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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昙心论经 【六卷】(一)
2017-07-12 09:11:09 来源:清净莲海佛学网 作者: 【 】 浏览:1043次 评论:0

大正新修大藏经 第28册  No.1551


阿毘昙心论经 【六卷】


【法胜论 优波扇多释 高齐 那连提耶舍译】


阿毘昙心论经序


今欲解释阿毘昙心利益弟子故。问曰。不须解释。所以者何。古昔论师已释阿毘昙心。利益弟子故不须释。答曰。不然应须解释。所以者何。古昔论师虽释阿毘昙心太广太略。彼未学者迷惑烦劳无由能取。我今离於广略。但光显修多罗自性。是故须释。问曰。何故释阿毘昙心利益弟子耶。答曰。彼中已说不颠倒法相。释不颠倒法相令彼觉悟真实。是故离诸过恶生诸功德。得勇猛第一义利。问曰。若如是者。随意解释。答曰。我当解释。但诸师造论以吉为初。一切吉中三宝最胜。是故本师为显三宝少分功德故。於论初先说此偈。


阿毘昙心论经卷第一


法胜论大德优波扇多释


高齐天竺三藏那连提耶舍译(六卷成部)


界品第一

 
前顶礼最胜  离热饶益言
 

彼言说相应  罗汉见实等


前者先也。顶礼者净信曲躬礼也。最胜者。世尊为应供者之所供养。又於一切法中胜故名最胜。复次世尊。於一切法於一切种而得自在故名最胜。离热者。离烧义也。谓烦恼热能烧身心。世尊离彼故名离热。此是自己智断成就。彼师如是说者。彰於如来自利满足。次说饶益言者。世尊言说。能饶益一切众生。饶益者谓安隐也。安隐饶益一义异名。此彰世尊利他满足。此略说天人师自利利他功德满足。彼二种世尊等作究竟。是故应供中胜。彼言说相应者。谓道理义显示相应如是功德。相应天人师语。礼敬此者名礼法宝。罗汉见实等者。应受天人阿修罗等供养故名阿罗汉。此说无学。实者谓四圣谛。以学见者彼名见实。此唯说学。此学无学等。谓第一义僧。礼敬此者名礼僧宝。问曰。何故礼敬。答曰。

 
佛开觉慧眼  若知诸法众
 

亦为他显现  我今说少分


佛者。知一切法。知一切种。故名为佛。开觉慧眼者。谓无碍智眼义也。若者。若佛所说所显所宣所释法也。知者解也。法者持也。持於自性。为他作缘故名为法。法有积聚。故名法众。法众群聚一义异名。亦为他显现者。自觉知己利世间。故为他显示。或有觉知不为他说。如昇摄波林经说。我今说少分者。於彼佛说法中。我今但说少分法相。岂能尽说如是义已。问曰。何法是佛所说而欲说耶。答曰。所谓有漏无漏。有烦恼无烦恼。受荫有诤无诤。色无色等我今当说。

 
一切有漏行  离我乐常净
 

此受於我等  不见有漏故


一切有漏行离我乐常净者。诸有漏行。离我离乐离常离净。彼中世间不能观察。无明覆障闇智。於此四门颠倒而见。故名颠倒。问曰。何因故知诸有漏行离於我耶。答曰。我事无故属因缘故行名为他。非我自性。计我者说。我不属他除此更无。是故我性不可得。无我因故诸行离我。问曰。何因故知诸行离乐。答曰。作逼迫故。诸有漏行是苦自性亦是苦缘是故逼迫。逼迫名苦是故离乐。问曰。何因故知诸行离常。答曰。以生灭故。现见诸行生而即灭。无见常者是故离常。问曰。何因故知诸有漏行离於净耶。答曰。污染事故。诸有漏事烦恼境界。不净污染是故离净。问曰。如是诸行离於我等。世间何故取我等耶。答曰。此受於我等不见有漏故。诸有漏行不如实见。世间不能观察作我等解。犹如怨家匿藏恶欲。诈出美言游行家内实非亲友作亲友解。我我所覆故不见无我。是故现见行等作业以迷惑。故无我事中而见於我。对治覆苦事故於行住等想谓为乐。故於苦受阴中而作乐解。相似相续覆无常事。彼现见色相似相续。记忆宿事诵持经论。故於无常行中而作常解。皮色覆於不净事。故彼於发毛爪齿处等少时见净。於不净中而作净解。虽见屎尿。虽复不净。犹生迷惑。此虽不净余者应净。犹如野干看紧叔迦华。问曰。何故论初先说颠倒。答曰。为知不颠倒法相故我先已说。欲令弟子解真实故。以不颠倒心安隐易解。是故论初先说颠倒。问曰。为当但有此离我等诸有漏法。更有余耶。答曰。更有。

