晏坐。如是坐者。佛所印可。时我世尊。闻语默然。不能加报。故我不任。诣彼问疾。是谓述昔诃乃密弹也。礼座者。经言。舍利弗见室中无有牀座。念诸大众当於何坐。维摩言。仁者为法来耶。为牀座耶。乃至夫求法者。不贪躯命。何况牀座。既问文殊。何等佛土。有好上妙功德。成就师子宝座。文殊言。东方度三十六恒河沙国。世界名須弥相。佛号須弥灯王。其座高八万四千由旬。严饰第一。维摩现神通力。彼佛遣三万二千师子座。入维摩室。乃至文殊与诸菩萨上人俱坐。当自立身。如彼座像。其得神通菩萨。即自变形为四万二千由旬。坐师子座。新发意菩萨。及大弟子。皆不能升。维摩语舍利弗。为須弥灯王如来作礼。乃可得坐。於是舍利弗等。作礼得坐。去华者。经言。天女以华散诸菩萨大弟子上。华至菩萨。即堕。至大弟子。便着不堕。一切弟子。神力去华。不能去。天问舍利弗。何故去华。答言。此华不如法。是以去之。天曰。弗谓此华不如法。是华无所分別。仁者自生分別耳。诸菩萨华不着者。已断一切分別想故。譬如人畏时。非人得其便。如是弟子畏生死故。色声香味触得便也。已离畏者。一切五欲无能为也。结习未尽。华着身耳。习尽。不着也。此当座(诃也)。


△二约教判。


四教俱说。藏。为半字教。通別圆。为满字教。对半说满等。故言对教。


【□注】四教俱说等。明部中用教也。盖以大斥小。逗大逗小。須四教故。四教俱说。方等说三藏者。一为弹斥之本。二为横来之机。


【■记】横来机者。未经阿含会。未闻生灭四谛。不证真理。故須说藏教。


【□注】如释籤云復有渐中。初入小行。及俗众室外。说无常道。


【■记】此引以证上横来之机。净名佛国品。佛说随其心净。则佛土净。舍利弗念。佛为菩萨时意岂不净。而娑婆不净若此。佛言。我此土净。而汝不见。於是佛以足指按地。即时三千大千世界。珍宝严饰。如宝庄严佛。无量功德宝庄严土。及佛摄神足。世界还復如故。求声闻乘。三万二千诸天及人。知有为法。皆悉无常。远离尘垢。得法眼净。八千比丘。不受诸法。漏尽意解。是为初入小行也。俗众室外说无常道者。净名方便品。长者现疾。国王大臣。长者居士。婆罗门。及诸王子。并余官属。皆往问疾。维摩因以身疾广说。如言。诸仁者是身无常。无强。无力。无坚。速朽之法。不可信也。为苦所恼。众病所集。乃至是身如毒蛇。如怨贼。如空聚。阴界诸入。所共合成。是也。


【■补】净名本无室内室外显文。今谓不能入大乘室。义同室外。


【□注】辅行十(二十四)云。方等旁用三藏。正用三教。以斥二乘。合二乘人。密成通益。不语菩萨者。转成衍中人也。


【■备】辨讹曰。菩萨復转成衍中人句。出玄籤会本二下。但今既言弹偏。则藏菩萨亦在其中。况復转成之事。或方等。或般若。其不转者。则般若後。亦仍有之。似不可局於方等。定转成衍。私谓。方等弹斥。似专指二乘小机受化。具历五时者言。如论法华八相授记。则二乘似皆菩萨机也。然玄籤转衍之文。自具深意。


【□注】对半说满。以满斥半也。故虽兼斥大。正在斥小。释籤引大经云。譬如长者。唯有一子。心常爱念。将诣明师。惧不速成。寻便将还。以爱念故。昼夜殷懃。但教半字。而不教诲。毗伽罗论。良由其子。力未堪故。毗伽罗论。翻字本。谓世间文字之根本。即满字也。若合喻者。半字。谓九部经。毗伽罗论谓方等典。即满字也。


