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撰述·经部 律部 | 论集部 密经仪轨部 | 中国撰述·华严部疏 | 方等部疏 | 般若部疏 | 法华部疏 | 涅槃部疏| 小乘经并圣贤集疏 | 大小乘释律部
中国撰述·大小乘释论部 | 中国撰述·三论宗 | 中国撰述·法相宗 | 天台宗 | 华严宗 | 真言宗 | 戒律宗 | 净土宗 | 禅宗 | 礼忏部 | 史传部
当前位置:清净莲海大藏经(非赢利,纯公益网站) -> 卍新纂续藏经 -> 中国撰述·般若部疏

TOP

金刚经注疏(一)
2013-11-15 09:22:01 来源:清净莲海佛学网 作者: 【 】 浏览:655次 评论:0

卍新纂续藏经 第24册  No.456


【唐 慧净注】


金刚般若经注序


大常博士河南 褚亮 撰


若夫大块均形役智从物情因习改性与虑迁然则达鉴穷览晈乎先觉炳慧炬以出重昏拔爱河而升彼岸与夫轮转万劫盖染六尘流遁以徇无涯踳驰而趍捷径不同日而言也頴川庾初孙早弘笃信以为般若所明归於正道显大乘之名相标不住之宗极出乎心虑之表绝於言像之外是以结髮受持多历年所虽妙音演说成诵不亏而灵源邃湛或有未悟嗟迷方之弗远睠砥途而大息属有慧净法师博通奥义辩同炙輠理究连环庾生入室研几伏膺善诱乘此誓愿仍求注述法师悬镜忘疲衢蹲自满上凭神应之道傍尽心机之用敷畅微言宣扬至理曩日旧疑涣焉氷释今兹妙义朗若霞开为像法之梁栋变羣生之耳目辞峯秀上映鹫岳而相高言泉激壮赴龙宫而竞远且夫释教西兴道源东注世阅贤智才兼优洽精该睿旨罕见其人今则沙门重阐藉甚当世想此玄宗郁为称首岁惟阉茂始创怀袖月躔仲吕爰兹绝笔缁俗攸仰轩盖成阴扣钟随其小大鸣劒发其光彩一时学侣专门受业同涉波澜递相传授方且顾蔑林远俯视安生独步高衢对扬正法辽东真本望悬金而不刊指南所寄藏羣玉而无朽岂不盛哉岂不盛哉。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卷上并注


纪国寺释 慧净 注


如是。


信辞也。信则所言之理顺。顺则师资之道成。辞无繁约。非信不传。故建言如是。


我闻。


证闻也。亲承曰我闻。传受曰所闻。此曰我闻。则亲承音旨也。


一时。


化辰也。即法王启运之日。大众嘉会之时。


佛。


化主也。大师之名。以觉为义。一自觉。二觉他。三觉满。异凡夫故自觉。异二乘故觉他。异菩萨故觉满。三者备矣。受佛名焉。


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化处也。国是游历之境。园是依止之所。住国为化在俗之徒。住园为统出家之众。舍卫此云闻物国。胜物多出此土。嘉名远振诸国。故曰闻物国也。祇陀是太子之名。此云战胜。太子载诞之时。王破敌军之贼。官人闻奏。遂以名。给孤独是国臣之号。本名須达。須达内慈而外富。赈贫恤寡。乡人美之。因以号焉。园是須达所买。树是祇陀之施。树为別物。园即总名。君上而臣下。不可直称独园。园总而树別。不可但言祇树。故兼之也。买园施树。事在別也。


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同闻也。比丘有三义。一曰怖魔。二曰乞士。三曰破恶。怖魔在初。乞士居次。破恶最後。夫创轨玄门。即达降魔之志。故剃髮染衣。天宫动而魔怖也。身为道器。身安即道隆。故已沾法服。須乞食以资身也。圣人道长。凡夫道消。故所修已满。即破恶以证果也。