 
若处生烦恼  是圣说有漏
 

以彼漏名故  慧者说烦恼


若处生烦恼是圣说有漏者。若依若聚若缘。若众生数非众生数。生身见等烦恼是法说有漏。问曰何故。答曰。以彼漏名故慧者说烦恼。观察烦恼为作漏名。故以彼法生於烦恼。依漏起故名为有漏。如有怖道有毒食等。应如是说。若事属漏。为漏所摄。彼名有漏。此说无漏缘生烦恼。非无漏法属於烦恼为烦恼摄。无漏法但缘生烦恼。问曰。漏义云何。答曰。从有顶下至无间狱。於其中间六入疮漏。是故名漏犹如疮漏。又留住生死故名为漏。问曰。此更有名耶。答曰。更有。

 
亦名有烦恼  取荫及有诤
 

烦取诤生故  知彼自性说


亦名有烦恼取荫及有诤者。是有漏法。亦名有烦恼。亦名取荫亦名有诤。问曰。何故彼诸名说。答曰。烦取诤生故知彼自性说。诸烦恼取诤等漏之异名。从烦恼生彼亦生烦恼故名有烦恼。如是从取生彼亦生取故名有取。从诤生彼亦生诤故名有诤。问曰。是荫世尊所说为取荫。即是荫为离取荫别有荫耶。答曰。若取荫者彼即是荫。或有荫而非取荫。问曰。何者是耶。答曰。

 
若行离烦恼  此是无漏荫
 

及前有取荫  是荫圣所说


若行离烦恼此是无漏荫者。此荫更有余说。有二种荫。无漏有漏。若行离身见等烦恼。是名无漏。是荫非取荫。及前有取荫。是荫圣所说者。若此无漏荫及前所说取荫合说为荫。谓色等五荫。问曰。荫义云何。答曰。聚义是荫义。问曰。若如是者荫但假名无有实事。非但一物得有聚名和合故名聚。答曰。非但有相亦有实事。有此事者便有彼相故荫有相。如佛所说碍相是色荫等。是故有事界等所摄智识使等境界。如四圣谛故荫有事非但假名。问曰。荫界入等有何差别。答曰。

 
十种谓色入  亦名无教色
 

是分别色荫  世尊之所说


色有二种。一者微尘积聚色。二者非微尘积聚色。微尘积聚色者。谓十色入眼乃至触。非微尘积聚色者。名无教色法入所摄。彼业品当说。此等一切是色荫相入色荫数佛说为色荫以此触彼。以彼触此是故名色。以此恼彼以彼恼此义也。如佛所说。如手等触。触故名色。问曰。若如是者。除无教色彼非是色何以故。非手等可触以无对故。汝意若谓。以所依者是可触故。彼亦是可触故无过者。受等亦应是色。汝意若谓。彼所依四大是可触故。彼亦是可触者。我当说言。现见所须作功业事。作画作泥。若如是者受等心数亦应是色。故汝有过。彼等亦依眼等诸根。彼亦应是可触。答曰。非但生心心数因。非心心数依眼等根。如光依珠。彼生时眼等作因。如是眼等是触彼非触也。复次造色依大如光依珠。是故大是触故彼亦是触。问曰。虽如是说汝相犹自不成。何以故。除过去未来微尘色故。答曰。相不可坏过去色触已灭。未来色亦如是相生。如是微尘亦是可触。以微细故不可得知。是故一切诸色皆是可触。