【■记】大经如来性品。佛言。说初半字。以为根本。持诸记论。呪术文章。诸阴入法。凡夫之人。学是字本。然後能知。是法非法。乃至半字义者。皆是烦恼言说之本。满字者。是一切善法言说根本也。毗伽罗论。如辅行言。此论是字本。河西言。世间文字之根本也。典籍音声之论。宣通四辩。诃责世法。赞出家法。言辞清雅。义理深邃。虽是外论。而无邪法。将是善权大士所为。故今以譬方等经。


【■补】毗伽罗。光明记言。此翻记论。婆尼尼造。


【■备】兼斥大。不独指转衍之菩萨说。如下引殃掘经。文殊亦被诃也。


【□注】此据方等以大斥小。故以衍门三教之满。而对三藏之半。若文句云。无方等所对之三者。乃显法华部妙。唯一圆乘。不同方等对三之圆也。


【■记】若文句下。谓法华纯圆独妙。无復兼但对带。故方等对三之圆。望法华纯圆不同。


△三约时判。


若约时。则食时(第三时)。


【□注】即华严照平地中初食时也。(辰时)毗罗三昧经。有四食时。早起。诸天食。日中。三世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今是诸天食时也。


【■记】此约时也。毗罗三昧经言。食时四种。旦天食。午佛食。暮畜生食。夜鬼神食。佛断六趣因。令同三世佛。故曰午是法食时。十诵律言。唯天得过中食无罪。经以旦为天食时者。清旦之气。取於清故。若以支配。则寅卯辰。旦时。巳午未。中时。申酉戌。暮时。亥子丑。夜时。今方等即寅卯辰时。


【■备】辨讹曰。食时当约人中而论。不约天上也。私谓。一日三飱乃人每日之初食时。然早起天食。见经亦可配合。


△四约味判。


若约味。则从酪出生酥。此从九部出方等(三生酥味)。


【□注】约教论相生。约机论浓淡。既耻小慕大。如烹酪作生酥。


【■记】此约味也。净名经。迦叶言。我等何为永断善根。於此大乘已如败种。一切声闻。闻是不思议解脱法门。皆应号泣。声震大千。一切菩萨。应大欣庆。顶受此法。说此语时。三万二千天子。皆发菩提心。此所谓耻小慕大。如烹淡酪作浓酥也。从九部修多罗出方等。为相生。


△五准经判二。初引经徵起二。初引经。


信解品云。过是已後。心相体信。入出无难。然其所止。犹在本处。


【□注】过是已後。过鹿苑三藏之後。即今方等也。心相体信。父子互相。体悉信顺。子信父故。得果不虗。父信子故。闻大不谤。


【■记】此准法华判也。文句言。於藏教得涅槃价。此既不虗。今为菩萨说大乘法。亦復不虗。子信父也。佛知此等。见思已断。闻必不谤。无漏根利。闻即生信。父信子也。


【□注】入出无难。文句六(二十九)云。由是见尊特身。闻大乘教。名此为入。復被诃斥。犹见丈六。说小乘法。名此为出。大小入出。皆无疑难也。(文)释籤三(二十三)云。不同畏惧王等之时。故云无难(文)。


【■记】畏惧王等。信解品云。尔时穷子遇到父舍。住立门侧。遥见其父。踞师子牀。宝几承足。诸婆罗门。刹利居士。皆恭敬围绕。乃至穷子。见父有大势力。即怀恐怖。悔来至此。窃作是念。此或是王。或是王等。非我佣力得物之处。不如往至贫里。肆力有地。衣食易得。乃至疾走而去。此则疑难之际。今既体信。故无难也。


【□注】然而修空观。用事识。见生身。住权理。修中观。用业识。见尊特。住实理。今二乘人。虽修空观。入见尊特者。由业识故。盖事业二识。为见相之本。故解谤云。入见尊特。功由业识。教未开故。且住草庵。