尔时。世尊。


上明通序以证。信下明別序以发。起世尊化主。也成实论。云具上九。号故曰世尊。


食时。


化辰也。旭旦即始营未毕。晚日则饭食復终。莫若辰午之间。正是初成之际。此辰行乞。故曰食时也。


着衣持鉢。


化仪也。外道或不着衣。或以手捧食。为破裸形外道故。所以着衣。为破手捧外道故。所以持鉢。被僧伽梨衣。故曰着衣。执四天王所奉之鉢。故云持鉢。


入舍卫大城。


化处也。此城家九亿。纵横十二由旬。故言大也。园南而城北。自外以适内。故言入。


乞食。


化事也。由从之而乞食。则成彼之福田故也。


於其城中。次第乞已。


化等也。夫舍富从贫。即益贫不益富。舍贫从富。即益富不益贫。舍富从贫。故大迦叶所以被呵。舍贫从富。故須菩提所以置鉢。今佛不尔。故云次第乞也。


还至本处。


知足也。由知足故乞不过量。由乐静故还归本所也。


饭食讫。


化终也。金刚之体。岂资於食。为益物故。现同饭也。


收衣鉢。


上叙行涂乞食。下明敷坐入静。欲令众生生福故。所以行涂而前乞。欲令众生生智故。所以入静而後说。收衣鉢者。屏外缘也。制僧伽梨衣。为入聚落。受四天王鉢。为贮资粮。还至本处。故衣須收。饭食事讫。故鉢須置也。


洗足已。


行涂所以秽足。敬定所以清身。


敷坐而坐。


正入静也。将欲说法。故敷师子之坐。即事入定。宜结跏趺之坐也。


时。长老須菩提。


上明序分。言兴致之由。下明经体。彰即坐之益。长老。尊称也。須菩提。此云善吉。亦曰空生。生时其室尽空。故曰空生。父母问师。师云唯善唯吉。故言善吉。


在大众中。即从坐起。


但尊人重法。理自不可端拱。况即事请道。所以侧身避席。


偏袒右肩。


既表师资之仪。示有駈策之相。亦是随从国法。即以右袒为恭。


右膝着地。


屈曲伏从。示无违拒之貌。


合掌恭敬。


敛容祗肃。显有专一之心。


而白佛言。希有。世尊。


既欲请道。宜先歎德。歎德之意。即为请益之基。希有世尊之言。命章总歎之谓也。


如来。


如目真如。来目无分別智。如以不异为义。来以至处为功。三世诸佛皆以无分別智。乘真如之道来成正觉。故曰如来也。


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属诸菩萨。


菩萨者。此云道心众生。护念约转法轮时。化深行菩萨。付属约般涅槃时。化浅行菩萨。护念者。护是防其自身与智慧力。令成就佛法。念即缘其所化弟子与教化力。令成就众生。化力有三。一神通轮。二记心轮。三正教轮。神通转变。故能使背邪以归正。记心言实。故能使除疑以生信。正教示理。故能使舍恶以修善。付属者。付是将浅以授深。属即教深以化浅。浅行菩萨於功德有二种。一已得。二未得。已得者欲令不舍。未得者欲使增修。故将浅以付深。属深化令不退也。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


言善者。为异阐提外道之流。男女者。即简二根阍阉之类。


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阿名无。耨多罗名上。三名正。藐名遍。後三名知。菩提名觉。总曰无上正遍知觉。正是如理智。遍是如量智。知是无分別智。觉是无分別後智。如理智缘真。故言正。如量智缘俗。故言遍。无分別智断二种无知。故言知。无分別後智出眠梦之表。故言觉。此四智即佛果之正体。人若发心远求此体。名曰发菩提心。此立为问之本。