 
所名为识荫  是说为意入
 

於十八界中  亦说为七界


识荫者。谓六识身。是十二入中说为意入。於十八界中。分别为七心界。眼识界耳识界鼻识界舌识界身识界意识界意界等。识者能知於缘故名为识。识者。能取缘义也。

 
余则有三荫  无教三无为
 

是说为法入  彼亦是法界


如前所说受等诸法总为一法入。十八界中为一法界。彼入义者门义是入义如窓牖。如佛所说。婆罗门眼为门乃至见色。入字义者是输义也。能增长心心数法。以是义故名之为入。界义者性义是界义。如朱砂界雄黄界等。界字义者能持自相与他作缘是故名界。是界事有十七。或复十二何以故。除六识界更无意界。是故十七即六识身。展转相续名为意界。如父子名子展转相续次第名父。如是除意界外无别六识界。是故十二依及依者。缘差别故。故有十八。彼界入事等摄一切法。故彼荫一向但是有为。问曰。荫中何故不摄无为。答曰。无荫相故。二种荫相共相别相。共相者。聚义是荫义及无常等。别相者色碍等。是二种相无为中无。是故不摄无为。余更有何义。谓非颠倒事及断方便。无为非颠倒事及断颠倒方便。颠倒事故说取荫。为断颠倒方便故说无漏荫。是故荫中不摄无为。如是说荫界入境界最广。故建立於界欲说种种义。故如是说。

 
界中一可见  十界说有对
 

八界是无记  余则善不善


界中一可见者。十八界中当知一界可见。所谓色界。何以故。是眼识境界故是故可见。复次可示此示彼是故可见。余十七种定不可见。十界说有对者。十八界中五内界。谓眼耳鼻舌身。五外界谓色声香味触。是等十界说有对。三种有对。所谓障碍有对。境界有对。缘有对障碍有对者。如手左右手相对。境界有对者。谓根与境界相对。缘有对者。意识於一切法。此中唯取障碍有对。更相障碍故名有对。彼一切十种界更互相对。若不尔者。彼不增长。如上座鸠摩罗多说若心欲起时为他所障碍。当知是有对。相违是无对。余八界定无对八界是无记者。十八界中当知八界是无记。所谓眼耳鼻舌身香味触。彼无爱不爱果可记。是故无记。余则善不善者。余十界说无记善不善。谓色声界身口意作。是善不善。何以故。从善不善心起故。余者是无记。眼识等七心界。是善不善无记。心相应法界。是善不善无记。心数法界。是自性相应善不善无记。彼自性善者。谓惭愧不贪等三善根。相应善者。与彼受等心数相应。自性不善者。谓无惭无愧贪等三不善根。相应不善者。与彼受等心数相应。与二相违是无记。不相应法界杂品当说。无为中一善二无记。数缘是善。虚空非数灭是无记。於中善摄爱果安隐故名为善。善摄者谓道谛苦集谛少分。爱果者谓苦集谛少分。安隐者谓灭谛。相违名不善彼苦集谛少分。除此名无记。无善不善可记故名无记。无果可记亦名无记。

 
十五定有漏  余二三三有
 

欲有中有四  十一在二有


十五定有漏者。五内界五外界五识界。此十五界一向有漏。余二者。余有三界。意界法界意识界等。彼有二种。有漏无漏。有漏者生漏共漏相应满足迹处故名有漏。与此相违是名无漏。略说未知欲知根等。诸无漏根俱生法及彼得。出世间解脱得。及无为是无漏。余是有漏。三三有者。即此三界於三有中可得。欲有中有四者。香味鼻识舌识界等一向欲界摄。彼非色界离抟食爱故。十一在二有者。五内界色声触界。及缘彼三识界。此等十一在欲色界。非无色界无色故。彼为欲界使所系是欲界系。为色界使所系是色界系。为无色界使所系是无色界系。