【■记】此明二乘见尊特之所以也。妙宗言。相起之本。其本乃是权实二理。空中二观。事业二识。就此分之。则生身尊特。如指诸掌。金光明疏言。丈六身佛。住真谛。丈六尊特合身佛。双住真中。尊特身佛。双住俗中。法身佛。住中道。此依二理。故有二佛。众生二识。有二观因。故感二佛。盖事业下。释明二乘。由业识见尊特之故。起信论云。言二识者。佛用有二种。一者依分別事识。凡夫二乘。心所见者名应身。以不知转识现故。见从外来。取色分齐。不能尽知故。二者。依於业识。谓诸菩萨。从初发意。乃至菩萨究竟地。心所见者。名报身。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住依果。亦復无量。种种庄严随所示现。即无有边。不可穷尽离分齐相。随其所应。常能住持。不坏不失。如是功德。皆因诸波罗密等无量行熏。及不思议熏之所成就。具足无量乐相。故说为报。据此。则知事业二识。为见相之本。故二乘由业识见尊特也。解谤下。证释。意明法华开权。则废草庵。既未论开。正处权理。故住草庵。身为客作。但由业识之功。见尊特池。


【■备】事识见生身。业识见尊特。亦一往分耳。其实见生身时。亦用业识。由二乘不知有七八二识。不达境由心现。但用前六识心分別。故曰用事识也。见尊特时。亦不废事识。但约已断见思。离分別故。已闻大法。渐纯熟故。尔时具惑。唯是无明。则所用。亦是业识。不专定修中观也。又二乘本是退大取小。过去曾修中观之种得见尊特也。光明记言。如来以法界用。随顺众生事业二识。现报应身。应身。是生身。报身。是尊特身。及法性身。依事识者。但见应不能覩报。以其麤浅。不穷深故。依业识者。既覩报亦能见应。以知真如。起二用故。应知真如之用。现佛相大。有三品。一华严谈相好数。有十莲华藏世界微尘。二无量寿经。明八万四千相好光明。三此经。及法华。般舟等。三十二相。八十种好。此三品相既是真如全性之用。若多若少。皆无边际。故悉称海。无非尊特。然有通局。以藏尘八万。局业识见。其三十二通事识见。名生名应。若业识。即无有边。不可穷尽。离分际相。名尊特属报身也。为见相本者。以事识。乃见丈六相之本。凡夫不达唯心。未离分別。但以思议比量之智所感见者。名应身。见从外来。取色分齐。不能尽知也。业识乃见尊特相之本。谓诸菩萨。能了唯心。已离分別。就以不思议现量之智心所见者。名报身。相好无边。离分齐相也。


【□注】犹在本处。犹居罗汉果。保证真空也。


【■记】文句云。虽復得闻大乘。谓是菩萨事。非己智分。不肯回小向大。犹居罗汉。不言未来当得作佛。故犹在本处。


△二徵起。


此领何义。


△二答释所领。


答三藏之後。次说方等。已得道果。心相体信。闻骂不嗔。内怀惭愧。心渐淳淑。


【□注】已得道果。真空灭寂之道。小乘罗汉果也。


【■记】真空寂灭。拣非第一义寂灭。小乘罗汉。拣非菩萨大罗汉果。


【□注】闻骂不嗔。妙玄十(十八)云。恣殃掘之讥。任净名之折。


【■记】妙玄云殃掘之经。弹斥非常。分明余教。释梵四王。及佛弟子。乃至文殊。皆被诃斥。释籤引殃掘偈云。云何名为一。谓一切众生。皆以如来藏。毕竟恒安住。云何名为二。所谓名与色。此是声闻宗。斯非摩诃衍。云何名为四。所谓四圣谛。是则声闻宗。斯非摩诃衍。一切诸如来。第一毕竟常。是则大乘谛。非苦是真谛。云何名为五。所谓彼五根。是则声闻宗。斯非摩诃衍。所谓彼眼根。於诸如来常等。具如止观七引。乃至增十。亦復如是。如是等文。弹诃声闻。明於常住。最为显着。余如彼经。任净名折者。如述昔诃。当座诃。验知二乘。已尽结使故不嗔也。


【□注】内怀惭愧。释籤云。谓受弹斥。令歎大自鄙。即其(益相)。


【■记】领受弹诃。是愧己。歎大自鄙。是惭人。


【□注】心渐淳淑。密得通益也。


△三般若五。初约部判。


次说般若。转教付财。融通淘汰。


【□注】次说般若等。明部意也。转教融通。约法。付财淘汰。约喻。所以令其转教菩萨。意在二乘领知法门。故曰付财。二乘本所不知。但谓加被令说。故曰转教。妙乐七(二十)云。於佛即是付财。二乘自谓加说。故般若中云。岂声闻人。敢有所说。有所说者。皆是佛力。由机未转。且言被加(文)。


