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含部 | 本缘部 | 般若部 | 法华部·华严部 |宝积部 | 涅槃部 | 大集部 | 经集部 | 密教部 | 律部 | 释经论部 | 毗昙部 | 中观部 | 瑜伽部 | 论集部
经疏部 | 律疏部 | 论疏部 | 诸宗部 | 史传部 | 事汇部·外教部·目录部 | 古逸部·疑似部
当前位置:清净莲海大藏经(非赢利,纯公益网站) -> 新修大正藏 -> 论集部

TOP

因缘心论颂因缘心论释 【一卷】
2017-07-08 16:39:02 来源:清净莲海佛学网 作者: 【 】 浏览:169次 评论:0

大正新修大藏经 第32册  No.1654


因缘心论颂因缘心论释 【一卷】


【猛龙菩萨造】


因缘心论颂


龙猛菩萨作

 
差别十二支  能仁说缘生   於烦恼业苦  三中俱摄尽
 

初八九烦恼  二及十是业   余七皆是苦  十二唯三摄
 

从三生於二  从二生於七   一复生於三  此有轮数转
 

诸趣唯因果  此中无众生   唯从於空法  还生於空法
 

诵灯镜及印  火精种梅声   诸蕴相续结  不移智应察
 

於甚微细事  若有见断者   彼不善因缘  未见缘生义
 

此中无可见  亦无少安立   於真以观真  见真而解脱

 

因缘心论释


龙猛菩萨造


此中有沙门。乐闻能听。善能忆持。能悟。能观。及具简弃。来诣师所。於如来教中。作如是问。薄伽梵。差别十二支。能仁说缘生。彼於何所摄。今欲乐闻。知彼问其真义。师即呼曰汝於烦恼业苦三中都摄尽。作此分别典切之语。此中十及二。故曰为十二支。即差别。故言差别。如车支分。故说为支。能寂身口。故名能仁言。能仁说者。宣畅解释。说之异名。彼非自性。决定士夫。假相自在。时自然随欲。化主。偶遇等所生。此是因缘所生。此差别十二支法。於烦恼业苦。递手相依。犹如束芦。於彼三中。并皆摄尽。言尽者。即是无余义也。问曰。何者烦恼。何者是业。何者是苦。此差别之法。当於何摄。答曰。初八九烦恼。差别十二支法。初是无明。第八是爱。第九是取。此三是烦恼所摄。何者是业。二及十是业。二是行。十是有。此二法是业所摄。余七皆是苦。烦恼业之所摄之余七种是苦。所摄应知。所谓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言皆者是惣摄之辞。即摄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苦。是故此十二支法。於业烦恼苦中。并皆摄尽。言唯者。是其遮义。经中所说之法。此中摄尽。更无有余。问曰。此义已知。彼烦恼业苦。云何相生。请为解说。答曰。从三生於二。从三烦恼生於二业。从二生於七。谓上所说苦法。七复生於三。所谓诸烦恼。复从三烦恼。生於二业。此有轮数转。言有者。有其三种。所谓欲。色。无色。於中不息。而作流转。彼诸异生世间。而自流转浪。言此者。显不定义。非如流转。次第生於诸有。此不定也。问曰。何者是身之自在众生耶。彼之作用。其事云何。答曰。诸趣惟因果。惟除假名。此中无众生。此是真实义。非假立有。假立之境。不成实物。问曰。若如是者。谁从此世至於他世。答曰。无有极微等法。从於此世。移至他世。虽然唯从於空法。还生於空法。从无我我所。烦恼业。五种空因。还生空无我我所。七种苦果之法。彼则无我我所。彼此手无我我所。虽然从自性无我之法。还生自性无我之法。应如是知。作如是说。此中问曰。从自性无我之法。还生自性无我之法者。有何譬喻。此中答曰。诵灯镜及印。火精种梅声。已如是等喻。及假喻立成自性无我及成就彼世应知。譬如师所诵者。若转至弟子。师後更无言说。是故不至。彼弟子诵者。亦不从余得。成无因果故。如师所诵临终心识。亦复如是。成常过故。不至他世。彼世亦不从余得。成无因果故。如师所诵。与弟子诵者。即彼异彼。不易施设。如是依彼临终心识。生分心识。得生者。亦复如是。即彼异彼。不易施设。如是从灯生灯依於面像。镜中现其影像。从印成文。从精出火。从种生芽。从梅生涎。从声出向。即彼异彼。不易施设。如是。诸蕴相续结。不移智应察。言蕴者。即色受相行识蕴也。言相续结者。彼已从彼因。所生余者是也。无有极微等法。从於此世。移至他世。是故流转。从於虚妄分别习气而生。後言应者。即是逆观。义当知反。彼应观诸法无常苦空无我者。则不愚诸事。若不遇者。则无有贪。若无有贪瞋则不生。若无有嗔则无有业。若无有业。则无有取。若无有取。则不造後有。若无有者而则不生。若不生者。即於身心而苦不生。如是不集五种因故。即相余处。而果不生。此果解脱。是故断除。断常等诸恶见也。此中有二讼。

 
於甚微细事  若有见断者   彼不善因缘  未见缘生义
 

此中无可见  亦无少安立   於真以观真  见真如解脱


因缘心论释一卷

Tags: 责任编辑:莲海法雨
】【打印繁体】【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大乘缘生论 【一卷】 下一篇止观门论颂 【一卷】
回向偈