 
有觉有观五  三种三余无
 

有缘当知七  亦法界少分


有觉有观五者。五识界一向有觉有观与觉观相应义故。三种三者。意界法界意识界。彼有三种。欲界初禅有觉有观。中间禅无觉有观。第二禅上乃至有顶无觉无观。法界有觉有观者。欲界及梵世除觉观心数。法界无觉有观者。中间禅除观心数。法界无觉无观者。第二禅上乃至有顶心数法界。中间禅观一切无教等。不相应法界欲界梵世观此三中不摄。若欲说者应言无观有觉。余无者。余十界无觉无观彼与觉观不相应故。有缘当知七亦法界少分者。七心界及心数法界是有缘。有此缘故名为有缘。彼有境界可取故说有缘。复有余缘名如手缘杖。此等世俗言说。当知余定无缘。

 
九不受余二  有为无为一
 

一向是有为  当知十七界


九不受者。九界决定不受受名。若色在根数及不离根。若割截残坏心心数法。於中受在中住故异则不受。彼七心界声界法界。此等九界名为不受。彼非心心数法止住处故。余二者。余九界二种五内界若在现在名受。或此现在识虽空亦名有受。以彼种类众生数摄故说为受。如是过去未来及非众生数名为不受。色香味触与根不相离。在现在者名受。如根中心心数法。止住彼中亦尔余名不受。略说若法生而未灭。众生数有对可牵可推彼名为受。彼生而未灭者除过去。未来众生数者除现在。非众生数有对者除生未灭。心心数法可牵可推者除声界。有为无为一者。因缘和合作故名为。此能生义也。作者何有因义也。有因义者有为义也。有为故名作。一法界合有为无为。此中三种常故无为。虚空数灭非数灭。受等三荫及无作色名有为。一向是有为当知十七界者。余十七界有因故一向是有为。问曰。如是分别法相竟。云何摄法为自性为他性。答曰。

 
诸法离他性  各自住己性
 

是故一切法  自性之所摄


诸法离他性者。谓眼离耳。如是一切事若性离性。相摄者是说不相应。是故非他性摄。彼有何过。若一生灭余一切亦生灭。此非道理是故他性不摄。各自住己性者。眼自住眼性如是一切法。是故一切法自性之所摄者。是故自性摄一切法。此师所说自相摄义也。此亦二种生及分齐。生者。色阴摄十色入乃至法入中色。眼界摄眼界。分齐者。此一念摄一念不摄余念。若余摄名者。如台观摄基陛梁椽等是世俗言说。彼眼界一界一入一阴所摄。当知一切法亦如是。

 

行品第二


已说诸法相生差别今当说。问曰。若一切法自性摄者。亦应自力能生耶。答曰。

 
初无一能生  以离伴侣故
 

一切彼此力  诸法乃得生


初无一能生以离伴侣故者。有为诸行自性羸劣。是故无法自力能生。问曰。云何得生。答曰。一切彼此力诸法乃得生。有为诸法彼此力生。如二羸人彼此力起。此一切行略说四种。所谓色心心数法心不相应行。彼生亦有四种作取作依作增上作伴。彼作取者。依果报果及丈夫果少分。作依者。诸界六入造色四大。作增上者。一刹那生事一切诸法。作伴者。心心数法彼此为伴及诸有为相。如是等有为我当先说。共心俱生作伴。

 
若有心生处  必与心共生
 

诸心法等聚  及不相应行


心者。心意识义一异名。是心善等分别。界分别。种分别。依分别无漏等分别。无量种差别。是心若依若缘若刹那生。决定共心心数法及心不相应行生。问曰心心数法云何。答曰。

 
想欲及触慧  念思与解脱
 

作意於境界  三摩提受等


想者。於缘能取相貌。谓取男女麁细木杌长短等相。欲者爱乐如见己乐等。触者。依缘心和合如日光珠异和合生火。慧者。能知於缘如此是色非味非是等。念者。系念於缘。思者。善不善俱相违心转。解脱者。於缘中心转不障碍故。作意者。取缘勇健。有人言心专注义也。三摩提者。取缘时心不乱也。受者。於乐不乐俱相违缘中受也。