【■记】此约部教也。以須菩提解空。舍利弗智慧。佛於般若会。以不共般若空慧。加被二人。教大菩萨。意在二乘。领知众物。贯统法门。名为付财。其如二乘。不会佛意。无希取一飱之念。但言佛被。令我说耳。故曰转教也。如大品言。佛告須菩提。汝当教诸菩萨般若波罗密。时诸菩萨等念。須菩提自以智慧说般若耶。为是佛力。須菩提知诸摩诃萨大弟子诸天心念。语舍利弗。敢佛弟子有所说。有所说法教授。皆是佛力。佛所说法。法相不相违背。是善男子。学是法。得证是法。佛说如灯。舍利弗。一切声闻辟支佛。实无力能为菩萨说般若波罗密是也。


【□注】般若会一切法皆摩诃衍。故曰融通。以空慧水。荡其执情。故曰淘汰。


【■记】般若示知八十一科诸法无非摩诃衍。故曰融通。然执法之情。二乘未尽。即以摩诃空慧之水。涤荡之。故曰淘汰。八十一科见下。


【■补】籤曰。以圆斥三。及圆斥藏。即圆融为融。以三教斥藏。即融通为融。今乃三教融通之融也。


△二约教判。


此般若中。不说藏教。带通別二。正说圆教。


【□注】此般若中等。部中用教也。不说藏教。光明记四(三)云。诸部般若。广示衍中三教空慧。復以三藏为助道观。又仁王般若。说四无常偈。恐其恡国。正助合行。


【■记】空慧之机。有闻持义持。若义持利。闻持钝者。则不广谈四种空相。唯说即边一种空慧。若闻持利。义持钝者。则为广谈空相。既以三藏为助道观。则非正谈。故可言不说也。仁王下。约正助合行证释。普明王为班足所获。王言。愿听七日。饮食沙门。许之。法师为说四偈。第一无常偈云。劫烧终讫。乾坤洞然。須弥巨海。都为灰颺。天龙福尽。於中凋丧。二仪尚殒。国有何常。二苦偈云。生老病死。轮转无际。事与愿违。忧悲为害。欲深祸重。疮疣无外。三界皆苦。国有何赖。三空偈云。有本自无。因缘成诸。盛者必衰。实者必虗。众生蠢蠢。都如幻居。声响皆空。国土亦如。四无我偈云。识神无形。假乘四蛇。无明保养。以为乐车。形无常主。神无常家。形神尚离。岂有(国耶)。


【□注】带通別二。正说圆教。此约圆实部主而说。盖一代教。主意在圆。若辅行十(二十四)云。般若傍用通教。正用別圆。加於二乘。密成別益。(文)释籤三(二十三)云。前於方等。义已成通。故至般若。唯須此二。明不共者。说部意也(即不共般若意也。正用別圆)。


【□注】意虽不共。犹有方等新受小者。至此須通。亦有衍门傍得小者。是故兼用。(文旁用通教)此皆部中用教意也。


【■备】若辅行下。玉师引释。以杜後难。谓般若带通別。正说圆者。辅行傍用通教。正用別圆等文。如何消释耶。释籤下。证释。谓辅行所说。即释籤已有方等成通之义。正用別圆。以有新受傍得之机。故須傍用通教。是辅行释籤之文。皆部中用教之意。谛观师正用圆教之语。约圆实部主而说。意各有在。两不相妨也。集注问答云。方等横来之机。是藏教小乘。衍门傍得小者。乃是通教。以通教正化菩萨。傍化二乘。故云衍门傍得小者。