应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夫法门虽旷。不出大乘之与小乘。因德之与果德。此经显大乘法门。明菩萨正行。所以请因而不请果。由因成必得果故。亦举果以明因耳。大乘明因有三。一应得因。二加行因。三圆满因。所应得者谓菩提心。所可行者谓十度行。所須满者谓三德果。发心因乎佛性。起行因乎发心。圆果因乎加行。故以佛性为应得之因。发心为加行之因。加行为圆满之因。此文应具三问。初问云云何住。此请加行因。言欲发菩提心。住何心而成发。次问云何修行。此请圆满因。言欲修菩萨行。起何行而成修。後问云何降伏其心。此重请圆满因。言欲灭正行障。降何心而成灭。然因既有三。但请後二。何也。夫初因本有。本有者非佛事。後二新生。新生者是佛事。非佛事者。有说亦有。无说亦有。由此义故。不待问而自成。是佛事者。有说则有。无说则无。由此义故。必因请而方立也。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说。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属诸菩萨。


赞而後述。重其言也。


汝今谛听。当为汝说。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诫而後许。专其意也。


唯然。世尊。愿乐欲闻。


长老蒙许。言志愍也。


佛告須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


摩诃言大。大菩萨也。先答第一问而言降伏者。只令住四恩德而发心。即降伏凡夫二乘心也。四恩者。一广心。二第一心。三常心。四无倒心。前二明度而能周。即以广降狭。後二明度无所度。即以无降有。以广降狭是伏二乘心。以无降有是伏凡夫心。伏凡夫心显有智慧也。伏二乘心明有慈悲也。此先总教。下即別叙。


所有一切众生之类。


此明广恩也。众生之类今略举三。将列別类先总別叙发之也。


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


此列生类。生者新诸根起也。依[谷-禾+卵]而生曰卵。含藏而出曰胎。假润而兴曰湿。欻然而现曰化也。


若有色.若无色。


此列界类。界者差別义也。一欲界。二色界。三无色界。欲界必兼有色。色界其必无欲。无色一界无色无欲。言若有色。即摄下二界众生也。言若无色。即摄上一界众生也。


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


此列性类。性者体义也。一切众生以想为性。一.有想。谓有心而麤。二.无想。谓无心而寂。三.非有想非无想。谓虽有心非麤非寂。非麤故异乎有想。非寂故异乎无想。故曰非有想等。言若有想。即摄七有想定及欲界众生也。言若无想。即摄二无想定及无想天众生也。言若非有想非无想。即摄非想非非想天众生也。此並是广心之境。欲求无上道。应先住之而发心也。


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


此明第一恩也。前虽广度。若与人天之乐。名曰下恩。若与二乘之乐。名曰中恩。若与大涅槃乐。名曰上恩。涅槃以真如为其体。以静息为之义。静即静三惑因。息即息三苦报。静惑因故建有余之名。息苦报故立无余之目。我皆令入。能施恩心也。无余涅槃。所施恩体也。而灭度之。施恩正事也。


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


此明常恩也。菩萨所以能常化者。由悲智兼修也。若有悲而无智。即滞有以生疲。若有智而无悲。即着空以取证。若带悲而行智。即缘空而不取。若带智而行悲。即化恒而不息。如是灭度无量众生。此明化俗有悲。实无众生得灭度。此显缘真有智。缘真有智故物我一体。化俗有悲故恒行不息。


何以故。


下明无倒恩也。疑曰。前言灭度众生。後言无生得灭度。何谓也。


須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我等四执是分別之心。分別之心是菩萨正障。有我等相。自惑未亡也。即非菩萨。有倒何能化物。翻此义者。无我等相。即自惑已尽。乃名菩萨。无倒故能常化也。


復次。須菩提。菩萨於法。应无所住行於布施。


自下次答修行问。行即布施。今教布施。令离三障。一不行障。二僻行障。三倒行障。不着自身。离不行障。不着报恩。离僻行障。不着果报。离倒行障。夫着自身者。爱己而恶人。有恡而无施。无施即不行。不行障行也。今本阙此。別本曰。不住於事而行布施。事即自身也。於法应无所住者。此离僻行障。法者。恩境也。谓供养恭敬之流。称名扬德之类。事绪繁旷。故以法语总之也。若施求此报。名曰僻行。僻者。一僻因。不以悲智为方便。二僻果。不以大觉为所求也。