 
一切心生时  是生圣所说
 

同於一缘转  亦复常相应


一切心生时是生圣所说者。是想等十法共一切心俱生故名大地。是大心地故名大地。同於一缘转者。此十法共一切心。俱一缘中转不别缘也。有五种同。所谓相貌缘时依事。同一相貌一缘一时一依一事。同者共相应义。亦复常相应者。此常与心相应彼此俱生。相应取缘故名相应。已说一切心中相应法。非一切心中相应法今当说。

 
诸根有惭愧  信猗不放逸
 

不害精进舍  或热及觉观


诸根者。不贪不瞋二善根也。不痴善根体即是慧。大地共故此中不说。不贪者於有无有不着。不瞋者於众生数不恚。惭者尊重己身於恶羞耻。愧者尊重世间法。信者不颠倒因果。信猗者善心离恶身中怡泰。不放逸者。调柔方便於可作不可作。舍作方便一向心此是修善义。不害者於众生数不恼心。精进者舍离过恶修习功德。守护增长策励心。舍者心平等一切善心俱顺道理。此十法一切善心中可得故名善大地。或热者我见等烦恼使品当说。心麁名觉是捷利义。心细名观是微少义。此法非一切心中可得。或有可得或不可得。次後若聚乃至心数生我今当说。此心心数法善等分别有五种聚。所谓不善不共善。隐没无记。不隐没无记。欲界成就五种。色无色界成就四种除不善。

 
不善心聚中  心数二十一
 

三见中灭一  欲二见少三


不善心聚中心数二十一者。不善心者若心与无惭无愧相应。此心聚中有二十一心数。谓十大地及觉观。二烦恼贪瞋慢疑。及彼中一无明贪乃至疑等。彼此不相应无明。与彼相应与一切烦恼相应故。七种起烦恼。谓无惭无愧睡掉不信放逸解怠。问曰。一切不善心中悉有二十一耶。答曰不尔。三见中灭一欲二见少三。不善心聚中邪见见取戒取心相应有二十法。此中除慧。欲二见少三者。欲界身边二见相应有十八法。除慧前已说。除无惭无愧见是慧性故。见相应聚中无慧。非一聚中有二慧事。身边二见是无记。无惭无愧一向不善是故少三。

 
善心二十二  不共有二十
 

无记有十二  悔眠俱被增


善心二十二者。十大地十善大地及觉观。不共有二十者不善心聚二十一中除一烦恼。不共者唯一无明非余使。无记有十二者不隐没无记聚中有十二心数。谓十大地及觉观。彼中无信等功德无贪等过恶。何以故无记故。不隐没者非是秽污。悔眠俱被增者。追变名悔。是悔三种。善不善无记。於中善不善行作名善不善。彼四种差别。或有善建立不善。如作施等已悔。或有不善建立善。如作恶已悔。或有不善建立不善。如作恶已悔少。或有善建立善。如作施等善已悔少。若余威仪等悔。彼是无记。是故与悔相应聚中增悔。余心数如前说。於中悔人非贪等使转。非无痴人生悔。是故不善悔相应聚中。但一无明是烦恼非余。是故有二十一种。善悔相应聚中但增於悔。如是二十三种。不隐没无记者。十三种此於三聚中转。谓不共善不隐没无记。眠者寐也。此於一切五聚中转。何以故。眠者有不善秽污无记心。是故彼中增一眠。余心数如前说。如是三聚二种悔眠俱转彼中增二。此是欲界心法次第。问曰。色无色界云何。答曰。