【□注】共部。释籤云。诸部般若。以但不但二种。中道不共之法。与二乘共说。例方等部。非无此义。以方等经多顺弹诃。共义稍疏。般若於菩萨。则成共说(此据三根解源)。


【■记】共部者。但不但中。例前方等。非无与二乘共说义。以方等经。多顺弹诃。如净名经室包乾象。手掷大千。借座灯王。请饭香积。种种难思之法。虽对二乘面说。但意在弹诃。令耻小慕大。故共说义稍疎。而般若正用別圆。则成共说也。三根解源者。妙玄云。三人入智不同。如大品。明非漏非无漏。初人谓非漏是非俗。非无漏是遣着。何者。行人缘无漏生着。如缘灭生使。破其着心。还入无漏。此一番二谛也。次人闻非漏非无漏。是非二边。別显中道。中理为真。又一番二谛也。又人闻非漏非无漏。即知双非。正显中道。中道法界。力用广大。与虗空等。一切法趣非有漏非无漏。又一番二谛也。籤释云。非无漏是遣着者。无漏无着。由行者着心缘之。今破其着。故名为非无漏也。又云。漏无漏。本是通法。为成接义。故云双非。空不空。本是別法。一切法趣。本是圆法。於一一法。三人取解不同。故约漏等。以示解源也。为成接义者。以別接通。以圆接通也。解见七卷。

 


 


【■备】集注问答。问。般若既以但不但中法。与二乘说。故部名共。云何约教。唯通名共。答。约部。则二酥时。二乘亦闻但不但中名共。华严聋哑名不共。约教。则別圆菩萨法。故不共。通则三乘同行。故共。然约部名共。於教仍是不共。以虽闻而无心希取。故共犹不共也。又问。约部论共。虽通方等。既顺弹诃。得名共否。答。被弹而生耻慕。由闻共说之功。即被弹处。全成共说。虽共义稍疎。得名共部。


△三约时判。


约时。则禺中时(第四时)。


【□注】禺中。说文云。日在巳。曰禺中。


【■记】此约时也。统纪言。禺亦作隅。日影在中之边(隅故)。


△四约味判。


约味。则从生酥出熟酥。此从方等之後出。摩诃般若(四熟酥味)。


【□注】约教。生熟二酥相生次第。约机。则二乘心渐通泰。自知萤火。不及日光。敬伏之情。倍更转熟。如从生酥。转成熟酥也。


【■记】此约味以显教之相生次第。机之渐渐纯熟也。可以意知。


△五准经判二。初引经徵起二。初引经。


信解品云。是时长者有疾。自知将死不久。语穷子言。我今多有金银珍宝。仓库盈溢。其中多少。所应取与。


【□注】长者。喻如来。世间长者。具十德。如来。具十号。


【■记】此约法华判也。长者十德。文句言。一姓贵。二位高。三大富。四威猛。五智深。六年耆。七行净。八礼备。九上歎。十下归。如来十号者。一。佛从三世真如实际中生。二。功成道着。十号无极。三。法财万德。皆悉俱备。四。十力雄猛。降魔制外。五。一心三智。无不通达。六。早成正觉。久远若斯。七。三业随智。运动无失。八。具佛威仪。心大如海。九。十方种觉。所共称誉。十。七种方便。而来依止。


【■备】集注十号。正如来十德。非授记莂之十号。


【□注】有疾者。法身无病。随机权示也。自知将死不久。文句六(二十九)云。有机则应为生。机尽应谢为死。今化机将毕。应谢非久也。多有金银。文句六(二十九)云。金。即別教理。银。即通教理。大品所明真谛。不出此二。而言多有者。理则非多。约种种门亦得言多。(文)妙乐七(十九)云。大品有圆。何故但云不出通別。答。一者。但语通別理。已摄余二。论能诠教。必須具四。今且从理。故云不出此二。二者。二乘至此。多成通別。亦且言之(文)。


【■记】多有者。如如之理。一亦不立。但约种种能诠之门。故所诠之理亦不妨言多。如空非十八。约破十八法得名也。妙乐下问中。以经有圆难。答有二意。一约理。意明言通该藏举別摄圆。教名分別。必当区分。无生。先论。生灭。无量。後演。无作。自渐至圆。必須具四。是则今文从理含摄也。二就机。意明二乘修得。类有旧新。若从竖来之众。已经乳酪生酥。般若直成別益。若横来机。未受弹诃。至此令得通益。虽说三教。今且从机得益边也。