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


此离倒行障。正报是受体在法尘。依报是受资即五尘。生死之受。无乐而计乐。是名倒为。生乐受求乐受资。名倒行。不令住五尘。即舍依报。不令住法尘。即舍正报。但令为无上菩提而行布施。即菩萨正行也。但言布施。亦具三檀摄六度。三檀者。一.资生檀。摄布施一度。即体名也。二.无畏檀。摄戒.忍两度。众生於我。或已作恶。或未作恶。未作者而不犯戒。施无畏也。已作者而不报忍。施无畏也。三.法檀。摄精进.禅定.智慧三度。精进故诲而不倦。禅定故言必逗机。智慧故所说无倒。若能如是布施。即离三障.行三檀.摄六度。具菩萨三行。一离障行。二正行。三圆满行。菩萨住大乘中。应如是修行也。


須菩提。菩萨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自下次答降伏问。相为所住。心为能住。相谓三轮体。一施者相。二受者相。三财物相也。心谓三轮想。即施者想。受者想。财物想。相是分別性。即相结。想是依他性。即麤重结。此二是菩萨正障。若菩萨作无性观。分別本来无相。故相结灭。依他本来无生。故麤重灭。若能於六度之中。行一一度。並离三相及三想。即是降伏执相之心。成就无相之行。


何以故。


疑曰。住相何损。舍相何益。而令舍相。不令住邪。


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答明福难量也。何者。无相是真。有相是俗。真理即通。俗事即隔。无相之心。契真理而无际。所生功德岂俗事之可量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东方虗空可思量不。


更显难量义。空有三德。故不可量。一性常。二体一。三容受。今问东方空体。论其远近。可度量不也。


不也。世尊。


向东无际。不可量也。


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虗空可思量不。


次问九方。


不也。世尊。


所向无际。悉不可量。夫虗空之体是一。约色以辨十方。欲显无相之心是一。寄行以阶十位。容受东方色。即说东方空。摄受初地行。即为初地体。余方余地亦如是。


須菩提。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


明喻既毕。此即合之。


須菩提。菩萨但应如所教住。


夫着相行施。是有住之住。忘相行施。是无住之住。今劝舍有住之住。住无住之住。故云。如所教住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


前来依问正答。自下因答断疑。正答即标宗略说。断疑即开宗广说。


○然体有三。一正教经。二正行经。三正果经。教是章句。行是六度。果是三身。今先约正行断疑。疑曰。若住相行因。可感有相之报。忘相行因。应得无相之果。云何世尊本行忘相之因。今得有相之果。果既有相。则因非无住明矣。佛欲断此疑。故为断问。身相即三十二相。可以妄中之身相。见真中之妙体不。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


須菩提承刀奉答。身相是妄。如来是真。不可依妄以观真体也。


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


晓不也意。身相即非身相。略有三义。一由聚。二由相。三由性。由聚者。身相以隣虗为体。九微十微为聚。约方分以扸之。度隣虗而必尽也。由相者者。身相以有为为体。生等八法为相。约前後以推之。极刹那而自坏也。由性者。身相以境界为体。以分別性为性。约无相以观之。入唯识而成空也。由此三义。不可以相观如来也。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須菩提答称佛心。佛更成其义也。凡所有相。则凡有生等之八相。皆是虗妄。不越聚等之三体。若见诸相非相。遣妄以入真。则见如来。证真以离妄。若然者。忘相行因是依真如所得之果。何关有相。不可见方便之相。以相为真。即以果谤因。疑因为住也。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


自下次约正教断疑。疑曰。前说不住之因深而难行。後说无相之果深而难得。未来世颇有得闻是经。信行无住之因。必得无相之果不也。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说。