 
初禅离不善  当知如欲界
 

中间禅除觉  於上观亦然


初禅离不善当知如欲界者。初禅离不善聚离无惭无愧故。余有四聚如欲界说。中间禅除觉者。中间禅除觉。余如初禅说。於上观亦然者。二禅以上乃至有顶。除觉观。余如初禅说。已说心心数法由伴力生。色法今当说。

 
微尘在四根  十种应当知
 

身根九外八  谓在有香地


微尘在四根十种应当知者。谓眼根微尘有十种。当知十种不相离义也。谓地水火风色香味触眼根身根。此等十种常不相离。耳鼻舌亦如是。身根九者。除眼根等。余悉同前。外八者。非根法中八种微尘。谓四大色等四尘。问曰。何界微尘如是说耶。答曰。谓在有香地。此是欲界中义彼有香故。色界微尘离於香味。是故彼中除於香味。余如前说。问曰。前说若心起时。彼心数法及不相应行生。已说心心数法。不相应行云何。答曰。

 
一切有为行  生住及异坏
 

是亦有四相  彼此更相为


一切有为行生住及异坏者。一切有为行有四种相。生住异坏未生生故名生生。已自事立故名住住。已衰变故名异异。已势灭故名坏。如是说。若有为法得如是相者。名心不相应行。我今当说有为相。此事可知故名相。彼生住老无常。生者有为事生。住者安立。老者衰变。无常者坏也。彼非一时作生者以生为业。余者生竟作业。是故有为生住异坏非是一相。问曰。若一切有为法有四相者。此亦是有为此更有余相耶。答曰。是亦有四相。是亦有四种相。共彼生谓生生住住异异坏坏。问曰。若如是者便为无穷。答曰。彼此更相为。此相彼此相为生。生生生生。生生生如是。住住住彼此相住。异异异彼此相异。坏坏坏彼此相坏。故非无穷。此後四为一法生生。生生事非余法。如是住住。住住事非余法。余亦如是。前四种相各为八法生生八法。谓前三相後四起相。及彼所相法。当知余亦如是。已说诸行共生随伴故生。无伴不生今当说。

 
所作共相似  普遍相应根
 

从此六种因  转生有为法


此六种因转生有为法。所作因者。若法於余法生中不作障碍。以此力故彼法得生。如眼生时一切法除自性。如是耳等除自性。非自性与自性作因。共因者。诸行与伴共生如心心数法。心不相应行有为相。如是四大微尘随心戒等。相似因者。若义能生相似法。如习善生善。习不善生不善。如习工巧能知工巧。如种麦生麦。如是等。一切遍因者。若诸烦恼必相续生。如执着我见者以见力故。於我执着断常。谤於阴相疑或取清净。及最胜慢等过生。余亦如是。一切遍应当知。相应因者。心心数法彼此力。俱一时一缘中转。问曰。若心心数法一时彼共生因与相应因何差别。答曰。不相离义是相应因。同一果义是共生因。如执杖杖业。如渡河牵手不断等。报因者。谓世间生中受生。相续事果名生。如善爱果不善不爱果。已说诸因法。若法从因生今当说。

 
报生心心法  及余杂烦恼
 

悉从五因生  共生应当知


若报生心心数法。及秽污心心数法等从五因生。报生心心数法五因者。谓所作因共生因相似因相应因报因。所作因者。彼法生时相似不相似事不作障碍。共生因者。彼此伴生彼生等。心不相应行伴力生。相似因者。前生无记法。或作是解。是报因生非威仪等何以故。彼胜故非胜与劣作因。相应因者。彼此力一时一缘中转。报因者。彼或善不善业。此则彼果秽污。心心数法无报因。何以故。隐没非无记果报性故。遍因第五由彼力故此得生。余四因如前说。

 
是彼不相应  及余相应法
 

除最初无漏  彼从四因生


是彼不相应者。若报生色及报生心。不相应行从四因生。谓所作因共生因相似因报因。秽污色及秽污心。不相应行亦从四因生。谓所作因共生因相似因遍因。及余相应法除最初无漏。从四因生者。余心心数法除最初无漏。亦从四因生。谓所作因共生因相似因相应因。余者谓不隐没无记除报。