【□注】珍宝者。文句六(二十九)云。劝学中明。一切法门皆是珍宝。(文)仓库盈溢等。文句六(二十九)云。仓是定门。即百八三昧。库是慧门。即十八空境也。通別两种定慧仓库。包藏一切禅定智慧。无所缺少。内充外溢。故云(盈溢)。


【■记】百八三昧。十八空。大论。法数。广载。辅行曰。破十八有。言十八空。对百八散。言百八定。此中通別定慧。配仓库可知。内充约体。外溢约用。


【□注】其中多少者。说於般若。则有广略二门。略则为少。广则为多。自行为取。化他为与(文)。


【■记】大品云。知色如相。知受想行识。乃至知一切种智如相。如是能知一切法略广相。大论云。广者从八万四千法聚已来。无量佛法。略者。乃至小品中一品。一品中一段。又略者。知诸法空。无相。无作。无生灭等。广者。诸法种种。別相分別等也


△二徵起。


此领何义。


△二答释所领。


答。明方等之後。次说般若。般若观慧。即是家业。空生身子。受勅转教。即是领知等也。


【□注】般若观慧。妙玄十(十八)云。大品或说无常无我。或说於空。或说不生不灭。皆历色心至一切种智。句句回转。明修行法。(文)即观慧义也。


【■补】回转者。如说无常等已。即云当依无常无我修学。乃至说不生不灭已。即云当依不生不灭修学。此能观法。色心至一切种智。即所观境。


【□注】家业。长者宅。为大乘家。诸珍宝。为不思议业。妙乐七(二十)云。前云付财。今云付业。财从所营。业即造作。皆是菩萨。修德三因之作业也。名异义同。故得互举。


【■记】不思议业。指圆教一乘具足不思议心法。修德三因者。经明了义心王。为正因。缘因者。十六王子覆讲闻法。今日解者是也。今日闻法作佛。名真子。为了因也。


【□注】空生身子。須菩提翻空生。解空第一。舍利弗。翻身子。亦云鶖子。智慧第一。


【■记】須菩提初生。库藏悉空。故言空生。经明佛从忉利。下阎浮提。須菩提念。此大众虽復殊特。皆归无常即了法空。作是观时。即得道证。故佛言。观诸法空。是为见佛法身。得真供养。供养中最。故称解空第一。身子。取身端意。鶖子。舍利弗母。身端眼净。如鶖鹭。连母得名。智慧第一者。在胎已令母辨胜舅。八岁登座。十六国议论无双。七日中遍达佛法。故佛云。一切众生智。唯除佛世尊。欲比舍利弗。智慧及多闻。於十六分中。犹尚不及一。


【□注】受勅转教。受如来之勅命。转教菩萨。即加被说也。以空慧为入道之主。故加二人。辅行六上(十二)云。凡言加者。加於可加。須菩提空。与般若空。相应相似。是故佛加。令其说空。般若是智慧。故亦加身子。所以但加此二人也(文)。


【■记】非空不能荡相。非慧无以发明。故加二人。大论问。佛不自说。况诸菩萨胜声闻。何故令声闻为诸菩萨说。答。众见佛身。过須弥山。心皆惊怖。各念云何从佛闻法。故命声闻为大众说。


【□注】领知。妙乐二(十八)云。被加为奉命。所说名领知。名说为领。无別领也。(文)此是熟酥益相。得此益已。义成別人。净名疏云。大品二乘。已有入假之义。(文)观音玄记上(十二)云。声闻转教。密破尘沙。(文)大品会法(八十一科皆摩诃衍)不会人(而无希取一餐之意)。


【■记】大品会法。亦说知意。八十一科。谓色。心。五阴。十二入。十八界。四谛。十二因缘。十八空。六度。四智也。无希取者。信解品云。尔时穷子即受教敕。领知众物。金银珍宝。及诸库藏。而无希取一飱之意。然其所止犹在本处。下劣之心。亦本能舍也。


△三总结。


已上三味。对华严顿教总名为渐。


【□注】总结渐中三味。


天台四教仪注彚补辅宏记卷一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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