将立有以答之。先呵无以止问。故言。莫作是说也。


如来灭後後五百岁。


夫法身则无始无终。应身则有始无终。化身则有始有终。王宫初生为始。双树入灭为终。故曰如来灭也。如来灭後。初五百年解脱得坚固。次五百年禅定得坚固。後五百年多闻得坚固。此时虽多不信。然有信受之者。


有持戒修福者。


持戒者多是出家菩萨。修福者多是在家菩萨。智度论云。出家之人以尸罗为上首。在家菩萨以檀那为上首。


於此章句。


章言大分。前说不住之深因。此为一章。後说无相之深果。復为一章。句言委细。不住因中。不住色等之流。无相果中。相即非相之类也。


能生信心。以此为实。


信行无住之因。必得无相之果。故言以此为实。


当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於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


善根有三。一无贫。二无瞋。三无痴。由此善根。於佛田中烧香散华。称名扬德。故言种也。不於一佛者。树因不浅也。已於无量者。植福久深也。


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


欲显信虽少而福多。故云乃至一念也。


須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


肉眼是见而非知。比智是知而非见。证智是见亦是知。言知。明非肉眼之所见。言见。明非比智之所知。即是证智。知其名身。见其色行。故双言也。


得如是无量福德。


得有二义。一生。二长。本无今有。曰生。已有熏修。曰长。福德通论有三。一有量有。尽谓凡夫所修福。因心偏故有量。果有为故有尽。二有量无尽。谓二乘所修福。因不遍故有量。果无为故无尽。三无量无尽。谓菩萨所修福。因心遍故无量。果无为故无尽。信经所得之福即是第三。故言无量也。


何以故。


欲晓无量意。故发问以徵之也。


是诸众生。无復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


下答意明。一由达人法二空。二由成取舍两行。所以生一念信心。得无量福德。此明达於人空。离人我四执也。夫我是自在之名。人为主宰之目。众生取续前为义。寿者以接後为能。此四同为人执。随用以立四名。离此四执。故曰无我等相也。


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別本曰。无相无无相。此明达於法空。离法我四执。夫法相者是有法执。迷俗谛起俗谛法相。不出所取之境能取之心。分別无相故无所取之境。依他无生故无能取之心。故云无法相也。非法相者。是无法执。迷真谛起若真如。约俗谛不可说为有法相真如。约真谛应可说为无法相。今明待俗有故言真无。有既坏故无亦遣。故云无非法相也。相者是亦有亦无执。迷非安立谛起何者。初破俗有言非有。非有似是无。後破真无言非无。非无似是有。若尔。真如应亦有相亦无相。今明真如之体。异根尘之有。故不可安立为有相。异兔角之无。故不可安立为无相。故云无相也。无相者是非有非无执。迷言说起若真如。非有相非无相。即应心行处灭言语道断。若尔如来何所说。今明真如虽不可说。由佛方便故。或说为有相。或说为无相。故云无无相也。总而言之。真如非有故增益灭。非无故损减灭。非亦有亦无故相违灭。非非有非无故戏论灭。


何以故。


欲晓障尽意。故发问以徵之也。


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着我人众生寿者。


答意明法我执为因。人我执为果。人执即断故不生。法执即伏而不起。故论曰。但有无明。便无现行麤烦恼。若心取相。即法执上心。则为着我人执起也。此先总答。下別叙之。


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


此明有法执上心。即人执还生也。


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


此明无法执上心。即人执还生也。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


次结成取舍两行。不应取法。不令执文以取义。即令舍文也。此示正闻相。不应取非法。当令顺文以取意。不可一向拨文为非法。復令取文也。此是实信相。


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引喻显之。筏者为度故須取。到岸故須舍。修道亦尔。凭筌乎会理故須取。得理乎忘筌故須舍。执文为法是善心而尚舍之。若执文为非法是不善心。固須舍之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