 
若余不相应  相似当知三
 

及诸余相应  最初无漏法


若余不相应相似当知三者。前所说心不相应及余彼余名余。彼谓善不隐没无记除报。若彼相似因成就。除初无漏从三因生。谓所作因共生因相似因。及诸余相应最初无漏法者。彼初生无漏相应亦从三因生。谓所作因共生因相应因。彼无相似前生无漏故无相似因。

 
彼中不相应  是从二因生
 

若从一因生  必定无此事


彼中不相应是从二因生者。彼初生无漏聚中色。及心不相应行。从二因生。谓所作因共生因。已说一切有为法。若从一因生必定无此事者。一切法必定从所作因共生因生。余因不定。是故无法从一因生。已说因差别。世尊以如是因为化众生故说缘。我今当说。

 
次第亦缘缘  增上及与因
 

法从四缘生  世尊之所说


如是四缘生一切有为法。彼次第缘者。心一一生次第相续作容受方便。缘缘者。心心数法境界攀挽方便缘彼故能生。增上缘者。法生时不作障碍。如王自在即是前说所作因。因缘者。除所作因其余五因彼是因缘。问曰。因之与缘有何差别。答曰。或有说者。无有差别。我说因者如种子法。缘者彼持方便如地粪等。已分别缘。若法随缘生今当说。

 
心及诸心法  是从四缘生
 

二正受从三  余法说於二


心及诸心法是从四缘生者。心心数法从四缘生。前容受此法是次第缘。境界是缘缘。除自性余一切法是增上缘。共生因自分因相应因是因缘。或时有遍因报因。二正受从三者。无想正受灭尽正受从三缘生。彼二入定心是次第缘。彼前生正受念及正受心。界地善自分名相似因。共生生住异坏名共生因。如此二因是彼因缘增上缘如前说。余法说於二者。余心不相应行。及色从二缘生。谓因缘增上缘。问曰。此法何故名行。答曰。

 
多法生一法  是亦能生多
 

缘行所作故  名行应当知


多法生一法是亦能生多者。一法以多法力故生。是亦能生多法。如是一切彼此力。缘行所作故名行应当知者。此亦是缘亦是行故名缘行。缘行所作故名缘行。所作此亦能作缘行是故名行。如是说者。此行为他所作。亦能作他。是故名行。


阿毘昙心论经卷第一


◎非次第是转生自地。於自地者。一切诸烦恼於自地。烦恼次第缘可得。一一次第生。一切上地亦生下。此事当分别者。梵天上命终次第生欲界一切。若彼中秽污心命终。此中一向秽污心相续。如是一切地。


已说诸使自相。如此烦恼世尊教化故多种说。今当分别。问世尊说七使。欲爱恚有爱慢见疑及无明。此云何。答。

 
欲界五种欲  此说欲爱使
 

色无色如上  有爱当分别


欲界五种欲此说欲爱使者。见苦习灭道思惟断。色无色如上有爱当分别者。色界爱五种。无色界亦尔。

 
恚即是恚使  五种如前说
 

憍慢及无明  十五在三界


恚即是恚使五种如前说者。瞋恚亦如是五种。憍慢及无明十五在三界者。慢欲界五种。色界五种。无色界五种。无明亦尔。

 
见使三十六  说普在三界
 

疑使有十二  此七有异名


见使三十六说普在三界者。欲界十二见。五见苦断。二见习断。二见灭断。三见道断。色无色界亦尔。疑使有十二者。欲界有四。见苦习灭道断。色无色界亦尔。此七有异名者。此烦恼说扼受流漏。问以何等故。答。

 
扼缚及受流  漏一切无穷
 

诸扼及受流  烦恼是说漏


系一切众生故说扼。受生具故说受流。下一切众生故说流漏。一切无穷故说漏。已说种种相。相应根今当说。

Tags: 责任编辑:莲海法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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