自下次约正果断疑。疑曰。前说不可以相见如来。则如来是无相。无相之中无动无作。云何世尊就草座而成道。指拘隣而说法。佛欲断此疑。故为斯问。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


下答意明佛有三身。法身.应身.化身。法身以如为体。应身以智为体。化身以色为体。无觉无说言法身。有觉无说言应身。有说无觉言化身。須菩提言。如来定以真如为体。真如非法非非法。故云。如我解佛所说义。然菩提为所得及所说。如来为能得及能说。菩提非法非非法。故无所得及所说。如来非法非非法。故无能得及能说。故云。无有定法名菩提。亦无定法如来可说也。


何以故。


欲证无说意。故发问以徵之也。


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


答意明化身虽说。然所说之义甚深。过闻慧境。听者不可以耳识。作有无二相取。故云不可取。所显之理徵细过思慧境。说者不可以舌根。作有无二相说。故云不可说。离有性故非法。离无性故非非法。维摩经曰。其说法者。无说无示。其听法者。无闻无得。即其义也。若化身能说者。何故论云。应化非真佛。亦非说法者耶。既云化佛非真佛。亦是化说非真说。且復说无定相。故云。非说非无化佛不定相说也。


所以者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別。


欲显所说非法非非法。故举所证以明之。夫觉无为最浅者名須陀洹。觉无为最深者名为佛。此其差別也。能觉者应身耳。由应身如是觉。故化身如是说。所觉既非法非非法。故所说亦非法非非法也。所以通说一切贤圣者。欲显一切圣人同证无为为体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满三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宁为多不。


自下次显断疑功用。夫於经有疑即怀谤以生罪。於经无疑即信受而生福。欲显所说之法。虽不可取不可说。然受说能诠之教。即生福无边。故为斯问。一須弥.一日月.一四天下。为一小世界。即以小世界为本。其数至千。名小千世界。即以小千为本。其数至千。名中千世界。即以中千为本。其数至千。名大千世界。总计有百亿須弥.百亿日月.百亿四天下。成即同成。坏即同坏。下极风轮。上穷有顶。一佛所主之处。名曰三千大千世界。今问若人施宝同乎此量。所生之福得为多不。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珍宝之量既弘。生福之理弥积。故云甚多。


何以故。


欲明此福虽多而未胜。故先发问以徵之。何故此福得名多也。


是福德。即非福德性。


答意明福有二种。一有流。二无流。多有二义。一聚义。二进义。聚谓聚集福体。进谓进趣菩提。是福德者。是有流之福德。即非福德者。非无流之福德。是有流之福故。有聚义之多也。非无流之福故。无进义之多也。无进义之多者。岂空无果乎。得有流报。故无有无果之理。报尽即绝。故无有进趣之义。


是故如来说福德多。


須菩提离自师心。更引如来为证也。


若復有人。於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胜彼。


受持四句。受他法施也。为他人说。以法施他也。受他法施。明生自闻慧。以法施他。明生他闻慧。若人自能住闻慧。福已胜彼。何况自住思修两慧也。若人令他住闻慧。福已胜彼。何况令他住思修两慧也。


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


菩提即法身。诸佛即应化两身。菩提名出谓显性以离缠。诸佛名出谓生成以得体。此经既出诸佛之三身。故显受说之二胜也。


須菩提。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


佛是学者之名。法是菩提之目。菩提体唯佛之所能觉。故名佛法。余人之所不觉。故云即非佛法。所谓佛法者。谓是大乘之佛法。即非佛法者。非是二乘之佛法。非二乘之佛法。此显不共义。是大乘之佛法。此显最胜义。受说此经。能出不共之佛法。故成最胜之深因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


前约如来法身断疑。自下次约弟子法身断疑。疑曰。前说一切圣人以无为而有差別。後言无为之法不可取不可说。此犹难信。何者。现见四果圣人能取无为以为自果。如其所取。能为人说。云何言不可取不可说。佛欲断此疑。故为斯问。此问第一果也。言須陀洹人正证无为之时。能作是念。我得果耶。为不得耶。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为入流。而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須陀洹。


須陀洹此云入流。亦曰逆流。流有二种。一生死流。二圣道流。是名入流。明入圣道之流。而无所入。显逆生死之流。在观既无復分別。岂见道流可入乎。既不见道流之可入。岂见道果之可得乎。既不见道果之可得。岂见可得之可见乎。


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


此问第二果也。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无往来。是名斯陀含。


斯陀含。此云一往来。此人证果之後。若人中命终。即往天而来人。若天中命终。即往人而来天。由一往一来便得灭度。故曰一往来。观内既不见有我。谁往谁来。故云实无往来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


此问第三果也。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为不来。而实无来。是故名阿那含。


阿那含。此云不来。此人证果之後。生上而不生下。有去而无有来。故曰不来。观内既不见有我。说谁不来。故云而实无来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不。


此问第四果也。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汉。


阿罗汉。此云不生。此人证果之後。永绝三毒之根。高谢四生累。故曰不生。观内既不见有我。说谁不生。故云实无有法。名阿罗汉也。


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


有念既四执生。无念即四执灭。四执灭者可以有灭之实而实之。四执生者岂以不生之名而名之哉。


世尊。佛说我得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是第一离欲阿罗汉。


三昧。此云定。无诤定者。远分定也。得此定者。能令彼我不起烦恼之诤。故曰此定为无诤也。无诤第一。即定障之诤灭。离欲第一。即惑障之诤尽。


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


須菩提言。我身自证。不起自得之心。余人若成。岂生擭果之念。


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世尊则不说須菩提是乐阿兰那行者。


阿兰那。此云无诤。須菩提言。我若有念。则此记无由也。


以須菩提实无所行。而名須菩提是乐阿兰那行。


实无所行。两诤之体离乎心也。而名乐行。无诤之名记乎身也。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昔在然灯佛所。於法有所得不。


前约声闻法身断疑。今约菩萨法身断疑。疑曰。菩萨即真如。真如之中无取无说者。然灯如来云何为说菩萨之法。释迦菩萨何故亲从受之耶。佛欲断此疑。故为斯问。汝意云何。我昔入观之时。然灯於我有说耶。我於然灯有得耶。为无所说耶。为无所得邪。


世尊。如来在然灯佛所。於法实无所得。


法是菩提。得即证也。答意明法中则心行处灭。觉观之所不寻。言语道断。名筌之所不逮。名筌不逮故。昔佛所以杜言。觉观不寻故。今佛所以绝证。但言释迦绝证。则然灯杜言。从可知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萨庄严佛土不。


前断得记疑。今断严土疑。得记即仰上以受化。严土是俯下以利生。疑曰。若身是无相之身。即土应无相土。土若无相。不应取有累之事像。修万行以严之土。若有相。復何异控龙象於兔蹊。注江湖於牛迹。佛欲断此疑。故为斯问。汝谓菩萨真观之中。有严事耶。无严事耶。


不也。世尊。何以故。庄严佛土者。则非庄严。是名庄严。


答明无也。庄严有二种。一形相。二真实。形相色性为其体。众宝为其相。真实者法性为其体。万德为其相。形相以依化为能严。分別为所严。分別无相故。无所严之体。依化无生故。无能严之体。故云即非庄严也。真实以唯识为能严。法性为所严。唯识无倒故。有能严之体。法性不变故。有所严之体。故曰是名庄严也。若然者。岂取有累之事像。修形相之严哉。


是故須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此劝取真实之严。令舍形相之障也。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注卷上

 

 
金刚经注疏PDF
Tags: 责任编辑:莲海法雨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1/3/3
】【打印繁体】【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金刚经 注 下一篇金 刚 经 解 义
回向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